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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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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金。

    要是想把这满地的稻米变成金,自然是离不得能干的廉伊的奔波。一早便来吴越之地的廉伊,已经联系好了当地的大米商,选买此地的稻米。并及时来到莘奴这里禀报。

    而王诩也做了个守诺的君子,真是拿出了厚重的金交给了廉伊以作买米粮的本钱。可是由于有几艘船里装满了丝帛织品,又卖不出去,挤占了装粮的空间,实在是影响运米的行程。

    莘奴立在暂时停泊船只的埠头上望着那些个满满当当的船左右思踱,又问过了王诩从越到魏的行程周长。反复指算了几遍后,终于下了决定,让运了丝帛的船先折返魏国,卸载了货物后,再回来运米。

    关于这些商贾之事,王诩一向是不干涉莘奴的,她因为这事,闹得已经几顿没有吃好了,如今他只任凭着她尽兴便好,赶紧了解了那烦人的布帛琐事。

    确定了船只调头回转魏国的时间后,莘奴决定安排廉伊负责回转魏国倒卖丝帛的事宜。

    因为此地风景秀美,他们在此地落脚多耽搁了几日。留宿的地方也是王诩的亲信一早便备下的湖上的水楼。

    这日莘奴起得甚早,在王诩里的怀抱里尽情伸了几个懒腰后,便起身披挂好了衣服,走到屋外有婢女伺候的洗漱。然后一边梳理长发,一边指使着婢女点燃炭火,开始在小鼎上烹饪早饭。

    越人爱食蟹与藕。时值秋季,正是蟹肥之时。这几日王诩也入乡随俗,买了一草笼的蟹。

    这又是中原人从来不食的一样异物。那蟹一个个扭动着脚爪,挥舞着钳子,样子甚是可怖,简直像放大了的蜘蛛。要不是王诩做了示范,莘奴是碰都不会碰它的。后来也是王诩亲自抓了一只清蒸过了的,挑出里面黄澄澄的蟹黄给莘奴品尝,发现它入口鲜香别有一番滋味,这才解了其中的曼妙。不过王诩不许她多食,只说这是水中之物,性寒,她本就体寒实在是不宜多吃,莘奴而已俱是乖巧地记下。

    所以今日清晨,莘奴命侍女剥了几只鲜蟹的蟹肉后,便亲自用它们的脂膏蟹黄熬煮鲜羹,又指使着婢女煎饼,而与螃蟹搭配入汤的,是昨日莘奴去林间散步时,亲自拣选来的一小竹筐蘑菇。

    在有人帮手的时候,王诩是不禁止莘奴做羹汤的,毕竟能食得佳人亲手调的美羹,也是人生乐事。所以当王诩醒来时,隔着竹楼的小窗便看到了莘奴在屋外烹煮的情形时,也只是带着一抹笑意望着她的身影。

    当他起身时,莘奴已经亲自端着托盘走了进来。除了鲜美的蟹汤外,与之搭配的还有当地特有的米饼。咬起来软糯可口得很。

    莘奴一边替王诩盛汤,一边说道:“今早船队便要出发回转魏国了。我想去埠头那里再交代廉伊一些要紧的事情。王诩喝了一大口美味的蟹汤,点头道:“一会叫子虎送你去,我与越国的公子邀约正好要相谈一些事情。”

    莘奴谨记王诩的话,并没贪嘴去食蟹汤,而是饮着一碗昨夜便熬煮入味的肉羹,一边饮一边答应了下来。

    她倒是没有意外这几日一直跟自己形影不离的王诩,这次为何不同去埠头。毕竟昨天她眼看着王诩接到了越国公子的书信,邀约他今日一同打猎清谈的。

    食过了早餐后,子虎便带着侍卫护送着莘奴去了埠头。那里的船队早早便开始准备了,随时可以出发。莘奴上船后,廉伊便递过来了写满了货品数目的清单给她过目。

    莘奴看了一会,命子虎与侍卫呆在茶室里,她唤了廉伊移步去了隔壁的另一间屋子似乎是有秘事详谈。

    子虎并没有一意跟去。当初姜云君派工匠前来改造时,他也是跟在一旁监工过的。所以对船舱内的窥孔位置很是熟悉。

    毕竟对于偷听一门的学问,子虎熟稔得跟手上的杀人刀剑一般。

    待得听见莘奴与廉伊的脚步声消失在隔壁后,他便走到墙壁前,推开暗藏的插销,露出一个小小的窥孔,然后一脸淡然地附身过去准备一窥究竟。

    可是没想到小孔里却是漆黑一片,子虎心内还在诧异时,就嗅闻到窥孔里传来的异香。来不及多想,便全身发麻,铁塔般的身子直直地向后栽倒了。那几个侍卫看了一惊,一拥而上,刚来到窥孔附近,也被一阵浓烈的香气熏得晕死了过去……

