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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一小瓶声称是意大利修道院原装运来,其实是在香槟某个山沟里用自家劣质葡萄酿造的果酒,还是一条细羊毛的小披肩,都会为了攀比和满足小市民的虚荣心,在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之后买下来,仅仅只是让自己成为明天居住街区热议的焦点,当然,他不甘示弱的邻居们砸锅卖铁,也会在第二天买来一模一样的物件以显示自己的富足,高兴的当然是那些窃喜着在背地里数钱的商人们,又一次为自己压箱底的破烂找到了销路。
在中世纪根本没有后世传统意义上所谓的贸易,那些幻想中商人们驾着巨大的货船,或者领着庞大的商队,穿越带有异国情调的丛林山丘,从一个地区前往另一个地区,转运大宗大宗稀世罕有的珍贵货物,然后腰缠万贯富可敌国的景象,根本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
所谓的贸易不过是一些不被基督世界认同,又没有土地耕种的犹太人冒着生命危险,穿越那些潜伏着强盗的恐怖森林地带,把一点点可怜的针头线脑,卖给穷山沟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没见过世面的农民,还得时刻提防打着惩罚不从事劳动的寄生虫旗号的贪婪领主,如果他老人家心情好邀请你去城堡作客,感谢上帝,不把足够的赎金在火苗吞噬你之前送到领主的钱窖里,家里人就只能得到一堆面目模糊的黑炭。
弗兰德的强盛在于历代伯爵对于商业,尤其是犹太人经商的宽松政策,他们并不像是其他地区的领主那样,憎恶从自己钱袋里掏出金币的商人,也不会通过杀鸡取卵的办法,抢劫他们来满足自己,只是通过征收相当数目的税金,来充实自己被长时间同周边国家拉锯战所消耗的金币。
弗兰德的传统工业是羊毛纺织,这里河汊纵横的平缓低地造就大片适宜放牧的草场,每家每户的女人们都会一边照看羊群,一边不辍的忙乎着手头的纺锤,织造出大匹精美的羊毛制品,然后卖给某个走村串巷收购的犹太商人补贴家用。
收购足够多的货物,并且缴纳清楚自己应付的税金之后,商人们便会雇佣弗兰德伯爵旗下的商船队,跨海将弗兰德颜色鲜艳的羊毛制品卖给彼岸的英格兰,换取此地同样价值低廉的细羊毛布,运回弗兰德染色加工后,走相对安全的布拉班特卢森堡路线,销往德意志内地和威尼斯。
如果运气足够好,能够避开沿途不时出现打秋风的强盗和暴民,以及虎视眈眈的领主们,这一趟的收入差不多相当于投入本金的两倍,当然上帝并不是一视同仁的眷顾每一个向他祈祷的虔诚教徒,总会有一些人消失在漫漫征途中,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我讨厌这帮市侩的寄生虫身上,俗气的下贱味道。”
里尔伯爵做作的吸了下鼻子,好像真的闻到什么奇臭无比的味道似的,皱着自己永远也舒展不开的眉头说道:“这种味道会让我神经衰弱,呕吐不止。”
博杜安伯爵把空酒杯放到侍从端过来的盘子上,优雅的从面前摆放整齐的餐碟中,撕下一小块烘烤正好的白面包丢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
“也许你会比较喜欢他们带来金币的味道,就像这种东方才有的神奇盘子,比我们粗糙的木盘和陶盘要精致漂亮得多,难道不是吗?”
他挑起眉毛,那种表情好像在嘲笑里尔伯爵,在数次边境战争中的失败,正是源于统治理念上的保守,贪婪却道貌岸然,不得不今日阶下为臣。
(本章完)
第166章 婚姻背后的阴谋()
我默默的听着两个人的对话,转眼瞥见诺曼底公爵的座位空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便下意识的在场地内寻找,终于在竞技场的角落里,发现正在对自己的参赛骑士,耳提面命的理查公爵。
“您对自己的部下就那么有信心,伯爵大人?”
博杜安伯爵笑呵呵的放下切肉的小刀,探出身子对我问道:“不去布置战术吗?要知道获得优胜的队伍,将得到由意大利最顶尖技师精心雕琢的浮雕铠甲,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难道您确实财大气粗,对这点浮财丝毫也不心动?”
