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现在想起来,它可以叫乖乖、小白、宝宝什么的,我头脑里涌现出了上百个合适的名字,可是已经太晚了,不方便改口了。
“什么?”警察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他看着担任翻译的沈先生,追问了一句:“她管这畜生叫什么王?”
我的脸忍不住红了。
兰陵王是我正在构思的一个新。我来之前的路上,脑子里一直都在想着它。
我只好解释说:兰陵王是个中国古代的美男子,皮色白皙如玉,就像这只兔子一样洁白。
我看向笼子里的兔子,它浑身已经沾满了泥点,神情狼狈而沮丧,看上去十分不像一个美男子的模样。
但是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只好将错就错坚持到底。
警察让我叫一声那只兔子,看它会不会有反应。
我硬着头皮用中文叫了两声“兰陵王”。理所当然,兔子完全不知道我的声音是和它有关联的。
沈先生忙陪着笑说:“小可怜的,想必生平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危险的事情,我看,它一定是给吓傻了。”
他对邻居大婶递着眼色,轻声地说:“十美元,怎样?如果你能让警察把兔子马上还给这位女士的话。”
大婶看了看沈先生,眼睛里立刻迸射出光芒万丈。
(二)
20分钟后,我怀里抱着这只脏兮兮的兔子,走出了警察局。
沈先生在警察局门口递给邻居大婶10美元的赔偿。闪舞。他还答应了警察们,一会儿从营地上搬一箱子清酒送过去慰劳大家抓兔子审问狗的辛苦。警察完成了完美的笔录,给本次惊动小镇的动物逃逸冲突事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没有人从中受到任何损失。皆大欢喜的结局。
邻居大婶兴高采烈地用力拖拽着她的狗回家去了。她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希望这只狗没有吓到您家的乖乖小兔子。它是只打猎的狗,看到兔子就热血沸腾,控制不了自己。无论如何请您原谅。”
我只好以甜蜜的笑容回应着大婶的热情。
我和手里的那只兔子一起,心有余悸地看着那只愤愤不平、意犹未尽的黑狗走得越来越远了。
我感觉到兔子在我手里浑身颤抖,心脏跳动的速度非常之快。
它感到恐惧。但它不知道怎样应付这种新的局面,凶吉难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它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我的怀里,所幸如此,没有当场打破“宠物”的神话。
(三)
“现在,我该拿它怎么办呢?”我在满街人关切的目光中,小声地问沈先生。
沈先生也小声地说:“带它回去,给它洗干净,穿上粉色的裙子,给它找食物,带它回家,给它买个兔舍,养活它,直到它在你怀里终老,然后给它找个墓地,立块墓碑,每逢清明去祭奠它。”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我说:“开什么玩笑!飞机上不让带兔子的。”
沈先生忍不住笑了。
他说:“好了,不逗你玩了,跟我来吧。”
(四)
沈先生带我来到了林子的边缘。
我们离开了林间的小路,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空地上。
。
我弯下腰,把兔子从怀里放下来。
这时,我发现兔子的爪子正紧紧抓住我的棉袄,不肯松开。
我抚摸它的背,我安慰它说:“好了,一切危险都过去了。你现在安全了,回林子里去吧,以后不要再到镇子上来了。”
我轻轻地在它耳边叫着它的新名字。我说:“兰陵王,认识你很高兴。希望你平安快乐。”
我看到它的耳朵转动了一下。
它的眼睛有几秒钟时间在注视着我。
然后,我再次尝试把它从怀里放下去。
这一次,它松开了我的棉袄,从我怀里一蹬腿,就跳到了空地的边缘。
它在那里辨别了一下方向,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下,就飞快地跑进林子的深处去了。
远远地,我只看到它白白的短尾巴在林间晃动了一下,就没了踪影。
我心里觉得略略有一点失落。它跑得这么快,都没有再回头看一下我们。
看着兔子白尾巴的影子,沈先生对我说:“兰陵王?”
