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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4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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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扎路恭捞了一把雪,往嘴里塞了进去,嘎吱嘎吱的咬着,低声问着身旁的一个猎户装扮的汉子道:“还有多少路。”

    猎户左右看了看道:“一天,再走一天,就能到子亭守捉了。”

    达扎路恭道:“辛苦了,牛家弟兄,这次袭击成功与否就全赖你这路了。只要大胜,等到得胜回青海湖,少不了你的功劳!”

    猎户跪伏在地,道:“小的父亲就是在多年前让唐狗在莫离驿杀的,能够帮助元帅,是小的的福气。”

    达扎路恭扶起猎户道:“我们是都有这共同的敌人,我们是为了恢复元气才不得不跟他们和平共处。如今是我们报仇的时候了,等会跟着我,我带你多杀几条唐狗。”

    达扎路恭目光灼灼,看望前方。

    吐蕃赞普早已觉得没有跟唐军同谋的必要了。

    吐蕃已经恢复了之前惨败的元气,再同盟下去,便如资敌一般,得不偿失。

    于阗王尉迟眺的背叛,正好给了一个机会契机。

    吐蕃赞普的意思是借用这个契机打出西域,改变发展思路,不在强求河西、陇右之地,转为西域发展。

    达扎路恭却有着不同的意见,

    裴旻极难对付,有张良之谋,韩信之略。

    达扎路恭并不觉得此时的吐蕃能够打赢裴旻,更加不觉得现在的吐蕃,能够跟唐朝比拼实力。

    裴旻的十五万大军就集结西域,正面跟他硬拼,难免玉石俱焚。

    唐朝受得起一次两次甚至三次大败,可他们吐蕃,已经受不住再一次的失败了。

    达扎路恭觉得就算不与唐朝结盟,另之获利,却也不能在他们巅峰的时候与之为敌。

    刁梓的到来,在达扎路恭眼中也是一个契机。

    让唐军以为吐蕃要兵出小勃律,好吸引裴旻的主力大军,从而奇袭沙州、瓜州。

    达扎路恭的目的并非是要攻取沙州、瓜州,而是劫掠。

    裴旻这些年给吐蕃造成了一种大唐不可战胜的感觉,弄得军中上下对于那个多次击败他们的敌人裴旻,尤为惊恐。

    达扎路恭就是要让吐蕃人知道,唐军不是不可战胜的,他要用胜利,来粉碎唐军所向无敌的神话。

    就如汉朝昔年的龙城之战。

    龙城之战其实胜果并不丰富,卫青只是斩首七百余人,但这却意味着汉朝第一次对匈奴吹响了胜利的号角,拉开了反击匈奴的篇章。

    达扎路恭此时此刻也是打算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吹响吐蕃反抗唐朝,反抗强权的号角。

    猎户领着路道:“小人原来也是兵,只是吃了败战,与大军走散了,也不愿意回去,才逃到这里打猎的,要是早几年能有您这样的将军,小的绝不会当逃兵。”

    达扎路恭豪气干云的道:“那你现在不是逃兵了,是我达扎路恭麾下的兵。我们先一起打赢我们当前的对手,到了时机,在去打裴旻,给你复仇。”

    猎户精神大振,道:“那我们的对手是谁?”

    “王忠嗣,一无名小卒!”

第四十七章 王忠嗣的弱点(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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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忠嗣挥舞着手中的方天画戟,化作一道道劲风,往四方飞舞,薛家戟法,刚柔并济,攻如雷霆,守如山岳,一招一式,尤为精妙。

    将方天画戟驻在地上,长吐了口气,一甩脸上溢出的汗水,长笑道:“痛快,这在床上躺了十余日,身子都觉得要锈了。”

    身旁的一员三五大粗的少年郎道:“那是国公下手太重了,都说国公待大哥如弟,可哪有兄长这般……”

    王忠嗣瞬间怒道:“住口,你在这说这话,休要怪我不讲兄弟情面,将你逐出军中,恩断义绝。”

    少年郎吓了一跳,忙道:“大哥勿怪,小弟只是心疼哥哥而已,别无他想。”

    王忠嗣也知自己这位兄弟,心直口快,不予计较,而是道:“我是军人,军人犯了军规,受刑是理所当然。旻哥最擅治军,正是因为赏罚不避亲疏,才有陇右军、凉州军的今日。我一时好战,惹的旻哥动怒,实在有愧他的教导信任。”

