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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去,估计是怕俩人互相抄蹿了,他要开丰乐楼,正是需要扬名的时候,特意写了一首青玉案元夕打算去装装哔。
孙悦则只得跟两个熊孩子一块玩灯。
“阿姊,先生找好了么?”
“找好了,还是个落地举子呢,据说是考科从后汉一直考到去年都没中,索性留在京城教书,据说诗词水平很好,考不中只因为策论不行。”
孙悦不屑道:“考了这么多年都没考中,十之八九这水平也有限。”
“那又有什么办法?肯收女学生的先生就那么几个,这个已经算是好的了。”
“没事,等你上完了蒙学,咱换个师父便是,实在找不着,我看咱也没必要非得上外面找去,最近正疯狂追求我爹的那个杨蓉,他那文学水平应该不错,若不是生了个女儿身,未必就考不上进士。”
曹妮儿叹了口气道:“杨姑娘,也是个可怜的人,本应是千金的小姐,却只能沦落到这个地步,也是红颜薄命。”
“没办法的事,宋承周命,官家对前朝是一体继承了的,还特意优待了柴家的人,她爹卷进的是郭威一家的惨案,这辈子是脱不了贱籍了,不说她了,说说你吧,还没想好要叫什么么?”
曹妮儿苦闷的噘嘴,“还没呢,有好几个喜欢的,却反而不知道该选哪个好了。”
“没事,不着急,名字可是一辈子的事,慢慢想。”
却在此时,见前面灯火璀璨处,人挨着人人挤着人,不知在看些什么。
曹军兴奋道:“悦哥儿,阿姊,前面好热闹,咱们也去看看好不好。”
说着,也不管二人同不同意,呲溜就钻前面去了。
孙悦和曹妮儿也赶忙挤了进去,生怕这孩子一不留神让人拐子给拐跑了,只见前面一溜烟的诗牌灯,却是三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溜达到了大相国寺。
古时候的和尚还是很有操守的,尤其是大相国寺,从年初一开始化香油钱,一直化到上元佳节,便真的拿钱买来香油,做一溜诗牌灯挂在外面,供百姓们猜灯谜为乐,猜对了还有小礼品。
礼品倒是不如何贵重,全是些火杨梅啊,夜蛾啊之类的小东西,但在封建社会,上元夜本来就有相亲夜的意思,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进士之才,猜灯谜难度不大,又能适当地展示个人的头脑学识,所以这大相国寺外的诗灯,倒成了无数男男女女私定终身的地方,也算是和尚们每年都坚持做的一件好事。
曹军兴奋地看了半天,才发现他不认字,不由羞红了脸,看了一会便觉得没劲了,曹妮儿是今年新学的字,自然兴致高昂,拉着孙悦要玩,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孙悦自然也就是看个乐呵,并不打算亲自下场,只笑呵呵地看着曹妮儿玩。
“此花自古无人栽,没到隆冬他会开,无根无叶真奇怪,春风一吹回天外,打一花,哈哈,我知道了,是雪花。”
曹妮儿虽识字晚些,但脑子却是聪明的,这会功夫已经猜中了七八个,每猜中一个,和尚便会笑呵呵地给她一个火杨梅,其实就是把炭屑放在大枣里点了,用根绳子一系,跟个小火球似得,这会功夫她腰间已经快系满了,只一转圈,身周便火花乱飞,吓得孙悦都不太敢往她身边靠近了。
宋初时,文风并不如何兴盛,读书识字之人本来就少,女子自然就更少了,曹妮儿长相本来就不错,又特意换了一身淡粉色的罗裳,手中拿着大内流出来的五彩琉璃灯,长夜中欢快的一笑,伴着腰间的一长串火杨梅,于夜色中,成了最美的一道风景。
