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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的就朝着军士的脚边一扔。
叮叮当当一阵脆响,大家都是听到并看见了,刘旭趁机一声大喊道:“是开元通宝!快捡啊!”
他喊归喊,却是没有第一个冲上去。开元通宝的魅力显然很大,在黑市一个开元通宝甚至可以抵得上十三四枚重宝铅钱,其市值比之南汉开国时所铸的乾亨重宝铜钱还要值钱一些,当即就有被它晃了眼睛的人第一个冲了上去。
有这人一带头,其余人自然不想白捡的便宜被人给捡了,都是争先恐后的冲了上去弯腰捡钱。
“快捡啊!”刘旭又是喊了一声,更是刺激的群情汹涌了。
而刘旭也就是在这时候,硬生生的挤了进去。
刚刚还在骂咧咧打人的军士对眼下这情形完全始料不及,一下子呆愣当场忘了反应。
这一切都在刘旭的预料当中,趁着在人堆里人挤人的混乱局面,他没费多少工夫就将这军士腰间鼓囊囊的小布包给拽了下来,塞进自己的怀里。一切都做的很隐蔽。
这名军士被周围冲上来的人挤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腰间的布袋子被偷了。等他回过神,怒喝连连挥舞着马鞭朝着周围人群一阵乱打,好不容易将这些人给打散了之后,才终于察觉不妥,伸手在腰间一摸,那布袋子早已经不见了,不由面sè大变。
而刘旭在这时候已走出老远,一直朝着鱼藻门走去。他打算出城一趟,去看看繁华的江边码头。
南汉的都城叫做兴王府,也就是现代的guang州,很早以前就是国内的重要对外贸易港口,商业发达。
一路走出鱼藻门,来到城外,却也未见到那名军士骑马追来,想必这时候还在寻找他丢失的钱袋子,之前那么多人围着他捡钱,他要是能够找得回来,那才叫见鬼了。
到了城外后,依旧是房屋鳞次栉比,商铺林立,这里比起城内来显得更加的繁华,概因这里距离江边码头很近,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商业区,整个兴王府最繁华的所在便不是在城内,而是在城外这边。
刘旭走没几步就看到了裹着头巾的各sè阿拉伯人,随眼望去还不少,有徒步而走的,有骑着马的,有牵着骆驼的,有拉着车的
此外还有一些明显不是本国人的异族异服商人。周围的本朝之人对这些蕃夷司空见惯,见到他们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惊奇的样子。
之前在城内见过几个番人,但没城外这么多。概因由唐以来,这些外国人是不准许在城内居住的,而是在城外划出一块地,让他们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控制得很严格。
兴王府的城西那边就是蕃坊区,生活着上万蕃夷,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阿拉伯人。因此他们除非很有必要,不然不会轻易进城。
刘旭尽管有心理准备,也被眼前这繁华的景象有些震撼住了。
这尼玛的虽然说是五代十国乱世,而且还是南汉这奇葩国度,政治**,苛捐杂税什么的,但不得不说这商业活动还真的挺热火的。也难怪南汉几代土皇didu这么穷奢极yu了,这也得有钱有资本给他们挥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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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栽赃嫁祸()
刘旭之前的记忆中,倒是跟忠叔来过一次江边商业区,只是当时跟他来纯粹是打酱油走马观,没有特别留意。
这次刘旭一路慢悠悠的走来,倒是仔细的查看周遭的情况。
总体上来说,这边酒楼、脚店、客栈相比较城内多一些,此外就是货栈和一些买卖某种商品的商铺,比如生丝店,茶叶店,布匹店,珠宝店,而其他小吃店、小饭店什么的比城内少了许多。
这种布局显然是地理位置和市场需求决定的。
在城外逛了大半个小时之后,刘旭才想起自己怀中顺手摸来的钱袋子。
这袋子感觉重量有三四斤重,里面若真的是钱,肯定是远远超过他之前撒去的十五钱。
四周看了看之后,刘旭便从大道上转入了一旁的一条小巷子,转了几转之后,就转到了一处没什么行人的拐角处。