    子虎也不知自己是何时醒来的,当他醒来时,歪斜了一下身子,差一点掉进水里。待他定睛时,才发现自己与几名部下正躺在一只大大的竹筏的上面。孤零零地漂浮在江中起伏。

    他心内一惊,连忙叫醒了犹在昏沉的部下,好不容易划上岸时,才发现停在埠头的几艘货船早就不见了踪影。抓起埠头的一个船工一问才知,船已经开走了一个多时辰了。

    子虎心知自己是着了道,他是想立刻切腹的,但是临死前还是要禀明一下家主才好。

    可当他一路快马疾驰到了王诩今日围猎的山头时,才知家主竟然也出事了!

    王诩今日打猎时,竟然突然从马头上载了下来,浑身起了红斑,不省人事。

    南方多瘟疫瘴病。那越国的公子一看,只以为王诩得了什么传染的顽疾,吓得差一点命人烧死了他。

    幸好王诩的亲信也是公子的近臣,急中生智,言明这是家师自小就有的顽疾癔症,这才糊弄着过关,可是将王诩抬回道竹楼又请了当地的大夫后,那大夫也是一头雾水看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他出了竹楼时,一眼瞥见丢弃在湖面上的一只竹筐时,才有些恍然大悟。命人捞起后,捏出了一只小小的色彩鲜艳的蘑菇道:“病人今早可是食了它?”

    子虎瞪着眼叫来了做饭的婢女,婢女吓得战战兢兢地道:“早饭是莘姬亲自烹饪的,不过我们见她用来煮羹的是寻常的野蘑而已,并没有看到竹筐下面的这个……

    可是大夫又回头看了看人事不省的王诩,笃定地道:“就是误食了这毒蘑的症状!幸好是食得少啊!若是再多吃些,可是要死人的!可是这蘑菇毒性太霸道,人是一时醒不得的,最快也要三日的功夫啊。”

    三日的功夫,已经足够一支装备精良的船队远远地遁去了。

    当王诩终于睁开眼时,只觉得全身的肌肉酸痛而无力。他合拢着眼,回想自己意识全无之前的情形,费力地唤人:“莘奴,拿水来……”

    一直守在床榻边的子虎大喜,连忙端来了水给王诩饮。王诩费力地饮了几口问:“我这是怎么了?”

    当子虎低声说出他中了蘑菇之毒后,王诩的双眼瞳孔陡然一缩,紧声道:“她人呢?”

    王诩嘴里的“她”是何人,子虎自然心知肚明。他只能一脸愧色地说出自己先前在船上被迷烟弄晕的经过。

    王诩猛地站起来,三日未食的身体不禁微微打晃,他厉声道:“可曾派船去追?”

    子虎低声道:“剩下的船,皆被发现船底被凿洞了,一时修补不上,当地的简陋船只也追撵不上精良的齐船,加之您又是这般情形……”

    王诩没有再说话,他站起了身,用力挥开子虎过来搀扶的手,一路摇摇晃晃地来到了莘奴的衣箱前。

    当他打开衣箱时,里面的衣物都在,只是莘奴今日选买的一盒盒首饰都不见了踪影。不过箱底倒是躺着几卷书简。

    王诩顺手拿起一本越国图志,翻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段庄子写下的趣事:“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意思是说:有一个宋国人,带着帽子和衣服去南方越国贩卖,可以赚大钱。但越人的风俗是剪短头发;□□的身子;身上画着纹彩;全身不穿戴衣帽的……

    回想那张喜怒俱是生动可爱的小脸,当时抱怨着自己不出言提醒时,那懊恼的表情是有多么的逼真而动人啊!他竟然全信了,全信了……

    王诩慢慢地合拢上了箱子,突然抬起脚来,将那结实的木箱生生踹开了一个大洞,一下又一下,直到那木箱变得稀巴烂为止……

    他还真是教出了一位全才的女弟子!明明习得的是商贾一道,可是精通的却是置人于死地,害人于无形的毒物药学啊!

第86章() 
齐国的大船果然乘风破浪,一连行驶了三天后,早已经离开了越国的国境,奔向了魏国。

    此时快要入夜,江上风浪骤起,廉伊看了看一直立在船头的倩影,取来一件厚一些的氅衣,走到她的身后,将氅衣披在她身上小声道:“船头风大,莘姬要不要回舱休息?”

