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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称为“侠拜“,这一礼节如今在我国已经失传,但在韩国依然保留着。
冠者又去见站在堂下的亲戚。亲戚向冠者行再拜之礼,冠者答拜还礼。然后出庙门、进寝门,去见姑姑和姐姐,仪节与见母亲一样。冠者拜见母亲、兄弟等,是表示在家中从此以成人之礼相见,所以《冠义》说:“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
冠者回家脱去爵弁服,换上玄冠、玄端和雀色的蔽膝,手执一只雉,前往拜见国君。见面时,要将雉放在地上,不能亲手交给国君,因为亲手授受是尊者与尊者之间的礼节。礼毕,再执雉分别去拜见卿大夫和乡先生。所谓“乡先生“,是指退休还乡的卿大夫。这是冠者首次以成人的身份拜见国君、乡大夫、乡先生,所以《冠义》说:“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冠者拜会尊长完毕,主人用醴酒酬谢正宾,用的是一献之礼。所谓“一献之礼“,包括献、酢、酬,即主人先向宾敬酒(献),宾用酒回敬主人(酢),主人先自饮、然后斟酒再敬主人(酬)。为了表示对正宾的感谢,主人以五匹帛和两张鹿皮相赠。冠礼至此结束,正宾告辞,主人送到门外,再拜,并派人将盛有牲肉的礼俎送到正宾的家中。
乡大夫、乡先生接见冠者时,要对冠者有所教诲。如何教诲,《士冠礼》未曾提及。所幸者,《国语·晋语》对赵文子行冠礼后往见诸卿的情况有详细的记载,可以弥补《士冠礼》的阙失。赵文子先去见栾武子(栾书),武子说:“我曾与你的父亲赵朔共过事,他这人有些华而不实,希望你今后注重务实。“又去见范文子(范燮),文子说:“从今以后你要懂得戒惧。有贤德的人,在恩宠加身时总是更加谨慎,只有德行不足的人才会因恩宠而骄奢。“又去见韩献子(韩厥),献子说:“记住!你成年之初就应该向善,要不断地由善进入更善的境界,这样,不善就无法靠近你了。如果你一开始就不能向善,不断由不善进入到更加不善的地步,那么,善就与你无缘了。犹如草木的生长,事物总是依类相从的。人之有冠,好比宫室之有墙屋,要勤加修整。除此之外,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又去见智武子(荀罃),武子说:“孩子要记住:你曾祖赵成子的文采,祖父赵宣子的忠诚,难道可以忘怀吗!孩子要记住:有赵宣子的忠诚,再加上赵成子的文采,侍奉国君就没有不成功的。“最后去见张孟,先把前面几位的教导叙说了一遍,张孟说:“他们说得太好了!如果你听从栾书的话,就可以达到范燮所教导的境界,就可以弘扬韩厥的告诫,将来就可以成就圆满。如果你牢记智罃说的道理就好了。这都是先王的阴德在滋润你啊!“冠礼与教育的密切关系,于此可见。
六、古代社会中的冠礼
周代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位的帝王去世,嫡长子无论年纪长幼,都可以即位。但是,只要即位的新王没有成年,就不能执掌朝纲。例如,周武王去世时,成王尚在襁褓之中,虽然入承大统,但不具备亲政的能力,只能由周公摄政。直到成王成年之后,周公才返政于成王。原因很简单,未成年者不具备南面之资。又如赢政十三岁就即秦王之位,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直到九年后的四月巳酉,也就是二十二岁时,才“冠,带剑“,开始亲政。可见,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如此,一般的士人如果没有行冠礼,也不得担任重要官职。据《后汉书·周防传》,周防十六岁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椽史试经,见周防“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周防因尚未行冠礼,不能从命。
西汉王朝对于帝王的冠礼非常重视。据《汉书·惠帝本纪》,汉惠帝行冠礼时,曾经宣布“赦天下“,这是历史上因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的开始。其后,又有因太子行冠礼而赐民以爵位的,据《汉书·景帝本纪》,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又据《汉书·昭帝本纪》,元凤四年,昭帝加冠,“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颇似普天同庆的节日。
为了与臣下的冠礼相区别,汉昭帝的冠礼还专门撰作了冠辞。据《博物记》(《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所记,其冠辞为:“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邦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之内,靡不蒙德,永永与天无极。“这是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
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的次子马防,在肃宗时担任过卫尉,其子马钜常跟从左右。据《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六年正月,马钜年及冠龄,特拜为黄门侍郎。肃宗亲至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可惜,史书中皇帝亲临臣子冠礼的记载仅此一见。
从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柳宗元在答韦中立的书信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然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从唐到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增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明集礼》)可知唐宋时代曾在品官中实行过冠礼,按照品阶高下,加不同的冠。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对大众层面的强烈冲击,造成固有文化的迅速流失,主张要在全社会推行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呆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朱子家礼》引)认为废除冠礼,使得人情轻薄,自幼至长不知成人之道,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司马光在他的《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的《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程颐也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左传·襄公九年》载,晋悼公宴请鲁襄公时,问及鲁襄公的年龄,季武子说只有十二岁。有人援引此例,主张将冠龄提前到十二岁,遭到程颐的坚决反对,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认为,既行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一》)
