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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著名神捕-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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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元回到了家中,对张迟说了经过,张迟奇道:“姬家就这么败了?倒是真让人意想不到,我本来还以为那姬风云是个慈祥的父亲,老来得子,所以特别宠爱了些,结果不成想会是这样。那么,那姬家小儿到底是谁的儿子,还有那姬宝盛是不是亲生的?”

    张浩元摇头道:“这些,我是真没本事查出来了,这些年来,我破的案子不少,但一家人自相残杀,而且搞不清是否是真正的血亲,我还是头一回碰到,可惜不能留于纸笔,不能保存卷宗,不能警示后人,却也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了。”

    张迟却道:“你可以自己记录,说不定父业子承,我的孙子会和你一样,也是破案高手呢,你的这些记录,就是传家之宝啊!”

    张浩元笑道:“我早有此意!”

    他去了书房,打算开始动笔了,毕竟,他的笔记也算是留给儿孙的宝贵财富呢,这可比留矿山,更加实用些!

    (本章完)

第516章 回头客店() 
长安城外有个村子,名叫通安里,因为靠近曲江池,所以算得上是风水宝地,这里的娱乐业非常发达,来此玩乐的人无数,通安里内多的是酒楼和歌舞坊,足足有几十家之多。

    但无论是长安的达官显贵,还是有钱的富商,来通安里都是玩乐的,如果当天晚上回不去,那么住在酒楼或者歌舞坊就行了,用不着去客店专门花钱住一宿,所以这里的客店生意就不怎么样了。

    通安里的客店都不是很大,并且主要是做的仆人的生意,比如就某个纨绔子弟来通安里玩耍娱乐,必定是要带仆人的,往往不是一个仆人,有车夫,有小厮,甚至还有保镖,那么这些人住在哪里,酒楼或者歌舞坊里面肯定是挤不下很多人的,他们便只能去住客店了。

    所以通安里这个地方,酒楼和歌舞坊统统高大上,非常豪华,但客店就不怎么样了,都是些小门脸,做的也是小本生意,但因为客流量大,所以客店里赚的钱都还算马马虎虎,大富大贵是不要指望了,但小康之家都是可以达到的。

    在通安里最东头,也就是离着曲江池最远的地方,有一家客店名叫“回头客店”,客店的掌柜姓代,名叫代百顺,四十来岁的年纪,不胖不瘦,留着八字胡,很精明的一个小商人。

    这天早上,客店开门做生意,他出了店门,望着门上的招牌,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道:“真是取错了名字啊,直接叫有钱客店不就得了,起什么回头客店啊,回头有啥用,啥用没有啊!”

    代百顺站在店门口连连叹气,回头客店的口采还是不错的,回头客嘛,有了回头客就说明客里的生意好,自然赚的就多了。

    可这种店名在别的地方叫估计很不错,但在通安里这地方叫就没啥用了,这里并不缺少客人,只不过缺少的是有钱的客人!

    房租提不上去,别看有钱人可以为他们自己一掷千金,但给仆人们花钱那就小气得紧了,想多收房租提高点收入,那是作梦,还是在白天作梦。

    至于想拿些赏钱,那更是不可能的,仆人们都是从别人手里拿赏钱的,让他们往外打赏,那可是比登天都难了!

    代百顺正在唉声叹气,他的妻子姚氏从里面走了出来,见他不招呼客人,便道:“当家的,想什么呢,赶紧去街上拉客啊,咱们店离着池子最远,你不勤快些,客人可不会跑这么远,非要住到咱家来!”

    姚氏长得五大三粗,不但个头不输于代百顺,而且因为长得壮,竟然在嘴唇上隐隐长了些胡须,并且是那种越刮长得越浓密的胡须,这让姚氏看上去更加的剽悍。

    代百顺道:“我还要看店呢,你去拉客吧,你拉气大,要是拉上了谁,保准谁都跑不掉!”

    他垂头丧气地又回了客店里,正好有两个客人结账离开,他把到手的钱数了数,然后算了一下账,然后又叹道:“纯赚的钱竟然只有五十多文,就算咱家店里的房间都租出去,一天也不过三四百文,加上卖饭所得的钱也不见得能赚到半贯,还要交税,还要修缮房屋,更换家俱,这里里外外的算下来,一年到头也存不下三十贯,这店开的,当真是憋屈。”

    姚氏却道:“一年存三十贯,你还不知足么,你还想存三百贯么,你还想上天哪你!”

