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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第2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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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之终于知道陈一寿所谓的大祸是什么,现在兵部已经表扬了自己,钱粮也都已经给了,接下来,若是勇士营惹出任何麻烦,又或者到时候这勇士营还是一滩烂泥,这一切的责任,就都是陈凯之的了。

    陈凯之反倒笑了笑道:“陈公,下官做任何事,一定会做好。”

    陈一寿摇了摇头,突是沉默,良久,他叹口气道:“老夫年轻的时候,也和你这般,可是……也没少吃亏,总算运气尚好,只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好运气,你好自为之吧。”

    他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似乎已经料定了陈凯之要栽这个跟头了。

    陈凯之带着满腹的心事出了宫,又回到飞鱼峰上,却见山门这里,竟早有人在等候自己了。

    “陈贤弟。”来人竟是钱盛。

    钱盛一看到陈凯之,目光一亮,加急的踱步而来,朝陈凯之行礼。

    陈凯之忙回礼道:“钱兄怎么来了?走,上山去坐一坐。”

    钱盛摇摇头道:“不了,此次愚兄来此,是向贤弟告辞的。”

    陈凯之诧异道:“怎么,殿下要回国?”

    “是。”钱盛毫不犹豫地点头:“那镇海预备要回大凉了,愚兄思来想去,想和他一道返国,大陈,终究不是愚兄的故乡,何况在故国还有愚兄的妻儿,该面对的,还总是要回去面对的。”

第三百九十章:拭目以待(2更求月票)() 
钱盛的目光有些微红,他说该回去面对的时候,显然是带着九死一生的决心的。

    此去西凉,他不知等待他的是何种命运,可单凭他的父皇屡屡要加害,还有那国师,动辄便想将他置之死地来看,他回去之后,情况很不乐观。

    可钱盛依旧还想回去,或许是因为舍弃不掉大凉的基业,或是是因为那里还有他的妻儿,又或许是想像个男人一般,回去面对和承担。

    或许……他觉得自己若是再不回去,可能永远不能回去了。

    此时,他目光幽幽,深深地看了陈凯之一眼,带着哽咽道:“我在大凉的时候,朝夕不保,没有任何朋友,在洛阳,人人视我为被流放的囚犯,虽是被人称为皇子,实则却连阶下囚都不如,更无人愿意交心。唯有陈贤弟,于我有救命的恩义,有兄弟之情,朋友之义,也曾祸福与共,在这里,愚兄唯一不舍的人便是你!”

    他说到动情之处,忍不住揩拭眼角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陈凯之对他却没有这种……呃,怪怪的感觉。

    不过好歹也算是相识一场,陈凯之也忍不住在心里感觉唏嘘。

    其实他很能理解钱盛的感受,这个可怜的皇子,自呱呱坠地开始,名为皇子,实则却是笼中之鸟,被人监视,还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不喜,此后又被发配来了他国这洛阳,可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身份注定了他在洛阳的际遇,可有了心事,却又不敢和人说,心里有什么志向,也不敢表露,陈凯之虽只当他是普通朋友,可对于他来说,却真比父母兄弟还亲了,毕竟连他父亲都想加害他,他的兄弟也未必没有藏着其他的心思,即便没什么心思,在那大凉的险恶环境之下,皇子之间怎么敢轻易走得太近呢?

    陈凯之此时也微微有些感动了,深吸一口气,才道:“镇海的书信还在我的手里,请殿下放心,若是他敢对殿下不利,那么这封书信,便会昭告天下。殿下若是在大凉遭遇了危险,这镇海也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陈凯之深知,这一封书信,乃是钱盛回国的根本保证,那镇海颇得大凉天子和国师的信任,回去之后,他如何解释,如何为钱盛辩白,则是决定了钱盛能否平安地在大凉落脚。

    钱盛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此去虽有镇海代为遮掩,不过想来却是九死一生啊,正因为生死难料,所以才来向贤弟告别,就怕这会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贤弟,若我死了,请勿挂念,可若是还活着,也请时常传递书信,我回去之后,便如重新进入了牢笼……哎……”

    陈凯之自认自己这辈子,为了活着,也不算容易,可也不禁为钱盛的命运而感慨,他突然意识到,这个世上,其实每一个人活得都不容易。

    他定定地看着钱盛,认真地道:“珍重。”