据《明史》,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明史》中有关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礼的记载很多,说明在皇室成员中依然保持着行冠礼的传统,“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明史·礼志八》)可见在官员和民间已经很少有人行冠礼了。清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颁定的礼仪制度发生很大变化,虽然还有五礼的名目,但长期作为“嘉礼之重者“的冠礼不再出现在“嘉礼“的细目之中。
折叠编辑本段女子的笄礼
古代男子有冠礼,女子则有笄礼。《礼记·曲礼》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可见女子是在许嫁之后举行笄礼、取表字。笄礼的年龄小于冠礼,《礼记·杂记》说:“女子十有五年许嫁,笄而字。“如此,则许嫁的年龄是十五岁。如果女子迟迟没有许嫁,则可以变通处理,《礼记·内则》郑玄注说:“其未许嫁,二十则笄。“笄礼的仪节,文献没有记载,学者大多认为应当与冠礼相似。
到了宋代,一些学者为了推行儒家文化,构拟了士庶女子的笄礼,司马光的《书仪》以及《朱子家礼》都有专门的仪式。《书仪》,女子许嫁,笄。主妇女宾执其礼。笄礼行之于中堂,执事者用家内的妇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设椸栉总首饰置卓子上,冠笄盛于盘中,上面蒙以帕,由执事者执之。主人于中门内迎宾。宾致祝词后为之加冠、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仅限于父及诸母、诸姑、兄姊。其余仪节都与男子冠礼相同。《朱子家礼》的笄礼与《书仪》大体相同。女子许嫁,即可行行笄礼。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由母亲担任主人。笄礼前三日戒宾,前一日宿宾,宾选择亲姻妇女中贤而有礼者担任。陈设,在中堂布席。厥明,陈服,如冠礼。序立,主妇如主人之位。宾至,主妇迎入,升堂。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为笄者取字。笄者见尊长,最后礼宾,仪节与冠礼相同。
公主的笄礼,文献语焉不详,《政和五礼新仪》的《冠礼》没有提及,而《宋史》有之,皇帝亲临于内殿,估计是仿照庶子冠礼制作的。明代笄礼不见于记载。
古代婚嫁()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表现在礼俗上十分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女方“庚帖”,并附送一些礼物示歉。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数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而相识,征得家庭同意确定婚姻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折叠编辑本段订婚
嘉兴订婚旧称“安心”。合婚后,如婚姻可成,男家即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送“安心礼”,用一块金玦,上镌吉祥花纹,还有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受茶”,并向男方答礼,然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视经济情况而不同。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亦举行仪式,也有男女双方交换照片的。旧时男女双方“文定”即订婚后,逢节日男方应送礼到女方家,如棕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装盛,故称“送礼篮”。此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但城市为简,一般在中秋和春节男方向女方馈送一些礼品。
折叠编辑本段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据《嘉兴府志》记载:“……将婚请期曰准日”。又据《古禾杂识》记载:“……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民国时期,此俗似流行,富裕男家须购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聘礼数十元至数百元,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亦备糕盒及和合(传说中的和合二仙人)一座(置玻璃盒中为绸或纸制成),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在准日之前,媒人先须“话亲”,即男家托媒人往女家提议迎娶,女家故意不允,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农村礼仪较简,男方选定结婚日期,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对盘”,又称“行大盘”。托媒人送礼,有绸缎、布料、首饰及礼金,礼金为数亦甚可观。也有女方讨价还价,至使男方送追礼的。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时有为追索聘礼,男方因贫穷,无法满足女方要求,造成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