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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发家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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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寡妇闻言脸蛋儿不由更红了,飞快的瞥了一眼刘旭,羞答答的说道:“既然你不嫌弃,奴家自是愿意的。”

    刘旭见张寡妇这么好搭手,在犹豫要不要更进一步的时候,突然听得一阵干咳声,却是忠叔回来了,正站在院门口呢。

    张寡妇吓得猛地抽回手,然后看也不敢看一眼忠叔,连食盒也忘了拿走,低着头径自踩着莲步逃也似的出了院门。

    “少爷,老奴此前不是叮嘱过你吗?这张寡妇是个不祥之人,你不能跟她有什么瓜葛。”

    见到忠叔这回是真的生气了,刘旭虽然心中很不以为然,但还是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我以后会注意的。”

    忠叔轻轻叹了一口气后,突然朝着刘旭跪了下来,泣声道:“少爷,你以后要自己多多保重。老奴不能再照顾少爷了。”

    刘旭闻言不由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搀扶,疑惑的问道:“忠叔,你这是做什么?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都是老奴没用,老奴已经将自己卖了,今ri就要入宫”

    在忠叔絮絮叨叨的诉说下,刘旭这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原来,此前刘旭打赌输得倾家荡产并且将自己也给输掉之后,因为当时抵押自身的要价高了一些,忠叔东拼西凑都没有凑齐,最后眼看着他这个宝贝少爷就要被卖掉,走投无路下就把他自己给卖了。

    也亏得当时找门路卖身的时候,忠叔碰到了一个有些交情的老熟人,倒也刚好凑够了数,才将刘旭给赎了回来。并且宽限了他一些ri子,没有让他马上进宫。

    那老熟人已经宽限了忠叔这些天,却是不能再宽限下去了。宫里面正急缺人手,这不,派来的人都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催着他进宫。

    忠叔是个阉人的事情,刘旭很早就知道了,忠叔自己也没对此故意瞒他。其实,在南汉这个奇葩国度,阉人实在是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不少人为了荣华富贵,都主动去割**,原因就是他们的皇帝认为只有成了太监之后,没有了家室和惹祸根,才会忠诚于他,才能专心致志的为他服务。所以,凡是考上进士的就要先阉割,再委任官职。此外,没考过进士,但被皇帝器重的官员,也都难逃一刀。

    这算是南汉的一个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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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别离() 
刘旭听完忠叔的叙述,心下不由一阵唏嘘,这倒霉孩子还真是害人不浅啊,而这个忠叔还真的是名如其人忠得够可以。

    刘旭忍不住问道:“忠叔,能不能想想其他办法?或者让你的朋友再宽限几ri?我们趁这几天凑够钱还给他。”

    忠叔苦笑摇头道:“少爷,这笔钱我们现在一时半会儿哪能凑得起?何况,老奴这朋友都已经宽限了这些时ri了,对老奴也算是仁至义尽。派来的人现在也都在院子外面等着,这次老奴一定得进宫了。”

    “忠叔,是我害了你。”在知道了这些事后,刘旭心里面对忠叔这个阉人倒是没有一点看不起,反而很是尊重。在这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年代,还有像忠叔这般忠义的人,真的是不多。

    “少爷,往后你要多多保重自己。等老奴在宫中立了脚,可以出宫的话,就马上出来看你。”说着,忠叔又从自己怀中掏出了一块粗布包裹的物事,珍而重之的递给刘旭,“少爷,这是老奴剩下的钱,本来一共三千钱,现在就这些,都交给少爷你了,往后尽量不要出门。等老奴在宫中有了进项,就会想法托人给少爷你送来的。”

    对忠叔这番苦心和关爱,刘旭还真的有些无语。他这是打算继续将他的少爷当宠物来养了。

    不过,刘旭倒也明白忠叔这么嘱咐的原因。上次他就因为出门而被害得倾家荡产,若他还是以前那个倒霉孩子的话,确实是尽量不要出门的好。

    “忠叔,你放心好了。我已经长大了,以后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去宫里也要多多保重。”刘旭虽然不想让忠叔离开,但也知道眼下他也没能力去阻止,只能等以后再想办法把他从宫中接回来,他对此很有信心。

