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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这是第一次吃小莹做的饭菜,他有些心惊胆战的拿着筷子,小小的尝了一口,脸色马上就变了,拍着桌子说道:“小莹,你太能干了!你做的菜真好吃!给我娘做的要好吃多了!”
裘家请的可是在京城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的厨娘,手艺非常的高明,小莹跟着她学习做菜,也学了四五分的手艺,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自然比乡下人家随便做的要好得多。
方浩才吃了一口,就非常的满意,觉得娶这个老婆真不赖,能帮她按摩消肿,还能做得一手好饭菜,简直不要太能干了。
唯一遗憾的是,年纪太小,身体都没有长开,额,也不是那么能干。
第29章 黄瘸子()
就在前两天,小莹和方浩一起去县城,从村子走到镇上,十几里路,可把她累得够呛,第一次并不想再跑得那么累。
可是吃饭的时候,一想起方浩离开之后,她要一个人呆在这个破茅棚里,就有一些害怕了。
这一个破棚,让她很没有安全感,于是在吃饭之后对方浩说道:“方浩,我也想去镇上看看,你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方浩想了想,一个人走那么长的路,也确实无聊的很,有个妹子陪伴着一起走,那就轻松很多了,于是说道:“你要是不怕累的话,那就没问题。”
顿了一顿,又批评道:“你现在是我老婆,不能直呼我的姓名,这样让别人听到了会觉得你很不礼貌。”
“啊?”小莹张大了嘴,道:“那我应该怎么叫你呢?”
她也觉得直接叫方浩的姓名有些不好,但是她又不知道应该怎样叫才好。
她在裘家那么长时间,听到各种各样称呼自己丈夫的叫法。
“官人”,那是裘夫人对裘伯贤的称呼。
“老爷”,那是裘伯贤的姬妾对他的称呼。
上面的两类称呼,对方浩这个小农民而言,并不是很适合。
属于底层的称呼,她倒是听得很多。
“死鬼”,厨房的周妈是这样来称呼其夫的。
“老不死的”,这是管后院的徐妈对自家丈夫的称呼。
还有“老头子”、“老畜生”、“老狗”这样的称呼。
小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她不忍心对方浩使用这样的称呼。
“额……”
方浩想了一下这个村子里面那些妇人称呼自己老公基本上都是“老头子”,激烈一点的就是“老鬼”,他真不想得到这样的称呼,便道:“你就叫我老公吧。”
老公老婆的称呼在这边并不流行,大家能够猜到是什么意思,但是基本上没有这么叫的。
在尧国北方,这样的称呼倒显得普遍一点。
方浩并不是要标新立异,只是他也找不出什么更好的称呼呢,直接叫名字又显得有些别扭,只能拿来他那个世界比较流行的称呼。
“哦,”小莹点了点头,“知道了,老公。”
收拾过碗筷,将茅棚的大门锁上,两个人就出发去镇上了。
一路走过去,到了中午的时候才走到镇上,方浩升级之后,身体素质好了很多,倒也没有觉得有多累。
可是小莹却受不了,没走到一半,就哭丧着脸喊腿疼,后悔不该陪方浩来这一招。
方浩没有办法,只能背着她走。
背一程,走一程,这样小莹才没有那么累。
趴在方浩的背上,被他背着一颠一颠的前进,小莹笑得很是开心。
虽然住的房子挺破的,但是能有这样一个疼惜她的男人,还是挺不错的,她比较满意现在的生活。
清风镇是一个比较小的镇,平时也就赶集的日子热闹一点,别的时候都比较冷清,不过稀稀落落的也有几家店铺。
有卖货物的,也有吃饭住宿的店铺,甚至有的是兼容的——又卖货物,又卖吃食,又可以住宿。
方浩自己有家,当然不会在这里住宿,不过已经到了中午时间,吃一顿是在所难免的,要不然赶回去就得晚上,肚子会饿坏。
先买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把它包好之后,才找了一家看起来没那么脏的饭店过去吃饭。
那饭店不是很大,只能摆得下四五张桌子,现在正是饭点的时候,里面都没有人在那里吃饭,可见生意并不好。
这个店里面并没有菜单,只是在店里放了一些菜蔬,还有鸡蛋和养在清水里的鱼,回锅肉也有两块。
这个世界种植技术非常的落后,没有什么固定的菜式可言,没法列菜单出来,他们也就是买一些时令的蔬菜,有点鱼,有点肉,能做出一顿填饱肚子的饭菜来就是了。
方浩过去问了一下价格,点了一尾一斤多的鲤鱼,再点了一个空心菜,要了两碗米饭,然后就找了一张比较干净一点的饭桌,和小莹坐了下来。
这是一家夫妻店,老板娘在厨房里做菜,老板则在外面看顾着这生意,顺便打个下手,做些端茶送饭的活。
方浩刚才点的这两道菜,加上米饭,他们能够赚上二三十文,算是比较不错的买卖了。
老板将方浩点的菜送进厨房之后,就送了一壶茶过来,让他们边喝茶边等。
不是赶集的日子,镇上很是冷清,他们的生意也不好做,好不容易来一个生意,自然要好生的招待。
老板端茶过来的时候,方浩才发现老板的腿有一些瘸。
见他目光有些异样,老板自嘲着笑了一笑,说道:“我以前是当兵的,几年前遇上战事,戎突人进犯我们国境,在战场上受了伤,不能继续当兵了,就退了回来。”
“原来是为国效力的英雄!”方浩肃然起敬,站起身来,向他抱拳行礼。
他们在尧国的南方,戎突人则是北方蛮夷,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干,不过他也听说过几年前那一场战事,据说死了几十万将士才将犯边的戎突人给驱逐出境。
这老板为了保卫国家,在战场上受伤,确实也当得上他的行礼。
不过这老板却被方浩的行礼吓了一跳,连忙侧身让开,很羞愧的说道:“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小兵,哪里当得上英雄二字?”