    原来在裴旻支援安西,行至沙州的时候。

    王忠嗣特地离开了子亭守捉,来到了沙州,单独找上了他。

    “旻哥,此次支援安西,弟愿意为旻哥打头阵。”

    王忠嗣一直守在子亭守捉,早已闲得无聊。

    这战事一起,那一身勇猛求战的血液燃烧起来。

    现在的王忠嗣是一个极端,他很像薛仁贵,身怀盖世武勇,又身负非凡的军略,但是他远比薛仁贵好战。

    最贴切的说法就如《三国演义》里一个理智版的张飞。

    张飞勇猛无措,万夫莫敌,他自身不是无谋,而是脾气暴,时常让脾气覆盖了理智,各种受虐。

    到了后来,年纪大了,吸取了教训。义释颜严,打五子良将张郃就跟打儿子一样,吊起来随便抽,展现了一个另样的张飞。

    而年轻时的王忠嗣即有盖世的武勇,也是好战成性,但性子却又极为沉稳,不动如山,是一个复杂的组合。

    在得知安西事变,裴旻兵援安西的时候,王忠嗣在第一时间请战。

    好战之心,换来的却是一顿臭骂。

    大发雷霆,甚至还让人打了他十五军棍。

    王忠嗣还是第一见自己的旻哥对自己动这般雷霆之怒。

    “忠嗣,我将你接入府中,我母亲视你如亲子,我待你如胞弟,传授武艺,教导兵法。现今又拔你为将,统领子亭兵士。对你可有半点亏待?算是仁至义尽了罢?”

    王忠嗣大汗淋漓,直接跪了下来道:“旻哥如兄如父,若无旻哥,哪有忠嗣今日。更别说为家父洗刷冤屈,恩深无言以表。”

    “可看你今日表现,着实令我失望。此次入安西,我抽河西所有军马进兵。唯独留有子亭守捉、宁寇军,你以为为何?”

    “这个,宁寇军接管伊州防务,子亭守捉抵,抵御南边吐蕃。”

    “还算你明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吐蕃,国之劲敌,我朝与之在利益上完全冲突,两国之间,难以共存。谁也不知他会何时翻脸,此次我去安西,河西境内空虚。我不往子亭守捉调兵,是因信你定能护住我朝防线。你却轻离防区,擅离职守?”

    “弟没能领会兄长一片苦心,现在知道错了。”

    “玉不琢不成器,我知你性子好战,但更了解你沉稳可靠。我不压制你的好战之心,是不想掩盖你的特点,但你自己需要在勇猛与沉稳之间做抉择。该展现你沉稳的时候,莫要彰显勇猛。该勇猛的时候,切勿沉稳已对。”

    “弟明白了,甘愿领军棍受罚。”

    王忠嗣受了十五军棍的擅离职守之罚,回到了子亭守捉。

    至于那位三五大粗的少年郎叫王难得,很难得的一个名字。

    父亲是王方庆,是昔年唐中宗李显第四子唐少帝李重茂麾下的太子宾客。

    李重茂死的莫名其妙,王方庆也受到了牵连,给贬罚到了边陲戍边。

    裴旻将王忠嗣交给封常清历练,王忠嗣在莫离驿颇为自在,时不时的越境欺负欺负吐蕃牛羊小股部队,制造一些边境的摩擦。

    跟着父亲来到边陲的王难得正好在王忠嗣的麾下。

    王忠嗣年纪轻轻,已经擅于发觉人才,提拔了他当做自己的副官。

    但是王难得却不太看得起王忠嗣,他年岁比王忠嗣大,而且健于武,工骑射,尤其是使着一手月牙戟,武艺较之乃父更胜一筹。

    对于凭借关系上位的王忠嗣,很是瞧不起。

    王忠嗣也不生气,凭借着手中的方天戟,力压王难得,令之心服口服,甚至不计较年岁,拜之为大哥。

    王忠嗣离开了莫离驿,成亲生子,担任子亭守捉之后,往莫离驿寄了一封叙旧发的书信。

    王难得直接弃官,来莫离驿投效了。

    不只是他,当初王忠嗣带领的百人,有八十个一并申请调来子亭守捉。

    剩下的二十余众,大多也有调转之心,只是各有原因,这才没有一并归来。

    人格魅力,一览无余。

    王难得道:“也不知安西的情况怎么样了,这还未见过真正的大场面,好像亲自见见。”

    王忠嗣毫不迟疑的道:“你放心啦,旻哥不可能败的。”

    王难得摇头道:“你对国公,还真有信心。”