从怀中拿出那个布袋子,解开袋子口的拉绳,往里一摸,首先*摸出来的居然是一块铜制的椭圆形腰牌,小孩巴掌大小,正面用小篆雕刻着“御赐”两个字,字的两旁还雕刻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腰牌的后面雕刻着几行字,刘旭只能勉强认出几个来,其中有“传令”两字。
一看到这腰牌,刘旭就觉得事情有些大条了,敢情这一脸屠夫相的家伙居然还是御前侍卫,说实话就那一身土不拉几的装扮实在实是有损御前侍卫的整体形象,至少没有以前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光鲜。这家伙之前在闹市纵马而行,指不定就是得到皇帝的命令去传令的。
不过,刘旭素来胆大,心硬如铁也不为过。刚开始震惊过后,就马上镇定了下来。
反正偷也偷了。更主要的是那个御前侍卫肯定抓不到他。
而那个家伙找不回这腰牌的话,指不定就完成不了传令任务,甚至进不了宫,受处分是小,即便是砍头都有可能。对此,刘旭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随手把这腰牌往怀里一塞,然后又看起这布袋里的其他东西,总算是看到了两串铜钱。
拿出一串,是乾亨重宝铜钱,这一串大概有五十枚,两串就是近百枚了。丢了十几个开元通宝,换来百来个乾亨重宝,这生意到底还是赚了。
不过,刘旭却是不太满意,嘴里不由嘟囔了一声“穷鬼”,这布袋子里除了那块腰牌和这两串铜钱外,就没其他东西了。跟他预想的还是有些出入的。
他本以为袋子里面有金子或银子呢。
刘旭刚刚将这些东西收好,正要把手中的布袋子毁尸灭迹,就听见巷子口一串脚步声响起,然后就听见一人低沉着嗓子说道:“老五,你他娘的真看到那人进了这巷子?”
另一声音响起道:“大哥,我真的是亲眼看见他进来这里的。我们再找找看,肯定能找到。”
“好,我们再找找看,要是找不到要你好看。”
“大哥,准能找到。”
刘旭听到这,心下不由一惊,这是被人盯上了。他之前自以为做的隐蔽,却没想到居然还是被人注意到了。怪只怪,他现在这具身体的素质太差了。
只要他的身体素质能够恢复到石三十分之一的水平,这种顺手牵羊的小手段肯定做得毫无破绽。
眼看着巷子外的两人就要找到他这边,刘旭便施施然的将布袋子重新往怀里一塞,然后走了出去,迎面就碰上了两人。
眼前这两人一高一矮,高的有近一米七,在南汉这身高算是高大了,皮肤黝*黑,一脸jing悍,不用说这人就是“大哥”了。另外一人长得矮瘦,尖嘴猴腮,一看就不像好人。
两人见到刘旭突然出现都是双眼一亮,很是默契的左右微微分开,刚好堵住了他的去路。
刘旭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朝着两人说道:“两位,借过,让让。”
“这位小哥不认识我们吗?我们之前可是一起捡过钱呢。”大哥脸上带笑,yin恻恻的看着刘旭。
“大哥,别跟他废话了。”老五则很是干脆,一手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指着刘旭,一副吃定他的样子,“快点将你拿的钱袋子交出来,不然老子一刀了结了你。”
刘旭先是装出一副吃惊害怕的表情,接着又装出一副惊喜的表情,看向两人身后,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样。
这两人不知有诈,下意识的齐齐回头向身后瞧看,也就是在这时候,刘旭动了。
他猛地上前一窜,很是轻松的夺过老五手中轻飘飘拿着的匕首。
两人下意识的回头瞧看,见身后没有人都知道自己上当了。但他们心里面还是太过轻视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白脸少年了,潜意识里都以为他只是借机逃跑。根本没想到他会突然对他们动手。
所以,两人很自然的就悲剧了,刘旭夺过老五手里的匕首之后,堪堪在他身旁的大哥回过头来之时,用尽力气一刀深深刺进了他的脖子。
这位大哥当即惊骇的睁大了双眼,脸上完全一副不敢置信和恐惧的神情。因为一刀刺进了喉管,他连惨叫都发不出,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声,并且在不断的吐血。
刘旭一招得手之后,马上就把匕首从对方脖子里用力拔了出来,同时及时一个转身,避免被对方喉咙处喷shè*出来的鲜血飞溅到身上。
刘旭首先解决这位大哥,自然是因为这位大哥更加具有威胁xing。按照他的经验判断,对方是有一定拳脚功夫的,要不是这次出其不意外加对方太过粗心大意,凭借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肯定不能一招秒杀。
