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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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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王小麦是一个普通的施工员一次意外他来到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这一年李渊晋阳起兵建立大唐这一年隋炀帝被叛乱的骁果军杀死一代暴君陨落这一年仅仅统一了三十个年头的九州大地再一次陷入四分五裂神拳太保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玉面寒枪俏罗成这些只在评书演义中听说过的英雄如今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腹黑勇猛雄才大略到底哪个才是英明伟大的太宗皇帝李世民李二陛下真实的一面历史的车轮滚滚地驶在这漫漫唐路上穿越而来的王小麦究竟会与之产生怎样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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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自远方来() 
“我台收到消息,今天上午,本市正在施工的地铁3线发生一起塌方事故,事故目前造成多人重伤一人失踪,事故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历城县小王庄王元庆老太公家今日有一桩喜事,老太公新收了一个干孙子。这王老太公可是全县有名的人物,年轻时在北齐做过官。后来为躲避战祸,举家搬迁到历城县,在县城外的小王庄购置百十亩良田,定居在此。

    老太爷原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新婚不久便在隋炀帝第一次征伐高句丽时死于战场之上,二子也在同一年不幸身染肺疾去世,真可谓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两个儿子都没有留下子嗣,便有乡邻劝他过继一个子嗣,一则为二老养老送终,二则百年之后也有人在灵前供祭香火。可老太爷本乃书香世家出身,寻常山野村夫的儿子,他还真瞧不上;再加上连年战乱,隋末丁口五不存一,尤其是青壮年男丁,官府一纸令下,便要奔赴疆场。老太爷不想重蹈痛失爱子的覆辙,这件事便搁置了下来。

    没想时隔多年,老太爷终究还是认了一门干亲。只是不知道这王老太爷新收的干孙子是何来历?后来乡民们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名字很怪,姓王名小麦,据说是王老太爷的远房亲戚,月前才来到庄里投奔老太爷。

    “祖父喝茶。”王小麦三跪九叩之后,又敬过茶,这认亲之礼便算完成了。

    “小麦,”王老太爷放下茶杯正色说道,“我王家勤俭继世,耕读传家,如今家道中落,但万万不可忘本,你可记得?”

    “记下了。”

    “善。汝父讳曰:存德,可记得?”

    “记下了。”

    “老头子,小麦的脚伤还没好,跪了这么长时间,你就别在这咬文嚼字了。”王老太太心疼孙子,不忍他跪的时间太长,在一旁插话说。

    “慈母多败儿。”王老太爷话虽这么说,但也不是那一般的酸丁腐儒,加之有些惧内,便依了老太太的话,“礼成。”

    “小麦呀,起来吧。”王老太太赶紧把跪在地上的王小麦搀扶起来。

    “祖母,我不碍事的,如今脚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王小麦边起身边宽慰老太太。

    “小麦,既入得我王家,不可无字,今日便为你取字:继开,取继往开来之意。”王老太公捋着花白的胡须说道。

    “多谢祖父赐名。”

    “今日大礼,本该摆宴宾客,但老汉已困顿多年,囊中羞涩。这筐鸡蛋你拿去分发给乡邻,以尽礼数。”

    “是,祖父。”

    王小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月了,一次坍塌事故,竟然把他送到了一千多年以前的隋朝末年。王老太爷发现他的时候,王小麦正捂着受伤的左脚坐在王老太爷家谷场的谷堆上。粗通医术的王老太爷把他搀扶回家中疗伤,听闻他自言是来自一千多年之后时,抚胸大笑,只当他是痴言妄语,不以为意。朝夕相处下来,王老太爷竟然发现这个王小麦聪慧非常,虽然行为举止古怪,但许多事物往往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虽然不知他的来历,但如今连年战乱,老百姓流离失所,流民遍地,观此人脾性纯良,不似歹人,正好自己后继无人,便有意收他做了干孙子,对外便说此人是他的远房亲戚。

