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我还是不甘心:“我得罪过你吗?仅仅因为你对人境的印象不好,你这样对我,就能心安理得?”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却把眼睛移了开去。
我摇摇头,心里倒渐渐平静下来,转向豌豆花说:“言归正传,东边是去不得的,你说呢?”
皮克西的意图很明显:瞒着麦隆屯和他自己的族群通气,安排好埋伏,到时候不但能捉我换得秘银,还白饶了一个豌豆花,而且这一切只要足够隐蔽,甚至可以不得罪任何势力。我猜他甚至做好了“抹”掉灰蹄的打算。
豌豆花脸色灰败地点点头,不做声。我于是提议,一路向北,直奔正北方的麦隆屯而去。
“那……万一被他们看见……”她担心地说。
“有皮克西在,他会掩护你不被发现的,不是吗?”
我瞥了瞥皮克西,他瞪着我,过后叹了一口气。我们一旦暴露在麦隆屯人面前,皮克西不但需要想办法避嫌,而且会永远失去他亲爱的豆花;而要避免这一切麻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蒙混过去。这驾羊车,至少在目前看来还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这小子是胖普屯的,”他指了指灰蹄,“让他这么招摇地驾车穿过麦隆屯,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呢?要不,我来驾车吧。”
“然后由着你逃跑吗?”我笑着朝他翻了个白眼,“酒神庆典才刚刚结束,我听说,有些人还烂醉在外面呢。”
约一两个钟头后,一驾酒气熏天的羊车快速掠过了麦隆屯一侧的主要通道,有些人目击到驾车的仿佛是胖普屯一个名叫灰蹄的小伙子,他一路哼着歌,浑身湿漉漉的,粘着破碎的草叶和花朵;车厢的布帘子被扯开了,一个衣衫凌乱的绿精横躺在上面,似乎还有个同样衣衫凌乱的姑娘抱着他的腰,他们在乱糟糟的车厢门前滚来滚去,一边大笑一边挥舞着酒瓶子。
驶近路障时,灰蹄朝守卫通道的麦隆屯人挥了挥手,喊道:“没完没了!”又指了指身后。麦隆屯人认出车上的绿精是皮克西,于是吹了一声口哨,也挥挥手,让羊车通过了,并嚷嚷着目送他们:“别太猴急呀!”车上的人回应他一阵尖叫+尖笑。
羊车驶离了麦隆屯之后,躺着的绿精推了推他身上那个姑娘:“喂……还要抱多久?”
“等穿过湖区再说。”
车厢凌乱的布帘下传来豌豆花的抱怨:“闷在这里全是酒味,我想吐。”
“那就吐吧,吐了效果更好。”我仍旧趴在皮克西半遮半掩的胸前,随手拉了拉身上裹着的豌豆花的裙袍。
这一路皮克西的身体都绷得紧紧的,他结结巴巴地斥责我:“松、松开点儿……不害臊。”
“拉倒吧,”我随手掐了他一把,听得他“哎哟”一声,“你装什么清纯,小心里面那位真的会吐。”
他一脸被恶霸调戏了的悲愤表情,不吭声了。
灰蹄一边驾车一边回过头来说:“席拉姐,还有剩下的酒吗?”
“没了,咋?”
“没啥……不过,我们喝啥?”
“水!”
“哦……”
东方初白,羊车终于驶出了湖区,在一汪寒泉边稍事休息后,开始在连绵的阔叶林中缓缓而行。
我们把酒瓶灌满清水,重新整理了仪容。皮克西脸上的红晕未消,气鼓鼓地不理我。我于是好心提醒他——你知道你没法回麦隆屯或者回你原来的族群了吧?
他一愣,歪头想了一会儿,忽然脸色大变。
麦隆屯的人看见了皮克西和灰蹄同车而行,到时候灰蹄伴随豌豆花逃婚的消息一传出,大家很容易就会想到皮克西也脱不了干系,这样他还想在麦隆屯混?如果他回到绿精族群,族群又怎么向麦隆屯交代?何况,他还让他们在东边那条道儿上白白埋伏了一夜。
“你……你……”皮克西想明白了这一节,气得恨不能咬我。
我恶意地笑笑:“所以你以后只能跟着豌豆花一起走了,难道你不愿意?”
