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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之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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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当我们走出大雾却发现,我们来到了一个平生从未到过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祥和,山清水秀的,空气也很好,我们试图找到原路,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大雾随着太阳的出来而散尽了,没有了雾,我们就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了。

    身后也没有小鬼子追我们了,我们仔细探查了一遍,发现这里根本就是和我们所处的战场是两个地方。路上遇到的人都是古人装扮,我们到底来到了什么地方呢?

36。第三十六章 惊世之秘(二)() 
这是第一页。 马冲看到这,明白了,这五个人是被打散了的远征军士兵,确切的说是远征军的运输兵,云南地区多高原,车辆运输不方便,他们只能用骡马来运输,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养马,而且后来还能帮着王马的高祖养马的原因。

    好奇心驱使着马冲急于想看下一页,但是王马转了一圈后回来了,他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嘴里嘟囔着“什么值钱的宝贝也没有啊?”可当他转过头来却看到,马冲手里拿着一个本子。“这是什么?”

    “日记,你想不想知道你的高祖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都在这本日记里。”

    “是吗?”王马拿了过来,却怎么也看不明白,“这是什么文字?我怎么一个也不认识啊?”

    “没关系的,我认识,我可以翻译给你听。”

    “翻译?”

    “就是我告诉你里面写了些什么。”

    说到这里,王马很是好奇,他赶紧将书交给马冲,然后像小学生一样坐在马冲的对面,马冲翻开了下一页

    “我们突然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害怕我们的人?原以为我们被小鬼子打得到处跑,谁都能欺负我们,但是在这里,看见我们的人都远远的躲着。只不过这些人穿的很奇怪,我以为我们来到了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直到我们遇见了一群土匪,才知道,我们,我们,我们……”

    马冲知道余光内心的突然恐惧,这份恐惧就是他们永远也回不去了。自己是现代人,接受过现代的教育和熏陶。也看到过穿越类的电视和电影。因此对这样的情况还能做到相对的平静。但是在那个年代的人,没有受到过任何文化教育,没有见过什么世面,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是恐惧万分。

    “我们遇见了一伙土匪,他们拿着刀剑冲我们冲来,我们实施了还击,如果说之前我们被小鬼子打的抱头鼠串,屁滚尿流的话,这次终于轮到我们扬眉吐气了。五支步枪的火力虽然小,但对付这些山贼绰绰有余了。

    山贼和土匪似乎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哇哇大叫的四散逃了。只留下被我们打死打伤的十几个人。在这群死伤的土匪中,我们见到了王七郎。他是被这伙土匪挟持绑架的。我们误打误撞的解救了他,也从此改写了我们的历史。

    这是第二页。马冲看完了。他问王马“这个王七郎是谁呢?”

    “王七郎,那是我的高祖啊!怎么,这里提到了他?”王马很是惊奇。

    这就对了,看来这个叫余光的远征军五名散兵解救了王马的先祖,从此也正式成为了古代人的一员。看到这里,马冲对王马说,“咱们走吧,这里要封存起来,永远不要被别人知晓。否则,这个世界就会大乱了。”

    王马信服的点点头,马冲竟然能懂得天书,在他眼里这个日记就是天书,马冲既然懂得天书,那么他一定就是天上的仙人派下来解救人间的神仙。所以,马冲的话,他第一时间点头同意。

    出来后,马冲面对着密室很庄重的敬了个礼,嘴里喃喃着“前辈们,尽管我们并不相识,但是我们却在同一个时代遇见了,我虽然还并不完全知道你们后来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我会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活下去,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为了我,也为了你们。一会我要将这里引爆,永远的封存你们,愿你们的灵魂在天堂里安息。”

    马冲在默哀了三分钟后,从帆布包里掏出了两枚手雷。“前辈,你躲远一些,一会这里要发生爆炸,别伤及到你。”看着王马走远了,马冲也向后退了几十步,方位其实他已经看准了,两枚手雷只要炸到那里,山体就会坍塌,密室就永远的被封存了。