我看着沈先生,我说:“没想到你说它是我宠物,情急之下想不起来合适的名字。”
沈先生笑着说:“很霸气的名字。”
他看着密林的深处,再次玩味了一下这个名字:“兰陵王。”
(五)
我向两位先生解释说,兰陵王是中国唐朝末期一个藩王的世子。他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高挑,长相非常清秀俊美,又很年轻,作战十分勇敢。
他担心自己长得过于年轻俊美,在战场上无法震慑到敌人,所以上阵厮杀的时候,特别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看上去非常狰狞的金属面具。
他总是戴着这张面具冲锋陷阵。
但是,在最后决定胜负的一场攻城战中,他摘下了面具,以本来面目往返冲杀,最后攻陷了巨大的坚城,从此,世人才知道兰陵王原来是个美男子。
逸晨先生很熟悉这个情节。因为它现在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剧本,并且已经获得投资,在外景地开拍了。
(六)
自从那天说了兰陵王的故事后,我在营地度假期间,就有意无意地注意着营地周围到处都是的野兔。我希望能再次遇到兰陵王。不知道一年过去了,它现在是否还平安地活着,会不会再次遇到危险呢。
可是,所有的兔子长得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行动又鬼祟而迅速,匆匆一瞥之间,实在是难以分辩兔子的面貌。
几天后,我差不多已经放弃再次遇到兰陵王的想法了。我觉得自己也真是太执念了。这种小而又小的事情还一直搁在心里放舍不掉。
暴风雪过后,有几天天气回暖了,阳光很好。
我总算得到一个机会能够离开度假木屋,独自到林子里去散了一会儿步,想要多呼吸一下林子里甜美清新的空气,把充满乌烟瘴气的城市肺部清洗一下。
由于地形不是很熟悉,也怕遇到大型野生动物,我按照沈先生的建议,谨慎地沿着镇子的边缘走,信步来到了乡间的田野上。
这片田野在秋天种植着黑麦。黑麦早已经收割过了。但还留着不少种子落在地里,被随后而来的降雪掩埋和保存下来了。
一些鸟雀正在积雪下仔细地翻寻着农人遗落的种子。
在田地里,我忽然看到一只吃得肚子滚圆的白色野兔,四肢放松地躺在那里,神情怡然而悠闲。
现在田野都被积雪覆盖,一片洁白,白色的兔子终于有了充分的保护色,可以浑然一体地融合在环境中,不会轻易被天敌发现了。所以,它可以出来稍微放松一下自己。
兔子显然在这麦地里大有收获,吃得十分肥硕,简直教人难以相信!
它体内的脂肪像葡萄似的挂着。
看来,这个冬天它的生存是有着落的了。
我觉得它有一点像兰陵王,但是隔得远,不敢肯定。我也不敢走得太近,怕惊吓了它,搅扰了它这段难得的放松时光。
我想了想,尝试着对着兔子的方向,轻轻地叫了一声:“兰陵王。”
我期待地看着兔子。
令我惊喜的是,兔子竟然有了反应。我远远地看到它长长的耳朵顺着声音的方向转动了一下。
然后它朝我这边看过来。
它眯着眼睛一直朝我所在的方向看。它躺着没有动弹,并没有因为看到人而觉得受到惊吓。
它就那样安静地趴在那里看着我。
我尝试着又叫了一声“兰陵王”。
它的耳朵再次转动了一下。
我大胆起来,轻手轻脚地慢慢靠近了它。
看着我一步一步地走近,它依然悠闲地躺在那里,没有表现出任何紧张和戒备。
我终于走到了兔子的身边。我蹲了下来。它还是看着我,没有动弹。
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在它柔软的背上抚摸了一下。
它竟然眯起了眼睛,露出很享受的神情。
然后,它伸出了圆圆的、干燥的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起来我的手心。
那一刻,我真的觉得非常幸福。
兰陵王的记忆和信任,是我在营地度假期间所获得的最高奖赏。
第九百五十三章 破冰时刻()
(一)
我们到达营地的当天夜里,果然下了暴风雪。
狂风在窗外号叫了一整夜。但是我们都没有听到。