    打开忠叔递来的折叠粗布一看,只见里面约莫十几枚铜钱,心下不由有些感叹这时代的人还真是不值钱的很。

    “少爷,这里总共十五钱,不是很多,你要省着点啊。还有买米的话千万记得要去城外江边的万+盛米行买,这是铜钱,城内不能乱用的。老奴以前跟万+盛米店的裘掌柜有交情,之前也跟他打过招呼了,一斗米四钱,十五钱的话可以给四斗米,够你一人半年吃的。”

    对于铜钱不能在城内使用的事情,这孩子本身倒也有记忆。有唐一代,由于铜源紧缺、钱荒几乎伴其始末,到了五代十国乱世,一些小国地域有限铜源更少,只好铸些铁质、铅质钱用于流通,南汉也是个地域不大,铜源奇缺的国家,虽开国之年就铸了乾亨重宝铜钱,但远不能满足国用,次年便也铸了铅钱。到了现在甚至规定,只能在城外用铜钱,城内只能用铅钱,连官员俸禄都只发放铅钱,在城内用铜钱的话,被官府抓住就可能遭来杀生之祸,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只是政策归政策,城内用铜钱暗地里还是比较普遍的,当然前提是不要被官府和有心人抓+住。

    而南汉现今的米价相对于北方来说是很便宜的,前些年一斗米最低时只要三钱,即便到了现在斗米的价格也只要五六钱,这点跟南方的气候和地理密切相关。这里的水稻一年三季,不是北方那些地方可以比的。

    刘旭手里的十五钱可以买到四斗米,确实是友情价。

    “忠叔,你的话我都记住了。”刘旭很是认真的点头,心里面多少也有些感触。忠叔对他这少爷还真是好的没话说。

    “少爷,你能记住就好。往后,切记尽量不要出门”

    忠叔又要开始絮絮叨叨的时候,门外却是走进来一个身穿太监服的十几岁少年,尖着嗓子喊道:“时候不早了,你还是赶快跟咱家进宫吧。”

    显然这少年太监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

    忠叔不由求情道:“王公公,麻烦再稍待片刻”

    少年太监却是马上摆起了脸sè来,出言训斥道:“忠老儿,你应该知道宫里的规矩,要是误了时辰进不去宫,你担待得起吗?咱家之前看在赵公公的面子上已是等候良久,不能再等了,赶紧跟咱家走吧。”

    刘旭一见这少年太监的嘴脸,气得差点就要上前开揍,不过,他旋即想到自己若是打了他,以后忠叔在宫里肯定会被他报复,才生生止住了揍他一顿的念头。

    “王公公,你多担待,我现在就跟你走。”忠叔说完有些不舍和无奈的看了刘旭一眼,“少爷,你千万要记得老奴的话,多多保重。”

    “忠叔,你也要多保重。”李旭拱手作揖相送。

    忠叔见此不由老泪纵横,深深看了一眼刘旭后,这才狠心转身快步走出了院门,那个少年太监倒是落在他后头。

    李旭快步跟了过去,站在院门口目送着忠叔一直走到了巷子口,而后消失不见。

    “以后,要全靠自己打拼了。”

    刘旭心中低语了一句,倒也一下子升起了万丈豪情来。

    既然老天爷让他穿越到这个乱世,他总要有所一番作为才行,不然岂不是辜负老天爷的一番美意?

    他穿越前就是让人闻名丧胆的绝世杀手,现在穿越了,而且还是身处武力至上,拳头为王的乱世,对他来说就是老天爷给自己的福利。

    凭借他前身石三这个杀手的特殊经历和手段,要是还不能在这乱世出人头地的话,那真的要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本来刘旭是打算先出门熟悉一下周围环境的,但现在出了这么件事,只好临时改变一下计划了。

    他现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要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孤军奋斗,对此他倒也没有感到恐慌。

    出门的决定依旧不变,但主要的目的却是直接变成捞钱。

    忠叔给他留下的十五个铜板,他实在是看不上眼,这点钱听起来不错,能买四斗米,但光吃白米饭没有菜,怎么能行?他现在正处于发育阶段呢,在吃这方面是一定要做到营养全面,有荤有素才行,尤其肉类蛋白质要供应充足,不然他的个子可长不起来。

