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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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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未成婚,我这番言语也算是毁了你的清誉,在这里向你陪个不是,不过你且放心,这话也不过止于那跨院罢了,缓了眼前之急后,我自会寻个年龄相当的女子和你婚配,你成家后也算是慰藉了牟家的列祖列宗……”

    廉伊却倔强地抿起嘴来,:“我已非昔日少年,你也不过比我长了几岁,何必说话如此老气横秋……他能给你的东西,我也能过。”

    莘奴转身看了看她,轻声说道:“可是你与他给我的,却俱不是我想要的。待得过几日,我禀明魏王,调拨你入京。身在边关,刀剑无眼,非是长久之计,不如来到王驾之旁,更能谋到一份前程。”

    说完也不待廉伊说话,便径自回了自己的院落。

    此时她心悬的,却是方才男人的那阵阵咳嗽声。想了又想,唤来瑛娘去叫郎中再给那男人把一把脉搏。

    过了一会,当那郎中品脉之后,莘奴便叫他过来,询问了一番病情。

    郎中的意思倒也直白,只说这人现在因为残毒伤了经脉根本,不宜动怒,平日里要尽量顺了他的意,若是在这般久咳下去,姬可能要再添钱买个新奴了。

    莘奴按了按太阳穴,心道:就算不死,这等娇贵的也是白白浪费粟米,父王垂怜,竞赐了个活祖宗入了她的府宅……

    于是她只吩咐瑛娘,看顾好那人的饮食,至于那人平日里要吃什么,看什么书,尽顺了他意便好,不用顾惜圜钱。

    其实在莘奴心内,除了这满院子不安分的男奴之外,心里想到的却是另外一桩要急的。在魏王与楚王和谈之后,割让了几座城池,倒是换来了一份安宁。楚王宣布退兵,邺城之外的危机顿缓。

    这几日因为战火危机解除,往来邺城的商贾也变得多了起来。莘奴寻思着将府后的咸鱼一并兜售干净,也好消散下腥味。然后筹措本金,多收几个店铺。另外还需要筹备一只商队,招募游侠护卫。再过几个月,她的身子渐大,再去操持这些就太过劳累,总是要事先筹谋规划好,待得一切生意走上正规,她好安心生下孩儿,不用担心自己日后的衣食生计。

    这般想着,莘奴决定第二日去距离邺城不远的宛城看一看。

    可是出门准备上马车时,她又一愣,只见在马车上端坐的车夫,可不正是府里的那一位养病的“娇奴”吗?

    莘奴诧异地问道:“君要做甚?”

    王诩端坐在马车上淡淡道:“尽了家奴的本分,免得姬看了不顺眼,将我卖到人市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累死奋力二更,字字泣血啊~~狂仔也要捂着小手帕咳个不停~~

第99章() 
莘奴不愿理王诩话里的玄机。只转头看向了瑛娘。一向老实的瑛娘也是一脸的为难,小声道:“姬说要尽随了他意。可是他今早看见奴仆们忙着装备车马,便不声不响的地起身,这么的稳坐在了车马上……车夫想要拉他,可又怕没有随了他意,又咳血出来,连碰都不敢碰呢……”

    说到这里,莘奴全是听明白了。她没有再为难瑛娘,可也不愿跟王诩多说什么。若是冷着脸叫他下车只怕又要白费一番唇舌。

    算一算他在府里也呆了些时日,自从受伤以后便没有出去走动,倒不如叫他也出去走动一下……当下便道:“你若非要跟着出府,自己坐在马车的后面,将位置还给车夫,他驾车娴熟,少些颠簸。”

    这话里的意思便是信不过王诩的驾车技艺。

    王诩也是见好便收,当下面色如常地起身,总算是让一旁急得满头冒汗的车夫上了车。可是当莘奴上了马车后,他也如以前家主风范一般入车内落座。莘奴面色一沉道:“不知进退!坐到马车的后面去!”

    这昔日的小奴如今有钱财傍身,那主子的威风摆得也是一等一的威严!

