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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重的向他行个骑士礼,我故意露出罩衫上绣着的基督十字,隐晦的提醒他别担心。
“异教徒和被魔鬼蛊惑的叛教兄弟是不一样的,诺曼底公爵的罪责,没必要也没道理让所有人一起承担,弗兰德的军队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等待,我已经派出哨骑前往联络,相信他们此刻正马不停蹄的往这边赶来,劳烦您轻移尊驾,争取早点和他们会合,我也好集中精神对付诺曼底的叛军。”
听说前面有援兵的主教大人立刻来了精神,变脸变得比翻书都快,刚刚还拉着手依依不舍的,现在随便勉励我几句便匆匆登上马车,催促着刚刚疗伤完毕的圣堂武士,和奈梅亨派出的重步兵方阵启程上路,恨不得长出翅膀飞过去,生怕晚走一步又会掉进什么水深火热的恐怖陷阱,估计他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进行长途跋涉的旅行,窝在牢笼般的城堡里是最安全的选择。
目送尘土飞扬的主教车队消失在林间道路的拐角,前去侦查的斥候,这才将莱昂纳多派出的内应带过来,这个把自己套在大一号诺曼底脏兮兮的灰布罩衫里的瘦小弩手,还在拍着起伏未定的胸口,竭力让自己的呼吸平静下来。
我打量着他毫无特点的面孔,和不引人注意的个头,恍然大悟的明白,就算从大军营帐溜出来也不会有人发现他渺小的身影,况且还是这个行当的老手,翻过几座山梁抄近路才找到我们的所在。
“别着急,慢慢来!”
罗洛递过去灌满麦芽酒的水壶,后者腼腆的接过来,探寻似的望向我,在得到点头允许后才嘬一小口,随即胡乱的用袖子抹干净嘴角上的脏东西,像是害怕弄脏领主老爷的贵重物品,这才开始汇报自己所知的情况。
“指挥这次伏击的是诺曼底公爵的叔叔,科蒙城堡的斯维基伯爵大人,他们得到情报以为主教大人的车队就是您的马车,便利用调虎离山的策略,引开前面保护的部队,集中火力重点攻击,本计划一击制胜,却没想到被神秘的火油烧成灰烬几乎全军覆没,剧烈的爆炸声即使离得很远的主营都能听见。”
“还有逃回去的敌人吗?我以为他们全部被斩尽杀绝,竟然还有漏网之鱼。”
公牛懊恼的叹口气:“那个什么伯爵跑得比兔子都快,毫无骑士的荣誉可言,下次别叫我在战场上遇见他。”
放走敌人最重要的指挥官,公牛只能骂骂娘发发牢骚出口气,怪自己包围口袋扎得不够紧。
“斯维基伯爵回去之后,被公爵大人骂的狗血喷头,盛怒的公爵险些要将他推出去斩首,多亏其他领主的苦苦相劝才饶其死罪。”
“这次诺曼底出动的重骑兵,差不多全部拨派给斯维基伯爵指挥,却没能有一个活着回来,光是北欧纯血战马的损失,就已经是天文数字,难怪公爵大人会气昏头。”
弩兵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取出画在奈梅亨纸上的简易地图交给我,这种最新的经过特殊处理的纸张,取代过去不好携带和书写的昂贵羊皮纸,缺点是数量稀少不能量产,而且价格不过是相对而言的便宜而已。
“诺曼底公爵的驻地,就在西北方向离此大概三十里的蓬杜瓦农庄,这是营地的布防图,有些受身份所限没办法详尽的探查清楚,在我出来的时候公爵大人正在和部下们争论是否撤兵,当时我就在离主帐不远的地方闲逛,他们激烈争吵的声音几百步外都能听得清。”
“辛苦你了,这些情报很重要,下去歇着吧。”
我示意罗洛给他准备饮水和食物,打发两人走远,这才展开画的密密麻麻的地图仔细分析起来。
“从布防图上看,敌人确实只建造一个简易的指挥营地,背靠山丘的地方,甚至没有布置拒马和弓箭手,斥候的警戒线之间也有很大的漏洞,摆明给我们偷袭的机会。”
公牛凑过来大概扫一眼,那上面蚂蚁一样的字符和稻草堆似的文字弄得他眼花缭乱,索性不凑文化人的热闹,大大咧咧的说道:“他们一定以为凭借偷袭的突然性,便能彻底打败我们,即使失败也能迅速撤出战场,所以才没有做出必要的防御布置,到处是可以利用的破绽。”
科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公牛的分析,但是又做了补充发言:“大人您说过一句东方谚语:小心驶得万年船,也要做好防范敌人示弱于我,这种可能性的应急预案,即使要全军出击,也要留有通畅的退路,防止被人家瓮中捉鳖。”
