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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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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

    乌当甩着马鞭,红着眼高呼道:“别让我们的仇人跑了!”

    “的哒的哒的哒!”

    他们一人两骑,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将大地都震动的颤抖。

    “停!”

    乌当一路疾驰,只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小半个时辰,已经追上了刻意保持体力的新军。

    “仇人只有不到一千人,儿郎们,报仇的时候到了。”他知道附近没有颉利安排的军队,所以,一见到新军就不管不顾的准备大杀一通。

    “去!给我去前方探查情况”他指着身旁的一名侍卫之士,接着振臂高呼:“做好迎敌准备!”虽然心中有恨,可乌当还是怕误伤了友军,想了一会儿,还是派人前去打探一二。

    “前方是何人军队。”突厥人大声喝斥:“我们是伟大的颉呃!”一支闪电般飞来的利箭破空而出,穿透了侍卫的咽喉,还飞得出老远才力尽坠落。

    空气中顿时溅出一道血花,侍卫抚着喉咙一声不吭的倒在草地上。

    “他们是毁坏我们家园的敌人,杀了我们亲人的就是他们,只有一千左右族人们,我们是草原的主人,是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忠仆,可恨的叛徒践踏了我们的家园,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如狼嚎的喊声响起

    “拿出你们的弓箭,让你们的敌人知道我们乌部落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射手,让他们在我们的箭羽下瑟瑟发抖”

    乌当高高举起了短弓,当先向前突进。

    区区千人不到,哼,五千骑兵足以将其辗碎。

    乌当眼中透露着冷笑。

    胜券已经在握!

    远望着同样衣着的“突厥”异军,乌当咬牙切齿道:“族人们,屠光他们,为死难的同胞报仇雪恨,不管对方是谁,我都要亲手摧毁你,夺走一切。”

    傲然自信的乌当,下令全军前进,庞大的军阵缓缓推进,转眼已距新军千余步之遥。

    同样一面“狼”旗下,秦风怀抱湛泸剑,沉静如水,驻马静立。

    新军列阵于此,这些,都已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中的精锐。

    迎面处,乌当庞大的大军,如钢铁怪兽一般,缓缓的撞入眼帘。

    五倍之众的敌人,就这般气势汹汹的杀奔而来。

    秦风俊朗的脸庞,云淡风轻,不起一丝波澜。

    “成败与否,以此战来验证。”秦风的脸上,铁血冷绝,凛然的杀机,在双眸中疯狂燃烧。

第096章: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呜呜呜~~

    突厥的军阵中,最先响起号角声,乌当迫不及待的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五千铁骑,迈着汹汹的步伐,向前平推而来,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栗。

    一望无际的骑兵,一面面狼旗,在风的撕扯下,如同滚滚的怒涛,层层叠叠。

    兵刃所反射出来的寒光,几乎盖过赤色的阳光,将战场的天空都映寒。

    如森林般密集的弯刀,迸射着杀戮之气,若死神的獠牙。

    五千突厥骑兵轰然而动,迈着整齐而沉重的步迈,向着新军稳步推进。

    每一步下去,整个大地都仿佛为之一抖。

    秦风在草原上的阅历固然比不上乌当,兵力上突厥也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就如乌当一样,秦风露着一样的冷笑,而且是一样的胜券在握。

    阵不成阵、形不成形,密集前行,这不是活靶子是什么?

    双方兵卒越逼越近,一点一点的出现在彼此的视野中。

    “提速!”

    秦风毫不犹豫的下达了进军的命令:但奇怪的是新军并没有将速度提起来,而是整齐划一的,以一种小跑的状态前进,似乎完全放弃了骑兵的速度。

    新军的异样自然在乌当的眼中。

    告诉移动中的乌当,眼中闪现一丝疑惑,更多的是警惕。

    “不管了!”

