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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献计道:“曹爷,此地地形复杂,便于我军设伏。我已打听清楚,桃花坞是通往镇原的必经之路。咱们在此守株待兔,必将事半功倍。”
“好!”满意地点着头,“传令下去,饱餐之后,就地设伏。”
饱餐之后,他们就在桃树林中埋伏下来,等待高峻山的义军出现,可是,直等到天黑,也不见义军的踪影,曹文诏派出的几拨探马,也不见回音,他心急如焚。
白天吃的饭,到现在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副将刘成功年纪稍大些,经不起饿,他笑嘻嘻地来到曹文诏面前:“曹爷,咱们已经等了三个多时辰,您看,现在天全黑了,高贼应该不会再来了,是不是先生火做饭?不能让弟兄们都空着肚子呀!”
曹文诏皱了皱眉:“让弟兄们先等着,这帮贼寇是个什么动静都没弄清楚,还吃个屁饭?”
刘成功哀求道:“曹爷,不吃饭怎么打仗呀?吃饱饭休息好了,才能够狠狠地打高贼,您说是不是?”
曹文诏自己的肚皮也在打鼓,他勉强地点头道:“传令下去,掌灯点火,先锋营加强戒备,各营抓紧时间点火做饭。”
刘成功高高兴兴地传下了命令,不管怎样,能够饱餐一顿,对他而言已经心满意足了。
将士们打着火把,手忙脚乱地忙碌了起来,生火的生火,添柴的添柴,军营中顿时灯火通明,炊烟滚滚。
正当将士们巴望着一顿美餐时,突然,有人大叫起来,先是一个人的声音,紧接着声音就连成了片。
“高贼偷营啦!”
“高贼偷营啦!”
“高贼偷营啦!”……
曹文诏也听到了叫喊,他原本就是盔甲在身,立即翻身上马,想看清高峻山来自哪个方向。
因为天黑,又有滚滚浓烟,他根本就看不清四周的状况,只是听到东西南北都起了喊杀声。
“奶奶个熊!”曹文诏恶狠狠地骂了一句,“这帮贼寇还敢自己找上门来送死,弟兄们,都给我杀!”
曹文诏一拍战马,向着声音最嘈杂的方向杀去,他的亲兵家将紧跟其后……
此次来偷袭的正是高峻山。
高峻山得到孙可望、冯双礼的报告,驻扎在西豪的曹文诏正尾随蔡芝山而动,他知道曹文诏的厉害,如果蔡芝山被曹文诏缠住,局势就很难预料。
他立即命令刘芳亮、高一功、马志安、马进忠各率五千精锐,随自己奔赴镇原,拦截曹文诏。
当他们来到桃花坞这个地方的时候,高峻山发现了曹文诏的踪迹。高峻山的手表加装了一款S代生物感应系统,通过中微子射线,能够探测到十公里以内的生物。所以,曹文诏的一举一动全逃不过高峻山的法眼。
当曹文诏在那一头设伏的时候,这头的高峻山却按兵不动,并把曹文诏派出的多路探马,全部活捉。
通过询问俘虏,高峻山初步了解了曹文诏的意图。可是桃花坞是唯一通往镇原的路,如果不想办法过去,先前过去的蔡芝山没有后援,就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怎么办?