两个男人是因为喝了酒,又聊得太晚而沉沉睡去。而我则是因为和他们聊天之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又在电脑上写完了太平的第一个镜头。
文字并不很多,但是,我写得并不顺畅。回忆和痛苦从意识深处滚涌上来,堵塞了我的文思,也堵塞了我的咽喉。
我一句一句地坚持着写下去,就像赤足跋涉在一条铺满荆棘的道路上。
我全身心都贯注在过去岁月里的宝镜湖。我根本感觉不到当前的时空。
写完了最后一行字以后,我精疲力竭地倒在枕头上,立刻就进入了无梦的深沉黑暗。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发现窗外天色阴暗,但却满地泛着一片银色的月光。
随后我明白了那并不是月光,而是新落的积雪的反光。
隔着长满冰花的窗玻璃,我们看到小木屋前已经积了一大堆雪,在阳光映照下,晶莹娟洁,宛若天鹅不曾揉乱的胸脯。
一夜暴雪,度假屋的房门已经完全被雪堵住了。
男人们好不容易将门打开,爬到室外,然后从库房拿出铁锹,动手清除茸茸的雪和雪下久积的沉重冰层,花了半个上午,才勉强清扫出了一条通道。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在营地的度假生活。
(二)
天寒地冻的日子,真是写作的黄金时刻。
这时候,一切欲望都随着大雪和降温而并封冻凝固。活动范围如此狭窄,哪儿也去不了,什么想法也无法实现。每天只能守在木屋里,除了彼此聊聊天、喝喝茶,写作就是唯一可选的精神活动了。
那段日子,我的写作虽然依然艰难而阻涩,但却每天都有新的进展。
我无法按照正常的顺序写作,我东鳞西爪、随心所欲地写着浮现在脑子里的场景,在所有的篇章里毫无次序地来回跳荡。
我写了在飞机上看到无字幕碑图片的时刻,写了关在自己的小楼上等待出嫁的夜晚,写了你来拜访我们新婚夫妇时的马蹄声,写了悬崖上向我伸过来的手臂,写了我在博物馆看到了你的遗骨,却不得不含恨离开,写了我没有上靶的子弹。
我知道一切都是杂乱无章的,支离破碎的。但我也知道,只要这样坚持下去,总有一天,痛苦的坚冰会被打破,大量多年郁积在内心的文字会像春天的潮水一样,冲破冰层流淌出来。当春潮浩荡,摧枯拉朽的时候,文字的顺序和行文的条理,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保持一直写,一直写,不要停。
我长时间地对着屏幕呆坐无法动弹。
我时常泪流满面。
我不想开门与人交谈,不想出去吃饭。
当我越来越多地深入到过去的世界中时,我就越来越想封闭自己,和这个现实的世界完全隔绝。
身心同时存在于两个时空的感觉,非常痛苦。
就像被人用一把长长的锯子,生生从头到脚分开。
没有这样经历的人,无法体会到这样的感觉。
我被轻轻的敲门声从神思恍惚中惊醒。我用了几分钟时间才回到当前的时空,找到自己的身份,记起应有的行为。
我站起来打开门,看到逸晨先生端着一把茶壶和一个木盘子站在门前。
他说:“早上起来你一直都没有出来,早饭也没有吃。怕你在写东西,不想我们打扰,就没有惊动你。现在快要中午了。想不想吃两片面包?我们在炉子里给你烤了一点。脆脆的。是你喜欢吃的类型。这是黄油和果酱。这是你喜欢喝的水蜜桃味道的红茶。茶是温的,加了一小杯奶。现在喝,刚刚好。”
我机械地从逸晨手里接过茶壶和木盘子。我闻到面包的麦香,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饿了。
我低头说:“谢谢。”
逸晨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们都是写东西的人。我很明白你的感觉。如实写出生命中最痛苦的事情,绝非轻而易举。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此路根本不通而退却回来。”
我看着逸晨,眼里有了眼泪。
他说:“没关系。等我们力量充盈的时候,还可以再试。把这些吃了,你会感觉暖和一点,会更有力量。”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