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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明架管炮-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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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脸向一边转去,口中大嚼鸡肉,正眼都不看白有财。白有财气得头顶都要冒烟了,缺德的朱学,收钱还不说事,显然是嫌钱不够多。但不够多你别拿啊,不够你还把钱拿走,这不是摆明如不加钱,那一两银子就当白瞎吗。

    白有财无奈,涉及到全家安危,他还真是不敢不再给钱,当下咬咬牙,把怀里剩下的二两银子还有十多个大钱都掏出来,放在桌子上,赔笑道:“朱捕快莫生气,我身上只有这么多,还请您给小老儿说个明白。”

    朱学看着那二两银子和大钱,知道没有放出消息之前,从白有财身上榨出的钱就只能是这些。也罢,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先收着才是正理。

    朱学伸手再次一抹,收走银钱,这才笑道:“白老儿,你可真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我来问你,金捕头他们抓完人,是不是立刻就回城,没有停留?”

第三章 大祸将至() 
白有财点点头,说道:“是啊,金捕头说县太爷催得急,正在等消息,怕天黑城门关闭进不去城,所以抓着人就走,这回子应该已经到衙门好一会了。”

    朱学看他还不明白,忍不住嗤嗤冷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大钱,丢在桌子上,再指一指桌子上的酒食,冷笑道:“狼吃肉,狗吃屎,你要是还不明白,今晚上就全家上吊早日投胎去罢。”

    白有财看看钱,再看看酒肉,忽然间明白为什么一直不安的缘由,金捕快带着一帮人马来抓人贩,匆匆来匆匆走,竟然连顿饭都没有吃,这不正常啊。

    以往无论大小事,就是来个人通告一下,也得混吃混喝再拿些银钱才能回去,这回一帮恶狼居然对他们村秋毫无犯?

    白有财脸都吓白了。他活到这把岁数,早就明白世情,狼见到肉不吃,狗见到屎不舔,显然是有比肉比屎更好的东西,其图谋显然更大。朱学没有吓唬他,搞不好不光是他,他们全村都得家破人亡。

    白有财‘扑通’一声跪倒在朱学面前,满脸的老泪纵横,恳求道:“朱爷,您心好,您是大菩萨,您这是菩萨化身点化小老儿。朱爷,您好人做到底,给我们村一百三十八户人家一条活路吧。”说着连连磕头。

    朱学哈哈一笑,说道:“想明白了?知道怕了?行了,跪有个屁用,起来起来,别哭丧着脸,这事你到底明白了没?”

    白有财抖抖索索的站起来,一边抽抽咽咽一边道:“小老儿明白大半,剩下的还要朱爷您指点。”

    朱学叹了口气,这老头心理承受能力不行,显然是让他一番话吓懵了脑子,正好再吓吓他,他一个里正随随便便就在身上带好几千大钱,想必家里银子多的是,这样的冤大头他朱学不吃还让别人吃?

    朱学喝了一口酒,换一条腿曲着,刚才那腿曲麻了,做足大爷模样,这才说道:“攀咬你懂不懂?那些人贩是你村里抓到的,回去金捕头只要稍微和人贩子一暗示……。”说着一顿,往白有财挑了挑眉,使了个飞眼,然后继续吃肉喝酒。

    白有财那顾得上朱学的飞眼俏不俏,脑子不由自主的顺着往下想,如果金捕头暗示人贩子攀咬他们村里人是同伙,那岂不是一咬一个准,谁被咬都得被抓,只要人进牢里那些狼们还有理跟你讲?正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不把白牛村家家户户搞个家破人亡,那些狼怎么会松口?

    祸事了,祸事了,白有财想到深处,吓得裤子湿嗒嗒的,只往下流黄水。当下脑子里一片空白,也不再和朱学讲话,跌跌撞撞的奔出去。

    朱学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刚才吓得有些过火,白有财肯定是去找白牛村里的白仁堂,白仁堂是村里最大的地主,还有个秀才的功名,这种大事白有财脑袋一懵,下意识中应该就去找最大的靠山,除了去找白仁堂他还能找谁?

