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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偏偏喜欢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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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放学时间,隔壁教室的人全都走光了。高老师离开后,同学们也一哄而散。

翩然是当天的值日生,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她锁了门,到自行车棚去拿车。在林荫道上碰到刚刚推车出来的沈炜。

她嘴巴张合了几次,还是忍不住说:“你……为什么要我做语文课代表?”

沈炜笑了笑:“理由我刚才在班会上都说过了。”

她抿紧嘴唇,微蹙着眉,仍是一脸困惑:“你怎么知道我初中作文比赛得过奖?”

“我也是无意中听语文老师说起的。”他顿了顿,补充一句,“肖老师特别欣赏你,他说你的作文写得太好了。”

翩然的脸,不易察觉地红了。这是上高中以来,她第一次和男生面对面地说话。沈炜和其他优等生不一样,他温良敦厚,无半点骄矜之态、自得之色。

“哦,对了,你家住哪儿?”沈炜跨上自行车,不经意似地问。

“城南XXX厂。”

“你家也是城南的?”他状若惊喜,眼里发着光,“我们正好同路,一块儿走?”

翩然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那……好吧。”

两人并肩骑过长长的林荫道,一边交谈着。淡黄色的余晖,穿过梧桐树浓密的枝叶,落在他们蓝白相间的校服上,说不出的静谧温暖。

不远处的篮球场,陈晨像发现新大陆似地叫起来:“那块石头居然会说话了,难得难得!”

杨汐没有搭腔,他将球从陈晨手里抢过来,站在三分线上,轻轻一抛。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刷网而入。

沈炜对叶翩然很有好感。

他是那种心无旁骛、认真读书的好学生,循规蹈矩。像大多数男生一样,他也喜欢看美女,喜欢“班花”童馨月姣好的五官,高挑的身材,优雅迷人的气质,和说话时的那份娇嗲。

他曾不只一次看到那辆黑色的轿车接送她上下学。要知道,90年代末的人们刚刚解决温饱,正在奔小康的路上迈进,生活水平都不高,私家车是极少数富裕家庭才拥有的奢侈品。

像这种含着银匙出生的小公主,集万千宠爱,是耀眼而造价昂贵的琉璃盏,太过璀璨,太过精致,一不小心就会摔碎。沈炜出身于普通的工人家庭,他只能远远地观望,从未试着接近。

再说,班上已经有同学传言,童馨月一直痴迷杨汐。在初中时,他们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副班长,男才女貌,珠联璧合。

对于杨汐,沈炜是很有几分嫉妒的。学生一般崇拜两种人,一种是学习成绩拔尖的优等生,另一类则是长得帅体育好在同学当中有号召力的,而杨汐恰恰两种优点都有。这样的男生,宜静宜动,左右逢源,注定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也注定是女生们争相暗恋的对象。

开学第一天的班会,杨汐介绍完自己,一躬身从讲台上下来时,全班有半数以上的女生,都陶醉在他那俊秀的相貌和清亮醇厚的嗓音中了。

沈炜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只有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女生不为所动,自始至终头都没抬一下。这个女生像影子一样沉默,终日抿着嘴唇,低垂眼帘,瘦弱苍白,在班上毫不起眼。

接下来的两个月,班上的女生都想尽办法接近杨汐。胆大的,如缪可言,每天嘴里“杨汐、杨汐”地叫着,像颗小卫星一样围着他转;矜持的,像童馨月,虽然平时和杨汐接触不多,但看向他的每个眼神都含情脉脉,和他说话时声音特别嗲,神情也特别娇柔。

唯独叶翩然,这个平淡无奇、貌不惊人的女生,始终不把杨汐放在眼里。即使老师安排她坐在杨汐前面,她也没作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沈炜注意到,这段时间,她没跟杨汐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正眼看过他。

女人是群居的动物,她们害怕孤独,总是结伴而行,有强烈的从众心理。叶翩然长相平凡,打扮土气,羞怯自卑。班上的女同学,便集体排斥孤立她,尤其是和她同桌的缪可言,常常嘲讽她是个“怪物”。

有一次课间,缪可言趁叶翩然去上厕所的机会,转身对后排的陈晨说:“喂,你觉不觉得她看起来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啊?”

陈晨挠挠头,不解地问:“她哪里有人家陈晓旭漂亮?”