    “珍重。”钱盛捋了捋衣,深深地朝陈凯之作揖。

    陈凯之同样回以揖礼。

    二人相对抱拳,各自深深将身鞠下,良久,钱盛起身,泪已浸湿了衣衫,道:“天下之大,不会有我钱盛的容身之地,此归故里,是我拯救社稷于危难,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即倒的最后机会,败是死,成……便可利国利民,贤弟,也请你珍重吧。”

    说罢,他再不迟疑的转过了身,快步朝着远处候着他的轿子方向而去。

    陈凯之凝视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呼道:“殿下……”

    钱盛回眸。

    陈凯之扯出了一抹笑容,道:“记得啊,要做一个卑鄙的小人,要杀一个人,当你势单力薄的时候,就要绕到他的身后去,趁他不备,一击必杀,定要手段干脆利落!”

    “我……”钱盛踟蹰了一下:“可以试试看。”

    陈凯之摇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都火烧眉毛了,居然还是试试看,若我是皇子,保准谁威胁到我陈凯之,我便将他坑到死。

    可终究,陈凯之不是皇子,他现在是翰林官,是崇文校尉,所以他也得赶紧解决自己现在的麻烦。

    钱盛终是走了,随着使团,走出了洛阳。他骑着马,飞快的向前驰骋,等出了门洞,却又淅律律地勒住了马,他回眸,最后看一眼这夕阳余晖下的洛阳城。

    对于这里,没有什么是他可以值得怀念的,只不过……他此刻脑海中,也不过想着这里还有一个朋友罢了。

    “珍重……”他低声喃喃念了一句,这句话,一半是对朋友说,另一半,却是对自己说的,此去路途遥远,穿越关东、关中,直到出关,可这一路的山长水远,也不过是第一重磨难而已。

    他终是回过了头,迎着那即将落山的夕阳,徐徐打马而去。

    钱盛的离开,对陈凯之自然没有任何的影响,陈凯之还是如往常一样的做着自己该做的事,那张幼嫩而俊秀的脸上永远没什么表情,不过这时候,一个消息却是传开了。

    陈校尉立下了军令状,要整备勇士营。

    这个消息其实穿得很快,山下已是传得沸沸扬扬,几乎所有人的第一个反应,便是觉得诧异。

    在翰林院里,有人窃窃私语,国史馆里,几个翰林修完了实录之后,便各自在茶坊里落座,邓健刚刚歇下,便有人笑嘻嘻地道:“邓修撰,你那师弟的事,你可听说了吗?”

    邓健假装喝茶,默不作声,并不想掺和。

    此人乃是邓健的同僚,也是修撰,却因为邓健调入了国史馆,令他生出了警惕之心,毕竟,国史馆里似他这样较为年轻的修撰不多,本来自己按部就班,是很有机会升任侍读的,可谁知邓健却是调了来,让他未来的前途,有了一丝不确定性,正因为如此,这位叫王安的修撰,总是对邓健争锋相对。

    这王安见邓健不答,目光一转,笑呵呵地道:“令师弟这一次真的是夸了海口啊,你却是不知,如今满洛阳城都知道了,许多人还不可置信呢,还有赌坊已经开赌了,押一赔十,哈哈,赌今年年关之前,这勇士营就要闹出大麻烦,至于这武备嘛,更是笑话,邓修撰,你是他的师兄,莫非不知道此事么?”

    这人倒是说对了,邓健之前还真是不知道此事,邓健的心里有点恼怒,好你个陈凯之,发生这么大的事,竟也不和他这个师兄说,这是将师兄当什么了?

    不过,邓健总算是把火气忍了下来,只风淡云轻地道:“知道,又如何?”

    “哎。”邓健等于答话了,这王安便来劲了,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道:“莫非你不知,兵部已经表彰了,依着这勇士营烂泥扶不上墙的作风,你那师弟,怕是完了,要成为这天下人的笑柄了。”

    邓健毕竟是新来的翰林,一向低调,平时这王安即便是心里不舒服,说一些怪话,他也可以理解,可是呢,他今日心里担忧着陈凯之,脾气异常的坏,听着这带骨的话,心头像是被刺痛了一样,忍不住怒道:“这于你又何干?”

    他突然高声痛斥,令这王安一呆,其他喝茶的几个翰林也都愣了一下,朝这里看来。

    王安却是恼羞成怒了,道:“邓修撰,你好大的架子。”

    “我就是这个架子,我邓某人忍你很久了,可今日你辱我师弟做什么?你是什么东西,我师弟再如何,也是你妄议的?”

