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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士兵快速冲了过来,一脚就是把老乞丐直接踹倒在地,随即竟是当场拳打脚踢起来。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小民再也不敢了。”
老乞丐双手抱头,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求饶。
士兵也不想把他打死,停下手来,这时,队长走到近前,一把夺过老乞丐手中的碗,拿着摇了摇,脸上有了冷笑之色:“你好大的胆子,先帝曾经下过圣旨,京城之内不得乞讨,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老乞丐鼻青脸肿,跪在地上,连连叩头,嘴中说着求饶话语:“小民再也不敢了,求军爷放我一马!”
队长正要下令把此人抓起来,身后一名士兵上前附耳低言道:“头,钱已经到手了,这个老东西就别管他了。”
队长皱了皱眉头:“那怎么行,他既是违法,当然要抓进来扔进牢里去。”
士兵苦笑道:“头啊!最近不断有难民偷入城内滋事,各大牢房都已经人满为患了,我们就算把他抓起来,监狱那边肯定会拒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还是别做了吧!”
队长想了想,觉得手下说的有道理,大声呵斥了老乞丐几句,耀武扬威的带着人离开了。
待他们走远,李狗儿看了老乞丐一眼,见他坐在地上,呜咽着摸着眼泪,觉得他可怜,李狗儿上前扶起老乞丐,低声安慰道:“老人家,你没事吧!”
“我没事!只是一些皮外伤而已。”
老乞丐摇了摇头,叹声道:“他们抢走了我的钱,看来今天又要挨饿了。”
李狗儿见他可怜,想要帮助,却也是有心无力,自己现在可是身无分文。
“老大爷,听他们的口气,在京城内行乞,竟是违法之事?”
老乞丐苦笑道:“先皇帝曾经下过圣旨,丰京城内不能有乞丐的存在。”
李狗儿摇了摇头,这皇帝老儿,典型的鸵鸟心态,外面是什么样子,他难道不知道?
第3章 抢劫()
李狗儿与朱正国两人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朱正国把身上的铠甲与军刀脱了下来藏好,这身打扮太显眼了。
李狗儿看着朱正国,默默说道:“朱大哥,你要想好了,一旦被人抓住,你的性命恐怕不保。”
李狗儿的打算很简单,那就是去抢,他的心不大,就想抢几两银子,买几个肉馒头给父亲,那样。。。父亲就不会在饥饿中死去。
李狗儿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当刘志恒自称天尊下凡,如此浅显的骗人手段,会有那么多人选择相信与跟随,现在他明白了,他们看到的不是刘志恒那个什么狗屁天尊身份,而是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反也是死,不反也是死,既然都是死路一条,那还不如拼他一下子,至少也能当个饱死鬼,如今的自己不也是如此?继续等下去,只能是坐以待毙,活活饿死,既然如此,那也只能冒险去搏一搏了。
朱正国伸展了一下身子,活动活动手臂,说道:“我也有两天没吃没喝了,这么做不光是为了你。”
李狗儿苦笑道:“朱大哥,你是当兵的,或许可以继续投军,肯定不会饿死,现在为了我们,这么做,不值得。”
事情到了眼前,李狗儿却是犹豫起来,他觉得这样做,对朱正国不利,也不公平,毕竟他还有着别的选择。
朱正国看着李狗儿,沉声说道:“我是很年轻,很强壮,去了军营,不愁没饭吃,那样,我自己是可以保全,但是你们呢?大丈夫在世,但求问心无愧,半个月前,若不是你们在路上救了我,我岂能活到现在?这个恩情我一定要报答,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就算因此丢掉性命,我也绝不后悔。”
李狗儿重重的点了点头,不再多说废话,但这份感动却是深深刻记在心中。
两人来到了北城,这里是普通百姓居住地区,没什么达官贵人,所以街上巡逻的士兵少了很多。
几个时辰过去,黄昏将至,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李狗儿与朱正国盯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绸缎的中年男子,此人的腰间,憋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布袋,里面或许装的就是钱。
跟着这个人走了几条街,正待一个人少的地方就动手抢劫的时候,迎面走来三个人青年,为首的一人,二十岁左右,一身公子哥的打扮,腰挂盘丝玉带,手上拿着一根半尺长短的玉尺,走路不正,整个人透露着一股纨绔气息,在他身后,跟着两个年纪差不多大小的青年,此人一看就是非富即贵。
“少爷,小的没说错吧!这秦寡妇虽然已经年近三十,却依旧风韵十足。”
一个跟班的在后面媚笑着说道。
“嗯,年纪大是大了一点,不过味道更足,那股风骚,确实让人着迷。”
纨绔公子哥拍了拍手中的玉尺,一脸满足的说道。
“最重要的是这里乃是北城,没几个人认识少爷,非常安全,不怕事情传到老爷那里。”
另外一名跟班也是连忙讨好的说道,只不过他的讨好却是引来了纨绔公子的不悦。
“好好的,提老头子干什么?他能三妻四妾,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本公子玩几个女子,又算得了什么?”
