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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皇戚-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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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他走到那三老身边,当他面打开麻袋,此时里面许多蝗虫不是死了就是被火烧伤极重,在里面奄奄一息。伏泉随手抓了一只身上冒着黑灰的蝗虫,它个头不大不小,软弱无力的腿晃晃悠悠的乱蹬着,显然虽是挣扎却已无太多气力。

    伏泉瞪眼看着这只蝗虫足有几呼吸间,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只见他猛地将蝗虫的头拔去,又把其身体灰烬用手抹去除了干净,接着就此将简单处理的蝗虫扔到嘴里吞吃起来。

    只听伏泉嘴里一阵咀嚼之声,这声音本来应该不大,但此时却在在场众人的耳里格外响亮。吃完后,伏泉面露怒容,双眼赤红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尔食大汉百姓五谷,如食大汉百姓肺腑,余为大汉皇戚,空享百姓民膏,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怒语说罢,在场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场面霎时安静下来,就连那一直祈祷的三老,看了伏泉所为,也是呆滞不已,愣了半响。

    吃蝗虫放之后世十分平常,毕竟蝗虫体内含有不少营养物质,不但可以做成美味佳肴,而且还有不错的药用价值,然而在汉代却未免显得有些太过惊悚。

    夜幕低沉,雒阳有禁令,城门已关,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伏完只能下令越骑营就地扎营。劳累一天的越骑营将士们皆昏昏睡下,伏泉坐于自己军帐之内细细沉思,思索应对下面之事。

    今日之事他做得有些冒险了,若是捕杀蝗虫倒也算了,有了成效总有人会理解,但他生吞蝗虫真的太惊世骇俗了。此事传到朝中,定会引起朝野非议,以这时候人的思想局限认知来看,一定会十分不解,说不定会有人以此中伤自己,于自己不利,得像个办法才是。

    一瞬间,伏泉想到了华佗和张仲景。蝗虫能不能吃,医生之言是最有权威的,而华佗和张仲景,自雒阳瘟疫之后,两人可谓是名动天下,是连瘟疫这等天灾都能治理的神医。若是他们都言蝗虫可食用,还可做药的话,那岂不是为自己提出的“蝗虫可除,蝗虫可食,蝗虫可医”的观点而正名?

    张仲景去年已被外放长沙太守,果然历史惯性总会和原有有所交集,张仲景还是如历史一样,去了长沙为官。不过与原本不同的是,历史上不惑之年的他在官场蹉跎良久,才得任长沙太守,而如今,因为刘宏念其治理瘟疫之故,早早便将其外放,倒也算因为伏泉而提前得福,只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因少年于官场失意,再生远离官场,投身治病救人之心?

    长沙离雒阳太远,张仲景眼看是不能喊了,只能是豫州了,希望华佗此时在家乡,不然只能留信于忠,让他催促华佗前来,想来以自己的面子他定会来。

    念及此处,伏泉便寻来笔和丝帛,匆匆写了一篇言辞生动的信后,看了眼自己还算不错的字迹。经过数年的练习,自己的楷体字比之前世好了不少,是以经常使用,至于东汉流行的章草之类的,他还真的写的不好。

    召来黄忠,将信交给他后,令他去河南尹领了“传”之后,火速赶往豫州沛国谯县,将信交予华佗。

第七十三章 油炸蝗虫() 
“传”即符信,又叫过行,是行人的身份证明和通行证书,以缯帛制成,上书行人姓名、年岁及所携物品等等。

    在汉代,出行是一件大事,不是你想走就能走,手中要持‘传’。作为封建社会,限制人口自由流动是必然的,而雒阳是东汉京师,自然要更加注视,不然天子脚下聚集了一批不知何地来的流民,天知道会不会出事?

    所以想要自由出入雒阳,还要有‘传’这种通行令符,否则,雒阳四周关隘的守兵是不会放人随意进出的。当然虽然这项制服看似完美,但也不是没有漏洞,如果你若是不嫌麻烦,翻山越岭走小路,有谁能过问你?

