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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征服-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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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也不能怪安度因没有见过世面,诺德语翻译骑士(knight)和骑兵(cavalry)的时候,都是翻译成‘骑马的人(Ridder)’。而海斯特堡的军马,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属于矮种马和普通骏马的混种,安度因也不是很清楚,究竟什么样子的才是真正的骑士战马。

    他趴在草丛间,看着那些骑着驽马的轻骑兵,非常错愕地以为,到处都是那种沃尔夫嘴里的,毁灭级的斯瓦迪亚骑士。安度因也清楚的记得,岚度那些海寇,是怎么被海斯特堡骑士想扫垃圾一样冲走。

    那些步兵看起来倒是疲弱不堪,活脱脱是一群披上了皮甲的武装农民,只要没被缠住,安度因基本觉得他们没有多大的用处。他不禁在想,如果他的第二中队还有一半人在,他也敢动一个小据点拿下些补给。这些人毫无战斗力可言,安度因不怀疑,只要遇到数量够多的诺德人,这些糟糕的守卫者会把他们的盔甲扣在背上(意思是调头就跑)。

    安度因听不懂那些斯瓦迪亚人究竟在说些什么,但他知道……这个地方离目的地很近了。他们的口中反复有一个人名、一个地名反复出现。安度因知道,即便自己不懂斯瓦迪亚语,这也是不可能出差错的。

    “拉格纳!”“提哈!”

    罗斯站在城墙上,向下面张望着没有边际的诺德军队,手指敲着城砖,深深皱起了眉头。

    清晨的空气很清新,昨晚的睡眠质量也是出奇的好,但罗斯显得很憔悴,帅气的脸越发显得苍白无力。不知道是异端大军见首不见尾的气势让他绝望,还是生命中突然少了点什么。

    乔安娜在昨天刚刚离开,这个忠诚的斯瓦迪亚军官,就已经开始情不自禁地怀念起,那个女孩子的笑容了。

    但作为一名骑士,他重新强迫自己套上冰冷的半身板链混合甲,回到城墙上,那里是他的岗位,他要在那里,为自己的祖国流下自己的第一滴血。他的骑士们还在哈气连天,这个时节的提哈还是显得太冷。有人玩笑说,钻出被窝的人,无愧骑士的称号。

    其实,很多人都很讨厌罗斯,他们在背地里甚至管他叫:“里昂的私生子”。罗斯能感受到,和那些军官在一起,自己一直是被排挤的对象。这个尽职尽责的人真的不招同僚喜欢,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幸运的、依靠投机倒把上位、被北方第一军团军团长里昂过分信任的罗斯。

    一个无根无基的年轻人,在北海转了一圈,转眼间有了庄园,有了一支骑士团,有了大笔的开销,有了一个身份高贵的情人。所以一点不必奇怪,罗斯收到的嫉妒比以往二十多年加在一起还要多。

    但不能否认,罗斯值得这份偏爱。其他人都在为诺德人的主力没有全部赶到而弹冠相庆,罗斯在寻找他的对手。

    “沃尔夫……”罗斯深深记住了这个名字“你是谁?你在哪里?”

第111章 盾女(一)() 
从血统论者的理论讲,普拉其实是诺德人中比较正宗的。诺德的维兰部落人,是最早驱逐原住民,在卡德加特建立起防卫据点的一支人马。他的家族历史,罗列出来足以让农民之子拉格纳羞愧地钻进地里。

    可作为一个斯瓦迪亚的诺德领主,最近一直很亢奋,亢奋得有些不正常。

    具体表现为:这个老光棍天天带着一百多号武装到牙齿的族人,在提哈高耸的城头上,找到刚刚和情人分别的罗斯,不厌其烦地指手画脚说上几个钟头,一直讲到罗斯换岗为止。

    罗斯也是一个年轻人,骨子里时常热血沸腾,申请出战的请求书,堆上了里昂往下十二位指挥官的办公桌,并详尽罗列出来了自己作为一名轻骑兵指挥官,必须出战的十二个理由。

    当然最后说的算的,还是那位对他寄予厚望的里昂军团长,这位大爷是不会惯着他的,罗斯只能每天穿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盔甲,站在墙头上带着一群轻骑兵喝西北风。