纨绔公子拿着玉尺在那个跟班的头上重重的打了一下。
这名跟班捂着头,满脸苦笑,而另外那名跟班,则是心中暗暗高兴。
路过街边的一个摊位,一名少妇正提着篮子在那里挑选物品,纨绔公子被这名女子的美妙身材吸引住,走过她身边的时候,伸手在他的屁股上重重捏了一下,顿时引起一道尖叫。
少妇回头看向公子哥,看他穿着不凡,又有两名跟班,知道这样的人物家世一定不会简单,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的,愤愤看了公子哥几眼,小声说了一句‘无耻’,涨红着脸小跑离开了。
少妇的话语,不但没有让纨绔公子感到难堪,反而是仰着头哈哈大笑起来,一脸的得意之色,身后的那两名跟班,也是嘿嘿坏笑起来,看起来这样的事情,他们经常会做。
李狗儿与朱正国对看一眼,都是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怒火,他们在城外受冻挨饿,朝不保夕,而这个混蛋竟是如此逍遥快活,这太不公平了。
“他们有三个人,我可以帮你拖住一人。”
朱正国捏了捏拳头,冷眼看着那三个人,嘿嘿冷笑道:“不用,三个废物,我一拳就能解决一个,无需你动手。”
李狗儿点了点头:“就他们了。”
。。。。。。。。。。。。。。
北城通往其他城区的路口,这段时间刚好在修路,非常杂乱,天色已经快要黑暗下来,这个时间段,这条路已经少有行人。
一名跟班问道:“少爷,明天还来吗?”
纨绔公子想了想,摇头说道:“明天老头子要举行家宴,我要接客应酬,恐怕哪里都去不了。”
另外一名跟班也是不甘寂寞的正要说话,一支手掌突然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兄弟!”
“谁喊。。。。”
这名跟班回过头去,话还没说完,只见一个硕大的拳头已经迎风而来,重重的打在了他的脸上。
这一拳打的很重很突然,此人根本反应不及,闷哼一声,双眼一白,身子软软的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啊!
纨绔公子与剩下的那名跟班扭头看去,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得叫出声来,但也仅仅只是叫出这一声,朱正国一拳打倒一人之后,接着就是转身一脚飞踢,重重踢在了另外一名跟班的脸上,惨叫中,此人步上了同伴一样的结局,留着鼻血,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你们要干什么?”
纨绔公子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两名跟班,一张脸已经是吓得惨白,他连连后退,嘴里直打哆嗦。
李狗儿一步步走上前,一脸坏笑的说道:“你是白痴还是傻子?你说我们要干什么?”
纨绔公子大叫一声,转身就跑,朱正国大步上前,几下就是追上。
“我父乃是。。。。”
纨绔公子听到身后的风声,扭头一看,见凶人已是追到近前,大惊失色之下,连忙出口,就要报出自己的身份,开弓没有回头箭,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什么王公贵族,朱正国此时岂有住手之理?