宋朝女子适婚年龄是十四,她今年十三,也就是传说中谈恋爱最好的年华,孙悦偷眼一瞧,一半左右的公子哥全都在直勾勾地看着她,明显是有什么想法。
不一会,曹妮儿便停在了一盏十分好看的白玉灯面前,这灯竟然是通体白玉所做,如冰心玉壶,比之他们手中从大内流出来的也不遑多让。
灯后面的老和尚慈眉善目地道:“姑娘好机敏,这是今年最难的灯谜,姑娘若猜得中,这盏白玉灯就送给姑娘了。”
第四十四章 如此亲戚()
“悦哥儿,悦哥儿,你快来帮帮我。”
孙悦走进一看,却是个对子谜。
所谓对子谜,便是以对联来猜谜,不但要人猜出谜底,还得以对联的形式答上来,主要考的其实不是猜谜,而是对对子了,却是玩的稍微高端了些。
只见上书道:“花甲重开,外加三七岁月”
孙悦笑了笑道:“其实挺简单的,你再想想。”
曹妮儿毕竟刚学会识字不久,对联这种东西,真有些难为她了,何况还是这种谜语联,所以想了半天,还是摇头道:“想不到,你来帮我对”。
孙悦却摇头道:“我可不帮你对,你若是想不出,我回家再告诉你便是,把这花灯留给别人。”
曹妮儿撅起嘴,不高兴了。
孙悦又好气又好笑道:“花灯本就是一彩头,你既然对不出来,何必要这花灯?你手里那五彩琉璃灯能换十个那白玉灯了,玩乐的东西,哪有包圆吃了的道理。”
曹妮儿还是不开心。
孙悦无奈,正打算干脆帮她答了算了,却见一俊俏小生走了过去。
却见来人大概十四五岁的年纪,身板将将长成,却生得一张好俊的皮囊,货真价实的面若冠玉,身穿一青色的长衫,手拿一溜黑的花灯,这模样若搁现代,参加天团少年组合都不用化妆,妥妥的小鲜肉。
“你喜欢这个白玉灯?”
曹妮儿羞怯地点了点头。
“那我对给你。”
说罢,少年提笔便写道:“古稀双庆,内多一个春秋。”
花甲对古稀,重开对双庆,岁月对春秋,倒也工整,而且加一块都是这倒题的谜底,一百四十一岁。
写完,那帅哥便自然而然的将花灯交到了曹妮儿手上:“送给你。”
曹妮儿这下脸色更红,在这五彩斑斓的灯光之中更显得好看,乐呵呵的接过,随后又把自己手里的五彩琉璃灯一递:“那,这个送给你。”
孙悦都看傻了。
还特么可以这样?话说那琉璃灯是赵光美送的吧,连琉璃都是南唐进贡的,满开封也找不出二十个的极品好灯啊,这要是他问起来咱到底说不说实话啊,说实话的话他会砍人吧。
俩人交换完了灯,谁也不说话,居然对视了起来,孙悦给他们还查了一下,差不多有七八秒,俩人才脸红着避开视线。
“敢问。。。。姑娘芳名?”
曹妮儿羞道:“妾姓曹,名字还没取呢,明日便去读书,还没想好到底要叫什么。”
“有美一人,清杨婉兮,姑娘觉得,婉这个字,如何?”
“妾觉得。。。。。挺好,那。。。。以后妾便叫曹婉了。”
孙悦在一旁都懵了,这么随和么?
“不知公子姓名?府上何处?”
“哦,在下乃是洛阳人士,现在嵩阳书院求学,姓吕,双字蒙正,姑娘若是有心向学,可以来嵩阳书院找我。”
………………
回到家,曹妮儿,哦不,现在应该叫曹婉了,曹婉把白玉灯放到房间的桌上,脸几乎贴灯上瞅来瞅去,时不时的又傻乐一下,明显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了。
孙悦也差不多,被这扑面而来的玛丽苏气息给整的有点迷糊,话说我才是穿越者啊,就算我不是主角那不还有我爹呢么,这浓浓的女频既视感是怎么回事啊!随便猜个灯谜都能碰上寒门偶像吕蒙正?