廷森常年在丛林里行走,对于行军打仗的事情也不是很在行,他担心的看了看两边繁茂的植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无论做了什么决定,敌人现在恐怕已经开始行动了,咱们的骑兵即使抄近路,不计代价的全速前进,也未必能赶在敌人撤退之前到达,说不好兴冲冲的扑个空,白走了冤枉路。”
(本章完)
第187章 十字军东征(16)()
综合所有人的意见,我立即做出布置:
“我和汉斯带领骑兵先行出发,摘掉一切不必要的装备轻装上阵,争分夺秒的赶时间,延森作为向导与我们同行,方便指路,公牛率领剩下的步兵分两个批次交替行进,同骑兵保持足够的救援距离,科勒的弓箭手压阵,缀在步兵的后面,随时准备接应。”
马背上的颠簸,成为融进中世纪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骑在它身上的时间,比躺在床上的时间都要长,虽然后腰的刀伤仍旧不时示威似的隐隐作痛,但是我面对这种高强度的长途奔袭早已习以为常,每当胃里面翻江倒海要吐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拿下面的话来安慰自己:
背着你跑吐血的马儿都没有抱怨,你有什么权力得便宜还卖乖的吐槽!
进入敌人警戒的危险距离,延森找了一处被风的山坡安顿下所有的骑兵,大家抓紧最后的时间整理装备,让战马嚼一嚼青草恢复体力,作为内应的弩兵此刻换上了奈梅亨的十字战袍,仍旧小小的像根咸鱼干,领着我们几个人悄悄的摸到诺曼底营地的后面,居高临下的观察着动静。
“看来理查公爵力排众议的做了决定,他们南面的营帐正在收拾,可能要开始行动了。”
弩兵指着离我们较远的一片空地,那上面来来往往的许多士兵,正将捆扎好的营帐抬上马车,作为观察哨的大树上,也不见了卫兵的身影,到处是乱哄哄的繁忙景象。
“如果咱们从这里冲下去,正好撞进公爵近卫军的营地,借着马力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们贵族和普通士兵的营地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公爵的营帐被包裹在一堆大大小小的营帐中间,近卫军全部衣甲整齐的在那巡逻,我们即使凭借一时的突然性扎进去,也很难迅速扩大战果,反倒给训练有素的近卫军喘息的时间,据说诺曼底的近卫军,个个是以一当百的勇士,几十名骑兵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盘小菜,不值一提。”
我还是很了解自己手下这群新晋骑兵的实力,况且刚刚经历一场恶战和长途奔袭,战斗力更要大打折扣,同人数上持平的诺曼底近卫军交手,胜算不大。
“那大人您的意思是?”
延森盯着我等待答案,一次次胜利证明奈梅亨伯爵的军事天才,他相信这次也一定能有什么绝妙的计谋。
我为难的撇撇嘴,恐怕这次要让自己忠实的粉丝失望。
“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盯住敌人,看架势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拔营,咱们只能祈祷公牛的步兵快点到来,完成对敌人最后的合围。”
说到这,我才有点后悔当时火油用的太多,哪怕能剩下一点点,也有把握乱中取胜。
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小飞虫惬意的扑着翅膀,仿佛刚刚做完美容的贵妇人,拿腔拿调的从草叶上款款便便的落到我的鼻尖,探头探脑的用它那千百万颗复眼不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不满意似的又扭着腰肢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无聊的把嘴里嚼烂的草棍吐到地上,扒拉开头顶上用来遮阳的树叶,瞅一眼山脚下依旧乱哄哄收拾着要离开的诺曼底大营,重新隐藏在繁茂的灌木丛中,权当自己是一只潜伏隐忍等待机会的豹子。
“一向急性子的公牛,怎么这时候慢吞吞的像个腰间盘突出的老太太?这么长时间了连个影都没有,也不派斥候过来报信!”
