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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冲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叹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此情无奈天分付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