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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别忘记休我-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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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阻挠了半个月才发现,真他娘的浪费时间。

    这小子压根就不学习,别人看书的时候她在外面跑,别人弹琴的时候,她丫的连个琴都没有。

    这正是玲珑最悲催的一点,有志成为音攻大师的她,目前尚缺一把七弦琴。

    辛辛苦苦熬了一个月,从刘掌事那里领取打赏,不看还好,一看险些晕过去,共计三百枚铜板,吃一个月粗粮馒头还差不多,租书租琴,门都没有。

    人生,果然玄妙。

    六岁之前,薛玲珑觉得吃上粗粮馒头就算贵族生活,六岁至十七岁,别人趋之若鹜的珠宝在玲珑眼里犹如鱼目,她见过的吃过的用过的皆是人间上等。

    现在,她又回到了吃粗粮馒头的贵族生活。

    七弦琴怎么这么贵啊,玲珑在纸上演算了五六遍,每个月攒两百枚铜板,半年就是一两银子,只能租一把劣质的七弦琴一天。

    可是五个月后就要考核……

    三十来天东奔西跑的生活,女孩白嫩嫩的肌肤在阳光下渐渐变成了浅浅的蜜色,泛着象牙般的光泽。人也瘦了一大圈,现在只用在胸口缠两道布就达到平坦的效果,再也不用担心勒的喘不过气啦。

    为了四位有志青年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学习环境,刘掌事给他们安排了独立的庐舍,小是小了点,仅够放一张床,一把椅子和桌子,对此玲珑已经非常知足。

    冯药使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疾步追刘掌事。

    “叔儿——”他喊。

    刘掌事驻停,叼着烟袋斜眼看他。

    冯药使兴奋的脸颊发红,“叔儿,上面什么时候对咱们这么重视,是不是因为我无师自通……”

    “呸。”刘掌事啐了口。“新来的那个,瞅着没,欺负的别太过火,我当没看见,若闹出事,第一个拿你开刀。”

    冯药使傻眼了。忽然又明白了什么,神情复杂的盯着不远处穿梭在药田的薛玲珑。

    “小哥哥,这是给我的吗?”

    小女孩柔嫩的声音,乌黑的眼眸,还有枯黄的头发在阳光里似乎会发光,她小心翼翼的望着薛玲珑。

    “吃吧。”玲珑笑道。

    小女孩又转头望着娘亲,眼里充满了渴望。女孩的母亲含泪点点头,女孩这才接过玲珑手里的鸟蛋,狼吞虎咽起来。

    “这里很危险,不能放孩子。”玲珑说。

    “回药使大人,用绳子拴住就行,丫丫很乖,不会乱跑。”

    妇人的手里有一截绳子,末尾系着小女孩的脚踝,这在乡下很常见,孩子没人带,就同狗一样拴着。

    玲珑小时候也被栓过,可这里到处都有毒株,不能把孩子这样放着。

    妇人悄悄打量了玲珑几眼,夫君被贬前,她见过许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玲珑这身细皮嫩肉,没有十几年的娇养绝对养不出的。

    她会心一笑,“药奴的命不值钱,何况我们是罪奴,她长大了也没用,自己做奴,生的孩子还是奴,生与死的分别并不明显。”

    妇人说话时目光是灰色的。

    按她的意思小女孩若不幸夭折,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玲珑震惊的望着妇人,尘世间悲哀的事情有千百种,谁又比谁幸福。

    可是爹娘宁愿把她卖掉也不希望她死,所以妇人的境遇比爹娘还惨么?

    “你们犯了什么罪?”她问。

    “夫君奉上司之命押送一批年轻女孩前往魏国都城,回来的时候就出事了,那些女孩竟是吴国的难民。夫君什么都不清楚就被革职贬为奴籍,他的上司却还好端端的。”妇人淡淡的叙述,仿佛一夕之间流离失所的人不是她。

    与其说淡然倒不如说是麻木。

    被贬途中有人送给夫君一壶酒,夫君喝完便吐血身亡。

    那天也是丫丫的寿辰,几经颠沛转折,因她擅长莳花弄草才被送来明镜岛。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至少再也不会被人扒光衣服,再也不用承受一个个畜/生在她身上作孽。

    玲珑面无血色,怔然的望着妇人。

    这是一个用平静的令人不安的语气讲述故事的女人。

    她带给玲珑前所未有的震撼,以及对真实世界残酷的认知。

    “药使大人,这就是奴的命,丫丫是那批奴里最幸运的小孩,若还在原来的矿上,早晚也会被官差糟践而死。乱世之中,我一个丧夫的孀妇,给不了她什么,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干净。”

    妇人一面说一面将绳子牢牢的固定在树干上,又将一袋水放在丫丫的腿旁,转而对玲珑作揖,就蒙上口巾下田干活。

    玲珑仿佛被定住了般。

    从未离开我的羽翼生活过的你确定会活的好?