“原来还可以临时布置战术?请恕我孤陋寡闻。”
我感激的冲着博杜安伯爵点点头,多谢他的友好提醒。
“不过对我来说,相比于稀世的铠甲,能让自己的手下在战斗中,为伟大的伯爵大人您带来一点点的欢乐,才是我所衷心祈求的。”
“您真是善解人意。”
博杜安伯爵满意的捋了捋自己的胡须,表示很受用我的恭维,圆滚滚的肚子被腰带勒得愈发凸显。
“失陪一下。”
我起身向博杜安伯爵告假,马上往场下走去,找到正聚在一边休息的科勒三个人,他们显然没有想到我能出现,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全都条件反射似的围过来七嘴八舌的询问,尤其是汉斯,就差把自己整个人都贴到我身上。
“发生什么事了吗?大人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作为三个人的领导核心,科勒稳住自己队友的激动情绪开口问道。
我摆摆手道:“没什么事,过来看看你们,前面打的很出色,终于进入了决赛,用自己的表现证明了奈梅亨的实力,这下子我想不成红人也难。”
“那群废柴根本不是我们的一合之敌,三下五除二就能轻松击败,我才刚刚热身呢!”公牛拎起自己巨大的战斧,笑呵呵的说道。
“看到你们的自信我很开心,不过我并不想让它膨胀成难以抑制的自满,要重视你们即将面对的敌人。”
我冲着虎头虎脑的公牛翻个白眼,然后指着角落里的诺曼底人说道:“这帮诺曼人体格强壮,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大煞星,实战经验丰富,又都是拥有采邑的骑士,尤其是最中间的那个,我相信在战斗中你们都已经见识过,他是整个进攻团队的核心,力能扛鼎却不是依靠蛮力取胜的肌肉汉子。”
公牛不屑的往地上吐口吐沫,搓搓粗糙的手掌,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保证:“把这头蛮牛交给我吧,看我怎么把他打得连自己妈妈都不认识。”
“混蛋!”
我狠抽一下公牛的后背,压低声音对他们说道:“那个诺曼底的什么理查公爵,自打开始就看我不顺眼,已经数次当着诸多大贵族的面羞辱我,据说他此次也是前来求亲的,正是咱们的对手,是时候让他见识见识奈梅亨的真正实力。我不在乎战斗的经过,只要结果,那就是你们击败诺曼底的北欧人,把胜利的桂冠献于我的脚下,也趁这个机会反唇相讥,挖苦一下目中无人的黑公爵,明白吗?”
科勒若有所思的盯着不远处,晃动的诺曼人巨大背影点点头,在前面的战斗中,他始终处于公牛的保护之中,利用灵活的跑位和精准的箭术,一次次杀伤敌人。
如果不是出于比赛公平的考虑,每支箭矢都被拔掉箭头,受伤的就不仅仅是对手的眼睛,而是他们的生命。
“这次咱们放弃战马全都改为步战,三人互为犄角,不要各自为战。”
科勒把几个人拢到自己面前,拿起草棍在地上划拉道:“公牛是进攻的核心,处于中间位置,汉斯和我一左一右护住公牛两翼,同时伺机发起反击,三个人交叠前进,但要始终保证公牛能全身心投入进攻,不用顾虑自己的防守。”
“你有必胜的把握吗?”我看着科勒,不放心的问道。
“说实话,大人,我向上帝保证,没有!”
科勒无奈的耸耸肩:“那帮诺曼人在战场上的样子,就像是被魔鬼附身,完全横冲直撞不可控制,哪怕是再坚固的城堡,似乎都会被他们一把推倒。”
就在我想继续追问的时候,代表比赛即将开始的锣声响起,我不得不离开比赛区域,诺曼底公爵远远的冲着我欠身,脸上全是那种志在必得的欠揍表情,我装作没看见,愤愤的在私底下比了个中指。
回到自己的座位,理查公爵凑过来指着正在场地两边准备的战士,得意的说道:“其实您手下的骑士同样是数一数二的勇者,不过今天要葬送在来自诺曼底的雄狮口下,我为您感到惋惜,要不这样,晚上我请您参加宴会,适当的商量下补偿的事宜,不知道伯爵大人意下如何?”
我微微一笑,针锋相对的盯着他湛蓝湛蓝的眼睛,皮笑肉不笑的反唇相讥:“好啊,我很乐意出席,不过还是由奈梅亨来主持这次宴会吧,毕竟我们要商讨的是一会即将成为刀下亡魂的诺曼勇士,您说呢?”