    找衙门里的白典吏?嘿嘿,白有财不会这么笨,就算白典吏是他亲叔,可也是狼群里的一员,白有财混了一辈子没被吃掉的老羊,不会这么天真的去求狼。

    朱学也不在意被敲竹杠的对象跑掉,他刚才说的全是真话,金捕头的行事为人他这具身体清楚的很,那是出名的心黑手狠。只要白有财打听清楚,确定事实,他有的是办法让白有财再来送钱给他。

    不过朱学此时顾不得白有财了,现在他也急着要回城,如果天蒙蒙亮的时候他能回到衙门,一个人打倒二当家和八名人贩的功劳还跑不掉。要是晚回去一点,金捕快就能把他的功劳活吞了。

    朱学三两口把蒸鸡吃光,一大壶水酒全灌进肚,权当是水解个渴,也没个醉意,显然这只有几度的水酒喝起来和啤酒似的,完全没有醉人的功能。挑起刚才白有财丢下的灯笼,朱学要赶夜路回城。

    白牛村离县城约有七八里,夜里的官道不算太难走,弯弯的月亮很是明亮,就是没有灯笼也能看得清脚下的路。

    夜半时分,空阔的官道上一个鬼影都没有,朱学也不害怕。他没穿越之前,租住的房子就在坟地旁边,夜夜与死人为邻,胆子早就大得能包天,不过是走个夜路而已,没有什么好怕的。

    可惜的是,朱学忘记这是大明万历年间,不是灯亮路明处处是人的现代社会。大明万历年间荒郊野外可是有野兽的,虽是离城不过七八里,但古代人烟稀少,野外也很危险。

    正在朱学挑着灯笼加快脚步往县城赶的时候,忽然发现黑夜里有十几团亮光正在向他飘来。

    朱学心里一突,本就在掌中耍弄的铁尺立刻握紧,无论这亮光是不是女鬼夜里寂寞来找他,肯定没好事。

    果然他猜的不错,随着亮光越来越近,灯笼的光照渐强,亮光反而渐渐变弱,等到离他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朱学已经看清来的是什么。

    狼,足足有七八匹狼,刚才的亮光就是狼的眼睛。离得老远,朱学就嗅到狼身上的臭气。来不及思考,朱学立刻往最近的大树跑去,托官道两旁必须种树的福,从前朝就栽在官道边的大树很壮很高,朱学三两下就爬上足有三米多高的大树枝杆,而此时七八匹狼已经悄无声息的将树团团围住,也不出声,只是个个瞪着想吃肉的眼神盯着朱学。

    朱学看到暂时脱离危险,这才松一口气。这树狼是爬不上来的,只要等到白天,官道上有行人,他就能得救。

    可偏偏他急着回城,如果天亮之前没有回到衙门,一旦金捕头冒领他的功劳,就算最后知县知道事情真相,功劳也不会再返还给他。从古到今,领导认可的事,错的也是对的,混很多年人吃人的社会,朱学对这里面的道道明白的很。

    朱学虚声恐吓几声,再折几根树枝丢下去,连根狼毛都没有丢到。大树底下的群狼也丝毫没有离肉而去的想法,反而个个对他龇牙咧嘴流口水,想要他这一身香喷喷的好肉。

    朱学叹口气,喃喃的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金手指应该要给老子装载基础生存技能了,你们这几匹狼,我朱学这身唐僧肉可不是这么好吃的,再不走,系统可要发大招了。”

    果然他话音刚落,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现在发放基础生存技能,启动装载程序,装载模愉,人体兵器。免费发放第一保命技能,一级手指炮。构建中……。已经构建完毕,可以使用。”声音刚停,朱学脑中便浮现手指炮的用法。

    朱学迅速在脑中过一遍用法,用法很简单,无论任意一指头都可以发射手指炮,念动即放,绝无延迟,一级只能放一炮,三秒一发。

    朱学动了动十根手指,没感觉啊,不会是系统忽悠自己吧。是与不是,朱学可没心思猜,只需找一匹狼打一炮就行。

    说试就试,手指炮的攻击范围是十米,系统给出的说明很清楚,手指炮是气炮,一米之内无坚不摧,一米外随着距离威力锐减,十米外则毫无杀伤力。

    朱学摇摇头,这不是六脉神剑吗?叫什么手指炮,系统也会换个马甲骗人,小心金大大告你上法庭,要收版权费。

第四章 人体大炮() 
当下他大拇指一弯,一道无形的气柱离开他的大拇指,初时如同手指粗细,离指约三分时便已经粗如****离指五分,气柱已经变成鸵鸟蛋那么大,其后不再增粗,离指约万分之一秒后,这道粗如鸵鸟蛋的气柱便轰在树下三米远的一匹狼身上。

