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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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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公孙瓒这家伙怄不过气,又一次亲自追击去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高郅,连忙勒过马头,皱着眉望着北方,那片密林中轰隆隆的马蹄声渐远,喊杀声却是震天。

    在一阵寻找后,战场上一团缥缈移动的白色战袍引人瞩目,高郅喃喃开口:“不是吧?公孙瓒又杀出去了?”

    好吧,以这位大佬的性格,还真能够做到。

    毕竟在他心中,不论大汉如何争霸,那都是汉人的内斗。

    无论如何都轮不到胡人到汉人的地头上放肆撒欢。

    这一点高郅是很佩服他的。

    但是。。。佩服又不能当饭吃。

    穷寇莫追,这是兵家之书中,所提到的最为常见的一句。

    兵凶战危,只要打仗,就有风险,送死与冒险的区别就是,执行者有没有相应的实力。

    现在,身体本就不在状态的公孙瓒,去追一群虽然撤退,却军阵不乱的鲜卑大军。

    还真是有点悬。

    嗯,不止有点悬,是很悬,非常悬!

    高郅甚至表示,这要是让公孙瓒成功了,他完全可以剁掉点什么东西下去。

    咦~

    貌似掺入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头皮发麻,浑身恶寒的高郅,也不再胡思乱想,赶紧是一夹马腹,带着手下的骑兵,也开始前方公孙瓒方向追逐而去。

    玩笑归玩笑。

    这位大佬,可还真不能就这么挂了啊!

第41章 骑兵十胜() 
当高郅领着一众轻骑,马不停蹄的追赶上公孙瓒的时候,已是日正当空。

    烈耀的阳光,挥洒大地,照映在厮杀惨状的将士身上,如同为其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薄纱。

    “公孙将军~”

    稍稍缓了口气,高郅不敢怠慢,拍马上前,同时,开口呼喊道。

    “哦?是你?所谓何事?”公孙瓒抬眼瞥了一眼高郅,他还记得这个敢于直言插话的白马义从。

    出于这次是高郅成功搬来救兵的份上,公孙瓒卖了他一个面子,放缓马步,问道。

    “是我,将军,穷寇莫追!吾等将士已接连征战,疲惫不堪,不适再追下去了。”高郅来到公孙瓒的身旁,劝诫道。

    公孙瓒沉默不语,立于马背,抬眼望去,由于一路征战数个时辰,士兵们早已累得两腿酸软。

    但,他依旧没有下令休息的意思,而是目光继续游离,打量起前方的阵势。

    在他们的前方,是一个稍平的坡丘。

    此丘坡度平缓,丘顶唤作青撅口,高约十数丈,马可通行,其间一条小径被葛藤杂草掩映,可以藏成千上万人。

    丘上树木参天,层林尽染,将山丘遮挡得结结实实。

    寒风吹刮,朔风袭人,只吹得枝叶沙沙而响,除此之外没半点动静。

    是追,是退?

    公孙瓒心中犹豫,委实不能决断,心中忐忑,眉头竟然拧成了一个川字。

    “公孙匹夫,今日之仇,他日爷爷我定当报之!”

    就当公孙瓒已经开始犹豫的时候,自谷内,骤然响起一声粗狂呐喊。

    此话一出,登时激得公孙瓒勃然大怒。

    “逃窜匹夫,丧家之犬,也敢口出诳语?”一边说着,他心中憋着的那团烈火再次熊熊燃起,却是再也克制不住了。

    想他堂堂白马将军,在今日居然被这些鲜卑胡虏给生生围困了八个多时辰。

    何等憋屈!

    现在,到了讨回来的时刻!

    况且,之前的交战,让他也深深相信鲜卑军,眼下必然已是油尽灯枯、再无一战之力了。

    正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镐也。

    公孙瓒深信,在自己军队的突击下,眼下的鲜卑士兵,已经不会再有抵抗能力。

    “蛮夷匹夫,且让你知晓某公孙瓒的厉害!”公孙瓒怒发冲冠,瞋目切齿,不再理会高郅,一夹马腹,只顾拍马,径直前冲。

    天地之间再无一物,此时此刻,他的眼中只有敌人,只有鲜卑人的脑袋!

