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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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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笔蘸着水在木板上临摹了几遍字贴,没办法这年头一方砚台也不便宜,老爷子自己说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时用这个方法练出来的。字都写不好,还用墨,这是对书法的一种侮辱。后来,听老爷子提起,原来大名鼎鼎的书圣王羲之是他的远房亲戚,老王家人生来就应该写一手好字。

    “不错,有长进!”由于临摹的太过入神,都不知道老爷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祖父……”

    “脚刚好,不要老站着。”老爷子摆摆手,“今天我去集市卖谷子,顺便买了一只羊腿骨回来,刚炖上给你补补身子。”

    “家里虽然不宽裕,但是今年收成还好。”王小麦刚要说话,老爷子就打断了他,“我们老两口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黄土的人了,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腿要是落下点什么病根儿,可是一辈子的事儿啊。”

    感激的话如果说多了就变成虚伪了,王小麦只得受教的点点头。

    晚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是一大碗的羊肉白面粥,而老爷子老太太碗里却只有几根羊骨头,清汤上面浮着几根野菜,一人手里拿着一块粟米饼子。

    “知道你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脚上的伤也没痊愈,今天进城顺便给你换了半斤白面,吃吧!”

    “啪嗒啪嗒”几滴不争气的眼泪滴落到了碗里,不由想起小时候乡下时,那时还健在的祖父祖母也是拿出平常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给他吃。王小麦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着饭,以掩盖自己失控的情绪。

    “男子汉大丈夫,哭哭啼啼,也不怕被人家笑话?”老爷子的话打断了他的回忆。

    “你这个老头子……”老太太嘟囔了一句,又转过头关切的看着王小麦,“小麦啊,怎么好端端的哭起来了?”

    “我没事,只是想起了过世的祖父祖母,他们以前也像二老一样对我极好。”

    “想到逝去的亲人而潸然泪下,人之常情,孝心可嘉。”老爷子赞赏的点点头。

    “行了行了行了,既然没事赶紧吃饭吧,别一会儿凉了。”老太太催促道。

    “脚伤已经无碍了,不知你今后作何打算?”吃完饭,老爷子便和王小麦在院子里就着明亮的月光边乘凉边说着话。

    “我打算明天去城里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做一下。”虽然刚刚收割完粟米,家里还有些存粮,但家里多了一口人,整天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按照古代的标准算,自己也算是一个高学历的人才,最不济做一个账房先生也是可以的吧。

    老太爷却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那是太平时节,如今兵荒马乱,历城里的商铺不知道关闭了多少。再说,寒窗苦读多年,怎可委身于低贱商贾之下,岂不贻笑大方?”

    明白了,老爷子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职业歧视者。王小麦终于想起来,历史书上写的商贾的地位确实不高,可您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还瞧不上人家大鱼大肉的商人就太那个了。

    “可是孙儿除了认识几个字之外,实在是没有一技傍身,耕作这种事我又不擅长,总不能老是在家坐吃山空吧。”

    “士农工商,农业乃国之根本。家里还有几十亩良田荒废着,这几十亩良田足够你生儿育女,繁衍子孙了。”原来老爷子是想让我做一个农民啊,王小麦心想。可这年头种地纯粹属于靠天吃饭,遇到好年景还行,要是赶上灾荒,小户人家抵御风险的能力太差,一口吃的只能卖房卖地,最后沦为无产者。再者,王小麦虽然在后世是农村家庭出身,但生来基本上就没干过农活,是真正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如今要他在这个一没化肥农药,二没农资机械的时代扛着锄头在地里刨食吃,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祖父,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亲人,是您救了我,滴水之恩就应该涌泉相报。如今我的伤势基本没有大碍了,再让您二老为我操劳,实在过意不去,因此想找一条生路。一则可以自力更生,二则以后也可以报效您二老的恩情。”

    “我老两口粗茶淡饭惯了,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活。你的日子以后还长,现在兵荒马乱的,外面也不安生。为何放着好好的田地不种,偏偏要去找低贱的商贾摇尾乞食?”王小麦实在弄不明白古代人为什么说着说着话就背过身去表达自己的情绪,再说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来不觉得工作分什么高低贵贱,只要能够凭劳动养活自己,就不应该被人看不起。