    一个单身弱女子恐怕没出雁安就被人拐卖。

    若经历过一天青/楼楚馆那样的日子,你便知晓在我身边有多幸福。

    简珩的声音犹在耳边。

    “小哥哥。”丫丫喊她。

    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满脸泪水,慌忙胡乱擦了把,使劲扒着草丛,将小女孩所能触及到的地方仔细检查一番,确定没有毒株才爬起来跑走。

    周围的景物在飞快的倒退,药田越甩越远,她一头扎进密林,甩开咬着她胳膊的毒蛇。

    当眼前出现一片斜坡,想也不想就哧溜溜滑下去,尖锐的草芽,锋利的小石头在她嫩生生的肌肤留下一道道划痕,她也不觉得痛,眨眼扑进了柔软的草丛中。

    荀殷睁开惺忪的睡眸,一阵时轻时重的低泣缓缓萦绕耳边,他嘴里叼了根草,哈的笑了,干脆翘起腿悠闲的打着节拍。

    叮咚,叮咚,泉水在流。

    哗哗,哗哗,水花冲击着岩石。

    玲珑抹着泪看见脚边一朵花开的正艳,极目远眺,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从未有人告诉她,密林深处的瀑布犹如九天白练,也没有人告诉她五颜六色的野花开满山野。

    哈哈……

    那个哭泣的孩子居然笑了。

    荀殷枕着胳膊侧头望去。

    好玩。

    哭的那么伤心,下一瞬居然笑的比日光还灿烂。

    一个纤细的身影跃进了他的视线,蹦蹦跳跳的,眨眼又扑进争相吐艳的花丛中,嘴里还哼着歌,大概是一曲沁人心脾的小调。

    荀殷坐直身体,食指跟着节拍一下一下敲打着树干,长长的发丝自肩头垂落,随着微风荡漾。

    原来是雁安拜月台的孩子,还送他“一身骄傲”呢。

    花丛越来越深,那个身影的小脑袋时而现出一点,时而又消失不见,什么事啊,玩的这么开心?

    “秀之先生——”

    那孩子双手拢成喇叭状,中气十足的大喊。

    悠扬而清脆的尾声犹如一阵回旋的春风自山谷荡漾,勾起心尖的一袭旖旎。

    荀殷险些从树上翻下。

第30章 疑惑() 
极光殿门前,一个小道童抱着比他人还高的扫帚,稳稳当当的清理地上的落叶。

    “啊呀!”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扛着扫帚就跑。

    殿内分三阁,长青阁里列一排打坐的道士。

    “不好啦不好啦,师叔祖来啦。”小道童喊。

    “啊,小师叔来了!”

    “不会又拉我们出去闯祸吧?”

    “祸已经闯玩,要闯也会换个新的。”

    长巍倒还镇定,长羽爬起来就要跑,被后面的师兄拽住,他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哎呀”叫了一声。

    哈哈,人未到,爽朗而清越的笑声已经响起,只见一个极其秀致的年轻人大步走来,弹了小道童脑袋一下,小道童哭道,“祖宗祖宗我错了!”

    他也不恼,继续往里走,小道童捂着脑袋一溜烟就跑没影儿。

    一屋子的道士,穿着同样的道袍,各个气度非凡,可这年轻人走进来立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明亮。倒不仅仅因他年轻貌美,而是那普通的细布道袍穿在他身上,活生生有种羽化登仙的味道。

    “跑什么呢,一个个的,我还使唤不动你们了。”荀殷在阁内转了一圈,随手拿起供桌上的水果就啃。

    大概早已见怪不怪,一群老道士啥也不想说,叹口气。

    “喂,你那胳膊怎么样?”荀殷一脚歪椅子里。

    长羽黑着脸道,“劳烦师叔挂念,还没断。”

    “谁胳膊断了?”慎之先生进来就问。

    他高大魁梧,面容硬朗,年逾七十多岁,仍是一头黑发,不说话的时候一双眼都能瞪死人,众道士没有一个不怕他。

    荀殷靠着椅背翘起一条腿,“我。”说完还晃了晃手里啃了一半的水果,“快弄个清净的地方给我养伤。”

    “胡闹!站起来。”慎之的脸绷的紧紧的。

    荀殷就站起来,去供桌挑了个橘子。

    “师父宣你入紫金阁回话。”慎之一把夺下他手里的橘子。

    他“哦”一声,大摇大摆的走了,众道士长长的出了口气。

    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小师叔?