我不耐烦的对身边的汉斯和延森发着牢骚,战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消失,错过最佳的攻击时机,就好像让一个色狼放过床上扭捏作态的性感***潜意识那种抓心挠肝的痛楚不是谁都能体会得了的。
“再派出斥候,务必要和他们联系上。”
汉斯打发两名骑兵披挂上马,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展开搜索,一直像个雕塑般一动不动的弩兵,忽然压低声音招呼我们,指着山脚下的营地说道:“他们似乎有什么行动,您快过来看,大人。”
当我们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许多诺曼底膀大腰圆金刚一样魁梧强壮的近卫军,走在前面驱赶来来往往搬运东西的士兵,几个侍从牵过来同样高大神俊的战马,然后跪在地上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上马凳,恭敬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那是诺曼底公爵!”
弩兵捂着嘴惊呼:“他身边的几个人,都是诺曼底的主要封臣,最后佝偻着腰灰突突的是斯维基伯爵,看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用他介绍,穿着染成黑色铠甲的诺曼底公爵,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骄傲的贵族范,好像狐狸身上的骚味,隔着几百米便开始污染人间。
我盯着他趾高气昂的走在一群亦步亦趋的封臣中间,一边走一边吐沫飞溅不停地说着什么,他的封臣们频频点头附和,护着他来到准备好的马匹边上。
“不好,他要跑!”
汉斯失声叫出来,好在距离很远,并不会被敌人听见,他不好意思的在其他人注视的目光中挠挠头重新蹲下来。
“没错,看架势他要离开,应该不是去战场,也许是改变继续追击的主意,准备向后方撤退。”
我捏着下巴说出自己的看法,转身问弩兵:“诺曼底在别的地方还留有预备队吗,这次伏击只出动了这么多士兵?”
弩兵仔细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然后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具体数目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骑兵全军覆没,步兵除逃回来的就剩下眼前这么点,绝对没有预留的预备队,否则的话公爵大人也不可能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用,以我潜伏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绝没有这么沉得住气。”
“如此说来现在是捉住他唯一的机会,上帝可真会给人出难题。”
公牛的援兵迟迟不到,本来想瓮中捉鳖的理查公爵又可能离开,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整理着装备,跃跃欲试的骑兵们,终于下定决心:
“既然援军不来,咱们就只能铤而走险的单干,打不赢逃跑还是能跑得了的。”
汉斯心疼得看了看自己手下刚刚组建成军的骑兵,每一张年轻自信的面孔后面,都是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和努力,汗水浸透土地换来的,甚至那些悠闲地甩着尾巴驱赶蚊子,嘴里嚼着草根的战马,都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战友。
奈梅亨的骑兵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兵种,长时间活在传说中,往往重新组建不久,就会经历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然后全军覆没或者濒临灭亡,不得不从头再来,而作为骑兵资格最老的指挥官,他目送着无数才熟悉的战友走向战场,在刀光剑影间灰飞烟灭。
我明白他内心的感受,但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况且中世纪的封建军队,就是为领主卖命的私人武装,唯命是从是必须的素质,胜负千钧一发之际,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感情进去。
“我大概思索了一下,不能将现在本来就攻击力不足的骑兵再次拆分,要攥成一颗拳头沉重的打击敌人。”
我依次看向每个人的脸,挥舞着攥紧的拳头,激励觉得毫无必胜把握的他们,争取先统一指挥官们的思想。
“不要迷信士兵的数量,只要做到出其不意,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木头桩子,装饰胜利的注脚而已。”
廷森第一个表示赞同,他信任的盯着我,给自己的战友打气,认真的回答:“您只要吩咐我们怎么办就好,以少胜多向来是奈梅亨的传统,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上帝永远眷顾常胜之军。”
我用剑鞘在地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虽然小时候美术不怎么好,经常将东西画成四不像,但是在这个时代浸淫已久,线条的勾勾画画能力,还是比大多数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贵族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