    王安顿时恼了,瞪着邓健,冷笑着道:“邓修撰,你太无礼了。”

    邓健冷哼道:“无礼又如何?我不但无礼,你若是再敢多舌,我还要打你!”

    这王安顿时开始卷袖子,毕竟都是较年轻的翰林,年轻气盛,他露了胳膊出来,一副随时准备还击的样子:“好啊,倒要看看,你来打啊。”

    邓健恼了,眼睛赤红,摩拳擦掌,道:“那你再多舌。”

    “你打!”

    “你多舌看看,我不打死你,不姓邓!”

    “你打我看看,”

    其他翰林则纷纷过来劝着:“争个什么,若是学士知道,非要严惩不可。”

    “别拉我,我今日便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

    二人吵得不可开交,邓健气不过,终究还是没有动手,他被人扯到了一边,坐在椅上,发了一会儿呆。

    那王安只在一旁冷笑。

    只是这不过是小插曲罢了,真正热闹的,却是坊间,对于此事,大多人都是嗤之以鼻,更有人也不过是一笑而过,当然,也有好事者每日津津乐道的,倒是兴致盎然。

    就在这边吵得天翻地覆的时候,陈凯之在这小半月的等候过后,却已带着人,愉快地去欣赏他的小窑炉了。

    窑炉的设计,乃是陈凯之亲自绘制的,作用和其他的炼铁不同,这是一个炼钢炉。

    这时代的铁器,相较原始,因为火候不足以融化铁石,所以只要采用锤锻的办法,所谓百炼成钢,其实就是将这烧的烫红的生铁经过无数次敲打,最后如揉面一般,将里头的气泡锤出来,去除掉杂质而已。

第三百九十一章:神兵利器(3更求月票)() 
问题关键就在于这种百炼钢太浪费人力了。

    想要炼出一把好刀,需匠人反复的捶打,不但效率极低,而且花费的时间实在太多太多。

    兵部拨发的钱粮,以及武器俱都已经运上了山,唯一不足的是,造作坊的刀剑实在惨不忍睹。

    其实想想也是,那种真正的好刀、好剑,多是贵族的工具,极其稀少,价格也是高昂无比,至于寻常军中所用的武器,就没有这么讲究了,难道真让匠人们为了一柄刀剑,花费个十天半月时间?

    既然如此,这些刀剑也不能白费,陈凯之决心回炉重炼,所谓好马配好鞍,勇士营丘八们虽然渣,可是一柄好刀,却还是要配上的。

    这百炼之法耗时耗力,而且所产的刀剑也未必可称得上好。

    那么陈凯之便建了这么个炉子,他不可能像上一世那般,折腾出一个现代化的炼钢厂来,却可以借鉴一千四零年出现的坩埚炼钢法。

    眼下能用的炼钢法,只有两种,一种是用煤来炼钢,因为煤的温度高,出铁的速度快,可钢铁的质量不可恭维。二用木炭来加温,却因为温度不够,又远不及铁。

    这坩埚炼钢法其实所需的材料并不多,不过是将生铁和废钢装入由石墨和粘土制成的坩埚内,用火焰加热熔化炉料,之后将熔化的炉料浇成钢锭。使这反应过程里杂质元素几乎都没有氧化,以此造出更好的钢铁罢了。

    这种钢铁法在上一世,自然早被淘汰了几百年,可在这里,却算是一个解决当下问题的好办法。

    因为铁水在融化之后,吸收了石墨中的碳,从而产生的是高碳钢水,这种高碳的钢水,即便是在十八世纪,也优于当时的绝大多数金属材料。

    此时,在这作坊里,几个陈凯之早就买来的匠人已经开始忙碌了。

    大规模的匠人还未上山,这几个匠人被陈凯之指挥着,开始生炉,他们在铁炉内丢入了煤炭,同时加入了一些助燃剂,与此同时,在这热浪阵阵的铁炉里,由石墨和黏土所制的锅里,生铁直接丢了进去。

    在煤炭的高温之下,炉内的温度开始急剧增高,石墨和黏土里的生铁开始渐渐熔化为金黄的液体,这液体微微的漂浮起来,随即开始与杂质剥离。

    一炉钢铁,生产的时间花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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