    乌当心道:“就算他们有什么鬼主意,主要我不近身。他们能够耐我何?不过对方阵容有些松散,莫不是对于我族的骑射有所防备?排个古怪的阵型,就想对付我族的骑射。也未免太天真了点。”

    乌当对于本族的骑射是相当自信的,该部曾经出现一位天才射手,在他的激励下与教导下,乌当部落得到了这位天才的真传,这位天才是该部落的英雄、骄傲,所以,尽管他死去了近百年,但是纵横大漠无敌手的英雄事迹一直激励着整个部落,几乎所有部落的少年,在年少的时候都将其视为自己的偶像与学习的榜样。也因此导致了乌部落在射术一道,要胜于所有同为突厥部落的草原人。论及整体的射箭能力,在整个突厥乌部落说他第二,无人敢说第一。

    也因如此,乌部落有着一支名传草原的骑射部队,他们只配战弓与箭囊而外在配上弯刀,并没有任何的长兵器,利用骑兵来去如风来去自如的特点,辅以部落善射的特性,将草原骑射用于战场,向来都是无往不利的。

    这也是乌当的底气所在,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新军正面袭杀,而是意图以放风筝的战法战术,依仗突厥人的习性,依仗他们乌部落的特点,将新军歼灭。

    他不信这零零散散的不到千人的军队,在骑射水平上,能够比得上在他们马背上的民族?

    乌当对于他们部落的骑射有着极大的自信,于是吹起了颈部的骨笛,以笛音来指挥族人作战。

    随着骨笛声此起彼伏,乌部落的骑兵不约而同的取下战弓,并且将箭羽含在口中,做着第一波驰射的准备。

    对面的新军骑兵似乎放弃了骑兵的速度,在徐徐进兵,但乌部落的骑兵却飞速的前进,让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

    二百步!

    一百九十步!

    一百七十步!

    一百步!

    快了!

    乌当看着速度贼慢靶子一样的新军,眼中闪现炽热的光芒

    快了,就快了!

    一般而言,突厥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步,但是乌部落的骑射部队以骑射为主,他们需要不断的射箭来保证自己的杀伤力,因此所有战弓都是利于骑射的短弓,射程要比一般的突厥兵要近一些,在一百三四十步之间,但是续航能力却大幅度的上升。

    乌当瞪大着眼睛,等待着双方的间距进入一百三十步,这个最有利射程的瞬间。

    便在这时,乌当急逐战马,越阵而出,搭弓上弦,突然发现耀眼的阳光让自己几乎睁不开眼,而且,更为致命的是风向正从敌军那边吹来。而就在这一瞬间,新军从背后取出了一物

    “不好,”乌当突然想到了一个传说,顿时吓得心寒胆裂!“散开,快散开!”

    一个个慢悠悠前进的新军,从背后取出了早已准备的标枪

    “进,风!”

    秦风一声令下,新军突然抢攻,在双方接近八十余步的时候,近千支标枪发出恐怖的声音呼啸着向突厥刺击。

    古往今来,北方民族最强悍的是他们的骑射水平,新军虽说是唐军中的强者,可在骑射水平上,与突厥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为什么要抢占上风?为什么见到冉冉升起的太阳,秦风而心喜?

    其原因是这两者,能够把突厥骑兵的威力降了最低。

    乌当也是一位能征善战的草原勇士,也知道太阳、风向的重要性。

    只不过,兵力上的优势、未尝败绩的骑射水平让他产生了盲目的自信。

    人一旦,盲目的自信,一旦小看自己的敌人,那么,他离死亡已经不远了。

    近千支标枪,教会了乌当怎么做一个合格的首领。

    新军臂力惊人,再加上风的助推,标枪展现出了恐怖的一面。

    呼啸越空,漫天的标枪如一条条毒蛇,跃阵袭来,在虚空中闪着幽幽蓝光。

    “散开!”乌当心丧若死,一边下达命令,一边往旁边撤离。

    只可惜想法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在这加速疾驰中,临时临急的下令“散开”,就算是弓马娴熟的突厥人也做不到这点。

    顷刻之间数以百计的突厥骑兵惨叫着中标枪摔倒,混乱的波动扩大开来,乌当部落密集的骑射阵的中间一带瞬间崩溃!