作为圆滑的绿精,皮克西当然不敢说不,而是马上对豌豆花抛去一个柔情蜜意的媚眼。我见他如此识相,于是开始询问之前那个他死活不肯回答的问题——绿精关于龙的计划。
他又磨了半天,终于不情不愿地说:“龙虽然恐怖,却也是从小逐渐长大的,差不多每三千年就会更新换代,老龙退隐,新龙出世,传说当年克拉门苏就是因为征服了新龙德加尔才成为精灵王的,我们虽然不大可能征服新龙,但如果我们能养出新龙,效果也是一样的。”
“养出新龙?”
“当然,龙生于宝藏,巨龙德加尔就生于它后来守护的秘宝之中,证明了这个古老传说的真实性;从那以后,我们绿精族群就一直致力于聚敛财富,争取在下一个三千年到来时靠雄厚的财力孵化出新龙。”
“呃,那你们的工作进展如何了?”
“哼,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像绿精一样富有’。”
“就算真的有龙从你们的金库里蹦出来,能保证它受你们支配吗?”
“任何生物都会对它的创造者认祖归宗的,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沉吟道:“三千年……早在精灵驱逐你们之前了。你们搜集财富,想召唤龙,根本就不是为了重返家园什么的,你们……是对整个灵境有野心。”
我忍不住又上下打量了皮克西一番,浑身碧绿的、看上去像孩子般天真无害的绿精,很难想象他们竟存着如此贪婪的念头。
他嘲讽地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太自不量力了?的确,论魔法造诣,天赋素质,我们绿精都不算是强大的灵族,但是啊,只要有耐心,有毅力,武力能做到的事,靠财力也能做到。”
他说的这一切,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细细想来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一个弱小灵族要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野心?慢慢地、偷偷地、坚持不懈地,用蚂蚁噬穿城堡的劲儿,谁又能鄙视他们自不量力?说起来,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
第四十二章 良辰镇分道扬镳()
我们一路几乎没有停歇,比正常的脚程快了不少,第二天傍晚就到了良辰镇。
一直是灰蹄在驾车,他知道此行的严峻,完全没有抱怨无法休息。我曾一度担心拉车的羊会受不了,灰蹄则根本没把这当作一回事,他腰间缠着一个鼓鼓的布包,装满一种紫色的草,每隔几个小时,便抓出一把喂给羊儿们吃,他自己也衔了一根在嘴里慢慢地嚼。
豌豆花告诉我,这种草可以让拉车的牲口精神焕发,可以持续赶路而不知疲惫,只是一旦药劲儿过了就会变得非常颓废,需要很长时间休整才能恢复过来。
“我们一到良辰镇就卖掉它们,”灰蹄兴冲冲地说,“它们的蹄上有屯子的印记,接下来可不能继续用了。”得知自己被委以重任,帮助心目中的女神豌豆花小姐逃婚这件事,让他保持了亢奋的精神状态和无穷精力。
豌豆花也显得很是兴奋,她第一次离开半身人的生活区这么远,将来还会走得更远,未来无限的可能让她激动得合不拢嘴。
皮克西开始有些垂头丧气,他是被逼的;但造成这个局面,也有他自己的原因,而且,既已上了“贼船”,他对此毫无办法。好在绿精的适应性很强,很快他就能面色如常地插科打诨了,仿佛之前的剑拔弩张都只是幻觉似的。
但为谨慎起见,我仍用夜蛛丝绳索结实地缠住他的小腿,坚定地表示到良辰镇才会放开他,嘴上不说是因为信任危机,只说“这是我的报复,安心受着吧。”
他哼哼唧唧要去尿尿,我一脸淡然地掀起帘子,把他面朝外推到车厢边,说:“尿吧!”
他吓了一跳,看看身后瞪圆眼睛却什么也没说的豌豆花,马上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说:“这多没礼貌呀……”
我叹气:“事急从权,没办法。”
他又改用调戏战术,斜着眼睛看我:“你也是个年轻姑娘,就这么想看我……?”
我顽强地回答:“想看着呢,快脱裤子!”
