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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军国-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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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说王霸之气的,那是演绎,不是真实的人间世。

    粟米菲罗有些发愣,倒是牟尼奇机灵多了,“回将主话,是要安排救助哥舒部的人吧?”

    “不错,牟尼奇,难得你还记得!”老罗点头算是赞赏对方反应敏捷,这个矮个子葛逻禄人是不是真心归服,他并不在意,聪明人往往比愚鲁的人更懂得选择如何活下去,“从外高加索到这里,你们两个在我这只队伍里待了多久了?”

    “已经十一个月了,将主。”粟米菲罗答道。

    “嗯,已经这么久了……”老罗略有些惊讶对方的好记性,不过也是,谁会对自己的命运不关心呢?何况还是差点被砍掉脑袋的命运转折点?“在我这里待了快一年了,相信你们也了解我这个将主是什么脾气了,虽说名义上你们是我的奴隶,但是我想你们都应该知道,这个奴隶的生活情况恐怕比你们在自己的部落里还要好,没错吧?”

    难得有兴致,老罗就那么由着自己的性子一半汉话一半阿拉伯语的随性诉说,眼睛还扫了扫眼下这两个人的衣着气色。对比在埃尔祖鲁姆初见那一面,两个人的气色要好了太多,在老罗的营地里,他们虽然每天都要忙碌着照顾大量的马匹,但是从未缺少过衣物与食物。

    “是的,将主,您是一位仁慈的将主!”老罗的话称得上和气,给两个葛逻禄人的感觉不同于以往,粟米菲罗的态度更加恭谨了,因为他觉得这位主人有些难以琢磨,他不敢不小心,因为草原上有很多微笑着杀人的恶魔,你甚至很难猜到他们在想什么。

    “仁慈?不一定……”老罗摇了摇头,“你们知道我的这只队伍里面有太多的秘密,而我又不想这秘密泄露的太早,所以……你们回不到原来的部落了。”

    “……”这下不管是粟米菲罗还是牟尼奇都有些害怕了,他们不知道老罗会不会下一秒就动手杀了他们,尤其是粟米菲罗,本来就很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至于出手反抗?这个念头他们想都不敢想,对于这个神秘的汉人,知道的越多越害怕。

    “呵,不用那么紧张。明天跟我去拯救哥舒部剩下的人,然后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个是跟着一起去东方,哪里将会有一个我的城市,你们会被给予平民身份,你们以后将以汉人的方式生存下去,另一个就是按照罗马人的规则那样,做我的家臣……”

    家臣这种规矩,实际上东西方都有,这是一种依存与共生的关系,比之主仆关系要松散一些,但是比之雇佣关系要严密太多了。

    在这个时代,家臣的多寡和质量是一个家族的底蕴。区别是东方没有明确的规则,春秋战国时期的门客是这种习俗的雏形,后来文武分家,汉唐时期则有了家将这种提法,书香世家的家臣叫做幕僚,宋时的将门也有同样的规矩,但是到了明清时期,这个概念就越来越模糊了,那个时候,只有东瀛还保留着这种制度,大家族的家臣一般会被叫做武士,没有了主家依附的武士就是后来俗称的浪人。

    西方传承的延续性方面做得好些,譬如公爵领地内的侯爵、伯爵等下等爵位都算得上是公爵的家臣,骑士和骑士扈从就是主臣关系,有爵位的贵族和管家也是一种主臣关系,这种关系直到后世的资本社会时期依旧有很多古老家族在保留这个传统。

    “将主,我愿做您的家臣!”粟米菲罗和牟尼奇最担心的是无法活下去,倒不是他们怕死,问题是就这样死在老罗手里太不值得了。他们做过行商,对家臣这个概念当然非常明白,对比平民来说,家臣这种待遇比平民更好,别说不自由,至少依存强者可以生存得更好,何况是老罗这样的有些神秘的强者。

    这就是这个时代属于草原的生存理念,被强者打败不算什么,甚至仇恨都没什么值得在意的,只要能够生存下去。

    “先别高兴得太早,能不能成为家臣,还要看你们是否忠诚,我还会考察你们的品性和能力,如果不成……”老罗并没说完他的话,但是余下的意思傻瓜都能听明白。

    “任凭将主差遣……”粟米菲罗算是两人的主心骨,他的汉话也是说得最好的。

    “和我说说谋刺部的情况,还有哥舒部现在的人都在哪里……”