    只一下子,乌当就损失了数百子弟兵。

    而且,这些人死状奇惨,有的被标枪钉在地上,有的连人带马的让致命的标枪串成“人马肉串”,有的还没有完成咽气,正在发出让人心颤的惨叫。

    乌当心疼之余,意外发现伤亡远不如他想象中的惨痛,这标枪看起来恐怖,但由于他采用的是骑射阵,突厥兵彼此间都留有一定的空隙,所以,第一轮标枪只是造成了三四百人的伤亡。

    念及于此,乌当已经有了计较,高呼道:“继续前进,加速前行!”

    “风!”乌当的命令一下,秦风也下令了第二轮攻击,现在的突厥被标枪的威力夺了心神,乱成一团,正是伤敌的大好时机,秦风目光敏锐,发现了突厥的情况后,果断的下达了第二波攻击的命令。

    秦风心头冷笑:攻上来更好,两股冲力加在一起,死亡也更加惨重。

    这一轮标枪,杀伤力更大,二力作用下,有的标枪甚至带走两个人的生命,而且由于插在地上的“人马肉串”的阻挡,全速前进的后一排骑兵,在速度上不免为之一滞,有的人凭借着马术避让,可后面的人又撞了上来,于是,前几排骑兵撞了个人仰马翻。

    而此时,第三轮枪阵又招呼了过来,这一次,威力更加强大。新军们也很精明,他们看到哪里乱,手中的标枪就往哪里招呼着。

    三轮标枪下来,带来了近两千的生命。

    也就是说,新军在一人未伤的情况下,就杀死了突厥三分之一多的士兵。

    “撤!”眼见突厥骑兵自两边包抄过来,秦风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而在撤退的过程中,新军也是颇有章法。

    他们分两个队列,第一列队的骑兵射了之后第四支标枪之后。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射出,在第一时间里,一条线似的分别往左右飞奔,迂回着后撤。

    近四千支标枪接连射来,又带走了突厥一千左右的战斗力。

    标枪完了,就轮着弓箭了,一箭连着一箭,以铺天盖地之势扫向突厥骑兵,有了风的助力,杀伤更是倍增。

    新军始终保持着突厥一样的速度,而箭却一直没有停止,他们在撤退的时候,熟练老道的在马背上安装着弯马搭箭,然后回身就射。

    乌当傻眼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对方竟然用的是他们一模一样的战术:打算放风筝的他们,现如今反而让对方放了风筝。这之间的差别,让他有一种吐血的冲动感觉。

    作为骑射行家,他看的出来。对方在这方面下过一番功夫,但是论驰射的速度,论变向转向的灵活,远远比不上他们,但是对方偏偏占据了天时,这两大天时掩盖了对方的一切不足,也将自己一方的威力降到了冰点。可以说,乌当他们现在毛都没有触碰到对方,对方却凭五轮标枪、数轮箭矢杀伤了他们近半兵卒。

    “对,就这样!撤,看见没有!我们就当是遛狗,溜着打宁愿少放一箭。也别让他们追上!杀他个落花流水。”秦风控制着双方的距离。将放风筝的战术打法用到了极致,不断的以天时与距离的优势,消耗着乌当的兵力。

    乌当看着身旁的兵卒,一点一点的给射杀,落下马背,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活了大半辈子的自己会栽在自己最拿手最擅长的战术下。

    面对这个他用了几乎千百遍的打法。他竟然涌现出无计可施的感觉。

    他太了解这个战术了,这个战术因为距离优势。被打的一方永远会处在被动的情况。

    别小看他们相隔的这一箭之地,上百步的间距。这个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追的同时对面也一直再跑,而且还不时会有箭羽飞来限制速度。在同等情况之下,追的一方想要跨越这百步间距,需要花费漫长的一段时间。往往等你追上了,你的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最让乌当难以接受的是对方的指挥表现的极为出色,将位子距离卡的非常好,始终保持者带着他们溜的趋势,不快不慢。他若追得急,对面跑得快,他若减下速度来,对面的速度也会跟着减下来,至始至终都保持者弩箭的最有效射程。

    这一点让乌当有些泄气。

    对于骑射之道,他祖辈特地研究过,怎么溜最好,怎么溜最有效,别有心得。

    乌当记得当初他学的时候,表现的一塌糊涂,直到数年之后,才渐渐融会贯通,直至今日三十多年了,如指臂使。但是对面那个少年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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