    姚氏越说越气,就算现在是太平盛世,但贫穷的人家还是很多,一年能有三十贯纯收入的人家,再怎么说也能算得上是小康之家,这要是还不知足,那可是有些过份了,简直就是欠抽!

    想着想着,姚氏走上前去,对准代百顺的后脑勺儿就抽了一巴掌,喝道:“少说废话,马上去街上拉客,挺大个老爷们儿吃饱了撑的,发什么牢骚,要是再发牢骚,小心老娘也发啦!”

    从武力值上来讲,代百顺绝对不是姚氏的对手,他俩的婚姻是父母给定的,代百顺成亲之后才知道姚氏这么壮,两个人过了这么多年了,他都记不清自己挨过多次揍了,休妻他又不敢,只能对付着过了,反正都过了这么多年了。

    被抽了一巴掌,代百顺只好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道:“好好好,我这就去街上,可现在去也不管用啊,哪有人一上午就住店的,那不是浪费钱么!”

    有客人这时候出来退房,看到他们两口子说话,忍不住哈哈笑道:“掌柜的,你这样不行啊,你得振一振夫纲,揍你婆娘一顿,揍她一顿,她就老实了!”

    代百顺听客人取笑,却不生气,笑道:“晚上就揍她,让她知道本掌柜的厉害,白天嘛,就给她一些面子吧!”

    说着,摇摇晃晃地出了客店,去街上找客人去了,姚氏给那客人退房结账,手脚麻利,却并不多说话,就象是没有听到客人那些取笑的话一般。

    代百顺到了街上,此时是早上,有钱人是不会在这个时候跑来玩乐的,有钱人不来他们的仆人自然也就不会来,这个时间是退房的时间,却不是住店的时间。

    代百顺在街上转了两圈,见街上走来两个人,这两个都是头戴竹笠,帽檐压得低低的,身上穿的是灰布做的衣服,背上各自背着一个同样颜色的包袱,脚上穿的是草鞋,两个人用一根粗大的扁担,合力抬着一只用灰布包裹着的大坛子,在街上慢慢地走着。

    那个大坛子似乎挺重的,这两个人走得挺慢的,也看不清他俩的相貌,当然也就判断不出是干什么的。

    代百顺却不管这些,只要是有可能成为客人的行人,他都要上去说上两句话的,反正他做的是客店生意,岂有挑客人的道理,只要肯住他的客房,肯付现钱,那就行,别的无所谓。

    代百顺连忙上前,对这两个人道:“客官要住店不,我家的店可便宜,一个房间两张床,一晚上只要一百文,饭钱也不贵,这么便宜的地方,你们上哪儿找去啊,这里可是长安,物价腾贵呢,我不骗你们……”

    前面走着的大汉抬起了头,看了代百顺一眼,点头道:“你是客店伙计?正好,我们兄弟刚到长安,正要找地方落脚呢!”

    (本章完)

第517章 吃肉的和尚() 
这大汉抬起头来,自然而然的就显出了相貌,倒是有些出乎代百顺的意外,他本来以为这两个大汉长得如此高大威猛,那么相貌必定很凶悍,就象他的妻子姚氏似的,满脸横肉!

    但事实上,这个大汉长得眉清目秀,很象是个读书人,而且无论是语气还是态度都非常的和气,再看后面那条大汉也是如此!

    代百顺心想:“奇了,这两个人看上去象读书人啊,却又长得这般高大,一点都不瘦弱,倒象是干体力活儿的,难不成他们是哪户权贵家的书童啥的,专门干力气活儿的书童?”

    反正只要愿意住他的店,代百顺都欢迎,见有生意,他连忙陪上笑脸,道:“我也算是客店伙计,我家的客店不大,夫妻店,我是又当伙计又当掌柜,反正里里外外就是我们两口子忙活,有时候家里孩子也能帮帮忙!”

    这大汉嗯了声,道:“你的店倒是便宜,那咱们就去吧,我们连夜赶路,也是累得紧了!”

    代百顺在前面带路,不多时便把这两个大汉带到了自家客店的门口,前面的大汉抬头看了看店名,道:“回头客店,回头是岸,这个名字很有禅意,很好很好,阿弥陀佛!”

    后面那个大汉也大声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代百顺回了下头,心想:“怎么搞的,竟然念起阿弥陀佛了,这两人是干什么的啊!”