    人生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王小麦今年24岁,大学毕业两年,本来是工地上的技术负责人。那天,下面有人报告说施工出现问题他过去查看。没想到刚到了现场,一阵天塌地陷,他的身躯急速下坠,就在他以为自己就要命丧黄泉的时候,眼前突然光亮大作,刺激得他睁不开眼来。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死,只是左脚受了点轻伤。脚能下地走路之后,他无数次地返回那个谷场,祈求上苍能够听到他的祈祷,把他带回到21世纪,但是似乎他的不幸只是老天爷睡觉时打了一个喷嚏,如今老天爷已经再次入睡,任凭他如何大喊大叫,也没有神明理他了。

    隋朝,对他这个理科生来说,只存在于演义中。上天从险境里救了他,但又把他抛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算是两不相欠了。无论如何,生活还得,毕竟命还在。对原来的那个世界来说,他死了,但对他自己来说,他还活着。

    王老太爷是一个好人,明知道他来历不明,还是毫不犹豫的救了他,虽然王小麦对自己的来历没有丝毫的隐瞒,但这样的解释还是太苍白无力了。王老太爷后来要收他做干孙子,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毕竟对于一个无比孤独的人来说,家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它能治愈撕裂的伤口,抚籍受伤的心灵。远方的亲人们啊,父母兄弟,永别了。

    小王庄只有几十户人家,百十口人,多是老弱妇孺,多年战乱,基本抽干了这个村庄的年轻血液,只留下残破不堪的身躯,苟延残喘。不止小王庄,整个中原地区,关中地区都因为隋炀帝滥用民力,征伐过渡而民不聊生。如今天下群雄揭竿而起,誓要推翻隋帝暴。政。唐主李渊晋阳起兵,如今已据有关中;江湖豪杰窦建德漳南聚义,实力不容小觑;刘武周、萧铣等枭雄也是各有地盘儿。这些军阀彼此攻伐,九州大地在一统三十八年之后,再一次陷入四分五裂之中。

    各路诸侯现在势力最大的,正是李密领导的鼎鼎大名的瓦岗军。三月,隋帝杨广被宇文化及带领的叛军缢杀,随后留守洛阳的越王杨侗被多位贵族大臣推上皇位,改元皇泰。随后,杨侗册封李密为太尉、尚书令、东南道大行台行军元帅、魏国公,命他火速平定宇文化及率领的北上叛军。此役,李密在童山大败骁果叛军,宇文化及只率领万余残兵败将退走魏城。此役过后,李密名声大噪,东到海滨、泰山,南至长江、淮河,各郡皆臣。

    这些全部都是从老太爷口中得知的时事消息,尤其是李密大破宇文化及更是发生在本月。王小麦以前做梦也想不到,活生生的历史竟然离自己如此之近,以至于自己似乎伸出手就能触到它久经沧桑的面庞。不过转而又想,乱世人命如草芥,来到这样的时代,是福是祸,实属难料。

    王小麦来到村头最后一户人家门外,盛着鸡蛋的篮子基本已经空了。

    “娘,俺再也不敢了……”还未等王小麦叫门,屋里就窜出一个高大的身影,捂着向自己冲了过来。

    “你这个小兔崽子,给我站住……”一个中年妇人拿着一把鸡毛掸子,从屋里追了出来。中年妇人见王小麦站在屋外,尴尬的笑了笑:“原来是王老太爷家的小哥来了……”

    “富贵,你又惹你娘生气了……”王小麦一把把藏在自己身后的富贵拉了出来。

    “这个混小子,晌午的时候就把下午的饭偷吃了……”王大娘气鼓鼓地说。

    “娘,俺知错了……”富贵在一旁怯懦懦的说。

    “回头再收拾你,”王大娘对儿子放了句狠话。

    “王大娘,富贵毕竟还是个孩子,”王小麦劝解了一句,又从篮子里把最后的几个鸡蛋一股脑拿出来塞到王大娘手上,“我和王老太爷刚认了亲,老太爷吩咐,拿几个鸡蛋给乡亲们尽点心意。另外,我想进城一趟,想找富贵给我带路。”

    王大娘欢喜的双手接过鸡蛋:“一看小哥就是个有福的人,王老太爷是个读书人,以后小哥也必定能当大官儿。不像我这个傻儿子,一天到晚光知道吃。行了,你俩聊吧,我屋里还有点针线活没做完。”说完转身捧着鸡蛋回到屋子里去了。

