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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们也太不讲理了!我好心帮人把东西给找回来,你们还要诬陷我!”回之脱口而出,挣扎着想逃脱,强壮地身体差一点把身边的警察给弹出去。
“有话回警局再说吧。“警察说完右手按着回之的后肩,左手拉着回之的向后铐住的手链,把回之押上了车,留下被众人指指点点的背影。
回之心不甘情不愿地和警察上了车,这是个什么世道?他在心中埋怨了几句。他与警察并排坐在车后。
“我说这位兄弟,真不是我偷的。”回之扭过头,表情严肃地的看着这位警察小哥,这些人,头戴帽子穿着套装就能抓人,还把我用个铁圈子铐起来,比长岭宝的捕快还要不讲理。
警察听了面无表情,对此习以为常,依旧回答:“有话回警局再说吧。”
“你们。。。”回之一个起身,高高的个子头顶心却撞到了车顶,“啊”的一声,回之因为疼痛乖乖地坐了下来,心里念道,怎么就没在长岭宝练个铁头功呢我撞开这破车。
警车把他们送到了花海桥派出所门,看着回之的警察把他带下了车,口中向走出门来的一个约四十岁中年男人说:“头,抓到一个小偷!”
这头看了一眼,说:“可以啊小子,居然被你逮着了一个,先进去做笔录吧。”
回之被带到了一个办公室,他极不情愿地站在一个书桌边,说:“我没有偷东西。”
“坐下。”做笔录的警察恶狠狠地说道。
回之没搭理,依旧犟头犟脑地站在那里。
“我让你坐下听见没有。”这人和捉拿他的人一样,穿着一身套装。
捉到回之的警察见回之不肯坐下,愣是用力戳了一下回之的腰,再顺势把他按下,回之这才一坐在了凳子上,他回头狠狠瞪了那个警察一眼。
做笔录的警察看回之十分不配合,扬起了额头,有些不悦,说:“叫什么?“
“殷回之。”他冷冷地回答。
“年龄?”做笔录的警察边听边将这些记录在一张纸上,唰唰唰地写着。
“24。”回之信口说。
“住在哪里?”
“不知道。”回之如是回答。
“不知道?”做笔录的警察抬起的目光摄在回之的脸上,满脸怀疑。
“嗯。”
“联系方式?”
什么叫联系方式,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回之回答:“没有。”
“什么都没有?一问三不知?没念过书吗?”做笔录的警察有些不耐烦,肆意下了定论,说:“先关起来吧,这人有问题,不必细审。过会我再问问头的意见。”
“好的。”抓住回之的警察这时立马掐住回之的手臂,要把他带去临时看守所。
“你要带我去哪里!”回之试图挣脱,奈何无果。
“到了就知道了。”
回之在这位警察的带领下穿过了三道铁闸门,这时在他眼前出现了五、六个胡子拉碴的,衣衫不整的大汉在一张铁栏杆的后面。
其中一个人对他吹起口哨,并且比着中指,还有的人抱头蹲在墙角,再或者拿脚踹墙,这些人看上去有些可怕。
但是有一个人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一十章 拘留 二()
这个人目光平静,直视着回之,眼里掠过一丝诡异的笑意,他身形高大,斜靠在墙壁上,低着头好像对关进来这种事早有准备。
“进去吧。”抓住回之的警察上前把铁闸门给打开,一把将他推了进去。
“小兄弟,整的吧,脸蛋模子刻的这么标致。”其中一个剃着版刷头的高个子大老爷们说道,随后重重地拍了下回之的,并使劲捏了一下。
“你干什么呢!”回之一脚跳开,离开那人半米远,他想离开地再远一些,奈何地方只有那么大。眼睛里闪现着怒火。
“哎哟哟,还叫嚷,和个老娘儿们似的。哈哈哈。”这人恬不知耻地大笑起来,“都进这里来了,装的还挺正经。搞笑呢吧。”
“胡说八道,我警告你离我远一点。”回之怒喝道。原本莫名其妙被抓进此地已经非常懊恼,还要遭人调戏。
“怎么着?想打架啊!”那人走近了回之一步,高昂着头,痞样痞样地用右手推了一下回之,回之被戳中之后不像自己是女儿身那般时的柔柔弱弱,而是依旧站在原地,幸好眉风的身子骨够硬。
回之怒目圆视看着那人,心中已经燃起了熊熊怒火,但是外在还没有什么表现。
这时候,那位斜靠在墙边上的人终于有了反应,他走向两人。伸手将回之和那人分开,说道:“大家进这里的也是缘分一场,都不容易,你说对不对?”在说后半句话的时候,这个上前的人把目光转向了回之,意味深长。
这人好像认识我,这是回之的第一感觉,不过他未开口问。
“什么狗屁缘分,扯蛋。”那个挑衅的人不屑地吐了一口口水,转身不再理会回之,“就等着进监狱吧!”说完对回之比了个中指,说的好像他自己不用进监狱似的。
剩下是回之与上前的人目光对峙,那人十分奇怪,看着回之又不说话,回之注意到他的手上的有黑色的伤痕,脖子上有块红色的刀痕。
“你是谁?”回之问。
“为什么这么问?”那人回答。
“从刚才进来你就看着我,你是不是认识我?”