“我是说,她成天闷不吭声,又瘦不拉叽的样子,好像得了绝症快要死掉的林黛玉。”

“哦!”陈晨恍然大悟,连忙点头,“听你这样说,还真的有点像!”

接着,两人齐齐哗笑,夸张而肆无忌惮,以至于全班同学都听见了。并没有人感到不妥,因为高中的校园像一个大闷锅,枯燥乏味,他们需要这样的调剂。

前排有同学回过头,冲他们“嘘”了一声。沈炜抬头,看到叶翩然正倚门而立。

尖锐刺耳的笑声嘎然而止。教室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叶翩然在众人的目光中,慢慢走进来,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沈炜以为她没有听到。

下午放学后,沈炜被肖老师叫去批改月考的语文试卷。走到半路,发现自己忘了带红笔,又折返教室。

他还未走到门口,就从洞开的玻璃窗,看到坐在墙角哭泣的叶翩然。

秋日最后一抹残余的阳光,映着女生漆黑浓密的短发。她在课桌上深深趴着,伤心而小声地啜泣。

沈炜停住脚步,靠墙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不敢惊扰。

听着她那压抑的哭声,心里突然涌起温柔的疼惜,还有一丝莫名的愤怒。他第一次觉得缪可言和陈晨的玩笑很过份。虽然叶翩然脸色苍白,身材瘦削,看上去很虚弱,确实有点像陈晓旭扮演的林黛玉。

放学后的校园,一片寂静。从操场那边,隐隐传来篮球撞击地面的声音,可是隔了很远,显得异常空洞。

不知过了多久,叶翩然终于平静下来,她背起书包走出教室。看到门外伫立的沈炜,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下意识地抹了抹脸颊,红着眼睛跑下楼去。

沈炜拿了红笔,匆匆赶往肖老师的办公室,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我来晚了。”肖老师宽厚地笑了笑,说:“没关系。”

肖老师比他们大不了几岁,是刚毕业的师大学生。虽然年轻,却才华横溢,他的课上得非常精彩,旁征博引,引人入胜,连对语文不感兴趣,习惯在语文课上做数学题的杨汐,都听得聚精会神。而一向偏爱文科的沈炜更是如沐春风。

在高一八班,肖老师有两个得意门生,一个是沈炜,另一个便是叶翩然。每次批改试卷,他都会特意挑出两人的卷子,放在前面。这天,沈炜到他办公室时,他已经改完了叶翩然的卷子,递给沈炜:“95分,基础知识满分,作文我只扣了5分,恐怕又是全年级第一!”

别看叶翩然人干瘪瘦小,字却圆润大气,颇有男子气概。她写的作文,洋洋洒洒,文笔清丽婉约,如行云流水,字字珠玑。

读着这样的美文,像是一种享受。他试图走进她的内心世界,从文字中追寻她的生命轨迹。

从此以后,沈炜便对叶翩然多加了些关注,每天一进教室,都会下意识地先朝她的座位看看。

他渐渐发现,她上语文课时特别专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肖老师讲课常常跳出课本,天马行空,班上很多同学都茫无头绪,如坠云雾,叶翩然却是一点即通。肖老师但凡讲到难题,便直接点她回答。她总是不紧不慢站起,表述清楚,条理明晰。多次这样,沈炜常常有种错觉,以为肖老师的课是专门为叶翩然一个人上的。

可是,下了语文课,她又恢复成平时的样子,敛去周身的光华,坐在教室最角落的位置,沉默寡言,眉头深锁,与周围喧闹笑嚷的同学格格不入。

这样一个女生,内秀、聪慧,却在周遭嘲弄淡漠的目光中,将自己一点点深埋。

他既怜惜她,又想帮助她。而此时便发生了改选班干部的事件。沈玮毫不犹豫投了叶翩然的票,并在班会上推荐她作语文课代表。

为了接近叶翩然,他还撒了谎,其实他家并不住在城南。那天送她回家后,他绕了大半个城市,骑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自己位于城北的家中。

但是,沈炜一点都不后悔。在回家的路上,他一边蹬着车,一边看着头顶的满天星光。叶翩然的身影叶翩然说话的样子,在他的脑海中一遍一遍闪现。

真正接触,他才知道,叶翩然其实热情而良善,虽然外表沉默,却并不冷漠。

这哪里是一块石头,分明是一块蒙了尘的美玉。她的光彩,只有他才看得见。沈玮为自己的这个认知而感到兴奋。

自从那天之后,沈炜每天下午放学,都和叶翩然结伴回家。他们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从一般同学,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高中时代,除了学习,大家凑在一起,最喜欢讨论的话题,就是某某男生喜欢某某女生。很快,便有同学在背地里议论,说叶翩然和沈炜在“早恋”。