    “好好的说着话吵什么呀。”老太太从屋里走了出来,“我看小麦说的也没错,人活一世,不就是吃穿,我嫁了你三十多年,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小麦这孩子,手上都没有茧子,一看就是没吃过什么苦的。”

    “哼!妇人之见!”老爷子甩手走进了屋内。

    自己这个爷爷不仅歧视商人,还歧视妇女,要放在后世绝对是被网友口戮笔伐的对象,王小麦心说。

    第二天天刚亮,王小麦就穿戴好衣衫,准备进城。推开门,却发现门前放了一摞铜钱,数了数,正好二十个。王小麦收好铜钱,朝老太爷屋里施,径直走出了院子。

    “小麦哥,小麦哥,你咋才来呀?俺都等了你半个时辰了。”富贵埋怨说。

    “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晚,走吧!”王小麦看着高出他半个头的富贵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怎么都不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会长这么高,王小麦本身就近一米八,两相比较之下,这富贵怕是不下一米九,要是在21世纪,这小子就是天生的一个篮球运动员。这孩子虽然看着瘦,不过也是因为营养不济,可富贵的力气一点也不小,王小麦亲眼看着他把两大袋谷子从谷场扛回家,脚下跑得虎虎生风。

    富贵他爹在三征高丽的时候去了前线没有回来,只留下了富贵娘俩相依为命。这些年,富贵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可富贵实在长得块头太大,家里的粮食总不够吃。富贵他娘便教他装傻,这样乡里乡亲看她娘儿俩可怜,有时候就接济他一口吃的。器咯!,,。。

第三章 王小麦二度进城() 
王小麦很失望,非常失望。他万万想不到,期望中的县城竟然会是这个样子的。低低矮矮的夯土城墙,三三两两的行人,乱乱糟糟的街道。不到半个时辰,王小麦就把县城逛了个遍,这个县城放在后世,恐怕也就是一个小镇的规模。城里最大的建筑是一座粮仓,其次就是县衙了。

    王小麦此刻就站在县衙外面,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这座建筑。一旁的富贵抱着两文钱一大张的热乎油饼吃的热火朝天。

    县衙很显眼,它是县城里唯一的一座青砖建筑,如今看起来却有些灰败,两个衙役无精打采的站在县衙门口低声的聊着天。王小麦又扫了一眼告示栏,上面是一张魏公李密前一阵子刚发的安民告示。上面大致的意思是,现在我李密已经是是朝廷册封的大臣了,不再是个土匪头子,你们都是我李密的人,只要乖乖的按时交保护费,我就会保护你们。古代的军阀和黑社会也没什么区别,有时候还不如黑社会,黑社会收了保护费,总算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可这些军阀整天打来打去,光知道鱼肉老百姓,却从不办实事。

    “两位官差大哥,小弟乃城外小王庄人氏,今日进城,想谋一份差事,劳驾二位为小弟指点一二。”说完从富贵手中拿过一坛酒递了过去,“一点浊酒,不成敬意。”

    “好说,”那衙役掂了掂酒坛,“我看小哥不是寻常的农户人家,不知不知小哥想找一份什么差事。”

    “实不相瞒,在下早年时读过几年书,认得几个字,今日进城,本想找一份账房的差事,谁知问遍全城的商铺,竟无一家缺人,实在惭愧。”

    “咱历城本就是个小县城,再加上连年战乱,为数不多的商铺也关闭了十之**,你不妨西去二十里之外的济州府试试,或许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差事。”其中的一位衙役说。

    “如此,多谢二位了。”

    “小哥不必客气。”

    “小麦哥,你真要去济州府吗?俺听村里人说,济州府可大了,油饼也比历城的好吃。”富贵生的人高马大,但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提起吃的就滔滔不绝起来。

    历城县衙前的两位衙役正在商议去交差后谁家喝酒时,衙门前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张老三,你又收人家的酒了。”那人说道。

