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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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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说着,一边拉了董林的手,三人锁了铺子,径向城北而来。

    火山军城不大,一边是黄河,一边是大山,卡在咽喉处建起来,只有南北两座城门。小城北边从衙门后面开始,各种小巷里的生意极多,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杜中宵因为有碍观瞻,拆出了几条巷子,在这一带建了一个瓷器一个漆器的小型货场。这两样是贩运到北地的重要商品,火山军虽小,却有附近几百里内惟一的榷场,一时分外热闹。到这里做生意的,一部分是沿黄河逆流而上的中原人氏,还有一部分则是从府州过来的关中人,生意做得大了就连府州那里的小蕃部也有不少人渡黄河而来。

    董林迷迷瞪瞪,被兄弟二人拉着,走在这陌生的街道上,一时有些错觉,自己真回家了?

    到了一间路边摊子,三郎拉着董林在棚子下落座,对他道“哥哥在这里稍等,我去买面。”

    说完,与大郎一起到了卖面的地方。

    董林坐在棚子下,好奇地看着四周,努力从脑海中回忆这里曾经的样子。如果自己记得不错,这里在衙门后面,与衙门只隔了两条小巷,以前杂乱不堪。有极便宜的客栈,还有各咱做小生意的,更有做皮肉生意的各族女子,倚门卖笑。这里既混乱,一切又便宜无比。再看现在,四周都是衣着光鲜的食客,有的中原口音,有的关西口音,一口一个格老子,显得极是荒诞。

    大郎和三郎两人端了三个大碗,把一个大碗放在董林面前,各自坐下。

    见董林四处张望,三郎道“哥哥还记得这里么?以前春天秋天,山里那些收柴胡的商人最喜欢住这里。我们要买他们药材,也没少来。”

    董林点了点头,问道“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三郎道“北边衙门招人垦田,修出路来,渐渐有些样子了,周边有许多人去应募。那样的地方最缺人,知军官人便把这里拆了,那些无处安家的人,全都到营田务里做活去。在这里倚门卖笑的,全都送到营田务那里,为人端茶递水。有那些没有娶妻的应募垦田人,好坏也成个家。”

    董林一直在军城当差,不清楚营田务那里发展的情况,听了道“没想到两个月,那里做得如此大了。听说他们今年种麦,以现在麦价,来年那还了得?”

    三郎听了叹气“以前我们这里极少产麦,偶尔有一些,也没磨坊,难得吃一次麦面。自新知军官人到了,便弄了许多面食出来。啧,与粟米比起来,委实好吃许多。哥哥尝尝,这面着实香滑。”

    董林看着面前的一大碗面,汤色有些混浊,泛着一层油花,最上面撒了葱花、香菜,甚是清爽。

    挑起一口吃了,咂了咂嘴道“呀,这面吃着着实不同,以前还没吃过这种东西呢。说起来此次去并州,也见待头有卖面食的,可惜没舍得买了尝尝。”

    三郎道“无妨,我们这里面食有的是,一会我买了你吃。”

    一大碗面吃完,董林出了一身汗,酒终于醒了过来,捧着把碗里的汤喝光,舔舔嘴唇道“真是奇怪,这面里的汤怎么出此香甜?店家舍得放许多肉么?”

    三郎凑上前小声道“买卖人家,怎么舍得放肉?此事最初我也奇怪,后来吃得多了,仔细看店家做了多次,才看出他们是用了羊油牛油。以前那些东西哪个要?现在城里多了话多卖家。可惜现在城里麦面难买,不然我们回家自己做了吃。听说这些吃法,都是从营田务那里传来。最近这两个月,董家寨那里的生意好了许多,听说多了许多蕃邦商人,他们舍得花钱,弄出许多新奇吃法。”

    董林点了点头,隐隐觉得,一个新时代正在到来,火山军与以前不同了。

    其实这些吃法都是杜中宵根据记忆搞出来的,从拉面到肉夹馍,记忆中的北方面食,凡是合适的都试了一遍。可惜羊肉做肉夹馍不好吃,猪肉又太贵,这小吃现在是高档的奢侈品。唯有各种样的面,很快便风靡火山军,人人爱吃。除了面食,便就是大锅的羊肉汤,因为价钱便宜,加上面饼又吃得饱,成了集市等贸易之处的美食。凡有市集贸易处,必有一两家。跟面里浇的汤一样,羊肉汤虽然带肉字,实际上是用大骨和各种羊杂熬制而成,营养和肉味不缺,却是废物利用。

    正在董林看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见到前面一个身影,急忙喊道“秦阿爹,你也在这里?”

