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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么样?”凌风问道。
赵云红眉毛一挑:“你说呢?”
她连“在床上有用的人”这种露骨的话都说出来,凌风要不是装傻,就一定是真傻。
他不是傻瓜,也不敢再继续装傻,因为赵云红期待的目光里,隐隐透射出一股杀气,只要凌风在支支吾吾,恐怕她真的要翻脸不认人了。
凌风想了想,只得伸手搂住她丰满而富有弹性的腰身,把嘴凑了过去,深深地亲吻了她一下,之后,又放开了她。
赵云红两眼一瞪:“怎么,这就完了?”
第一二三章 往事()
凌风解释道:“哦,不,没有,我们来日方长,今天我这么晚来找你,只是担心她的安全,只要她没事,我们。。。。。。”
“少给姐来这套,不知道江湖的规矩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吗?”
说着,赵云红伸出一只手勾住凌风的脖子,使劲地亲吻着他,又伸出另一只手,十分熟练地解开凌风的皮带,刚想抽出来时,却被凌风用手抓住她的手腕。
“赵小姐,其实。。。。。。”
赵云红白了他一眼:“叫我什么?”
“赵小。。。。。。哦,赵姐,我。。。。。。”
赵云红再次打断他:“叫我云红姐!”
“赵小姐”的称呼,让赵云红觉得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远了,而江湖上都称呼她为“红姐”,又显得过于普通。为了显示与凌风与众不同的关系,她让凌风称呼自己为“云红姐”。
她觉得这样,会让她与凌风之间,彼此都感觉到一种亲密无间的亲切。
凌风并不厌恶称呼她为“云红姐”,尤其是当她神奇地判断出凌风是国民党,贾秀丽是共产党后,并没有打算出卖他们,只是以此相要挟,逼迫凌风就范。
而且她胁迫凌风所要做的,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甚至可以说是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梦寐以求想要做的事。
就凭这一点,凌风对她全无敌意。只是觉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贾秀丽和龙可云的安危,对于凌风来说太重要了。他必须在第一时间见到他们安然无恙,心里才会踏实。
“云红姐,”凌风说道:“其实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女神,根本用不着用这种形势来胁迫我。说句老实话,其实我比你更想干‘那事’。只是现在我心挂两头,一点心情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与你‘那个’的话,恐怕对你也是一种亵渎。”
赵云红撅着嘴问道:“你心里真的有姐?”
凌风笑道:“在上海,还有比姐更漂亮、更有风韵的女人吗?”
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赵云红长的确实漂亮,她能跻身于上海七大女流氓之列,除了身在江湖,泼辣强悍之后,貌美如花也是一个方面。
没有谁会为一个丑陋而野蛮的女人而津津乐道。
“哼,算你小子会说话,以后象这样的马屁就应该多拍,只要把姐拍舒服了,姐就会让它舒服。”说完,她居然伸手在凌风的大腿之间拍了拍。
凌风浑身一哆嗦,立即撅起屁股朝后退了一步,嬉皮笑脸地问道:“云红姐,就这么说定了,等过了今夜,我把他们安顿好了之后,咱们在花前月下也不迟。”
赵云红得意地笑了笑,随即眉头一皱:“他们,什么他们?”
凌风问道:“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你是不是在茶楼附近,还绑架了我另一个朋友?”
赵云红立即把脸一沉:“小子,你到底有多少女人?”
“不,那是位先生,四十出头,长的。。。。。。”
“得了,得了,”赵云红瞟了他一眼:“你小子今年命中注定走桃花运,姐这么多年来,还没把别的男人放在眼里。”
看她那样子不像是绑架了龙可云,以她敢作敢当的性格,既然承认绑架了贾秀丽,也就没有必要否认绑架了龙可云,如果龙可云真的是她绑架的话。
凌风再次想到了那张字条,心想:看来龙可云真是被铃木善信绑架的,与赵云红无关。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凌风再次把她搂在怀里,亲了她的脸一下:“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把她藏到哪里去了吧?”