    莘奴只是拢了拢大氅,,任凭颊边的碎发在风中飞舞,深深地吸了一口湿漉的夜风,轻轻语到:“你且回去休息吧,我想在船头呆一会。”

    筹谋多时,可是她一直心内没有什么自信能够一朝摆脱那人的束缚,而过了三日,一路的畅通才让她感觉到,自己早已经将那人远远地抛甩到了远方。而此时的江风,让她终于体会到了自由的气息,心内许久的压抑也在慢慢消散。

    所以,她立在船头,让江风催散些心头的狂喜,因为接下来的事情,都需要冷静周全的头脑才能一步步地走下去。

    虽然先前出逃多次,可是只有这一次她并不是孤立无援的。好友妫姜仗义出手,倾心传授给她药理知识辨识毒蘑。又配下迷药装在一只特质的玉佩里让她随身携带。而少年廉伊更是不动声色,在出发的前一夜,借着检修船只之际,捣破了船舱的舱底,让追兵一时不能快速地追击。

    犹记得上一次与老仆出逃时的狼狈困顿,可这次大不一样,她除了这几船的货物外,还有这几日积攒的首饰,更有王诩刚刚给她的大笔买粮的金,这样一来倒是不用忧愁衣食。可是接下来该如何进一步摆脱那人的追击,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虽然前次出逃后,那人没有大动干戈,看似并没有惩罚自己,可是这次却大不一样。妫姜说过那蘑菇的毒性霸道,虽然小心控制用量不致死人,可是不死也要被折腾的扒一层皮,想必此时的他恨不得抓住自己挫骨扬灰吧?

    在向小鼎里放毒蘑菇的时候,莘奴不是没想过多放几只,便一了百了。可是临到最后,却只是放了半只而已。

    莘奴本以为自己是恨王诩的,可是这样的恨还不足以她毫无顾忌地要了他的性命,若是可以,只愿与此人自此永隔天涯,互不干扰便好。可是她深知那人习惯掌控一切的性情,更是容不得“背叛”一词,所以,逃走之后该如何行事才是关键。

    廉伊并没有回转船舱,而是站在距离她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莘奴纤细的背影,

    直到看到她回转了身子,这才走过去轻声说道:“莘姬,廉伊有一事未明,不知当不当问?”

    莘奴看了看他,语道:“可是疑惑为何我们弃齐国而就魏国?”

    廉伊道:“这正是我不解之处。有妫姜在,我们在齐国行事方便许多,而魏国却无相熟人士,更是王诩的鬼谷所在,我们来此,岂不是……自投罗网?”

    莘奴轻叹一口气,说道:“这次我逃出鬼谷掌控,妫姜已经多方配合。以鬼谷性情,必然迁怒于她。若是被弟子如此背叛,做出此等事,无论她是什么身份,鬼谷必然不会放过。

    好在妫姜的身后,还有一个王诩的好友姜云君的维护,且妫姜毕竟为齐国王女,鬼谷不会太过为难妫姜妹妹。

    但是我若去了齐国,再得妫姜帮助,鬼谷决不会饶她。况且,鬼谷在齐国势力庞大,朝堂上邹忌,孙膑俱是他的心腹弟子,暗地里又不知有多少人力物力,去了齐国便是入了虎口。

    魏国情形则不同,庞涓早已对王诩心怀不满,步步紧逼将鬼谷朝堂势力一扫而空,王诩如今在魏国王庭无能人可用,这是其他诸国都比拟不得的。

    虽然庞涓身死,鬼谷必定在魏国重新集结势力,这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短时间内我们在魏国方得安稳啊!”

    廉伊听到这,才有些恍然。

    进了魏国的边境后,莘奴等人寻了埠头上了岸,廉伊雇了许多马车将船上货物搬到马车之上,而大船则由廉伊选派的人手几许航行,至燕国,然后再辗转到齐国以迷惑王诩,再归还给齐王。至于未能购得的粮草一事,就交由王诩去跟齐王费心解释去吧。

    而莘奴临时召集的这只商队则一路行驶到了魏国的邺城。

    此处的以前文侯时期的地方官名唤西门豹,颇有些才干,将邺城这个原本荒芜人烟稀少的小城,治理得繁华富庶。而西门豹随后的继任者也有前者之风,政务清明重民生。

    如今世道动荡,唯有选择一个有清明地方官,而无盗匪恶霸横行之地,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到了邺城,莘奴和廉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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