    那人转过身来,见是董林,满脸堆笑“原来是节级,真是好巧。”

    这人是董林雇的挑夫之一,一路上相伴几十日,已经极熟,急忙招呼过来做。

    听了董林的话,三郎才知一路上多亏这些挑夫,哥哥有差事都没有出乱子。急忙起身道“阿爹在这里稍坐,我去买碗酒来吃。”

    说完,起身快步走了。不大一会,提了一瓶酒,拿了三个小碗,放在桌上。

    酒碗摆好,三郎递过几个油纸包,口中道“这是军城新近出的一种名吃,叫肉夹馍。名字虽然如此叫,其实是在馍里夹肉。里面的肉是上好的五花猪肉,极是香美,只是价钱不菲,常吃不得。”

    秦阿爹谢过,打开油纸包,咬了一口,满嘴流油,不由赞道“世间怎么有如此好事!”

    说完,端起小碗与三兄弟喝了一碗酒。

    放下酒碗,董林问秦阿爹“阿爹,什么时候回去?这一趟多亏了你们。”

    秦阿爹道“我们是运货的挑夫,没有空手回去的道理,不然不是路上白费盘缠?可惜这里的商人多是来自中原和关中,甚少到并州去的,是以为难。好在这里知军官人听说之后,与我们商定,在这里做一两个月的工,等到秋后,这里的柴胡收获了,还雇我们挑到并州贩卖。你们这官人甚是心善,为我们这些穷苦人着想,如何不依他?这便在这里先住下来。过几日就要到北边营田务做工,这两日无事,我们便在城里四处转转,恰好遇见节级。”

    董林连连点头,也为秦阿爹等人高兴。人是他雇来的,有这种好事,也替他们高兴。当时他们谈的是单程价钱,按路途算价钱高一些,便就是怕回去找不到活做。一两个月又不是白等,还在营田务做活赚着钱呢,等到回的运费就算是白赚的。

    喝了两碗酒,听着哥哥和弟弟谈着这些日子的见闻,董林才知道北边的营田务做得大了。那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厢军一旦开垦出道路来,许多人都发现了机会,纷纷向那里聚集。

    火山军位于群山之中,治下百姓日子过得苦,特别是山里人,无不羡慕平原百姓的生活。突然有了一个可以平原安身立命的机会,无论汉民蕃户,纷纷从山里向营田务那里聚集。

    。

第63章 猎物() 
杜中宵骑着马,程文礼和潘振两人跟在后面,查看营田务开垦的田地。

    营田务衙门设在黄河岸边,离着渡口不远。以此为中心,修建道路向东延伸,路两边开垦农田。经过两个多月的忙碌,有三条东西向的主干道路连到东边山脚,把这片谷地分成几块。南北方向的道路除了河岸,还有一条自军城到董家寨。这些道路都是黄土夯成,十分平坦,可行大车。

    看着路边平整的田地,大多已经下了麦种,潘振道:“以往垦田,无非是招募农户,贷给他们农具种子,已是极大的恩惠。我们这里,则一切皆有,就连地都种好了,难怪这么多人来。”

    程文礼道:“录事想得多了,这种好的都是营田务的田,招募的农户来了,管理得好,到时有了收成只是分些粮食而已。现在定来的,一切顺利,农户可分两成。”

    潘振道:“民以食为天,庄户人家最重要的就是粮食。分两成,已是不得了。租人田地,就要交五成的租,种子农具都是自己,自种自收,哪里比得了我们这里?”

    杜中宵道:“我们这里新建,当然要给民户好处,不然哪个肯来?”