理查公爵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只见他动作僵硬的坐回自己的位置,抿紧嘴唇一言不发的看着竞技场内的情景,我弯起了嘴角心里想:小样,敢和我耍嘴皮子,分分钟搞得你碰一鼻子灰。
侍从官走到博杜安伯爵身边,请示是否可以开始比赛,伯爵点点头,站起来举着酒杯为每一位参加决赛的骑士祝福:“你们已经通过之前的战斗,证明自己无愧基督战士的美誉,现在请拿出全部的实力,将这次精彩的比赛推向高潮,奉献给至高无上的天父,上帝保佑所有勇士!”
“阿门!”
场内的众人低声应和,纷纷在胸口画了十字,念念有词的为自己瞩目的骑士祈祷,尤其是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出现在场地里的贵族妇女们,她们来不及整理自己散乱的鬓发和腰带,便坐到视野最好的位置上,双手合十的盯着自己心仪的白马王子,好像他们眨眼间就会被疯狂如怪兽的敌人撕裂似的。
“我看好您的几位手下,他们似乎摆出罗马式的攻击阵形,这在决斗比赛中还真是少见。”
博杜安伯爵不顾诺曼底公爵频频表示不满的愤怒眼神,笑眯眯的对我说道:“愿主保佑奈梅亨的骑士们。”
“万分感谢您的垂青,这让我们所有人都受宠若惊,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即将到手的胜利献给您,因为只有真正的王者才有资格接受胜利的桂冠。”
“真正的王者?”
博杜安伯爵又抚摸着自己的长胡须,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小缝:“我真是越来越喜欢您的直爽了。”
随着一声响亮的鸣锣,还有观众们山呼海啸般的鼓掌和尖叫,正式的比赛终于开始,这才是一天当中的真正重头戏,所有人废寝忘食等待的关键时刻。
毫无疑问,终会有人在通向至高无上荣耀的征途中倒在对手的剑下,但是胜利者,即将享受非比寻常的崇拜和欢呼,当然,还有姑娘们热情似火的投怀送抱,皎洁月光的掩映下,是一场不分彼此的大狂欢。
这在正统的教会看来,依然是保持着野蛮异教传统的**习俗,但是谁会在乎呢?
酒精、烤肉和极度的放纵,想想都让人刺激的血脉喷张,这是上帝赐予的生命宴会,就连姑娘们的父母都不会在这个寻欢作乐的夜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圈在家中,于是乎,每一个角落里都能看到,如蛇一般绵绵纠缠的肉体,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昏昏欲睡的靡靡味道。
参加决赛的两支队伍,分别从不同的通道进入赛场,他们一步一步的走向场地中央,接受着观众们狂热的欢呼和飞吻。
就像古罗马时代,喜好角斗士表演的市民一样,这些法兰克国家里的百姓,也崇拜能够战无不胜的强者,女人们同样乐得冲这样心目中的英雄投怀送抱,接受更加强大的基因来造就优秀的下一代。
科勒他们果然全都选择步战,除公牛仍旧使用自己的战斧之外,他们两个人都拿着长矛和圆盾,背上还背着备用的小手斧。
贴身的半截锁子甲,代替禁锢身体行动的鱼鳞甲,短衫配上皮裤子,更适合灵活的跑位和选择战斗时机。
虽然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只会为胜利者欢呼,而胜利者应该是装备相对较好的一方,况且看上去身材高大又孔武有力,三个奈梅亨来的小鬼,怎么可能战胜如魔鬼般萦绕在沿海居民梦中北欧海盗的后裔?拜托,奈梅亨到底是在哪里,恐怕连最博学的教士都说不上来。
诺曼底出战的三名骑士,全都出身高贵的家族,所谓的高贵不过是在几百年前,维京人侵扰的大浪潮中掠夺的金子相对较多那些人的后代,他们率先比自己住在北欧穷山沟里的老哥们,拥有土地和随之而来的头衔,然后代代相传。
在放弃自己的奥丁信仰,并且自以为浸淫相当长时间的墨水之后,如果这期间谁的运气好,娶了某位法兰克血统的贵族公主,那么他的家族就能够堂而皇之的,称自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墨洛温时代,也许更早,反正不过是多花点金币,堵住宫廷书记官和教士们贪婪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