    偏人家还有绝对的实力。

    荀殷前脚踏进紫金阁,一只三彩蓝底的骨瓷杯盏兜头砸来。

    手一扬给接住,荀殷提着杯盏笑嘻嘻道,“师父,什么事呀,发那么大火。”

    “孽障!”顾云风恨恨道,又将手里的杯盖砸过去,正好给荀殷凑成一套。

    往杯盏倒了茶水,再盖上杯盖,原封不动的还给顾云风。

    顾云风气的哭笑不得。

    简珩起身,肃容作揖,“殷舅舅。”

    “不错啊,长这么高,瞧这一脸严肃的,莫不是跟小姑娘吵架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简珩的面色变了。

    荀殷就不再拿他打趣,听说简氏有了联姻罗氏的意向,说不定真跟人罗家的小姑娘有什么。

    顾云风恨不能把荀殷吊起来打,又不得不顾及这孽障的辈份,多少也要给他留点脸。

    “为什么灭人满门,连条狗都没放过,这些年你闯的祸还不够?”顾云风吼道。

    简珩垂着眼退出去,他一个晚辈留下来看长辈挨训不太合适。

    荀殷这才收起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明亮的眸子闪过一丝锐利。

    “谁说我灭人满门,不是还留下两个小孩性命。至于狗,”他笑道,“想杀就杀咯。”

    死在他手中的七贤医,其中一位姓吕,有着悬壶济世的美名,一双儿女更是今年擎苍书院的佼佼者,也就是没经他“毒手”的两个孩子。

    荀殷此生最不屑的便是沽名钓誉的人/皮禽/兽,天不收之人,邪秀会收。至于那条狗真的是个意外,它不该咬小孩脖子,它的主人也不该对被咬的小孩说,“狗,生来就爱咬东西,你不能怪它。”

    小孩已经死了,不然肯定要膜拜这番发人深省的大道理。

    当时荀殷肚子有点饿,就把狗宰了,可惜吃了两口就吐。

    顾云风气的抓起杯盏就要砸他,他嗖的一下犹如离弦之箭窜老远,笑道,“是不是长羽告的状?回去我就收拾他,哎哎,别生气别生气,摔坏一只一整套便不能用,咱们得节俭,再说姓吕家的鸡鸭什么的,不是还好好活着么,怎么就上升到灭人满门这样的高度?”

    “你、给、我、滚!”顾云风气的快要吐血。

    “遵命!”荀殷转身就走。

    “回来!给我回来!”顾云风暴跳如雷。

    不知是不是受荀殷玩笑的影响,简珩的心竟沉了下去。

    案几上烛火映着铜色的灯架,发出“劈啪”的声音,竹清在门口悄悄探头,少爷依然保持不变的姿势,手里的书一页没翻,炖盅原封不动未打开。

    唉,都怪我多管闲事。竹清懊恼,收拾薛姑娘的小包袱,厚厚的两层布卷着几个瓶瓶罐罐,是她最喜欢用的玫瑰膏。

    他就问少爷,“要不我给姑娘送去,呃,算了,还是扔掉吧。”

    在简珩风雨欲来的脸色中,竹清仓皇逃窜。

    简珩“啪”的合上书,小白猴蹲在案几角落一脸无辜的望着他,那个表情真是……

    “阿珑,过来。”简珩道。

    小白猴立刻跳他肩上。

    “我猜她现在又黑又瘦,还被人欺负,不过咱们不管她。”说完,他提着猴子就走。

    竹清一脸谄媚道,“热水已经备好,要不要我给您擦背?”

    “帮它洗洗。”简珩将猴子扔给竹清,兀自走进净房。

    小白猴发出一声惨叫,竹清给它洗的不是澡是命!

    窗外溶溶的月色穿过庐舍的竹窗,在少年光洁的背上笼了一层玉色的流光。脱了衣服的简珩并不像看上去那般清瘦,反而十分结实,有着修长而优美的肌肉线条。

    两只劲瘦有力的胳膊搭在桶沿,简珩想起手忙脚乱的女孩,晶莹剔透的玉人般,还有酡红的脸颊,没穿衣服的阿珑看上去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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