    罗斯只好当一个‘板凳将军’,坐看着士兵们在城垛掩体后巡逻,偶尔参与到和诺德人的对骂环节中,但其实谁也听不懂谁在说什么,甚至不同地域的士兵听不懂彼此在骂什么,但这并不重要,双方都感受到了浓浓的心意……

    差不多每一段城垛上,都整齐排放着几架重弩,散落着几捆性能完好的弩箭。这种简单易操作的射击武器,即便是没有经验的普通步兵,也可以使用,并战斗中有不俗的作用。由于考虑到重量原因,重弩不方便单兵携带,所以就放在这些容易拿取的地方,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城墙下成片的诺德人则在砍伐树木,慢吞吞修筑着拒马营地,像是蚂蚁一样忙碌着。他们也考虑到了斯瓦迪亚人防御的坚固,也考虑到这些斯瓦迪亚矮子射击武器完爆他们一个档次,而且很有可能制作投石机等、盾墙和人力无法阻挡的大杀伤力武器,在营地周围制作了数量众多的楯车和攻城塔。相当一段时间内,双方都在维持并将维持着一种‘静止和平’的幻象。

    然而在这充满紧张气息的准战场上,罗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爽——虽然不是很恰当,但这就是骑士应该驻守的地方,聆听着刀剑碰撞,北风呼啸。为自己寻找一个不愧名望的终结方式……谁说得好,骑士们是为了结束战争而战争,还是为了战争而战争?

    所以,开始时,听普拉滔滔不绝地讲那些和诺德人战争的事情,不能出城的罗斯感觉非常烦躁!

    所有年轻人都有自命不凡的弊病,罗斯虽然很谦逊,但骨子里像个真正的骑士那样,有属于自己狂野。

    普拉固然是罗斯的金主,可不代表这名年轻人能接受他在指手画脚。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所有见过罗斯的人,都明白罗斯平时温和平易近人,不图名利,和最下贱的奴*隶说话,都是温言细语。

    但一旦涉及到军队指挥权上,从来不肯含糊,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小白兔分分钟进化到集权狂人,凶神恶煞至极。

    在之前,罗斯对待金发碧眼的诺德人普拉显得很恭敬,却也很冷漠。他不信任这个对自己太过无私的‘敌人’。

    可是慢慢的,从谈话与接触中,罗斯发现,普拉·史密斯不单纯是一个‘该死的诺德人’,更是一个无畏优秀的武士,一个优秀聪慧的领主,一个优秀非凡的演说家。

    在这位诺德旧贵族耐心地接触下,原本被‘帝国中心论’所固化的贵族青年罗斯·科迪,慢慢收起了他的冷漠和骄傲,像是最虔诚恭顺的学生一样,向这位诺德老师地下了高傲地头颅,放下了手中的剑,耐心地听这位特别的老师讲解,学习关于诺德人的一切。

    “你需要知道,他们生活的环境……”罗斯听到的第一节课,是非常特别的“罗斯,你要想击败他们,就必须要知道,他们来自哪里。”

    罗斯点了点头,他知道普拉虽然话多,却从来不说废话:“格陵兰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一个让人变成野兽的地方,我的孩子。在那里你不必学习战争,生存的本能会告诉你,如何撕碎人的喉咙。”

    普拉用他标准的斯瓦迪亚语,郑重其事地说道:“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记住,和你打交道的诺德人,他们很多时候受本能支配,而非理智思考。要小心他们的战术和战略,他们虽然不懂得战争理论,却懂得如何最简洁地获取胜利。”

    罗斯抿了抿嘴唇,这并不是一个值得欣慰的事实。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比他们更适合战争的民族:“那他们有没有弱点?”