    “轰”的一声巨响,就如同烟花爆竹里最大号震天雷爆炸一样,吓得朱学一抖,一个没坐稳,差点掉下去。抱紧树干伸头再看地面上被轰中的那匹狼,太惨了,被鸵鸟蛋一轰,那还有狼形,被轰得只剩下满地的烂皮烂肉。

    再看其他几匹狼,已经被同伴的死和巨响吓得逃之夭夭,夹着尾巴没入夜色之中。

    朱学张大嘴,看看手指,再看看地上的烂皮烂肉,惊讶得无以复加,这绝逼是黑科技,能释放出这种惊人威力的武器,装在自己手指上居然一点也看不出来。

    而且这件武器果然应该叫做手指炮,六脉神剑算个屁,不就是一指插出手指粗的洞?看看他的手指炮,一指点出,粗壮如鸵鸟蛋大小,就是大象中了这一指,也能爽上天,这要不是炮,世间再也没有炮。

    冷冰冰的系统:“本炮为一级免费手指炮,每一发手指炮可以用任意一指作为输出点。一级手指炮每次一发,三秒后可射出第二发。手指炮最强级别十级,宿主升级至二级手指炮必须以一百人的精神力来交换。交换必须为其本人自愿交换,强迫其自愿有效。交换后的人类将会持续一天的昏迷,同时减少寿命一年。”

    朱学吓一跳,这是什么鬼?还会减人寿命?让他减别人寿命来升级自身的技能,这怎么好意思?他朱学不是这样的人啊,这不是让他为难吗?

    朱学小心的在心里道:“系统,可不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比如黄金,白银,珠宝或是动物也行。取别人的寿命升级技能,太残忍太残酷,这我做不到啊。”

    冷冰冰的声音毫无感情的传来:“请宿主注意,宇宙的本质就是残酷无情的。狮子吃羊,人吃畜肉,一样的残酷无情。人类也是动物,不比其他动物高贵。能量守恒定律在任何时候都是绝对真理,想要获得,必须付出。本系统需要的,只有人类的精神力,物质类别无效。本解释为最终解释,不再重复。发布短期目标任务,宿主必须在十天之内,取代金捕头的职位。任务失败后果,抹杀。任务成功,可获得人体强化第一级,选择自身某一点进行强化。”

    朱学猛抽一口气,差点又破口大骂。妈蛋,这系统太混帐,动不动就要抹杀,一点也不把他当人看,果然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相比起减少别人寿命而言,还是先想法保住自己的命吧,能够活着,才能看到自己的某一点能强化成多粗多壮,想到这,已经把强化想歪了的朱学神情诡异的看着自己的小兄弟。

    朱学还算是愉快的跳下大树,摇摇摆摆的继续赶路。后面的路途十分顺利,连只小白兔都没碰到。只用一个小时就来到城门下。凌晨时分城门口已经有等着卖菜的乡农在排队,乌央央的一团跟副本里的小怪似的。

    挑着灯笼的朱学在乡农的眼中很是威风。那一身的捕快服,还有做工精美的灯笼,一看就知道做捕快有多牛叉,不知道有多少人十分羡慕朱学,恨不能取而代之。

    捕快在大明明面上是贱业,通常都是由流子、痞子、混混担任,而且大明律有规定,家中有一人做捕快的,三代之内不得科举。

    按理说,身家清白的乡农是不会冒着被儿子孙子们半夜用枕头闷死的危险来做捕快的,因为不能科举就断送儿孙的上进之路。

    但现实是,无数的人就算是挤破头也想要做个捕快,别说三代不能科举,儿孙有可能会在自己死后不葬入祖坟而是扔给狗吃,就是十代,百代,死后没人烧纸钱,也是有很多人愿意争抢着做捕快。

    为什么?为得就是活着时能穿那一身虎皮,能享受在老百姓面前那一身官威和权力,最重要的还有无数的黑钱。

    捕快品级虽然连不入品的小吏都不如,但其权力之大,实是现代人不可想象的,在民间捕快常有城老虎之称。

    捕快,原为捕拿有罪责之人的职业,但从诞生开始,就变成一把抓在权贵之人手中的刀。

    这把刀锋快好用,效率又高,举凡任何涉及需要管理的地方,捕快都能顶上。捕人抓人可以用、管理市场摊贩可以用、收税催税可以用、守城设卡可以用,监狱、侦缉可以用,就连城市卫生,倒粪水都是捕快在管理。

    用现代社会的职能来套,大明的捕快就相当于公安、城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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