高峻山当机立断,要与曹文诏来一次生死决战。他之所以有信心与曹文诏一战,是因为他的部队经过了夜战的训练,他决定等到天黑后,强行突破曹文诏的防线。
他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是10点11分26秒,离天黑还有九个多小时,为了夜晚的突击他下达了一道命令:
部队原地休息,所有未患夜盲症的士兵,立即进行夜战准备;患有夜盲症的士兵担任白天的警戒、后勤、战术物资的准备工作。
命令下达之后,又叫来孙可望、冯双礼,要他们去附近的村子找老乡了解这一带的地理环境。最后便与几位军师一起研究如何排兵布阵。
军营里顿时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
为了避免夜间的误伤,以口令和火光信号作为识别的方式,这个,在平时的训练中,将士们已经操练得很娴熟,就看今晚实战的应用了。除了口令和火光识别之外,还有就是队与队之间利用鼓点来传递信息,四队人马,每一队的鼓点都不一样,这样,很容易就能知道,哪支队伍在哪个区域里作战。
准备参战的士兵熟记了晚上的口令以及一些有关的事项之后,就全都安静地躺下休息;由于患有夜盲症的士兵,晚上不能参加战斗,他们便担负着警戒的任务,同时为晚上的战斗准备灯油火把。
下午申时,参战部队开始吃午餐,义军兄弟们所带的都是烙饼、馍馍、肉干及牛、羊奶,无须明火做饭,大家吃饱喝足后便进入战时状态。
夜幕已经降临,高峻山从表盘上看到,曹文诏依然按兵不动,是义军出击的时候了,他跨上战马,发出了夜袭曹文诏的命令。
第二十章 夜战桃花坞(下)()
高峻山的准备工作是充分的,所以他有信心打赢这场仗。出发前他仔细检查了自己的装备:多功能手表、中微子能动手枪、超时代的三防战靴、超薄的石墨烯防弹背心和手套。
中微子能动手抢的外形就是一把匕首,它的正式名称叫蓝姬无形剑,靠的是发出一道道的蓝色光谱杀人,其所需能量靠使用者的人体热量提供。
匕首类的能动手枪,其优点是携带方便,隐蔽性好,是单兵侦察的必备武器,缺点是射速极慢,因为靠使用者的体温提供能量,每发射一次,都需要再充电,发射间隔时间长。
如果有一把中微子能动枪就牛逼了,它有连射功能,也不依赖人体热量,而是装有一粒太阳能石墨烯自充电池。可惜这把枪,还有先进的墨离子通信设备,以及生活必需品,都放在时光穿梭机的座舱里了。
高峻山之所以能够接收到来自未来的信号,是因为有量子卫星的存在,量子卫星的信号能够通过黑洞穿越时空,其载体就是墨离子,如果有墨离子通信设备,高峻山甚至可以跟他老板直接对话。
而他脚上穿的一双黑色的战靴可不一般,不但能够防火、防水,还能够抵抗高强度的切割,具有永不磨损的功效。
夜袭的命令发出之后,大队人马便按照事先的指令,由刘芳亮、高一功、马志安、马进忠各领四队人马,分四路齐头并进杀向曹文诏。
高峻山决定跟随马志安这一路行动。他对马志安是十分信任的,去年在山西洪洞撤离的时候,不是马志安冒死拖住山西巡抚宋统殷的二万人马,高峻山的这支义军恐怕早就被人吃掉了。
“秦王,您不必亲自上阵,我马志安定将曹文诏的人头取来!”马志安飞马前来信誓旦旦道。
骑在马上的高峻山勒住缰绳:“马兄弟,曹文诏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一仗我必须出马。你带你的队伍打好这一仗就是对我最好的保护。”
马志安知道自己是说服不了高峻山的,于是紧跟在高峻山身边,只要高峻山有危险他就准备出手相救。
白文选扛着大枪也来到高峻山的面前,高峻山对他道:“白护卫,从现在开始我不需要这把枪了,从今天起这把五虎断魂枪就归你了。”
白文选欣喜道:“多谢秦王赐枪!”
高峻山指了一下白文选,又指了一下庄有福,问跟在身边的马志安:“马兄弟,有他俩在我身边,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马志安嘿嘿地笑了笑,策马回了他的指挥位置。
白文选身高九尺,膂力过人,从小给人放羊,武艺精湛,其饭量极大,一餐能吃八碗大米饭;庄有福身高八尺,大户人家的子弟,从小习武,身强体壮,高迎祥起事之初,便是他的得力干将。
有此二位强人跟在左右,高峻山心里就没有了死亡的恐惧感,所以他劝回了马志安,毕竟马志安是一支军队的主帅,怎能离开自己的位置?
今天的夜晚很给力,半个月亮藏在云层后面,把大地辉映得神秘而朦胧,虽然四周一片黑暗,但是夜行的队伍不用火把也能够看清地面。
高峻山骑着马行进在这支队伍的中间,马的四蹄用碎布头裹了起来,在寂静的夜幕里无声无息地前进着,不光高峻山的战马是这样,全军的战马也都裹上了碎布头,这样,能更加隐蔽的接近曹文诏的营地。
八月份正是这里的桃子成熟的时间,行军的将士们不时会踩到地上熟透了的桃子,但没有一个人会捡起来吃,更没有人会伸手去摘树上的桃子,因为高峻山铁的军规。当然,不是说不许吃老百姓的东西,而是因为在行军的路上不允许,在宿营地他们早就饱尝了这肉实水足又甜美的油桃。
队伍走了不到五里路,便看到前面一片的光亮,袅袅炊烟升腾在火光四周,熟悉了军旅生涯的高峻山,立即就知道这是曹文诏的营地在做饭。
没有震天似的战鼓雷鸣,更没有海啸般的喊杀声,经过夜战训练的义军将士们,向着光亮之处猛扑过去。
突然曹营中传出一声“高贼偷营啦!”