    这几个月营田务主要证调差役,和雇的人很少,所以花费不多。但这种事情不能可一不可再,以后再用就不灵了。火山军地方贫瘠,征调民夫来当差,管他们吃住,少量发些零花钱,大家就心满意足。等到以后地方发展起来,这种条件还有谁来?以后还是要靠营田务的人力,当然要多招人。

    此时已是秋天,满眼一片金黄,天上偶尔有大雁飞过。火山军比并州还要寒冷得多,北风吹来,觉得风格外刚健。新修好的路上行人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运煤大车经过。虽然这一带的植被丰茂,并不缺少薪柴,杜中宵还是严格限制砍伐,让军民百姓以烧煤为主。

    河东路的煤炭资源实在丰富,不愧为煤海之名。随便建座城市,总能在不远的地方发现煤矿,而且多是露天煤矿,开采容易。借助黄河和它的支流的水运,运费也不高。

    杜中宵一行一路西行,开垦的农田开始变少,土地荒芜起来。正在这时,突然听见前面醒起卟卟卟的响声,土坡处冒起一阵黑烟。

    杜中宵看了一看,对程文礼和潘振道:“那里必然是我手下的几个人在试枪。他们这几日在这一带驱逐虎狼,现在响枪,不定是打了什么野味,我们过去看看。”

    说完,一拨马头,向着黑烟冒起的地方行去。

    程文礼和潘振相视一眼,一起微微摇了摇头,紧紧跟上。

    陶十七等人一直在试验火枪,几个月的时间,用了不少火药,现在的枪已经实用了。这种东西都是从头开始摸索最难,特别是不知道方向,要经历无数次失败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杜中宵虽然对火枪并不熟悉,对于发展路线总有清晰记忆,使陶十七带着一帮匠人不致于有大的偏差。程文礼和潘振两人都曾经见过试射枪炮,那烟火漫天的场景,惊天动地的声音实在让人难忘。特别是弹丸比劲弩还强的威力,给了他们极深的印象。不过两人未经战阵,想象不出这东西到底有多大的用处。

    不多时,到了一处小土包下,远远就听到人群的欢呼声。循着声音绕过遮挡的树木,就见到陶十七和十三郎带了二三十人,在那里欢呼雀跃。

    见到杜中宵等人到来,陶十七和十三郎急忙上前见礼。

    杜中宵道:“适才你们发枪,可是打中了什么猎物?”

    陶十七叉手道:“回官人,小的们看见几只野猪,因怕他们毁坏农田,发枪射杀了。”

    杜中宵知道什么毁坏农田是托词,这个时候农田里有什么东西?这一带的野猪体形不大,也不特别凶猛,浑身乌黑,肉质香美,让许多人嘴馋不已。陶十七等人打野猪,一是试枪,再一个就是贪吃。

    与程文礼和潘振下马,到众人的营地里坐了,不多时,杜中宵就见到五六个壮汉,兴高采烈地抬了两只野猪过来。看起来每只一百多斤重,身形肥硕。这是中国的土生野猪,与杜中宵前世的那些品种是不一样的,体型更小,肉质肥美,拿来或烤或煮都是美味。

    亚欧大陆上,东方的中国猪种体型小,味道佳,自古以来就是重要家畜。不过由体型小,饲养的周期长,在经济上并不那么划算,没有后世的那种地位。相反西方的欧洲一带野猪体型巨大,但肉如木柴一般,不要说炒了吃,就是烤了煮了也味道欠佳,大多时候只能做腌肉。如果用欧洲原生猪种,那是连红烧肉都做不出来的。只有东西结合,培育出结合了双方特点的猪种,猪肉才成了压倒其他肉畜的第一畜类肉食来源。这个年代,特别是河东路这种地方,猪肉与羊肉相比太贵,连这些官员也不是常吃得起。

    看见两只野猪,杜中宵道:“刚好我们查看农田,走得累了,便在这里用些酒肉。”

    程文礼和潘振两人听了欣喜,他们前些日子在筵席上,吃过杜中宵新制出来的猪肉菜品,特别是一道红烧肉,软糯可口,香美异常,一直念念不忘。

    陶十七等人叉手应诺,带了人去把野猪去毛收拾,就在营地边架起火来。

    杜中宵起身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对陶十七道:“前天你这说这些人齐射已练得不错,今日无事,演给我看一看。这些火器将来有大用处,你们务必用得精熟。”

    陶十七笑道:“官人安心,这一月来我们就是在练枪,时时捕猎,早非以前可比。”

    说完,把手下的二十多人招集起来,站成一排,向杜中宵叉手唱诺。

    这火枪的形制是杜中宵依据前成看过的电影里的印象制的,长长的枪管,前面插了刺刀便跟这时的短枪相差不多。乌黑的枪管很厚实,看起来坚实无比。

    陶十七站在一边,手中拿了把长刀,握在手里,向杜中宵叉手。

    对于火枪战术,杜中宵就记得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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