“你想多了吧。”
“你因为什么进来这里?”回之想想,自己被误会关进这里,不知他是什么原因。
“伤人。”
“如何伤人?”
“工作的时候。”显然这个人不愿意过多告诉回之关于他的信息。
“什么工作?”
“你怎么也与那些警察一样了。”那人回答后,便又走了回去靠在刚刚依靠的地方,不再与回之说话。
回之走到铁栏杆附近,双手抓着铁栏杆想要离开这个地方。
原本就是肚子饿地没有吃饭,这下他更难受了,一阵阵酸感涌上喉咙口。
珍珍在医院忙完之后便准备回家,所幸今天不是特别忙,她可以早点去。
她一打开家门,边脱鞋边口中念道:“回之!我回来了!”
却无人应答,她赶忙从一楼到三楼跑了个遍,发现人影也没有,奇怪了,他去哪里了,不是让他不要乱走吗。
珍珍着急地刚没喘口气又出了门,她想也没想就打了110报案,并亲自跑到了花海桥派出所。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珍珍进了派出所后大声说道。
“哦,原来是夏珍珍小姐。怎么了?有东西遗失吗?“是派出所的头,他回答道。夏珍珍的老爹名扬在外,自己的女儿也沾了点光。
“是。”夏珍珍止不住地点头,两只手撑在柜台上,大口喘着气。
“你慢慢说。”
“我一个朋友不见了。”夏珍珍说道。
“朋友?他长的什么样?什么时候不见的?”派出所头回答。
“身高185,全身黑衣服,唔,长的挺帅。”珍珍回答。
这听着有点印象,派出所的头回忆到,并带珍珍去做笔录的警察那里。
“今天有185的黑衣男子来吗?”派出所头问道。
“有。“这人立马翻了下记录,说:“他说自己叫殷回之。”
“不错!就是他!他是我朋友。“
“您的朋友?夏珍珍小姐,这里记录他当街抢劫。”
“我想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我这位朋友他不会这样的。”夏珍珍在一旁说道。
“既然夏珍珍小姐这么说,我想应该就是误会了。”派出所的头对夏珍珍阿谀奉承地说道,并回头劈头盖脸地对做笔录的人说:“会不会审?是非不分!”
“嗯,我来保释他。”夏珍珍心里松了口气,还好,人没丢。
派出所的头毕恭毕敬地把夏珍珍带去拘留房,珍珍一眼便看到了回之,冲上前,说:“回之!不是让你不要乱跑吗?”责备中带点关心。
“姐姐。。。”回之此刻嘴唇已发白,有气无力地说着。
“哟,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妞做女朋友。“方才挑衅地人说道。
“我这就带他出去。”珍珍回头对派出所的头说道。
正当两人准备出门时,回之口里说道:“姐姐,你等我一下。”
后转身走到铁栏杆前,抓着栏杆,对依靠在墙上的那人说:“你要怎么办?”