    黄忠去了河南尹,得了通关之传后,便骑马火速赶往豫州,于此同时,伏泉也带着人来到雒阳城外的洛河旁。只见河水静悄悄地流淌,闪动着粼粼的水光,就好似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这大汉帝都的秀色。碧绿的河面上,反射着苍弯的水晶似的蓝光,远远望去颇有种水天一色的感觉。

    洛河,古称雒水,是黄河右岸重要支流。因与雒阳城外的伊河交汇,亦称伊洛河,即上古时期河洛地区的洛水。而且雒阳、洛阳之名也是因其地处雒水、洛河之阳而得名。阳即是指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古人多用于地名,雒阳、洛阳便是指其位于雒水、洛河之北。

    相传,伏泉的老祖宗伏羲有一女名为宓妃,又称雒嫔,溺死于洛水,遂为神,成为洛河女神,乃黄河水神河伯之妻,后来被羿射伤冯夷的一只眼睛。

    屈原于《天问》中曰“胡羿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雒嫔,即水神,谓宓妃也,姑且不提传说中的这位神女是否真实,但洛河女神之名却无疑表达了先人对于洛河美丽的赞美。后来屈原更是在《离骚》中用“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来表达他对洛神向往,对洛河的憧憬,以至于后来三国时候,甄宓迷得曹家三人神魂颠倒,曹植更是见了洛河之美,思及嫂子甄氏,以洛神宓妃指代甄宓,作了《感甄赋》。至于后世所传《洛神赋》,不过是后来魏明帝曹叡不想让曹家叔嫂之间虐恋的家丑外传,逐将《感甄赋》改为《洛神赋》。

    大旱之后,阳光炙热,连洛河河边都不算湿冷,反而十分温暖,河边泥土呈沙土状,看着十分稀疏,略带些潮湿,正是蝗虫生长的好环境。

    一声令下,潘俊便带人掘开了洛河河边的泥土。只挖了很浅的一段,便看见裸露的泥土中,密密麻麻的虫卵,甚至还有幼虫在孔洞中爬进爬出。伏完站在一旁,间了此景,“啊”了一声叫了出来,随即道:“檀奴,此乃蝗卵乎?”

    “是也。”伏泉回道,随即走到虫卵处,伸出脚,使劲一碾把脚下虫卵碾死,随即谓左右道:“取出一些带走,其他人就地掘土,挖出虫卵,无论火烧水煮,皆让其化为飞灰。”

    众人听后,随即忘了一眼伏完,见其点头,然后道:“诺。”

    一夜之间雒阳城外火光通天,根本瞒不了人,经过城外村民传播,很快上至达官贵胄,下至市井小民皆知道此事,都是议论纷纷,有知道蝗虫可杀的感叹天佑大汉,也有迷信之人咒骂伏泉,惹怒神蝗带来灾祸,幸好刘宏早已得知,是以早就派了小黄门来,传旨让伏完叔侄火速入宫。

    依旧在长秋宫里,刘宏抱着刘葭逗弄了好一会儿,这才等到伏完两人的到来,一番行礼后,几人便进入正题,伏完便将昨夜之事一一道出。

    “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事情听别人说与当事人说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伏泉这句刘宏先前就并未听,此时听到后喃喃细语几遍,然后看了眼伏完叔侄后,对伏完似笑非笑道:“此语虽妙,却不似驸马家之人所言。”

    伏完尴尬一声不知作何言语,此时若不是在皇帝面前,他一定会狠狠瞪几眼伏泉,责骂他几句不知好歹。

    毕竟伏泉先前所引用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可是道家之言,不是他家传的今文经学。自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统之争便尤为激烈,到了东汉今、古文经学争斗更甚,可以说古人虽然不禁止各家学派学习他家学术,但是真正言语中,却也是很少用他家之言。否则的话,你用他家之言致自己家学派于何地?岂不是变相说明自己学派不行?

    好在刘宏也只是说笑,随后揭过此言,见过伏泉所带虫卵后道:“如此说来,蝗虫非神灵也。焚埋蝗虫,果有奇效?”

    伏完道:“是也。”

    “檀奴食蝗,蝗虫一物真可食乎?”刘宏又问曰。

    伏完语塞,不知作何言语,伏泉立即上前接话道:“启禀姑父,天生万物以养人,可见人乃万物之灵,至高无上,食用万物皆可。侄儿曾于神医华元化处闻,蝗虫可为药入口,用于止咳祛喘,试想既可为药,为何不能食?”