这个消息沸沸扬扬,在高一八班几乎人尽皆知。传的人很兴奋,听的人同样兴奋。这样的绯闻,给沉闷平淡的学生生活,带来了鲜活跃动的色彩,最容易刺激人的神经。而当事人的沉默,更让人认为传闻属实。

那天上体育课,一帮男生踢球踢累了,坐在球场边的草地上聊天。有人不经意地提起这件事。陈晨不屑地撇撇嘴,说:“那个叶翩然,究竟有什么好?沈炜怎么会喜欢她?”

那个男生立刻反对说:“我倒觉得,叶翩然很特别,和其他女生都不同。语文老师每次都拿她的作文当范文,在班上朗读。”

“不就是作文写得好吗?瞧她那长相,那身材,充其量也只是个才女!”陈晨讥讽地笑,“我喜欢美女,不喜欢才女。”

“其实,她的眼睛很大很漂亮,皮肤也很好,如果打扮一下,也称得上美女。”男生推推旁边的杨汐,“喂,班长,你坐叶翩然后面,对她最熟悉,你觉得如何?”

杨汐还未回答,陈晨便插嘴说:“我们杨大帅哥,桃花朵朵开,身边那么多美女,顾都顾不过来,才没空搭理这种女生呢!是不是?”

“去你的!”他笑笑,懒洋洋地站起来,把脱下的运动服绑在腰间,独自走回教室。

十二月,天气已经很凉。杨汐只穿了一件深灰色的毛衣,不知哪里吹来的风,带着凛冽的味道。

他突然发现,自己对叶翩然一点都不熟悉。虽然她坐在自己前面,但到现在为止,她一句话都没跟自己说过,甚至她的目光,从来没有在他身上停留。他们之间仿佛永远绝缘。

这种被彻底漠视的感觉,让他很憋屈。同样是优等生,同样是班干部,为什么她和沈炜有说有笑,态度亲热,甚至传出绯闻,而对自己却视而不见呢?

这个一贯高傲自负的男生,不能容忍叶翩然对他的冷淡。除了不服气之外,还有对沈炜的妒忌。

他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让叶翩然专注地看自己一次,正正经经地和他说一句话。

叶翩然当然也听到了那些传闻。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刻意“避嫌”,和沈炜拉开距离。

在班上,她太孤独了,需要朋友。而且,沈炜拥有她所喜欢的男生的特质,温和、善良、斯文。他身材中等,一米七三高,皮肤白净,眉眼和顺。不算帅,不算酷,通身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这种男生无论作为朋友,还是恋人,都让人觉得安全妥帖。

和这个年纪的女生一样,叶翩然也会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但那时候,爱情对她来说,还是非常遥远懵懂的一件事情。她只知道,自己很喜欢和沈炜在一起。这种喜欢其实友谊的成份更多一些。

沈炜写得一手意兴遄飞的好文章,是极少数文理俱佳的男生。也许是志趣相投,也许是惺惺相惜,他们之间有很多可聊的话题。

虽然从来没有相互表白,没有说过“喜欢”这两个字,但彼此却神契意合,相见恨晚。

两个十六岁的少男少女,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彼此的关系,保护着那一点点隐秘的爱恋。谁也不愿意它暴露在公众目光之下,被大家议论,被讥笑嘲讽。

就在此时,叶翩然收到了一封情书。

它夹在她的语文书里,粉红色的信纸,泛着淡淡的清香,落款是让她脸红心跳的两个字——沈炜。

她刹时明白了几分,连忙抬头看看四周。缪可言正和杨汐在谈论高一男篮比赛,两人眉飞色舞、兴奋异常。陈晨呢,趴在桌子上,睡得不省人事。

叶翩然心里既慌乱,又有点小小的羞涩。好不容易等到下课,她拿着那封信,一口气跑进厕所里。信只有一百多字,简单而热烈地阐述了对她的爱慕之情。在信的结尾,沈炜说:“如果你也喜欢我,今天中午一点半,请到学校操场对面右数第十棵树下等我,不见不散!”

叶翩然把信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沈炜居然真的会喜欢上她!她呆呆地蹲在厕所里很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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