    “富贵,你娘年纪大了,不要老惹她生气。”王小麦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晌午剩的半个粟米饼子递给他。富贵是他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个朋友,那时他的脚伤还没好,富贵爬上高高的榆树,帮他砍来一大节枝干做拐杖。

    “俺也不想……可是俺肚子饿……看见吃的就控制不住了。”这年头真的应了一句话,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就拿王老太爷家来说吧,作为小王庄最大的地主,照理说虽不能荣华富贵,但基本上衣食无忧还是可以保证的。老太爷说,隋帝杨坚在位的时候,家里从不为生计发愁,一百多亩地自己种不过来,农忙的时候还经常雇些打短工的乡邻帮忙,粮仓一年到头都不断粮,隔三差五还能沽一壶酒吃上点肉。但是多年的战乱致使劳动力严重丧失,乡民们连自己的地都种不过来,哪有时间去帮地主家种地呀。全村大部分的土地竟然荒着,上面的野草长得比小孩儿还高。痛失二子之后,年迈的老太爷只能自己亲自下地,收获的粮食勉强能维持生计。

    “唉!”想到这,王小麦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对了,小麦哥,你要啥时候进城啊?”

    “我是个无业游民,随时都有时间。”

    “哦,”富贵想了想,“地里还有草没锄完,俺明天多使点劲儿干完,后天一早咱就可以进城了。”

    俩人约定好时间地点,王小麦便提着篮子离开了此处。】的!有;;您随时随地看!

第二章 王小麦进城() 
村里人都在议论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光听名字就很怪,叫王小麦。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头发就更怪了,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头发竟然还和童子一样短短的。说话的腔调也是怪里怪气,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村子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所以才很怪,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为什么我们能听懂?这个怪人好像见到什么都稀奇似的,这儿问那儿问。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

    这不就在这一天,王小麦竟然和村头王寡妇家的傻儿子王富贵连说带比划的聊了半天。临了还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饼子给了他,不是怪人,谁能跟傻子说半天话呀!

    老爷子家里的宅子虽不似高门大户般富丽堂皇,但比起一般的乡下茅屋来说也好得多,是全村唯一一户房顶上挂青瓦的人家,村里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顶。

    “小麦呀,回来了。”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着一捆野菜,“你的脚刚好,不要在外面走太久。”

    “祖母,我的脚现在已经没事了,多锻炼锻炼反而还是有点好处的。”王小麦从筐里抓起一把野菜,用指甲掐去根部,用清水涮净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内,“对了,祖父去哪了?”

    “吃完饭就没影了,大热天的也不怕中暑。”老大太抱怨了两句,“你的脚还没好,别陪我这老太婆蹲着了,还是快去屋子里歇息去吧,这些粗活儿祖母来就行了。”聊了两句之后,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插手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王小麦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物资极其匮乏。就拿蔬菜这一项来说吧,后世随处的茄子、豆角,菠菜、西红柿,这些通通都没有,寻常的百姓家,一年到头都是挖野菜为食的。王老太爷说,在他做官的那几年里,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冬日里还有一种叫蔓菁的类似萝卜的蔬菜。当王小麦问起本来应该北方最普遍的萝卜白菜时,老太爷摇摇头,竟然不知道这两种是什么菜。这时候人们吃饭大多以煮为主,一碗菜汤再加一个粟米饼子,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好在在SD诸郡,由于近海,倒是不缺食盐,不过食盐的质量就非常差,由于缺乏提纯技术,现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盐含的杂质较多。

    王小麦回到屋内,从书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黄的字帖来。老太爷是耕读世家出身,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这一柜子的藏书。这些书有的传了几百年,老太爷视若珍宝,更多的是他年轻时借亲戚朋友的藏书抄写的。

    书大多数是他是看不懂的,不过常用字倒是学了个差不多。几日前,王小麦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一副书法作品找老爷子鉴赏,差点把老爷子气死。王小麦左看右看,都觉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么也有七八分像,不知老爷子为啥生这么大气。“毫无风骨”,老爷子如是评价。

    毛笔蘸着水在木板上临摹了几遍字贴,没办法这年头一方砚台也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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