    高郅虽有功劳,资历浅薄,见主将坚持,根本没有办法制止骑兵,只得提步跟上。

    由于地势接近,又是加马携行,只盏茶功夫,两军就于一处平地前遭遇。

    饶是高郅已经做好了沿途遭遇鲜卑阻击的准备,也不曾料到埋伏反击,竟然来得这么快!

    不过,这或许与鲜卑的生活环境有关,同样,也是所有游牧民族的通性。

    他们就如同狼群一样,粘性和报复心极其之重。

    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硬和嗜血的天性,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

    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不过,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战力。

    至少,当他们反戈为伐的时候,公孙瓒麾下又吃了一个小小的闷亏。

    《六韬》载,昔日周武王问战骑之策于姜太公,姜太公答:

    “战骑有十胜,九败…”

    “所谓十胜者:敌人始至,行陈未定,前后不属,陷其前骑,击其左右,敌人必走;敌人行陈整齐坚固,士卒欲斗,吾骑翼而勿去,或驰而往,或驰而来,其疾如风,其暴如雷,白昼如昏,数更旌旗,变易衣服,其军可克;敌人行陈不固,士卒不斗,薄其前后,猎其左右,翼而击之,敌人必惧;敌人暮欲归舍,三军恐骇,翼其两旁,疾击其后,薄其垒口,无使得入,敌人必败。”

    “敌人无险阻保固,深入长驱,绝其粮路,敌人必饥;地平而易,四面见敌,车骑陷之,敌人必乱;敌人奔走,士卒散乱,或翼其两旁,或掩其前后,其将可擒;敌人暮返,其兵甚众,其行阵必乱;令我骑十而为队,百而为屯,车五而为聚,十而为群,多设旌旗,杂以强弩;或击其两旁,或绝其前后,敌将可虏。此骑之十胜也。”

    大抵意思,便是说骑兵的威力,在于其强大的机动,始终如噬人的毒蛇,寻找敌阵的破绽、薄弱之处。

    一旦找准机会,列阵冲击敌阵的后背、侧翼,则有势不可挡之威;若一击不中,则阴遁远去,再寻良机。

    若战力悬殊,则择机断敌粮道,或配合主力两翼包抄,如此方可竟全功。

    说的这些,综合起来,就是骑兵的用处和优势。

    不过,此时,由于公孙瓒冲伐过度,导致骑兵暂时失去大半的作用,没了机动性,只余冲击力。

    山丘上似乎在应和高郅的担忧一般,喊杀声蓦地大作,无数箭矢如狂风暴雨般向下倾泄而来,或无间断。

    道上的汉军士卒不查,顿时便被射得人仰马翻,一时尽皆惊慌失措,呼喊声四起。

    “敌袭!有敌袭啊!”

    “有埋伏啊!”

    一轮箭雨过后,丘上林子里钻出无数高举长枪大刀、身披黑甲的鲜卑步卒,皆是怒喊着朝惊乱的汉军扑去。

    “轰隆隆~”

    坡侧的松径小道,草木皆无,裸露出黄褐色的泥土,此时,在鲜卑军践踏下扬起阵阵飞沙,遮天蔽日。

    一时之间,四周皆是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公孙瓒麾下护卫与鲜卑族的军队,早已交接厮杀在一起。

    公孙瓒心道中计,驻马朝反方向望去,正见百步外,有一甲胄精良之人亦在回头观望,瞧其神色,不是敌将又是谁?

    公孙瓒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中闪过一丝明悟,断然下令道“全军出击,直捣中军!”

    一般的将领,在遭遇伏击时,较为稳妥的做法就是下令原地结阵固守,等各部稳下阵脚后,再行徐徐朝中军靠拢,免得被敌军包围分割,逐个击破。

    但是,公孙瓒他不一样,天生带着股赌性和狠性的他,选择了最直接了断的方法……斩将夺旗!

第42章 当归() 
不得不说,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常常有着诸多能够影响到一场战役胜利的因素。

    或为内在因素,或为外部原因,亦或是人为因素。

    纵观古往来今之兵法,天时、地利、人和,皆为关键!

