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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择路-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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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当中。若是这时候与四大部族中的一个闹得不愉快,其他那仨刚刚降服的大部族,还不知道会怎么闹腾,弄不好又要拿刀子对砍。

    阿史那大汗现在可不想在草原上动刀子,他刚得了燕云十六州,正想着等来年秋高马肥了,再去平周朝这花花世界好好抢一把,顺便把这花花世界彻底占住呢。稳住了四大部族,让他们在来年南侵时充当先锋,为突辽人打头阵,打下平周的花花世界,这才是眼下最重要的大事。与这千秋的大业相比,威北营在草原上占据一块草场这点小事儿,为了南侵的千秋万代大业,就先忍(认)了吧,等回头再收拾这小马蝇也来得及。

    转过年春天,李得一今年过了生日就整十六岁,也算是个大小伙子了。开了春,威北营照例开始忙活着春耕,一行人忙的脚不沾地儿。春耕结束之时,一封紧急军情,也来到了孙老医官的桌子上,随即小刘医官就知道了这军情的内容。

    此时天下间的形势,又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初由于威北营在草原后方突袭统万城的行动,并且一举击杀突辽大汗留下守家的幼弟,迫使突辽大汗分出一半以上的精兵回防统万城。突辽人也因此失去了一举扫平整个中神城以北的机会,给整个双水江以北的各路群雄留下了趁势崛起的机会。

    那时节,在历时一年多的战乱之后,控制了三省之地的石麦州终于忍不住了,率先称帝。但当时石麦州的实力并不足以压制周围各路群雄,他虽然拥有三省之地,可用精兵却不过十万之数,并不比周围其他豪杰强出多少。他之所以提前称帝,只是手下有个功利心切的幕僚给他出的主意,让他早登大宝,这样可以提前占得大义的名分。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说的就是这位幕僚。当时平周朝虽然亡了,可在东边和西边还有窦家血脉当着皇帝呢。东平周和西平周虽然是傀儡朝廷,但都是窦家人当天子,依然得到许多人拥护,勉强算是天下正朔。你个石麦州是哪路货色,祖上连豪门世族都算不上,土豹子暴发户而已,也敢称帝?!劝他称帝的那个幕僚也是功利心切,并不是一心一意为皇帝着想。石麦州称帝了,他这幕僚自然水涨船高,怎么着也能混个正式的官职在手吧,总比现在这个挂名军职要强。

    可惜石麦州英明一世,在这泼天名利权势之下,还是昏了头。平周朝毕竟御极天下已有六百载,开国太祖皇帝又是那样的英明圣武一代神人。这六百载江山坐下来,窦家现在虽然亡了平周朝,可在不少人心中,依然是天下正朔,唯一皇家。

    那些控制一省或数省之地的各路英雄虽然野心勃勃,可谁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率先带头称帝。现在好了,石麦州在猪队友的挑唆下,给大家挑了个头,打破了大家心中那最后一层膜,这小子居然敢称帝!好了,没说的,谁先挑头,大家就先合伙揍谁呗。东平周和西平周两个傀儡朝廷当然不肯承认这伪帝,我窦家人还没死绝呢,你就敢蹦出来,反了!反了!

    东西两个平周朝随即发下诏书,要求天下各路义军平定叛乱,剿灭反贼。现在想起管人家叫义军了,当初中神城还在的时候,可是口口声声叫人家反贼来着。整天忙着打来打去,争来争去的各路英豪也罕见地停下了互相砍的刀子,听从了两个平周朝廷的诏令,共同把矛头对准了率先称帝的石麦州。搞得东西两头的两位小皇帝为此事高兴了好几天,真以为天下人心仍然在窦家这儿。

    其实不过是利益和人心中的嫉妒作祟罢了。可怜两个小皇帝,不明就里,白高兴一场。

    那一年,石麦州在称帝之初,还真是洋洋得意了一阵,四下里发诏书,寻找肯加盟一块打天下的盟友,什么封为一字并肩王啊,什么江山对半分的许诺不知说了多少。结果谁都不买账他的不说,大家还合起伙来针对他。

    石麦州当时就急了,你们都不跟朕玩,朕自己找人玩!这就把主意打到刚返回塞外草原的突辽爹身上。遣使去吧,突辽人可都是狼啊,吃人不吐骨头的。一看你想让我支持你镇压天下各路群雄,可以,先拿好处来吧,突辽人一张嘴,就要了北面边关数个州县。