好吧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赵光美那怎么交代?按照剧情的惯性,妥妥的备胎命啊!孙悦觉得,以赵光美的跋扈劲,当备胎是不可能的了,他可能真的会去把吕蒙正的腿给打断。
于是,一晚上,孙悦都在纠结,他在纠结怎么过赵光美这一关,他的童举,他爹的丰乐楼,可都在人家身上系着呢,最起码不能让他真的把吕蒙正给打了不是。
结果,吕蒙正还没被打,他爹就先让人家给打了。
突然间外面嘈杂一片,老曹把满脸是血的孙春明背回到屋里,杨蓉哭哭啼啼的跟在后面,可给孙悦吓坏了。
“怎么回事?这。。。。。这谁干的这是。”
孙春明捂着血葫芦一样的脑袋,摇了摇头道:“不碍的,没什么大事。开个瓢而已,等血止住了就好了。”
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杨蓉惹得祸,红颜祸水,古人诚不欺我也。
事情并不如何复杂,孙春明和老曹去了杨蓉那取钱,跟众人商量怎么分配股份的事,顺便畅想一下未来,给这些他日后的员工打了一缸鸡血。
在孙春明想来,杨蓉投资丰乐楼,怎么看都是两全其美的事,她出二十万贯,分他三成的股份,以丰乐楼的地理环境和大小来说,这绝哔是赚大了,杨蓉也知道这是在帮她,很感动,可结果,有人却并不乐意。
杨家一大家子全是贱籍,一辈子没法翻身的那种,所以杨家上上下下全是在靠那些女人养着,其中杨蓉占了大头,剩下的那些女子也没少卖艺卖笑,好在这些女子都比较有素养,又有魏仁浦罩着,倒也没人沦落到卖肉的地步,又收了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姐妹,这才到了现在这样的规模。
可是,奇葩就奇葩在,杨家现在说了算的居然不是杨蓉,而是杨蓉他三叔!而打孙春明的,也正是此人。
在杨蓉他三叔看来,一旦做了丰乐楼的买卖,杨蓉势必就要金盆洗手,日后跟孙春明在一起也好,不在一起也罢,这赎身钱肯定是打水漂了。
开酒楼,肯定是又忙又累,赚的还不见得比现在多,这怎么能行呢?他都计划好了,以杨蓉的年纪姿色,至少还能再卖个三四年,等三四年后年后年纪大些了,寻个好财主一卖,至少又是十几万的赎身钱,何必要遭这开酒楼的罪呢?
至于以后,这院子里这么多的姑娘,他只要再挑一个捧就得了呗,只要魏相公的这条感情还在,捧红个姑娘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只要随便找机会请人到比较重要的场合说说话,跳跳舞,唱唱歌,魏相再随口整两句诗夸一夸,新的红牌不就出来了么?到时候如法炮制便可,他就可以一辈子这么过下去了,说真的,起码他这生活质量上,不比家道中落以前差。
杨家有这想法的,还真就不止他三叔一个,姑娘们自然都希望有份产业攥在手里面,杨蓉说了,大家愿意出钱的都可以出,到时候人人有股,可男人们却大多都不干了,十年贱民,把这些人的骨气全都给磨没了。
所以,孙春明就跟他们吵了起来,然后,就这样了。
第四十五章 事端()
孙春明头上的伤口倒也不大,搁后世也就缝三四针的事,孙春明看着黑乎乎的所谓‘金疮药’,只觉得一阵阵恶心,一问,这玩意的主要配方居然是炉灰,一点都不敢试。
“嫂子,你去杀一只小鸡,越小越好,肠子取出来洗净拿来,曹老哥,麻烦帮我买一坛最烈的烧刀子回来,杨姑娘,不知你那有没有蒸馏器?就是蒸花露用的那东西。”
“有的”
“如此甚好,麻烦差人将东西取来,对了杨姑娘,你会针织女红么?”
“啊?啊,会。。。。会一点。”
“那好,那麻烦您一会,帮我把伤口缝起来。”
杨蓉愣了一下,惊异地问道:“缝?”
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这种缝么?”
“对。”
“这……这人又不是衣服,怎么能缝上?”
孙悦也在一旁道:“放心吧杨姑娘,这是我们老家那边的办法,治外伤很管用的,这活还真就得你干,您这纤纤玉手缝上去,估计我爹都不疼。”
孙春明骂道:“都特么什么时候了,还不忘调侃你老子。”
孙悦笑笑就找了一把刀过来道:“爹,咱先帮你把头发刮了吧。”
孙春明闻言只得苦笑,古时候的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换句话说就是无论男女从来不剪头,厚厚的一层头发挡着,一会肯定是没法下针的,再说也不利于伤口恢复。
孙春明面色一苦,心中不免纠结,但一想还是自己的命比头发重要些,也就由他了,等孙悦剔完,好好的脑袋缺了一块,跟狗啃似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杨蓉接过剪刀道:“我来吧,可以修一修的。”
说着,杨蓉又在孙悦剃完头的基础上,又嘁哩喀喳的一顿剪,倒是比之前能强一点。
“妾平日对发饰有过些研究,可以梳上的,不仔细看的话应该看不出来。”
孙春明道:“那就麻烦杨姑娘,日后为我梳头了。”
杨蓉羞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