    “秦爷,您怎么回来了?”两位衙役见到来人先是一惊,接着换上了满脸的笑容。

    “今日是俺爹忌日,回来给他老人家上坟,顺便处理一些公事。县丞大人可在?”秦爷问D县丞大人今日去了济州府,现在衙门里只有主簿H县尉大人。”

    “那也行。”秦爷说完,便急匆匆的踏进了衙内。

    小王庄离历城并不远,只有四五里的路程,两人赶在中午之前回到村庄。这个时候的乡村竟然和21世纪的乡村惊人的相似,村里多是老弱妇孺,像王小麦这般年纪的人几乎没有。不同的是,后世的乡村壮年都去了城里打工,而现在的乡村壮年大多死于战火之中。

    “回来了。”推开家门,老爷子正在院中的枣树下扇着蒲扇乘凉。

    “县城太小了,没有合适的差事。”王小麦答道,“顺便给您老带回了一坛酒。”

    “也好,老汉已有多日未饮酒了。”

    王小麦拿了两个碗,分别倒上,古代的酒也就十几度左右,但因为粮食珍贵,饮酒对于普通人家也是一件奢侈的事儿。

    老太爷的抿了一口酒:“我在济州府衙门还有几个老朋友,你若是真在家里呆不住,老汉就厚着脸修书一封,保举一个你捉刀小吏还是没有问题的。”

    “多谢祖父费心,不过小子已经决定在家好好侍奉祖父祖父。”

    “哦,这是为何?”老太爷有些惊讶,“为何去了一趟县城就改变了主意?”

    “现在外面不太平,我想等过两年天下太平之后,再出去谋求一份差事。”

    “老汉生逢乱世,只因躲避灾祸,才弃官不做,但天下却一直没有太平过,老夫的三个儿子便是死于战火,如今天下群雄并起,你又如何笃定太平盛世的到来呢?”

    “祖父可知唐公李渊晋阳起兵?”王小麦问道。

    “略闻一二。”

    “未来必定是大唐一统天下,接着就是李世民当皇帝,他可厉害了,会开创唐朝三百年的盛世,老百姓就会过上好日子……”王小麦尽力回忆着历史课本上所讲的。

    “简直荒谬,就算唐公李渊一统天下,继位的也该是长子李建成,又何来李世民登基一说呢?”

    “哦,是这样的,李世民后来搞了一场政变,叫玄武门之变,把他大哥和四弟都杀掉了,然后自己当了皇帝……然后呢还会有一个女皇帝叫武则天的……最后,大唐王朝的统治,就会被一个叫黄巢的人推翻。”王小麦这一番话把他所知道的唐史说了个遍,口干舌燥之下一口气喝光了碗中的酒。他对自己的演讲成果很满意,低头却发现老太爷躺在树下的席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王小麦晃了晃头,从院子里的水井里提了一桶水上来,借着清凉的泉水把全身上下擦了个遍,给自己降温。这个年代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夏日特别难熬。不过好在历城的地下水浅,有条件的人家院中都打了口井,清凉的井水让脑袋清醒不少。夏天尚且如此,冬日该怎么过呀,这个年代连棉被都没有,王小麦注意过家里的冬被,也是麻布制成的,又硬又重,他对这种被子的保暖性毫无信心。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暖气,到时候可以生产一些蜂窝煤,制点炉子,卖给大户人家,倒是一条致富之路。

    “咚咚咚”,王小麦正在胡思乱想之际,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来了”,王小麦急忙穿好衣衫,打开门却发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汉站在门外,“大爷,你有何事?”,王小麦问道。

    “小麦,这位是亭长大人。”老太公也被敲门声叫醒了,穿好了鞋子来到门前。

    亭长向老太公拱了拱手:“老哥别来无恙?”

    “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亭长大人,里面坐吧。”

    “不了,我这次前来是有公务在身,刚才县里来了衙役,要求我们务必于日落之前将指示传达到每庄每户。”

    “哦,何事如此紧急?”

    “县尉大人有令,凡我历城县庄户,每户出一丁,于亥时三刻前于县衙门口集合完毕,不得迁延。”

    “亭长大人可知此去何事?”老太爷问道。

    “据说是急调调历城仓的粮食,要运往前线,不过老哥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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