    除非有大型的挖掘机设备来,才能让余光等五人的尸身重见天日。马冲这样做是对他们的最高敬意。

    剧烈的震天动地的巨响之后,密室被永远的封存了。整个马王谷的人都以为发生了地震,惊恐之极。马冲却心情沉重。和余光等五人相比,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奋斗,争取实现心中的理想,告慰曾经的先辈。

    第二天,马冲谁也没带,自己一个人骑着马到草原深处去了,郝吉风本来想着陪同他一起出去,但被拒绝了。伊琳也想跟着去,还是被拒绝了。王马心里清楚马冲的心思,他劝说大家都别跟着,但还是派遣了一支小马队在马冲身后远远的跟着。毕竟这几年发生的战争,让这个曾经安静祥和的地方也变得不太平。

    马冲策马疾驰,他需要发泄内心深处的郁闷之情。大约疾驰了几十里地后,马冲减慢了速度,呼吸着草原独有的芬芳,他的心情也开始好转起来。缓缓的行进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中,不能不说是一种享受。

    他心里清楚,这段时间是自己厚积薄发的阶段,也只有这段时间才能让自己有着相对平静的生活,一旦势成出兵的话,恐怕这样的机会就没有了。他要充分的享受这段时光,让自己能有从容的心态和平静的心情。

    马冲下的马来,放开缰绳,任马在草原上自由的吃草,嬉戏。自己则躺在草上,枕着自己交叉的双手,仰天看着白色的云朵。

    昨晚,他又看了余光的日记,余光等五人的遭遇也就此揭开了。他们救出了王马的先祖,并且帮助他成立了马王谷,协助他训练了一大批马上精英,并且为他驯养了几千匹战马。此后的十年里,他们五个人一直生活在草原上,除了王七郎外,谁都不知道他们的来历。

    终于有一天,他们开始厌倦古人的生活,内心深处最不愿意回忆起的往事,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脑海中,他们非常痛苦,决定穷极一生也要找到回家的路,找到回家的方式,并且制定了五年计划。但是,第一个五年过去了,他们没有找到。第二个五年又过去了,他们还是一无所获。第三个五年依然如此。

    到了第四个五年,他们这些曾经的十**岁的小伙子都成了中年人。但是希望依旧渺茫。

    他们产生离开这个人世的念头,是在王七郎病逝后。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他们都接近50岁了,王七郎也是60多岁的人了。在一次狩猎中,王七郎不慎从马上摔下,七天之后,王七郎不治身死。

    临终之前,王七郎非常郑重的将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介绍余光等五人的身世之谜,并且制订了家规和祖训,以后口口相传,谁也不能泄露五人的身世。他要求自己的儿子在五人面前立下毒誓后,这才遣走了儿子,开始告诉余光这些年自己打听到的传说。

    马冲的特种部队训练出来的无意识记忆,让他只要看到和听到的东西,基本上都能记在脑子里。王七郎的话,余光一字不差的记了下来。

    “余穷极一生,为恩公寻找归家之途。然空有热情,却一无所获。直到去岁方在一隐婆口中得知,归家有肉身和灵体两个方式。既然五位恩公找不到肉身脱离之法,只能从灵体脱身来寻求解脱了。找到金银蛇,用金银蛇的毒液可以让肉身不腐,灵体出窍,与冥冥中寻到归家之途。

    但金银蛇非同常类,百年难遇。余立下重誓,定要找到此蛇,这才不负恩公们的救命之恩。寻找年余,终不得。原以为渺无希望,但前日打猎,偶然看见金银蛇出现,余只能仓促下马,捕获该蛇。但不料浑身骨折,本不至死,但稍有大意,沾上蛇液。余自知命不久矣,然找到方法,死而无憾。”

    马冲可以想到当时的场景,王七郎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对恩公们的回报。他是好样的,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余光等五人知道这个事情后,终于产生了厌世的念头。最后一个能和自己有着交流的人不在了,余下的时间只能是五个人相互解闷,与世隔绝了。

    他们毕竟多少了解一些现代知识。对于灵魂出窍一说,并不认同。但王七郎舍身成仁的大无畏精神却感动了他们。王七郎走了,也带走了他们五个人对这个时代的最后眷恋。

    五个人商量好后,找到了王七郎的儿子,让他派人协助建造了密室,密室建成之后,他们五人设置了机关后,相互在身上涂满了厚厚的泥浆,留下眼睛处,放出金银蛇,金银蛇将毒液射到了眼睛里,顺着毛细血管蔓延毒液。五个人携手离开了这个时代。