    当时那燕云十六州都在石麦州势力控制之下内,石麦州为了孝敬突辽老子,一口气,居然把这十六州都送给了突辽人。当时石麦州被周围的各路英豪共同出兵揍的满头是包,敌人都要打上门了,形势紧迫,也只能先抱紧突辽爹的大腿,把腚底下的龙椅坐稳了,再顾其他。到后来,石麦州拱手送上燕云十六州,突辽大汗陈兵十六州,天下间本来还高歌猛进,势要扫灭伪帝的各路英雄,顿时都哑了火,悄悄地就都撤兵了。

    石麦州把这燕云十六州拱手奉上,从此突辽人从统万城兵入平周朝,就不用再走北门关一带,直接可以从燕云十六州一线发兵南下。突辽大汗收到这份大礼,自然是大喜过望,听说干儿子被人欺负了,立马仗义地派出了十万精锐骑兵,沿着燕云十六州一路耀武扬威。

    一听说突辽人十万精锐要来了,正气势汹汹围攻石麦州的各路英雄顿时都萎了,二话不说,直接掉头就撤。其实当时突辽大汗只是派兵接收燕云十六州而已,根本没有南下的打算,大声喊着要南下力挺自己的干儿子,不过是虚张声势吓唬人罢了。

    然而被突辽人两次如狼似虎地入侵打成了惊弓之鸟的北地各大豪门世族,各地守备英豪,还真就被这一嗓子给吓得撤兵了。据说当时有个叫曹九锡的豫城守备,这人不过三十多岁,正是愤青的时候,还当面痛责力主撤兵,暂避突辽铁骑锋芒的联军统帅袁能作,说他是:“竖子不足与谋!”

    就这么着,突辽人不费一兵一组,白得了燕云十六州,从此彻底打开了入侵平周天下的后门。而石麦州也暂时坐稳了他的儿皇帝宝座。当初信誓旦旦要平灭石麦州的各路联军,自然也是无果而散。

    然而最让石麦州生气的还是西北的那个小小威北营,别人都停战回家了,威北营依然不肯消停,狠狠打了他一嘴巴。居然一战打灭他两万精兵,统兵大将郭无常也被打的不知所踪,天知道石麦州当时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气的浑身毛都炸了。到最后石麦州吃了一把子红丸,然后连夜叫来新选的十几个美人,胡天胡地了三日,才泄了这股子邪火。

    如今这天下大势却又是一变。突辽人虽然暂时从平周朝腹地撤出,但不费一兵一卒白得燕云十六州,为日后继续入侵打开了一个大大的后门,随时可以兵临中神城以北的各地,威胁如今北方各路雄起的豪杰。

    突辽人在草原上消化着劫掠来的财富,跪奴,继续统一着各大部族,实力与日俱增。据说现在突辽大汗正在忙着准备登基称帝,成为突辽帝国的开国太祖。

    天下的各路英雄,也都抓紧一切机会,扩大自己的势力。在经历了残酷的厮杀吞并之后,渐渐有数位英雄崭露头角,成为天下间实力最强大的几位。

    率先做出行动的,却是上晋陇西都护,镐安城守备李寺乃,在占有上晋一省,发展一年之后,彻底稳定了后方的李寺乃拥有了足够的实力,再也按耐不住,借口王松城谋害天子,趁势起兵勤王,兵发洛都。

第一百五十一章 煮酒论英雄() 
在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一条小鱼正在吃着河底的水草,冷不防,身后突然游来一条大鱼。大鱼一口吃掉这条小鱼,在这残酷的生存法则之下,大鱼因此得以成长,壮大。随着这条河流汇入大江,大鱼也因此游入了更大的场面,参与到更加残酷的厮杀与吞并当中。

    此时的平周天下,历经数年激烈厮杀,终有数位英雄得以脱颖而出,崭露头角。他们随着自身实力的壮大,野心也逐渐膨胀,不再满足于自身已有的势力,想要更进一步,打下帝王的基业。而此时,这些英雄在激烈拼杀中,终于打败了无数对手,得以崭露头角,他们开始仰头环顾四周,寻找更大的目标,却赫然发现,自己周围,也尽是实力强悍的对手。战争,也随之升级,开始变得规模更大,也更加惨烈。

    此时这天下的英雄,从北往南,有数位实力强悍的大英雄最是有望建立帝业。其他的小鱼小虾,也还剩不少,但都已是冢中枯骨,混吃等死而已,略过不提。这是一场无比残酷的游戏,凡是参与到这场游戏中的,要么功成帝业,要么功败身死,别无他途。这是一条通天之途,成功了,就能御极天下,称孤道寡,面南而坐,天下拜服。这也是一条不归之路,这条路,只允许成功,失败者,都将被无情吞没,连渣滓都剩不下一点儿。