    “这……”刘宏诧然,随即问道:“此真华神医所言?”他还是不信蝗虫可吃,不过在华佗之名此时已大,让他将信将疑。

    “正是。”伏泉正声回道。事已至此,不管华佗知不知道蝗虫效果,伏泉必须承认,大不了等他入京,自己先找他谈论一番便是,反正后世自己家乡的小孩治疗咳嗽哮喘,找的民间老中医都是寻来蝗虫作为药引,不会有错。

    “只是此虫豸如此渺小脏乱,如何可吃?”刘宏显然有些见猎欣喜,想要品尝此物。他天生对万物好奇,喜欢做些刺激的事情,类似于后世猎奇心理。

    伏泉道:“姨父莫急,此物需调制一番,方可美味。吾曾听闻,蝗虫以沸水清洗干净后,用‘豆有膏’炸之,待炸至金黄,加以青盐润色,其味至美也。”

    “果真如此?”

    “姨父派人一试便知。”

    未几,刘宏便派人迫不及待的去少府寻“豆有膏”了。伏泉见之暗笑,后世有名的炸蝗虫可是美味的很,可惜汉代这些人却因为迷信浪费如此美味,真是浪费。

第七十四章 再议太子() 
豆有膏,即相当于后世的豆油,脂膏在古代也算是一种生活必需品,西汉末年氾胜之所作《氾胜之书》中便言道“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可见汉代人也已知晓大豆可提炼油脂。

    孔子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后来成为汉人吃的讲究,一直流传到后世。刘宏贵为大汉天子,什么山珍海味没有见过,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此时没人敢称第一。

    响午,刘宏留伏完与伏泉与长秋宫中就食,还喊来董太后,一同品尝新菜,名曰家宴。

    盯着面前的菜,刘宏眼睛一眨不眨,暗道这蝗虫做菜还真是别开生面。没错,这就是他命人依照伏泉之法制作炸蝗虫。

    只见一堆幼小的虫豸冒着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釜”乃是一种器物,圆底而无足,必须安置在炉灶之上或是以其他物体支撑煮物,釜口也是圆形,可以直接用来煮、炖、煎、炒等,可视为后世锅的前身。

    刘宏忍受不住心中的好奇和食欲,当即夹起一点油炸蝗虫放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咽了进去。过了一会,他才睁开眼睛,面露回味的赞道:“色泽金黄,脆香美味,余味无穷,真乃佐酒待客的一味佳肴!太后、皇后,快且食之!”接着又夹起一些放入嘴中,眼看是彻底迷上此物。

    董太后和宋皇后毕竟是女人,虽然这油炸蝗虫香味诱人,但一想到其是下贱的虫豸,食欲顿时就消了大半。不过随着刘宏的狼吞虎咽,也都动了动喉结,对其言却将信将疑,遂夹起一筷箸,闭着眼睛放到嘴里……

    很快两人皆震惊的睁开眼睛,纷纷为这美味感到诧异,接着也接二连三的夹起放入嘴中,毕竟人对美味的东西从来都没有抗拒力。

    伏完也是食用了,他亦为此美味震惊,赞道:“食之如虾干,不料这小小螽斯,竟是如此人间美味。”

    一顿完毕,刘宏饮完一杯酒后,赞赏的看着伏泉,叹道:“真佳儿也!”

    来于此世,伏泉对这些夸赞话语早已免疫,也不甚在乎,他所关心的还是大汉的百姓能够应对蝗灾而已。

    翌日,百官朝议,有议郎谏言伏完擅杀蝗神,有失天和,恐神灵降罪,请皇帝治其罪。

    刘宏不纳,反而传旨,命受灾州郡,以“火烧土埋”之法治理蝗灾,同时又告知油炸蝗虫一物,令受灾州郡粮食不足,可以此赈灾救济百姓。群臣闻知,皆言不可,然朝廷明旨已发,不可挽回。

    官僚集团就是如此,在迷信与王命之间,当然是以王命为主,古今皆都如此。毕竟只有执行王命,才能够赢得皇帝赏识,从此升官发财,现在刘宏摆明了谁按他的意思治理蝗虫才得到赏识,是以除了少数人坚持不执行以外,多数郡县官吏接到旨意,都立即组织民夫人手于夜间灭蝗。

    然而有人听从皇命“兢兢业业”的灭蝗,有人却想从中谋利。

    永和里的袁家家主袁逢的府邸,占地颇广,装饰奢华,可谓是雒阳城内一等一的豪宅。“袁氏贵宠于世,富奢甚,不与它公族同”,其自袁安以来发迹。因袁安担任三公之职,一心一意为国尽忠,其子孙依仗先祖余恩世代为高官,日趋富贵,开始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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