    ……

    ……………………………………………………

    附:感谢书友“”的打赏,最近几章的思路不畅,有些卡文,抱歉。

第一百零五节 寻仇(二)() 
说句实话,这个时代的中亚和后世的亚美利坚西部没什么两样,到处都是荒漠连着草原,偶尔还有黄沙兼盐湖,不同的是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准并不比后世的阿非利加强多少,草原上的牧民多数连鞋子或者靴子都没有——他们也不会做或者做不了(不懂得工艺或者没有针线)——往往只是用骨针缝制一个皮套在脚上,在冬季的时候穿着肮脏的羊皮袄子,满身的膻腥味儿,常年不洗的头发胡子像毡子一样纠结在一起,只有贵族也就是大部落的头领(挨斤或者长老或者汗王)和他们的亲近手下才有可能有一件麻布或者丝绸的袍子。

    草原部族的首领和他的部民之间同样不那么和睦,就像狼王与狼群一样,偶尔出现一个强力的聪慧人物,就会主动或被动地团结起来征讨一方,之后强力人物衰老,新的狼王中间存在争斗就会产生分化,然后族群分裂,散落四方,有的会再次强大起来,有的则彻底衰落或者隐居下去。

    所以带来的结果就是你很难发现哪一个偏僻的犄角旮旯藏着一个已经在那里居住千年的原始部族,所以老罗就从来没想过像什么演绎样见人屠人——那根本不可能,即使后世都不可能做到,何况只是凭借这个时候少得可怜的人口数量?

    单纯的杀戮永远解决不了问题,虽然老罗也喜欢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处理,问题是纷扰的中亚太复杂了,荒野太宽广,游牧民族就像阿非利加的野生角马一样生生不息,所以对于喜欢陆地超过海洋的老罗来说,如果想占据这块世界上最大陆地的核心,就必须有至少两样武器,长刀和鞭子,长刀用来砍杀反对的人,鞭子用来驱策服从的人。

    粟米菲罗和牟尼奇就是老罗准备的鞭子,当然眼下仅仅是试制,还算不上正式的。

    ……

    两天后,在库扎克的正东方二百多里(罗马里)之外,费尔干纳盆地,一个四周全是山脉的峡谷地带,一只有四百多匹高头大马的队伍在雪线下的高地停住了脚步。

    “粟米菲罗,这里叫什么?”问话的自然是高大的罗开先,他从公爵的背上跳下来,张望着不远处从群山中一直悬挂下来的河谷,那里的雪山融水已经冻结,却还能听到隆隆地响声,河谷边上有一个大概有数千人聚居的营地。

    “将主,那里就是谋刺部的一个营地,至于这里,黠戛斯人管这条河叫做阿克布拉河。”粟米菲罗已经张望了好一会儿,镇静地回答到。

    老罗推算了一下位置,后世这里应该是一个叫做奥什的小城市,居住着很多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但是如今,这里只不过是一个比较适合牧草生长的地方,方圆几十里内散布着二十几个小部落,山坡下的那个应该是这里最大的一个,通向东南山谷的地方可以看到一条小路,但是上面积雪皑皑,显然因为是冬季,很少有人行走。

    “那是去往哪里的路?”因为有冰下河水的隆隆声响,这个位置并不静谧,反而要稍大声说话才能听见。

    “那是去喀什葛尔的商路,虽然没多远,不过山路很难走,冬季是没法通过的,雪山上的神灵冬季的时候脾气非常暴躁。”粟米菲罗尽量说得详细些,因为想要在老罗这个队伍里站稳脚跟,他不得不努力表现。

    “嗯……”老罗闷哼了一句不理人了,他在用望远镜观察着一公里外的坡下营地,从下面看这里是看不清楚的,老罗借助望远镜和精神感应倒是可以分辨得很清楚。

    粟米菲罗看不懂老罗在做什么,只好退下接着整理手边的杂物。

    老罗的身后除了做向导的粟米菲罗和牟尼奇还有哥舒烈之外,还有三百多精挑细选出来的战士——亲兵和从斥候营骑兵校中经历一场拳头架的胜利者,输了的家伙都在库扎克惨兮兮地继续冬训呢,在充满怨气的冈萨斯的督促下。