高峻山远远看到曹营中一个哨兵在大喊,他毫不犹豫地举枪射杀了这个喊叫的家伙。
随着这个家伙的倒下,又接着有人喊了起来,先是几个,接着就连成了片:
“高贼偷营啦!”
“高贼偷营啦!”
“高贼偷营啦!”……
这些关宁铁骑作战意识相当的强,不等曹文诏下令出击,个个都跨上战马向义军这边杀来。他们自打开战起,就始终以少打多,几千人追几万人,常常一口气追击义军几百里,把义军打得落花流水,每每斩杀过千,百战中练就了他们的胆子。所以他们从来都把义军当成乌合之众,今晚也是如此。
高峻山可不是随便让人捏的软柿子,他下令擂鼓进攻,要把桃花坞当成关宁铁骑的坟场。
他手中这把形如匕首之剑,其实一把剑…枪两用武器,在误杀郝摇旗之后,他认真地研究过这把武器,奥妙在它的剑鞘上,剑鞘是可以当枪把用的,它的开口是圆形的,有内丝,而剑柄也是圆头,且有螺纹,如果用剑柄这头装入剑鞘,上紧丝扣,就是一把正宗的手枪,其枪把是钛合金材料,韧性极佳,作为枪使用的时候,可以将其弯曲,准星也在剑鞘上,而作为剑鞘使用的话,又可以将其捋直。
这把枪打出来的不是子弹,而是中微子光波,所以称为中微子能动手枪,当然,跟中微子能动枪相比,它的射速就差远了,中微子能动枪能够连发,可惜的是,中微子能动枪和量子卫星通信设备全都被毁。
火光中,高峻山看到有几个曹兵骑着战马向这边扑过来,他的用中微子能动手枪射出了一束蓝光,这一束光十分的微弱,但可以感觉得到,它在黑暗中划出的一丝光亮,只见这束蓝光射在最前面的一个曹兵身上,只听得“啊!”的一声短促的惨叫,就看见那个曹兵栽下马去。
就连义军将士都被这神器震慑住了,他们惊讶得张嘴失语,其中有一个人算是看明白了些道,兴奋地喊起来:“秦王神功!秦王神功!”
他们以为是高峻山使用了什么大招,战斗意志陡然上升,杀敌的欲望顿时升腾起来,呼啦啦地冲上去与曹兵厮杀。高峻山再发一枪,又是一声惨叫。
当他的枪再次充满了能量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敌我了,前面已经是冷兵器的战场了。
“咳,如果这枪能够连发该有多好呀!”他遗憾地摇了摇头,在黑暗中寻找着可以击杀的猎物。
突然,他听到一声嚎叫,在他的右前方,有一个曹兵骑在马上,手中一把鬼头刀,被六名义军团团围住,此人毫无惧色,连斩三人首级。高峻山哪敢犹豫,举枪就把这个悍将杀死。
高峻山才解决了这个曹兵,左边又是危急连连。他看到马志安正被两名曹兵一前一后地围住,看情形马志安有点招架不住了,他射杀了马志安后面的一个曹兵,为马志安解了围,马志安利索地斩杀了前面的敌人后,回身感激地望了一眼高峻山,又杀入了敌阵。
就这样,高峻山把中微子能动手枪当狙击枪用,只可惜这把枪的有效射程是三百米,不过在冷兵器时代已经足够了,他骑在千里追风的背上,一枪一个,前后杀了曹军五十三人,使得马志安这一路军马前进的速度远远超过另外三支,已经接近曹文诏的中军大帐。
越是接近曹文诏的大营,越是烟雾腾腾,散乱一地的是一锅锅没有做熟的晚餐,大多的锅已经翻落在地,炊烟中夹杂着焦香之味。
马志安的进攻已明显受阻,曹文诏在这一头增派了兵力,激战的场面距高峻山不过百步,到处都是喊杀声、刀枪的撞击声。
高峻山也是个血性男儿,面对这个杀戮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