那人缓缓抬起头,注视回之的双目说道:“我的妻子会来保释我的。”
回之听后点点头,便安心离开了。
走之前做笔录的警察对回之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变,低头哈腰,摸手拍背,直呼让您受委屈了。
珍珍把回之领回了家,关上房门后,气呼呼地抱着双臂,歪着雪白的脖子:“我不是和你说了,不要到处乱跑吗?”洁白的脸生气的样子莫名觉得好看。
“我。。。我饿了。”
“那偷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完全是误会,我看到一人抢了一个女人的包,然后我就跟着追,结果到拐角的时候,那个人把包扔给了我,警察看到就说是我偷得。”回之记下了拘留所里对警察的称呼,于是记了下来。
“这些警察,不分青红皂白便乱抓人!”珍珍说。
拘留所也进了,人也保了,回之的肚子到现在还是没有填饱,他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说:“姐姐,我饿。”边说边摸摸自己的肚子。
珍珍见他的模样好气又好笑,说:“你等会。”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成为现代人()
随后珍珍从双开门冰箱右侧的储物柜里找出了一包方便面,这个是烧起来最方便又快的了。她手里拿着泡面袋子摇了摇,问回之:“回之,你吃辣吗?”
回之摸了摸肚子,后回答:“吃,现在能有个馒头吃也好。”
珍珍噗嗤一声笑,后又从双开门冰箱里拿出一只鸡蛋。她带着鸡蛋和方便面走到炉灶前,拿了一只单柄锅,装满水后烧开,把泡面放进锅里,待泡面煮熟了差不多之后,举起鸡蛋在锅边轻敲了下鸡蛋,蛋黄伴随着蛋清流入锅中,不一会便呈乳白色凝结成块。
加入调料包后的方便面飘香四溢,回之嗅了嗅鼻子,天哪,什么东西这么香?
珍珍两手戴着手套,把带有浓烈香气的泡面端到了深褐色饭桌上,口中说道:“!“并转过身将碗筷放置于单柄锅的两边。双手交叉支撑着下巴,斜着脑袋看着回之,举起右手摊掌让他吃。
回之两眼望着单柄锅里的面直发愣,是什么东西闻上去这么香,他迫不及待地揭开了锅,腾腾的热气与香气混杂在一起扑面而来,凝结的鸡蛋在泡面堆里滾动,那是刚出的锅的余热让蛋在泡面上跳动。红色汤汁看上去十分诱人,回之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个来回。
他拿起珍珍给他准备好的筷子,修长而洁白的手指在桃木色筷子的映衬下更白皙好看,夏珍珍看着回之吃面的模样,仔细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长长的睫毛,黑白分明的瞳仁,就像艺术品一般,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穿越而来的人,并且津津有味地吃着她做的泡面。
回之吸溜吸溜地把面条吞下肚子,也不管烫嘴了,距离上一次吃饭,像过了一个世纪,这面条与长岭宝的面条大为不同,味道香浓,似有多种音律在嘴中跳动。他嘴中塞满着面条,食物还没完全吞下肚子,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珍珍姐,这是什么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
能在芝符宝遇到珍珍姐姐实在乃天下第一大幸事,若不是这一锅,自己恐怕就要饿死在这,要是有的吃,再大的困难,还能扛过去,回之边吃边心里想着。
“吃慢点。”珍珍看到回之像个八百年没吃过饭的小孩,心中划过一丝怜惜。她看着回之乱糟糟的头发,不停嚼动的嘴巴,目光落在了回之背后左边的一块皱起的抹布上,她把脖子向前微微一伸,眯起眼睛又睁大,才发现那不是抹布,而是她的LV丝巾,珍藏版的LV丝巾需要万把块,她有一天用完从脖子上取下便随手放在了沙发上,没想到却被回之当成了抹布。
她慌忙起身,蹲下身子捡起那块“抹布”,哭笑不得地说:“回之。”
回之应声回头,回答:“啊?”
“这是我的丝巾,戴在脖子上的丝巾,不是抹布。”珍珍一字一顿地给回之解释,面孔鼓起似的有些生气,不过没有责怪回之的意思。
“啊!”回之听后,嘴巴也不嚼了,一口面从嘴巴里掉了出来,他又迅速用手接着,一口吞下,说:“我不知道那是你的丝巾。如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