赵云红忽然发现,凌风不仅长的英俊潇洒,哄起女人来的时候,不仅没有那种伪琐的神态,反而还有几分可爱和天真。看着凌风一脸真诚地望着自己,赵云红对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泼辣归泼辣,刁钻归刁钻,其实赵云红从小就是个多情的种子,而且对爱执着而热烈,只是两次失败的婚姻,让她渐渐开始疾世愤俗,玩世不恭,视男人如草芥,直到现在遇到凌风。
她的第一次婚姻,发生在中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
那时的赵云红刚刚步入青春期,从小就是一个美女坯子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
她就读的是一所女子中学,每次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别的同学避之犹恐不及,她却并不反感,甚至当那些混混油腔滑调地调戏她的时候,她还针尖对麦芒,抛几个媚眼把那些人都电晕了。
那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希望把她追到手,而她也来者不拒,今天接受这个邀请去吃饭,明天接受那个邀请去看电影,后天又不知道会和谁跑到舞厅去跳舞。
为此,不知道有多少小混混争风吃醋,即使是过去的好朋友,后来也大打出手。
不久,一个名叫罗立彬的富家子弟看上了赵云红,赵云红对他也有点意思,在一次两人单独用餐的时候,罗立彬把她灌醉后强行占有了她。
罗立彬看到赵云红男朋友不少,还以为她年纪虽然不大,恐怕早就是只“破鞋”,没想到完事之后,才发现她居然还是“处”女。
本想玩玩算了的罗立彬,没想到从此被赵云红给缠上了,因为失去贞操,赵云红打算一辈子就跟了他,没过多久,赵云红就怀孕了。
赵云红想要嫁给罗立彬的想法,首先遭到自己父母的反对,但她一意孤行,甚至不经父母的同意,直接孤身前往罗立彬的家中。
而罗立彬从头到尾都没打算要娶她,因此躲在外面不回来,心想:躲过几日之后,她就会知趣地离开。
出乎意料的是赵云红自小泼辣,争强好胜,罗立彬想玩玩之后就这么把她甩开,门都没有。她天天到罗家大吵大闹,寻死寻活,弄得罗家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结果罗立彬的父母怕真的闹出人命,只要强迫儿子娶她过门。
孩子出生后,本来就想甩了赵云红的罗立彬,经常夜不归宿,到处寻花问柳,盛怒之下,赵云红不止一次把罗立彬的脑袋打得头破血流,但也于事无补。
忍无可忍的赵云红,只能是在极度失望之中离开了罗家。
回娘家是没有脸了,赵云红从此流落街头,在上海滩混了几年之后,她被一个外地来上海的商人纳为小妾,在第一次淞沪会战的时候,那个商人不幸被流弹击中身亡,赵云红又成了寡妇。
无奈之下,她只好重出江湖,在李云汉的赌场里做起了摇缸女郎。没过多久,赵云红凭着她漂亮的脸蛋,伶牙俐齿和一股泼辣的野性,赢得了赌徒们的追捧,使得赌场生意兴隆,很快便得到李云汉的赏识,收她做个干女儿。
从此赵云红在上海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成为继桂生姐和金宝师娘之后,又一个名贯上海的“白相嫂”。
正是因为两次失败的婚姻,再加上算命先生说的命硬,四十岁前如果再婚的话,嫁一个男人就要死一个男人。刚刚三十出头的赵云红,也就不再想到要谈婚论嫁,甚至对男人都死了心,直到那天在大街上碰到凌风后,才重新焕发起她萌动的春心。
那天晚上看到凌风出现在赌场,赵云红开始以为他是来闹事的,结果他输了两百大洋,一声不吭地就离开了,转而觉得有两种可能,一是凌风怕惹不起她,所以在台子上输钱赔罪;二是凌风想通过大手大脚地花钱,引起她的主意。
而阿三、阿四告诉过她,凌风是个身怀绝技的主,还没交锋就胆怯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赵云红断定凌风是对自己别有用心。
赵云红本来就被凌风触动的久违的情愫,思忖再三,决定把凌风输的钱,全部还给凌风。