    “弱点……?”普拉轻轻挑了挑眉毛,声音显得有点低落“很多很多,而且很致命。只是你们不愿意去接触,不愿意去发现……”

    “是啊……他们看诺德人就像看一群野狗。”罗斯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们根本不愿意去理解,也不愿意去学习。”

    “不要这样说,我骄傲的罗斯。”普拉用戴着鹿皮手套的右手轻轻拍了拍罗斯的肩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你就是在学习,而总有一天,我相信你会去领导一些什么……而诺德人,最致命的一点就是,他们极度依赖他们的领导者。”

    “极度?”罗斯疑惑地皱了皱眉头“您不是说过,他们脾气暴躁,喜怒无常吗?他们的统帅肯定也很难去掌控吧……”

    普拉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地和他的那些诺德维兰人,一起打量那些同胞们的营地。诺德人剑和长矛碰撞盾牌声、北方掠夺者的叫嚣声、深处树林的伐木声,在这片还属于斯瓦迪亚人的土地上空传播的很远很远。显得这些维兰人安静而又肃穆,像是古代辉煌时期的雕塑作品一般。

    罗斯看着这些来自北方沉默不语的汉子,他很难想象,这些人对抗自己的同胞时,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

    据里昂军团长透露,维兰人在失去对卡德加特控制之后,虽然迁徙,但未遭到所谓的清洗和迫害,也很满意拉格纳的安排。只有这二百多名忠诚的士兵、三百多名族民,一直追随着普拉辗转,不论是阻拦、伏击、屠杀,都挺了过去不曾离开。

    看到这一幕,罗斯感觉自己心中似乎已经有了答案,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

    在这冰冷的北海之风中,那些魁梧的诺德士兵毫不畏缩地站在普拉身后,手中的武器指向曾经的族人,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战斗。他们并不需要工资,也不需要福利待遇,只需要普拉还是他们维兰人的族长,他们就可以一直战斗下去。

    在某一个瞬间,罗斯突然在想,自己是不是也可以有这样一支这样的部队,哪怕开往泊拉汶也能忠实地跟随自己?

    他回头看了看那些双目迷离的轻骑兵,耸了耸肩:“您的意思是……能领导这些冲动暴躁的士兵的人,一定是那个最优秀的吧!”

    “嗯……拉格纳是个必须死的魂淡……”普拉抚摸着提哈古老的城砖,轻轻点了点头“但我不会去否认,他是一个真正的首领!”

第112章 盾女(二)() 
“那个禅达女人……迟早会害死我们。”

    克温村的村长坐在自家屋子里面,无奈地看着对面那间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气味异常的浓烟,心中刹那间再次如同一万只那啥马奔腾而过:“兰顿伯爵把这个*恶魔留在村子里,真是罪过!愿天主宽恕他的灵魂!”

    他人老珠黄的妻子忙碌地收拾着午饭过后的残羹剩酌,把孩子们撵到屋子里面睡觉。这个家庭主妇和大多数斯瓦迪亚女人一样,对丈夫的话百依百顺:“看来领主挺喜欢这个禅达女人的,为啥不把她带走去城里啊?”

    村长用牙签刮了刮自己沾满黄渍的门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禅达人是异教徒,城里有主教……那些牧师他们会把这个娇滴滴、一身软肉的恶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这个禅达女人被没收,从此以后被扔进主教的房间里,啧啧,别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师,他们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强多了!”

    那个黄脸婆把村长的手半推半就地挪开,脸上透露出满足的笑容,那张容颜慢慢被时间冲洗的脸,现今看过去还是有几分当年可爱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转过身去,继续忙碌着收拾家务。西蒙斯苦笑着摸了摸自己手边的拐杖,还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添乱的好。

    克温村的村长西蒙斯,今年四十有余,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男人,是一个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战士。

    然而实际上,西蒙斯是这个村的传奇,他的故事一直以来,是克温村老少妇孺茶余饭后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年轻的时候,西蒙斯曾经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个冒险者的身份游走四方。没有人知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晓他是不是贵族。

    总之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西蒙斯没有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没有贵族标绘。就像是流浪汉那样无拘无束,却又像大家族的贵绅那样懂得礼貌。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旅行马,背着祖传的古剑和一面单薄的圆盾,跟随着不同的队伍,不求富贵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单纯是为了冒险而冒险。

    那放荡不羁酷酷的样子,曾让很多少女怦然心动据说有贵族小姐时刻准备着为他私奔,但他拒绝了,一个人忠实着属于男人的浪漫。

    他跟随着的,有时是一支佣兵,有时是一个商队,有时是一队赏金猎人。

    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喜欢西蒙斯加入他们,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能够熟练的使用单手武器和骑兵复合弓,而且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甚至可以担当免费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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