    按照石三的记忆,他早在心里面制定了一系列的饮食营养计划。

    而要执行好这个计划,前提就是要有钱。

    当然,出于现在他自身实力太弱,安全考虑,他是不会因为捞钱而去冒大风险的。

    实在捞不到钱的话,他也有了预备方案,那就是将张寡妇搭上手,吃段时间软饭,将身子养好了,自身实力增强了再说。

    刘旭带上院门后,就朝着巷子口走去了,家里没什么东西让人偷的,他也懒得锁门。

第4章 浑水摸袋() 
这是一条狭长yin湿的破败巷子。

    虽说是国都,但毕竟是南汉这个小国,而且还是外郭城的贫民区,路面是泥地,没有铺砖。晴天还好,下雨天的话,肯定是泥泞不堪。

    这几天的天气还好,出行倒也方便。刘旭按照记忆,便朝着巷子右边的出口走去。

    一路上倒也遇到了几个人,不过跟刘旭都说不上认识,毕竟他才搬来这边没几天,他也懒得打招呼,也不理会他们的异样目光,自顾自的一路走出了这条狭长yin暗的巷子。

    出了巷子后,面前又是一条狭长巷子,只是这条巷子讲究了一些,虽然也很狭窄,不到三米宽,但地面上却有青砖铺路,看起来整洁了许多,而且两边的房子比起他现在所住的也要好上许多。

    按照刘旭的记忆,这条巷子算是平民区和贫民区的分界线,那个张寡妇就住在这条巷子里。

    从这条巷子右转再直走,弯弯绕绕又穿过好几条巷子,刘旭都以为自己原先的记忆出错了,却见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条青砖、石板铺地的大道,宽度有十几米。

    按照记忆这条大道是都城的中轴线,向北直通宫城的乾和殿,向南则直通外郭城城门——鱼藻门。

    刘旭左右打量了一番,跟贫民区那边相比这边繁华太多了,街道两边随处可见各sè招牌幡幔、目不暇接,店铺林立,行人车马络绎不绝。

    这南汉虽说现在政治**,但底子里的商贸活动还是很发达的,毕竟由唐以来这边就是对外贸易的最重要海港城市。

    刘旭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条大街,这里这么多商店,这么多人,他想要弄到钱的话,自然要容易许多。

    “这个是酒楼,这个是小吃店,这个是裁缝店”

    刘旭就在边溜达便寻思怎么捞钱的时候,却听得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连忙向旁边避让,就见到一匹高头大马几乎擦着他的身子奔驰而过。

    尼玛的!刘旭心头大怒。要是他刚才动作稍微慢点就要被撞到了。

    只见骑马之人是个身穿类似军服的大汉,丝毫没有减速,一骑绝尘而去,沿途众人纷纷避让,弄得大街上一阵鸡飞狗跳。

    刘旭忍不住开口大骂:“妈的,骑这么快奔丧啊!小心摔死!”

    话音刚落,就见这匹快消失在视野中的骏马突然人立起来,一阵长嘶,然后就见马上那个军士直+挺+挺的摔了下来。

    刘旭一看这情形,不由乐了。

    赶紧快步朝着那边赶了过去,想看看这家伙是不是真的摔死了。

    大街上想看热闹的不仅仅是他,不少人也都是朝着那个方向涌了过去。

    也就百多米的距离,刘旭很快就赶到了,好不容易才挤进了人群,一看究竟。

    结果却是大失所望,这个骑马的军士不仅没摔死,还生龙活虎的,正在挥着马鞭使劲抽打地上翻滚的一人。

    “你这死老狗,敢挡大*爷的道,大*爷抽不死你。”

    这个军士三十来岁年纪,长得不高,但很是粗*壮,一脸的络腮胡,现在拿着马鞭打人,更是一脸的凶悍之sè。

    地上之人是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面有菜sè,衣衫破旧,现在被鞭打,身上的衣衫更是破烂不堪,几乎不能蔽体。

    围观的人都是一脸同情的看着这个小老头,却没有开口劝阻这个打人的军士,显然是怕了他。

    刘旭实在是看这个军士不爽,然后又见这军士腰间系着一个鼓囔囔布包,看样子是个钱袋子,里面应该装了不少钱。

    当下他眼珠子不由一转,并计上心头。

    伸手入怀,将之前贴身藏好的十五枚铜钱都拿了出来,这可是正宗的十五枚开元通宝,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刘旭一股脑儿尽量隐蔽的就朝着军士的脚边一扔。

    叮叮当当一阵脆响,大家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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