    这些英雄里,头一个称帝的,就是借助突辽人势力,认突辽大汗为父的石麦州。此人虽然手段下作,奴颜卑膝,毫无帝王的尊严,但也不失为一时枭雄。石麦州手下可以说是兵多将广,同时据有上河,下河,江北三省。这三省皆是膏腴之地,沃野千里,丁口千万,端得是一等一的帝王基业。

    在石麦州东面,还有一位英雄,名唤曹九锡。他本是世代官宦曹家的子弟,这曹家据说是当初平周开国太祖,金鼎台三十六将之一曹双木的后人。这位曹九锡小时候也是街面上天不怕地不怕的银枪小霸王。大概是因母亲早亡,年幼缺乏母爱,这曹九锡从小就喜欢别人家的媳妇,注意,一定得是结了婚的那种,未婚的不喜欢。

    这曹九锡小时候跟袁能作俩人是一块儿长大的狐朋狗友,十二三岁的时候,俩人甚至曾策划并实施了当街劫走人家新娘子。曹九锡十二三岁就敢干这无法无天的勾当,现在大了,又领豫城守备一职,据有许都一省之地,统帅麾下数万兵马,实力强悍。他也称得上一方诸侯,披甲十万的大英雄。

    当初突辽人第二次攻打中神城时,这曹九锡散尽家财,招募了五千部曲,誓要起兵勤王。结果走到半路,中神城被攻破了,曹九锡只得兵退豫城,暂且观望。后来平周朝宣告覆灭,天下大乱。曹九锡治军有方,所部兵马多次打退乱军,保住豫城不失。几次胜利之后,曹九锡的兵马越招越多,加之本身就是世家大族曹家出身,很容易就得了豫城世家豪门的支持。后来在豫城世家大族,与乡亲父老的拥护之下,曹九锡就自领了豫城守备一职。

    这曹九锡打仗确实有一手,领了豫城守备一职之后,带着麾下兵马,仅用不到一年的工夫,就彻底平定了许都一省,打下了好大一片基业。

    在曹九锡东面,还有一人更绝,名唤刘赖,此人原是徐淮省沛雄县一个街面上的泼皮无赖头头。之所以说这刘赖绝,那是与前面两位枭雄相比。石麦州起家之初,就是平周朝的节度使,手下自有数万兵马。而曹九锡则是平周朝名门曹家出身,家中自有不菲的家业支撑其到处征战。与这两人相比,刘赖真是一穷二白,既无名门望族的家室背景,也无一兵一卒随身,真正是一位白手起家,空手套白狼的绝世高手。

    据说这刘赖从小就不喜老实干活,整天净琢磨些既偷懒省事儿又能发财的勾当。他人虽然终日懒散不务正业,可也有一样,为人特别仗义,属于那种我今天运气好,捡条死狗炖了有肉吃,就一定要叫上所有兄弟们一起来吃的人。这人一大业余爱好,就是吃狗肉。至于那狗到底是不是“捡”的死狗,就没人知道了。

    就这么着,刘赖在街上混了几年,还真让他混出几个厉害的朋友。当然了,他的朋友都是喜欢吃狗肉,切磋狗肉吃法的行家里手。其中做狗肉最好吃的就是大块头樊屠,此人块头大,一身本事也响当当的厉害,实打实的俱五通境高手,一把屠狗大刀舞起来,十几个人近不了身。而刘赖的朋友中,吃狗肉吃的最有文化的朋友,就是县里的一个县吏,唤作萧成败。

    这刘赖虽然不务正业,可朋友多啊。这些朋友整天到处吹捧他的仗义,再加上刘赖这人长的也确是仪表堂堂,一副伟丈夫模样。到后来,居然还让他成功混了个媳妇来家。更要命的是,他这姓吕的老丈人不知被他灌了什么黄汤,把女儿白送一样给了他不说,居然还花钱替他在县中走动,给他谋了个闲散职位,就是沛雄县中一亭的亭长。

    这下好,刘赖有了朝廷公职。别看仅仅是个芝麻粒儿大的亭长,可平周朝六百年繁华下来,任何人大小只要混上个官,起码就一辈子吃喝不尽。从此以后,刘赖更加发挥了他仗义的本色,整天叫着一帮兄弟来吃吃喝喝。

    有一天喝多了,这刘赖也不知那根筋不对,忽然意兴阑珊地把手里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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