    天时,非凡人所能控制,变幻无常,无行无踪。

    地利,乃是需要根据军队勘探,借助的有利趋势。

    除上述两种皆为外部原因外,人和,则是内在因素与人为因素的结合,也是最为基础,相对容易控制的要素。

    在人和中,身体健康、军队声势、士气,占据了相当重要的成分。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会为一场看似毫无悬念的差距明显的两方战役的结果而感到震惊。

    诸如甘宁百骑破曹营、张辽八百破孙权十万,赵子龙当阳长坂坡七出七进。。。

    这些事情,在未曾发生之前,都是一般人不敢、甚至不能去想象的。

    而造成如此情况的原因,便是基于气势、人心和胆气。

    斩将夺旗,往往能够成为一场战争的结束条件,这一点,其实是热兵器时代难以想象的。

    不过,放在冷兵器时代,却是尤为突出。

    因为对于士兵而言,令行禁止的前提,便是通过熟悉的军中的将领、中军大旗的指挥,来进行战斗;也只有二者存其一时,才能够做到行令畅通。

    相应的,只要能够迅速的摧毁二者与军队之间的联系,便能摧枯拉松,事半功倍!

    当然,纵然斩将夺旗可以迅速瓦解敌军士气,但无疑也是极为凶险之事,一个不慎可能便会深陷敌阵,逃脱不得,到时候,最终受挫的还是己方的士气。

    所以归根结底,这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伤人,亦容易伤己。

    此时的公孙瓒,无疑便是选择了这个看似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确定了目标的他,浑身杀气腾腾,长枪所向,当着披靡,一人一枪,不做片刻停留,纵马前冲,直指敌将中枢。

    只一小会儿的功夫,就已连破十余骑。

    公孙瓒身上的亮银铠甲,也已被敌人喷溅的鲜血染透,模样甚是可怖,远远望去,恍如杀神再世。

    有名鲜卑百人将试图格挡,结果连人带枪,皆被公孙瓒一枪贯穿,击起漫天血雾,暗红色的肠子内脏洒了一地。

    正所谓将为兵之胆,公孙瓒大杀四方,连带着身边汉军的士气益发高昂,越战越是勇猛。

    身为一军主帅的公孙瓒本人,尚且舍身冲杀在前,使得这些士兵也是亢奋起来,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力死战呢?

    胸臆间强烈喷薄的战意,再也抑制不住,战士们连经厮杀搏斗,倦极的臂膀竟凭空生出一股力气。

    由是士气爆棚,杀气冲天,汉军皆如不要性命一般涌上搏杀。

    公孙瓒更是悍然武勇,一马当先,杀入敌阵。

    他胯下坐骑本就是神骏,掌中镔铁长枪也是万里挑一的利刃,居高临下、四下挥舞之下,周遭鲜卑步卒便如同被切瓜砍菜一般,杀散了一地。

    于其身后,白马义从,就像战场上的尖刀,哪儿有激烈的反抗,他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哪儿。

    在骑兵的冲击下,步卒密集军阵一旦被撕裂开来,就犹如决了堤的大坝,一触即溃。

    是以此刻,在面对白马义从成编制的冲锋,虽然只有区区数百骑,但装备精良,行进之间队列不散,人仗马势之下,直如千军万马。

    散乱的鲜卑步卒又如何能够抵御,往往阵刚刚结到一半,就被一冲而散。

    “胡虏匹夫,吃你公孙爷爷一剑!”公孙瓒杀得兴起,于乱军之中,发现敌方断后之将阿列朵,趁势抽出腰间宝剑,倒持于手中,掂量一二,对准方向狠狠投掷而去。

    这一剑准头力度极佳,那边阿列朵回身看见长剑挟着凌厉罡风,破空而至,竟是吓得连躲避都忘记了,心中只不住念道:“吾命休矣!吾命休矣!”

    不过,也合该他命不该绝,值此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战马感受到危险,本能地侧身一避,这一剑由是贴着他的脖子堪堪而过。

    虽然未曾死亡,但阿列朵却已然被惊得魂飞魄散,较之于父兄显得胆小的他,再不敢做片刻停留,拨马便撤。

    反正····他已经完成了殿后的任务,不是吗?

    心里自我安慰着,阿列朵已然从中军离开,加速往北而去。

    领军之将已撤,与公孙瓒正面交锋的这支鲜卑大军的气势,也已经为其锐气所夺。

    偶有挣扎,想要上前阻拦的士兵,皆被他一枪一个做了了结。

    只是,虽然击溃了中军一路,然战局却并未结束。

    在大军左右包夹而来的,还有其他两侧的鲜卑士兵,受到战局格挡,他们还未曾得知阿列朵的逃跑消息,此时还依旧向公孙瓒的大军发动进攻。

    这个时候,公孙瓒的兵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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