方浩正色说道:“要是当年没有成千上万你这样的小兵,我们国家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甚至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存在,都是两说。你是守护我们国家的勇士,当然称得上是英雄。”
老板脸色有一些不自然。
尧国风气重文抑武,武将的地位都不高,更不用说士兵了,到哪里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特别是他脚又受了伤,回到家乡更是让人看不起,别人都不呼他的名字,就叫他黄瘸子,可是一点尊重都没有。
现在被方浩这么一夸,让他有一些不安,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当然,心里也有一些知己之感,突然叹息了一声,说道:“就说英雄,也轮不到我,那些死难的同袍,才是真正的英雄。”
第30章 我也想当兵()
老板姓黄,单名一个信字,家里有四个兄弟,他排行第三,是这个镇的人。
他家里比较穷,田地很少,兄弟姐妹又多,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能够吃上饱饭,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朝廷招兵的时候,他过去报名,成了一名士兵。
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松弛,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还能混上一口饱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一直到戎突人犯边,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
刀头舔血,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拿刀砍人,也被人砍过。
和他一个伍的几人,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断了一只胳膊,成了一个残废。
他还算比较幸运的,只是腿受了伤,并没有断掉。
在战场上,他也杀了几个人,取了几个首级,按照这样的功绩,应该要提升,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
可是他已经瘸了,不能继续打仗,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卖了几十两银子,然后就回了老家。
入伍十余年,健健康康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
而且回到家后,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都有了各自的家,让他有一些茫然。
他腿瘸了,种不了地,家里地本来不多,也不够他分的,呆在那里,颇有一些惹人嫌弃。
靠着卖首级的几十两银子,还有他入伍十多年辛苦存下来的钱,央人说媒,娶了邻村一个新寡的妇人,搬到这镇上,开了一家饭店,挣一点小钱过日子。
在这个镇上,他被人叫做黄瘸子,是一些人取笑的对象。
但是他早就麻木了。
虽然现在也才四十来岁,但是他知道他的人生已经交代在当兵的岁月里了,他最好的年华,他全部的青春,他所有的热血与激情,都消耗在了军伍之中。
现在的他只是一副躯壳,活在这个世上。
有时候做梦会梦到自己又成了一个战士,把那些死去的同袍一起冲锋在战场之上。
梦醒之后,独自神伤。
他有时候甚至认为,没有战死在沙场之上,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悲哀。
和那些同袍一起战死于沙场,算是为国捐躯,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比拖着残疾之躯回到故乡,受尽冷眼与嘲笑要好得多。
有时候,他甚至会怀疑,为了保卫这个国家,当年在沙场上拼死拼活,回来就受尽冷眼,是否值得?
不管值得不值得,都已经那样了,他找不回健康的自己,找不回失去的岁月,只能在这个镇上慢慢的熬日子,等着老去,等着死亡。
但是现在看到方浩向他行了一礼,突然觉得,当年的拼死拼活也是值得的。
至少还有人没有忘记。
又不自禁的想起那些死去的同袍——老伙伴们,至少还有人记得你们的付出。
“每一个守土卫疆的人都是英雄,都值得我们去尊敬。”方浩很认真的说道。
他选择的系统属性为武将,自然而然的就将自己带入了这个体系,对一个受伤退伍的老兵表示尊重,那也是应有之义。
这让黄瘸子很是感慨——回来几年了,第一次遇上没有嘲笑他,而是对他表示尊重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瞬间对方浩有了很大的好感。
反正也没有别的客人,他就在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感慨道:“我们这些丘八,一直都被人看不起,难得有小兄弟你这样的人给我们说一句公道话。”
“我对当兵的人一直都是尊敬的,”方浩道,“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当兵去。”
“噗……”
正喝着茶的小莹一口水就喷了出来,睁大眼睛看着方浩:“你是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方浩道,“要不然我每天早上练枪法干嘛呢?”
小莹心想:“你哪里来的每天早上练枪法啊?也就今天早上练了吧?”
不过她男人在外人面前吹牛,她也不好揭破,没有纠结这个点,只说道:“可是当兵打仗很危险,又没有什么好处,你为什么想要当兵呢?”
“保家卫国,就是当兵的好处。”方浩一脸正气的说道。
最大的好处,就是成为一名士兵之后,他就能够从武夫升级为武士,系统商城也可以成一级升级到二级,对他的好处非常的大。
小莹急了——他这要是去当兵打仗,就得离开家乡去边境,丢下她一个人在家里,那不就是守活寡了吗?
连忙说道:“当兵很危险的,又没有什么出路,你还是要好好的考虑一下。老爷那么看重你,以后肯定会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出路,好端端的,你当兵干嘛啊?”
黄瘸子也劝道:“小兄弟,你真要好好的考虑,不能这么冲动,当了兵,这一辈子可都毁了啊。”
他是十几岁就去当兵,当了十几年的兵,结果就是这样的下场。
虽然他很怀念在军营里的岁月,那是他所有的青春,可是他真的不愿意看到这个对他们这些当兵的表示尊重的人,也走上他这样的道路。
方浩道:“征战沙场,保家卫国,开疆扩土,是我的志愿。”
说完这话,又问黄瘸子:“店主可知道我们这里什么时候会征兵?我要是想当兵的话,应该怎么去报名?”
一般的老百姓,除了种地要交赋税之外,还要服兵役或者徭役,不过现在是和平年代,朝廷要隔十年才征一次兵。
上一次征兵才过去几年,在这期间想要当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皇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