解决完这位大哥之后,剩下的老五矮个子就轻松许多了。
老五现在完全被眼前突然的变故和血腥一幕惊呆了,完全忘了反应,只知道傻瞪着双眼,脸上满是一副看见老鼠一口将猫吞下肚子的表情。
刘旭刚刚一转身就转到了老五的侧身后,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刀深深扎进了他的后心窝。
老五闷+哼一声,当即就软倒在地,又是一招毙命。心脏被扎了个透心凉,不死才叫怪了。
反而那个大哥被刺中喉咙,却还没有马上就死,正双手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喉咙处,试图堵住正汩+汩往外冒的鲜血。
刘旭走到他近前,冷笑一声道:“想必你手上也是有过人命,杀人者人恒杀之。”
说完之后,刘旭将那个御前侍卫的空布袋子拿了出来,弯下腰将它塞进了这大哥的怀里。
刘旭这么做自然是栽赃陷害,将现场弄得像是因财而起的内讧。
这两个人既然一人被称呼为老五,一人被称呼为大哥,肯定不只两个人,还有其他人,是个团伙。
这位大哥也不傻,马上就猜出了他的用意,脸上显出怒不可遏的表情,但却是丝毫没有力气阻止刘旭。
刘旭消失在他视线之后,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脸上满是死不瞑目和悔恨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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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尔反尔()
刘旭在巷子里一阵乱转,在确认没有目击者也没有跟踪者之后,才转回了大道。
杀人对于刘旭这个杀手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何况这两人是主动惹上他的,而且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杀了他们,反而是为民除害了。
当然杀人只是他不得已的一种手段,刚才的情形若是他不主动杀人,最后可能就会被对方杀掉,而且他也不想自己辛苦得来的钱袋子白白便宜了别人。
若不是不得已,他现在初来乍到,实力低弱的情况下,也不会动不动就胡乱杀人。毕竟这么做会给他带来一定未知的风险。
再次转回大道之后,刘旭便直接打听了万+盛米行的所在,很容易就找到了。
万+盛米行就开在江边码头,占了好几个门面,看起来生意做得很大。
刘旭施施然的就走了进去,对面是个高高的柜台,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八字须三十几岁年纪,正在埋头写字;一个四十多岁年纪,留着山羊须的老头则拿着一本账本在看。
店内忙忙碌碌的有不少人,店伙计就有好几个,此外,门口两旁不远还站着两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腰间都悬着刀,不用说这两个就是米店保安了。
这江边码头商贸发达,鱼龙混杂,像万+盛米行这种做大生意的自然要有必要的私人武装才行。
刘旭在店内左右打量一番后,便有一个店伙计走了过来,笑脸相迎道:“这位公子,本店新到了一批新米,你可以过来看看,整个兴王府,我们万+盛米行的米价是最便宜的,童叟无欺。”
刘旭淡定一笑道:“我找你们裘掌柜。”
店伙计轻哦了一声后,虽然有些好奇,倒也没有多问什么,便带刘旭引见柜台里的那个山羊须小老头:“这位就是我们米行的裘掌柜。”
裘掌柜放下手里的账本,饶有兴致的上下打量一下刘旭,态度随和的问道:“小哥儿,你找老夫有事?”
刘旭略一施礼道:“不知裘掌柜认识不认识刘忠?晚辈刘旭,是他的侄儿。”
忠叔虽然是他家的奴仆,但主仆俩从小相依为命,刘旭更是他一手养大的,在他心里早就把忠叔当作自己的亲人长辈了,自称侄儿再正常不过。
裘掌柜脸上不由微微露出诧异之sè,再次仔细打量了一番刘旭后,轻抚着山羊须微微点头道:“老夫与老刘早些年倒也有交情,你是来买米的是吧?上次与老刘凑巧遇上之时说起过,老夫答应他以后若是来买米就给他一个便宜价。只是现在不比从前,这米价一ri三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