    王忠嗣笑道:“那是自然,我的一身本事,都是旻哥传授的,他的本领,没人比我清楚。”

    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一骑飞马而来。

    正是烽燧的烽子昌宇。

    “守拙,有情况!”昌宇直接来到王忠嗣的面前,压着心中的气喘,迫不及待的道:“烽眼传来消息,当金山道出现了大鼓的敌人,人数不明,至少两三万。”

    “果然来了!”王忠嗣一脸沉重,心底对裴旻更是信服,同时他的双眼已经开始闪着亮光,原本因聊天冷下来的身子,再度火热。

    王难得也是一脸兴奋,擦拳磨掌的道:“太好了,终于可以真刀实枪的大干一场。我的月牙戟,都要生锈了。”

    王忠嗣身上的血是热的,但是他的大脑却还是冷的如冰一样,道:“既是烽首传来的消息,那就是说,吐蕃军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

    昌宇道:“是的,确实如此。他们现在位于三号烽燧附近,离我们这里还有一点距离呢。”

    王忠嗣一手托着下颚,低头陷入了沉思,觉得有些古怪。

    烽首并非是朝廷设立的机构,而是王忠嗣特别设立的。

    王忠嗣尤为好战,并不甘于防守,骨子里流的就是好战的血液。

    朝廷设立烽燧制度是为了示警,提醒边关将士诱敌入侵。

    王忠嗣觉得这样太过被动,敌人出了当金山口他们在示警,黄花菜都凉了。

    于是,王忠嗣从烽燧中挑选精明干练的,深入敌后作战。

    潜入当金山,寻找敌踪。

    一方面可以事先发现敌踪,不至于过于被动,另一方面也是王忠嗣的主要目的,看看是不是有机可乘,能不能找到一些破绽,让他模拟一下进攻的手段。

    裴旻不只是一次跟王忠嗣分析唐朝与吐蕃的局势。

    王忠嗣很清楚,唐蕃之间的友好关系不能长久。

    只要战事一起,王忠嗣就能够转攻为守,反攻过去。

    模拟进攻,可以让他过过进攻的瘾,也是为将来的施展做准备,一举两得。

    故而吐蕃军还未进入唐军烽燧的监控之内,王忠嗣已经得到了消息,吐蕃军来袭了。

    **********

    另一方面,达扎路恭一箭设下了天上的斑头雁,手下将猎物取了回来。

    达扎路恭抽出箭矢,擦拭干净,斑头雁的尸体丢在了一旁。

    这斑头雁是青海这边的特产,在青海湖经常看到斑头雁的身影,它们或是嬉戏,或是猎食,数量众多。

    这种斑头雁习性很特别,性喜集群,特别机警,尤为怕人。见人进入即高声鸣叫,鸣声高而洪亮,并立即飞到离入侵者较远的地方。

    斑头雁也有迁徙的特点,它们通常于九月初就开始南迁避冬,从西北高原繁殖地经唐古拉山口迁往南部越冬地。

    但是也有个别意外的,它们脱离了群体,孤零零的遗留在了寒冷的地域。

    这只斑头雁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深知斑头雁的习性,达扎路恭在它出声以前,已经将之一箭毙命。

    他们经过一夜的赶路,已经翻过了当金山口,藏在了子亭守捉的附近。

    达扎路恭并不急着进兵,而是亲自领着猎户牛雄、猛将坎皮恩借助山林的掩护靠近子亭守拙,观察敌情。

    子亭守拙位于唐蕃边境的要地,营盘分成了三大部分,左营右营与后营。

    左营、右营各有一千五百兵士,后营则有一千兵士。

    静静的看着子亭守拙的大致布局,达扎路恭不发一语,阴沉着脸,从怀中掏出一份皮革,用烧黑的木炭,将营盘的布局画下来,转身向山中走去。

    回到藏身之处,达扎路恭长吐了口气,将皮革取出摊放在一棵枯死倒地的树上,道:“果然,无名小卒并不意味着是无能之辈,只从这个布局,就能看出这个王忠嗣的不凡之处。”

    牛雄是个猎户,大眼瞪小眼的什么也看不出来。

    坎皮恩固然无谋,却也身经百战,懂得很多东西,说道:“即便是奇袭,我们也不好进攻啊!这三个营盘,相互为犄角,能够彼此支援,就算我们有一万五千人马,短时间也拿不下。我们只带了八天的粮食,要是不能一举攻下这子亭守捉的粮库,一切就玩蛋了。”

    达扎路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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