    为什么充满怨气?因为冬训计划缺不了主持人,老罗一个独自领队的将领都没带,能够经历拳头架选出来的,最高职位也不过是曲长,连个都尉都没有。

    当然,奥尔基是肯定跟随的,不然没人能放心,老罗也喜欢多一个帮自己负责杂务的,至少二三百人不用老罗挨个儿招呼。

    坡下的营地有大概三百顶帐篷,算是一个大部落了,日头偏西,一些赶着牛羊在雪下面寻找草根的牧民正在从更远处往回走,帐篷区里面到处可见的袅袅的炊烟,能够分得清身影的就没有多少战士,到处是女人和孩子,帐篷区中央是被环绕包围起来的马匹圈养区域,那里有近千匹马在里面悠闲的徜徉,贴近马圈的是一个有别于别的帐篷的高大白色毡帐,帐篷边上有一根高大的旗杆,上面挂在一串牛尾巴捆扎起来的团状物——是谋刺部人的标记。

    说没有多少战士是指和军队相比,这种游牧部落是不能简单看的,即使是女人也会抽刀子砍人,拿着劣质弓箭射人的。而且说是没有多少战士,也有至少五百看守帐篷的男人,只不过他们的装备和战力不会被老罗看在眼里罢了。

    两方的武器铠甲的对比就不是一个等级的,再比个人战力,那就是欺负人了。

    “各队筹备!听我号令!”放下望远镜,回转身,老罗低声竖起一个拳头喝道,“下到坡下的路上有几块大石头,沿途绕着点,地面上倒是没什么碎石,但是所有人都要精神点,别被马匹甩出去!”

    “嚯……”众战士一声低喝紧跟着用右手捶击左胸算是应诺,这是新近习惯的非正式军礼,三百多个粗壮男人统声低喝,颇有些令人热血沸腾的感觉。

    “记住了,砍倒所有敢于反抗的人,不论男女,对于趴伏在地上的也要注意防备,没有我的命令,不准放下武器!”老罗不担心走漏消息什么的,也不担心会被敌人埋伏,他只是不想无谓的善良危及战士的生命,至于对于被攻击的牧民是否公平,他根本不去想,这不是后世所谓民族共和的时代,容不得无谓的仁慈。

    至于部落里的那些女人?她们可不是后世能歌善舞的所谓舞蹈家之流,而是能够挥刀砍杀的母狼,否则一说起游牧部落全民皆兵,哪来的那么多兵士?基本就是女人当男人,男人当牲口用的。

    “哥舒烈,下去的时候喊你族人的名字,注意寻找你的族人,包括你的妻!还有,冷静点!”老罗不能不再叮嘱哥舒烈一次,沿途砍杀过两个谋刺部的小部落,但是所有的消息都汇集到了这里,因为两次没有收获,两个小部落的仅存的人都被哥舒烈砍光了。

    老实人发起火来,才是真的酷烈,一个小部族被俘虏的族长被哥舒烈咬断了喉咙,仅仅是因为哥舒烈认出了那个人的脸,那张曾经在哥舒部灭亡的夜晚曾经出现过的脸。

    “哥舒亚,带着你的人,盯着你父亲!”老罗对着哥舒亚随口吩咐道。

    因为这次出动的目的,哥舒亚和他的几个同族兄弟在争取出线的拳头战里,被揍的鼻青脸肿,却丝毫没有阻挡他们的热情。心理早熟的他们几乎是拼尽了力气,所以才站到为自己族人复仇的位置,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火辣辣的仿佛能发光。

    随着太阳开始西斜,老罗一声吆喝,带头冲下了山岗,他的身后紧随着的是三百多凶悍的战士。

    这是一次近乎偷袭的不宣而战,这是草原上的惯例,就像狼群袭击部落不会打招呼一样,直接而残酷,没有什么所谓战贴、宣告、公平的提法。

    隆隆地马蹄声,配合隆隆地河水声,等谋刺部的人注意到的时候,骑队已经接近到了三百米处。按说从千米外开始冲锋有点早,但是因为地势的缘故,就没什么关系了,不用担心过量的消耗马力,尤其老罗带着的战马都是精良的战马,全是体力充沛适合各种战况的那种大家伙。

    部落的人开始大呼小叫,有的人返身躲进了帐篷,有的人直接奔向了马匹,还有的人顺手举起了手里的弯刀……瞬时间,女人哭喊,孩子哭叫,男人爆喝,马蹄的雷鸣,全都混合到了一起。

    接近帐篷区边缘五十米的时候,老罗的队伍突然一分为二,马匹开始绕着帐篷区奔跑——盲目的冲杀进敌人的营地是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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