    至于他们是不是真的能回到自己原来的时代,马冲也不知道,他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希望他们能梦想成真。看过了日记,马冲感觉内心深处无比的压抑,他需要放松,需要发泄。这也是他为什么独自一人策马狂奔的缘由。

    就在马冲想着想着,慢慢合上眼皮要入睡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入了他的耳朵里。他一个激灵后,立刻吹响口哨,自己的战马乖乖的奔了过来,马冲一个翻身上马,看了看四周,在五六里外有一个小山头,虽然不是很高,但也是这一大片草原的唯一制高点了。

37。第三十七章 乔戈里其人() 
冲上制高点,马冲看到远处一片烟尘,显然是一队骑兵正向这个方向疾驰,再仔细一看,烟尘前有十几匹马也在疾驰。 看样子,这十几个人是被大队的骑兵追击。两家人马一个追击,一个被追,但绝不只是空跑,双方手里都张弓搭箭的相互射击。

    尽管被追的一方射术精湛,后面的骑兵不时有人落马,但奈何不了追兵太多,眼见本方的人马一个个的减少,到了马冲的小山附近时,只剩下了六个人。六人的马匹已经精疲力竭,倒地抽搐。无奈之下,六个人弃马上山。为首的一个汉子,射术果真不凡,只要他射出的箭支,必定会有人落马身死。

    追击的骑兵队终于靠近了,马冲清楚的看到这是一伙羌笛人。从他们的服饰就可以判定。毕竟马冲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仗就是和这些人打的,而且还是他平生第一次被打的狼狈不堪。是他引以为耻的丑事。

    被追的五个人终于停止了抵抗,因为他们的箭支都射光了,而羌笛人的骑兵队还有百多人,他们只有等死的份了。羌笛骑兵的统领策马出来大叫“乔戈里,乖乖被擒吧,你们已经无路可逃了。十五个人干掉了我们五十多人,已经够本了,还嫌什么呢?我给你们半柱香的时间,如果还是不从,那就休怪本统领不客气了。”

    为首的汉子也在山石后回应“该死的羌笛畜生,你们只会以多欺少,有本事一个个来单挑?我乔戈里要是怕你们,就不是白族的勇士!”

    “呵呵,死到临头了,还嘴硬。告诉你,如果不是军师知道你的大名,我们早就杀了你了。再问一遍,降是不降?”

    “投降你们,那我们白族人的血不是白流了?我们死去的族人不是白死了?”

    “哈哈哈,你忘记说了,还有你们白族的娘们,老子都够了,对了,你的阿妈不也一样的下场嘛,哈哈哈哈”统领大笑着,周围的羌笛兵都跟着大笑。

    乔戈里的脸气的铁青,但是他却很清醒,自己现在冒头就是一个字——死。他出去也没用,只能想别的办法。但是他身边的一个随从忍不住了。从石头后面站了起来,“羌笛畜生,你们,不得好”死还没有说出来,就看见自己的咽喉有一支箭杆。然后他轰然倒地。

    “小嘎达,小嘎达”剩下的人都在大叫。但是他们的叫喊,小嘎达再也听不到了。

    “半柱香马上就要没了,乔戈里,你的骑术和射术不仅在白族第一,就是在羌笛部落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军师正是看中了你的骑射之术,才告诫我们要活捉你。我再问你,降是不降?”

    “不降!你们就死了这份心吧”乔戈里怒吼着。然后他转头对四个随从说“梅达,顺达,华达,金达你们好自为之了,我再也帮不了你们了,我们今生是好兄弟,来世还做好兄弟。”言罢,乔戈里从腰间拔出了匕首,朝着自己的心口扎去。

    就在这时,只听到朗朗的声音传来“杀不尽的羌笛人,砍不尽的羌笛头,喝不尽的羌笛血,吃不尽的羌笛肉”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从山顶下下来了,其实说是山顶,也就几米高的地方。

    山上还有人?这也让羌笛骑兵队一片哗然。他们赶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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