    王诩微挑着眉梢看了自己这冷着小脸儿的家主一眼,竟然半句废话都没有,老老实实地坐在了马车的后面压阵。

    这随行的奴婢和仆人,除了王诩外共有四个,却独独不见廉伊。

    待莘奴问起瑛娘时,才知廉伊不知怎么的,昨晚开始便闹起了肚子,今晨时,可怜少年都有些脱水了,一时腿软不能起身,方才听说王诩非要跟随莘奴外出,倒是挣扎着爬了起来也要跟随,可谁知还没等走到门口又是腿儿一软,趴在了地上。

    不过他不能跟来,莘奴倒是落得了轻松,不然这一路光是王诩与廉伊两人的针锋相对便要叫人的头都要炸开了。

    前去宛城一路甚是坦顺。莘奴入了城后,便到处拣选准备出售的店铺,入内与店主相谈。

    至于那王诩,则留他一人在店外的马车旁。

    宛城距离齐国与赵国都甚近。而马车上还有莘奴故意留下的钱袋和通关的令牌。若是王诩有心,不声不响地驱赶走马车,便可有金玉令牌出逃。到时他入了齐国或者赵国,自然便解了自己的困局。

    而魏王那边,她也好交代了。奴儿想要逃跑是太稀松平常的事情了,就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般是阻拦不住的。

    是以当莘奴出了店铺,却发现马车虽然在,可是人和钱袋却消失不见时,心内顿时微微一松,真是有些除尘的松弛之感。

    可是待她坐上马车时,那王诩竟然带着大包小包的吃食,又不紧不慢地出现在了马车的后面。

    在他的身后,则跟随着许多的女子路人,纷纷眼睛精亮地窃窃私语,直议论这是哪里来的美男子,竟是这般的伟岸气度。

    看来此地尚美不下于齐地,在围拢的闲人越来越多时,莘奴赶紧命正准备检查车轮骨架的车夫驾车离开。

    一个不事生产的病奴,招蜂惹蝶就算了,花起主子的金来却心安理得的毫不手软,只山梅就买了足足三大包。

    “我听府内的仆役闲谈,说你近日胃口不畅,这宛城的山梅熬水最开胃而平气,到时叫他们煎服给你喝。还有你脚下的鞋子有些发硬。宛城的特产其实乃是当地的鞋匠制的鞋子,所以我依着你的尺寸,给你买了三双薄棉垫底的软帮鞋,要不要现在试一试尺寸?”

    也许是在府里憋闷久了,此番出来,金花得畅快,王诩的话倒是比平时略多了些。

    莘奴看着他手里的鞋子,脸儿微微鼓起,憋着闷气说:“你不声不响地便拿钱来花,可真是畅快啊!到底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

    王诩慢慢悠悠地将东西放在车内,也不反驳,复又老老实实地坐在了车尾。

    不过许是刚才走累了,他的脸色略微差了些,而从宛城出来时,刮起了风,他坐在车尾便正兜了满满的风,开始不停地咳嗽了起来。

    莘奴眼角的余光垂落在了他堆放在车厢里的物件上。除了山梅与鞋子外,还有几样是孩童的玩意,诸如小鼓,布老虎一类的。

    莘奴心内知道,自己腹内的孩儿到底是王诩的。单论起来,鬼谷子也是年岁渐大,却无子嗣,可是他为人父的权利却被自己生生抹杀掉了,其实再仔细一算,自己便又是欠了一样还不起的情债。

    若是真如神巫所言,人有来生,自己欠下了这么多,也不知会不会积攒到来世,又要跟他几许的纠缠……想到这,那一声声的咳声顿时有变得刺耳许多。

    一个病人耳,现在跟他置什么闲气?想到这里,到底是送了口,叫他入了马车之内,免得在外面继续呛风。

    可是虽然叫他进来了,却又不许他靠里自己太近,只让他远远地坐在车厢口处。

    可是自打怀孕以来,莘奴便极其嗜睡。不多时的功夫,便眼皮发沉,只靠在车厢里放置的软被上,一路昏沉地自睡去了。

    这一睡便不知今昔是何夕。

    待得再次睁眼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滚落在了一个熟悉的宽大的怀抱里。马车虽然颠簸,可若是这般被人抱着,倒是少了不少不适,也怨不得她一路睡得昏沉。

    若不是车外传来一阵人语喧哗的声音,只怕她还要这般继续睡下去呢。

    只是醒来时,发现自己睡的失了形状,将脸压在了男人的胸前,竟然在男人的衣服上留下了酣睡时口水的水渍,濡湿的一片……真是叫人一时有些窘迫。

    不过王诩倒是有身为家奴的自觉,只搂着她若无其事道:“这一路承蒙姬的雨露恩泽,心内滋润了不少……”

    莘奴赶紧挣脱了他的怀抱,也懒得理会他的言语调戏。只伸头望向车外道:“这是怎么了?”