直接交还大洋显得过于俗气,赵云红便想出一个浪漫的法子,暗地给他送床、送花,并为他安装电话,本来想给凌风一个意外的惊喜,没想到一直被她派去监视马浪路普庆里四号的人回来报告,说凌风带着一个女人回家了。
而且那个女人,看上去像个乡下人。
本来就因为别的女人遭到罗立彬伤害的赵云红,再也不想输给任何女人,更别说还是一个乡下女人。接到电话后,她立马驱车赶了过去,却发现被绑在床上的贾秀丽。
看到土里土气的贾秀丽后,赵云红根本不相信凌风会喜欢这样的女人,估计凌风只是在欺骗这个可怜的女人,本来准备放了贾秀丽。
谁知贾秀丽认定凌风是个叛徒,看到赵云红带着保镖进来,以为他们是鬼子的特工,当赵云红亲手为她松绑时,她却拳脚相加地险些置赵云红于死地。
好在她的伤口开裂,加上赵云红的保镖眼疾手快,贾秀丽很快就被制服,赵云红便带着她离开了公寓。
赵云红先是把贾秀丽带到赌场里,拷问她与凌风是什么关系,贾秀丽一言不发。在鞭打贾秀丽的过程中,赵云红发现她肩头有伤,而且是枪伤,断定她是跟凌风私奔遭人枪杀的。
赵云红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没想到贾秀丽比她还犟,不管她拳打脚踢还是皮鞭抽打,始终不吭一声。赵云红与她无仇,加上转念想到还可以用她去要挟凌风,于是让人把她押到赌场后面的柴房里关了起来。
“好吧,”看到凌风一再追问,赵云红不失时机地提出条件:“你想见她,带走她都不难,但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第一二四章 契约(1)()
凌风一怔,心想:我不是已经答应过了吗?想干“那事”,等我见到贾秀丽之后再说,难道你还要我娶你不成?
“我不是已经答应了你吗?”凌风问道。
赵云红伸手在凌风的脸蛋上,轻轻地捏了一下:“姐虽然漂亮,毕竟嫁过人,算是残花败柳之身。你还年轻,我不阻止你娶妻生子,不过有一点你必须承诺,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没死,你必须随叫随到。”
凌风一听,心想:你不是把我当成长三堂子里的“窑哥”了吧?随叫随到,你当自己是在“叫局”呀?
看到凌风还在愣神,赵云红把脸一沉:“怎么,办不到?”
凌风可不想与她发现感情纠葛,看到她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回事,甚至想来出金屋藏“帅”,他觉得不能太一本正经,最好是让赵云红对自己产生反感才好。
于是,他嬉皮笑脸,佯装伪琐地问道:“假如我要是和别的女人干‘那事’,干到一半的时候也要随叫随到?”
赵云红瞪了他一眼:“别跟姐演戏,你不是个坏蛋,为什么要装得那么坏?是不是想让姐觉得恶心,一脚把你给踹了?”
凌风一怔,没想到自己的一点花花肠子,一眼就被赵云红看穿。
“记住,”赵云红突然伸手朝他大腿之间抄去:“姐就是真要踹了你,也会先阉了这玩意后,再踹!”
凌风伸手一挡:“成交。现在可以带我去见她,或者告诉我她在那家医院了吧?”
赵云红盯着凌风问道:“老实告诉我,你干过她没有?”
凌风异常坦然地说道:“没有,绝对没有。”
毕竟给贾秀丽动过刑,而且赵云红也看得出,凌风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如果他与贾秀丽有过那种关系,肯定会因此记恨自己。
她看的出凌风所说的哪句是真话,哪句是谎言,确定他与贾秀丽没有男女关系后,她才放心地带着凌风到楼下的柴房里去见贾秀丽。
做赵云红的“犯人”,并不比关在宪兵队的监狱好多少,虽然不会天天遭受严刑逼供,但心理和人格上所遭受的侮辱,同样是令人难以容忍的。
赵云红是个女人,所以她最知道女人怕什么。
为了防止贾秀丽逃跑,她扒光了贾秀丽的衣裤,因为春夏之交,天气还有几许寒意,她只给贾秀丽伸手盖些稻草。
大概是愤怒于贾秀丽的一言不发,已经两天了,赵云红没给贾秀丽一粒米、一滴水喝。每天安排一个一脸横肉的保镖坐在柴房门口,让贾秀丽不仅不敢跑,甚至不敢吵,不敢叫。
赵云红已经给所有看守的保镖,当着贾秀丽的面交代,只要贾秀丽不老实,他们便可以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