    等进了客店,这两个大汉把扁担放了下来,那个坛子就放在客店堂屋的空地上,他俩把竹笠取了下来,露出了两个光头,头上还有香疤,代百顺这才明白,原来他俩真的是和尚啊!

    两个僧人登记了法号,然后又预交了两天的房钱,便住进了店里,他俩把那个坛子也抬进了屋子里面,进了房间之后,两个和尚便一直没有出来,一直到了吃晚饭的时候。

    姚氏叫过来代百顺,道:“那两个和尚要不要吃晚饭啊,晚饭可也是要赚钱的,你去问问他俩!”

    小本生意,所有能赚钱的生意都得做,晚饭也是一笔生意呢。

    代百顺点了点头,去找那两个和尚,到了屋门外,他敲了敲门,道:“两位师父,晚饭要不要店里给准备啊,我们这能做素斋,全素的,保证不落一点荤腥!”

    屋里响起阿弥陀佛,屋门打开,两个和尚一起出来,说道:“贫僧刚才在打坐,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师兄弟不禁荤腥,只是不喝酒而已!”

    代百顺哦了声,原来不是吃素的和尚,嗯,这年头不吃素的和尚还是很多的,正好,吃肉的和尚可以赚的更多些,肉总是要比菜贵一些的嘛!

    代百顺把两个和尚请到了前面的堂屋,堂屋又当大堂用,又当饭堂用,堂屋不大,顶多也就能坐三桌,坐满了也就能会有十来个客人。

    代百顺对姚氏道:“这两位师父不忌荤腥,但不喝酒,把咱家上好的五花肉端上来,请两位师父品尝!”

    姚氏大喜,这可是好事啊,吃肉的和尚最讨人喜欢了,看他俩的样子肯定能吃,说不定他俩的这顿饭就能赚上个几十文呢,这可是好买卖!

    片刻工夫,姚氏就端上来一大盘子的肉,还有一盆的米饭,米饭是精米做的,不是糙米,但肉其实不咋地,是猪肉,不是羊肉,这年头吃猪肉的人都是穷人,有钱人吃羊肉,代百顺做的是穷人生意,所以店里准备的就是猪肉,反正大家只要能吃饱就成,什么肉的无所谓!

    两个和尚便是属于只要有肉吃,什么肉无所谓的那种人,他俩大口吃肉,大碗吃饭,片刻工夫,一盘子肉和一盆米饭便吃了个干净。

    一个和尚说道:“掌柜,再来一盘肉和一盆米饭,刚才这点不够!”

    说着话,这个和尚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银子,扔到了桌子上,看样子是要当成是饭钱。

    这年代百姓们所花用的都是铜钱,银子和金子也有少量流通,但绝非主流,这和尚一出手就是一块银子,如果去兑换的话,怎么着也能兑换出来一贯钱!

    一顿钱吃一贯钱,这可是大手笔啊,代百顺开了这么多年的客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方的客人!

    代百顺上前拿起银子,陪起笑脸,道:“小店做的是小本生意,这银子找不开啊,得去兑换才行,但现在天色已晚……”

    和尚笑道:“算是明天的饭钱,我们明天只吃早饭,然后就出门,这银子如有剩下,就当赏你的了!”

    代百顺又惊又喜,和尚不化缘就不错了,竟然还赏钱,他活了这么大,头一回遇见给别人打赏的和尚,他一定遇到的是假和尚吧,或者是富豪和尚!

    他连声答应,回头冲着姚氏晃了晃银子,姚氏乐得眉花眼笑,连忙又去端肉盛饭了!

    片刻功夫,姚氏又端来了肉和饭,并且还端来了一大盆的肉汤,肉汤里面加了不少的调料,香气浓郁,两个和尚用肉汤泡饭,吃得眉花眼笑,风卷残云,没过多一会儿,又把这些东西吃了个精光。

    代百顺心中欢喜,要是天天都能碰上这么大的买主就好了,真是没有想到啊,原来和尚要是大方起来,普通人还真比不过他们哩。

    两个和尚吃完了饭之后,出门去了,他们抬来的那口大缸就放在客房里面,出门之时,门上挂了锁,而且不是客店给的锁,而是他们自己带来的锁,挺大个的,黑乎乎的铁锁,相当沉重。

    姚氏路过客房门口时,看了看那锁,回了前堂,小声对代百顺道:“当家的,你说那两个和尚抬的坛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代百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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