即使脸皮厚如皮克西也没法在豌豆花面前迎风嘘嘘,他涨红了脸憋了半天,嗫嚅着说:“我好像还不是很想解手。”
他便被我揪了回来,苦着脸坐在对面,一抬脖子跟豌豆花目光接触,被后者狠狠剜了一眼。不得不说,正好因为他俩之间闹别扭,我控制局面才能比较得心应手。
傍晚的时候,羊车快速驰过一座河流上方的石桥,就算是进入良辰镇了。渐渐遇上行人,路两边也开始有成排的砖石建筑,规整得超出我的想象;店家面向街道开门摆摊,卖的大多是些面包玉米水果之类的食物,有些已经在收摊了。
灰蹄把最后一把紫草均匀地分给四头羊,十六只蹄子欢快地奔向了小镇南片最大的车行,然后我们爬出车厢,看他和车行老板讨价还价。
灰蹄是信心满满想把羊儿们卖出个好价钱的,他依次掰着四头羊的嘴巴,强调它们是多么年轻健康。那位身材魁梧的车行老板眼皮都没抬一下,伸出四个指头;灰蹄摇头跺脚地叫道绝对不行,就算是直接送去宰杀的肉羊,也不可能出这么低的价,何况是上好的车轱辘羊?
“您看它们多精神!”灰蹄大声说。
车行老板用一根黄铜棍子撬了撬一只羊的嘴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带着浓重口音的通用语说:“紫草渣子还没吞干净呢,一身的汗,你这些羊跑了很久了,肉都是酸的,想送去宰杀也没人要吃,我出一个银币一头,已经算赔本买卖了,卖就卖,不卖拉倒。”
“您可再看一回,是不是这个价,”灰蹄毫不示弱地回击道,“咱们是要再买小矮马换上的,价钱不合适,咱们就换北门那家店去看了。”
最终,灰蹄以每头5个银币的价格买下了三匹沙色的矮马,四头羊抵作6个银币。他在包袱里摸了半天,哭丧着脸数出8枚最旧的银币,又掏出一把铜币慢慢地划拉,见老板始终没有再让价的意思,说了声“算啦,零钱还有用”,便从包袱里又摸出一枚白色的,一枚一枚地交到老板手里。
车行老板咧嘴一笑,把银币塞进裤腰,拍了拍灰蹄厚实的小肩膀,道:“得啦,小哥,你不亏!我这三匹矮马都才四岁,刚换过牙,皮实着呢!”
灰蹄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嘟着嘴让老板帮他换了驾辕带三副拉套,把喷着响鼻的活泼矮马套进去,又讨了满满一筐苜蓿搁在车厢里,这才一扬鞭,慢慢地走了。
皮克西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切,重新钻进车厢后,他悄悄告诉我和豌豆花,这买卖做得一点也不亏,先头那四头羊靠喂紫草跑了这么远,基本算是废了,能脱手怎么都行,关键是这三匹矮马买得很划算。
灰蹄显然也同意他的看法,羊车——现在是马车——拐进小镇中心的街道以后,他时不时就兴奋地转过头来,指给我们看外面的热闹,他红光满面,之前那种“我被宰了”的表情应该是装给车行老板看的。
我们在镇东一家热闹的客栈歇脚,矮马解了下来,和车厢一起拴在客栈后门。
皮克西解除了身上的束缚,加倍享受着他的自由,挽着豌豆花的胳膊几乎要跳起舞来;他曾经来过此地好几次,这时发挥了口若悬河的本事,把良辰镇的新鲜事物用巧妙的语言一加工,逗得豌豆花满面笑容。
灰蹄占据了豌豆花另一边,他也来过几次良辰镇,可惜没有绿精的口才,只能干瞪眼。
我走在灰蹄身后,深信看上去应该就是个普通的半身人小伙子。
聚集在良辰镇的,不止是半身人、绿精,还有大耳朵边挂着弯角的半羊人,这些家伙相当好色,目光追随着女性,有时还会伸手摸一把,被对方破口大骂。人群中还有一类特别苍白美丽的女性相当显眼,个头介于半身人和一般的人类之间,她们裹着或艳丽或纯素的披巾,显得身段苗条,半羊人却几乎从不招惹她们。
“那是蝶妖,”灰蹄小声告诉我,“招惹她们是要送命的。”
极偶尔地,还能看见一两个身材高挑的美丽灵族,用长长的斗篷裹住了身体,露出金色或棕色的长发,面无表情地行走在街边。我以为他们是精灵,灰蹄却说他们大多是精灵与其他灵族的混血,真正的精灵自带一种奇特的空旷气场,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收回好奇的目光,我随着他们三人走进这家名叫“游侠”的客栈。厅堂很宽敞,但是人很多,所以显得十分拥挤且嘈杂;我们占据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皮克西熟练地点单,要了四人份的酒肉和水果,还有一大盆蔬菜杂汤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