两拳把纨绔公子打昏在地,朱正国在他身上开始搜刮起来。
片刻之后,李狗儿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几颗碎银子,加起来也就二三两的样子。
“怎么样,搜到什么没有。”
李狗儿来到朱正国身边蹲下。
朱正国把搜到的物品摊到地上,一根玉尺,一枚玉佩,几十枚圆形钱币。
李狗儿拿起圆形钱币看了一眼,这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十枚圆形钱币不是普通的铜钱,而是纯金的金子,一枚大约一两重,这几十枚加起来,岂不是相当于几百两白银?这么多的钱,还是李狗儿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见到。
李狗儿原本只想抢几两银子,没想到却是远远的超出了目标。
“赶紧把钱收好,我们速速离开这里,被人发现就完了。”
朱正国嘱咐了一声,拉着李狗儿就是快速离开了这里,至于那根玉尺与玉佩,显然比这几十枚金子更值钱,但是上面刻有杨府杨崇旭的字号,目标太明显,拿着也是极难脱手,索性也就弃之不要。
第4章 贵妃李氏()
李狗儿手上有了钱,原本想要大肆购物,却被朱正国拦住,道理很简单,他们只有两个人,带的东西太多,又是临近天黑,城门即将关闭的时候出城,一定会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一旦被扣住搜物搜身,李狗儿身上可是有着几十枚金钱,这么一大笔钱,如何解释?
李狗儿被点通,只得放弃了原有的打算,简单买了一些东西,三斤猪肉,一斗米(十四五斤的样子),以及几副调养身体的中药,然后与朱正国急匆匆的朝着最近的城门出口赶去。
距离抢劫之事已经过去了大约半个时辰。
两人来到南城,转过一个弯,立即就是看到了高大的城墙以及出城的大门,但是走在前面的朱正国却是立即返了回来,一把拉住李狗儿,两人紧紧的靠在了拐角的墙壁上,朱正国弯着身子探出脑袋看了城门那边一眼,马上又是缩了回来,脸上的神色已是布满了沉重,更有那么一些紧张。
“朱大哥,怎么了?”
李狗儿被朱正国的举动搞的一惊一乍的,脸上顿时也是有了紧张之色。
朱正国苦笑道:“我们所行之事,看来已经被人发现,而且捅到了官府。”
“不可能吧,这才多长时间,官府的办事效率有这么快?”
李狗儿有些不信,越过朱正国,探出脑袋看向城门那边,这一看,脸色顿时大变,只见南城大门已经关闭,只有两边几个小门还开着,四周站满了手拿棍棒的男子,为首的一人,鼻子四周一大片紫青,满脸的怒火,在那里来回走动,仔细注视着每一个进出之人。
这个人李狗儿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那名纨绔公子的两个跟班之一。
李狗儿看向朱正国,苦笑道:“看来我们抢的那个人,身份不一般啊!”
朱正国一张脸紧绷着,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对策。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两人连忙看去,数匹健马飞驰,身后数十名拿着棍棒的家丁小跑跟随,为首骑马之人,头上缠着白布,不就是那名被打的纨绔公子?
李狗儿脑皮一阵发麻,颤声道:“若被他们抓住,恐怕性命难保。”
“别慌。”朱正国脸色也是有些发白,但毕竟当过兵,杀过人,关键时刻,终归还是能够稳住,扭头看了一眼四周,发现藏身的这个地方,正是一家饭馆,于是拉着李狗儿,大步走了进去。
饭馆里面灯火通明,现在是卯时三刻,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但是饭馆里面的生意依旧不错,一楼的二十多张桌子,几乎全部坐满,人声鼎沸,颇为热闹。
一名小二迎了上来,看了他们两眼,见两人身上衣着破烂,浑身脏兮兮的,小二的神色顿时垮了下来,冷着一张脸说道:“两位,现在生意正好,若要吃白饭,还请晚一些过来。”
对于这种讨白饭的人,店家自然非常讨厌,少不了恶言恶语,却也不会做得太过,毕竟光脚不怕穿鞋的,得罪狠了,他们往店门口一坐,这生意还要不要坐了?就算请官府帮忙,那还不是要给钱不是,何必呢!
见店小二狗眼看人低,李狗儿心中顿时大怒,但此刻不是大声喧哗闹事的时候,只得咬着牙忍住这口恶气,拿出一块小碎银,三四钱的样子,在手中掂了掂,仰着头说道:“二楼还有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