    车夫满头大汗地抬头说到:“车的轮毂有些松动,若是再走下去,只怕车轮要散架,可是一时失了些零件,难以修好,耽误了姬的行程,请姬责罚。”

    莘奴听闻了之后,倒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下了马车问道:“还要修理多久?”

    车夫为难地要了要头道:“现在已经走了大半的行程,就算是现在派人去临近的村里冶炼铺寻买铸铜零件,也要耽误一两个时辰。”

    莘奴听闻后点了点头,抬头打量四周,发现就在距离小路不远处,是一处木桥,木桥之下是一条深幽的河水,因为昨夜下了一场秋雨的缘故,水势甚为湍急。而桥的另一边,则有一处茅亭,看上去周围的景致甚是得趣。

    此时天空又开始落雨。马车已经卸下了轮子,车厢歪斜不得坐人,莘奴便准备到茅亭里避一避雨。

    待得过了过桥后,跟随在王诩莘奴身后的瑛娘复又转身去取马车上的吃食。可是当她刚刚过桥,那桥不知怎么的,竟然发出咯吱的裂响。

    下一刻就在莘奴的眼前,那桥竟然生生地断裂开来,轰然落入水中,被湍急的水流冲得没了踪影。

    这一场变故实在是出乎众人的意料。大家纷纷大叫,可是却再没法子过来,那断了桥的茅亭所在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处闭塞的孤岛。

    “姬莫慌张,待我们修好马车便叫人搭桥救你!”其余的众人扯开嗓门朝着断桥的另一边高喊。

    可是莘奴却看了看天色,此时已经要入夜,就算修好了马车,再叫人来搭桥只怕也要等到第二天黎明放亮时。她注定今夜要与王诩二人,独守在这一间茅草小亭里了。

    不过不同于莘奴的懊恼,王诩倒是从容自得的很。现在雨势渐歇,他便四处寻看了一下这河洲小岛。不多时便回来说:“我寻到一处山洞,许是路过猎人樵夫歇脚的地方,里面有火石瓦罐,我们到那里避风过夜吧。”

    王诩总是有这样的魔力,就算是天塌地陷的事情,他也会镇定地面对,连带着莘奴原本懊丧的心,也略略沉稳了下来。

    跟随王诩一路顺着羊肠小径走下去,果然看到了那一处山洞,显然方才王诩发现这山洞时,已经点燃了篝火,烘烤得山洞甚是温暖。

    王诩将地上前人留下的草席铺垫在一处,自脱下身上的衣服,铺在了草席上。然后转身对莘奴道:“你先躺下,我去看看附近可有野味做晚饭。”

    莘奴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他露出的肩膀上。只见当初差一点化脓的伤处已经结痂,那个“奴”字在深红色的血痂中若隐若现。

    那是代表着屈辱的烙印。她有了以后,总是小心翼翼不想被人看见。可是这个男人似乎全不放在心上,就这般坦然地漏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咩 走人鸟~~

第100章() 
山洞里有之前樵夫遗留下来的陶锅,王诩将陶锅放到河边洗涤干净之后,便取水架在篝火上煮开。不一会的功夫,他便用一旁生锈了的柴刀削尖了木棍,在河水中插了两尾鱼,然后娴熟的用薄石片去鳞,拔鳃,扯掉鱼肠,用他今日买来的盐渍酸梅去腌鱼肉。

    这等新颖的吃法,莘奴以前倒未尝试过。不过看着他□□着肩膀,娴熟的劈材舀水的样子,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年少时的鬼谷山间。那时的王诩也总是这般别出心裁,让小时嘴馋的她吃到了不少耳目一新的美食。

    王诩就是有这样的本事,穿上深衣戴上玉冠,便是位隐世的先师;脱掉了长袍穿行山野间,便是最老道的猎户。就算明知他的性情恶质,乃是强硬地惯于掌控身边每一个人的邪徒。

    可是当落于这荒僻之处,他又肯露出自己勤恳能干的一面时,总是能给她带来一丝丝莫名的安全之感。

    不大一会的功夫,王诩便将腌渍好的鱼穿上了树枝,放到火上炙烤。而他采来的新鲜的蘑菇,也被细细地扯成了蘑菇丝,与捉来去皮剁碎了的田鸡,还有野菜一起入了陶锅熬煮。不多时一股异常鲜美的香气便在山洞里蔓延开来。

    当王诩用山洞里的陶碗撑了一碗鲜汤递给莘奴时,发现自己的女家主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瞅着碗里的蘑菇丝,却不肯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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