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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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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那,那是猪的肠子,脏死了,我可不敢吃。”绿姝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

    郑鹏只是嘿嘿一笑,也不解释,把淘来的一块铁板放在炭上烤,等火候差不多了,这才小心翼翼把一些从肠子上除下来肥膘放在上面炼油。

    用植物油最好,油脂没那么多,只是现在的植物油太贵,买不起,幸好这猪很肥,肠子包着厚厚的一层油脂,用来炼油刚刚好。

    在铁板的炙烤下,很快,油花不断啪滋啪滋地炼出来,铁板泛着一层油光,郑鹏把处理过猪杂倒在铁板上,当猪杂倒在铁板的一瞬间,发出一阵更响亮的“滋滋”声,一股夹杂着一丝辛辣味的肉香很快在祠堂内弥漫着,闻着这股诱人的香味,绿姝的鼻翼动了动,眼中露出疑惑的神色。

    真香!这是贱肉发出的香味?

    郑鹏前世最喜欢的铁板猪杂,一个月总要吃那么几回,弄起来轻车熟路,没多久,烧得金黄油亮、不断泛着油花的铁板猪杂完成。

    深深吸了一下弥漫在空气中的肉香,郑鹏露出满意的神色:虽说调料不太全,但是这猪是没有任何激素的农家猪,调料也是天然调料,自己的手艺还没落下,这个铁板猪杂绝对是色、香、味俱全。

    拿过竹筷,郑鹏夹了一块有点焦黄、还泛着油花的猪大肠,先是用嘴吹吹,然后不顾炙热放到嘴里,用力一咬,嚼了几下,一脸享受地咽了下去。

    又香又嫩,咸淡适中,火候也刚刚好,绝对是难得的美味。

    吃完后,郑鹏马上又挟起一片猪肝,边挟边说:“绿姝,好吃啊,你不尝一下?”

    绿姝有些神色复杂地看了看铁板上的猪杂,最后还是皱着好看的眉头说:“少爷,我,我还是不要了。”

    贱肉本来就没什么人吃,那些猪下水,扔在路边狗都不吃,吃这些不是糟蹋自己吗?

    “哦,你不吃,那我就不客气。”郑鹏也不劝,自顾吃了起来,吃的时候,故意加大吃东西的声音,不时还自言自语地说好吃,脸上全是享受的表情。

    没一会,绿姝终于忍不住了,小声地说:“少爷,真的那么好吃?”

    对一个饿着肚子的人来说,香味的诱惑大实在太大,郑鹏吃起来巴嗒巴嗒,让饿了大半天的绿姝有些按捺不住了。

    “还能骗你不成?你没看到我吃得这么香吗?”郑鹏一边说,一边把筷子塞给绿姝说:“你尝一口。”

    绿姝犹豫了一下,最后饥饿战胜了矜持,用筷子挟了一块猪肝小心放进嘴里。

    只是嚼了几下,绿姝紧皱的眉头松开了,眼睛也亮了起来,说了一声好吃,连忙又挟了一块扔进嘴里。

    太好吃了,这些猪杂外焦内嫩,香而不腻,吃在嘴里有一种特别的质感,有一种越吃越香、越吃越过瘾的感觉,绿姝第一次吃,就喜欢上这种特别的味道。

    “绿姝,你慢点吃,别噎着。”

    “少爷,你才慢点吃,刚才你吃了那么多。”

    “刚才你不是说吃不下吗?”

    “那是刚才,现在人家喜欢吃了。”

    两人一边说,一边比赛着吃,不一会,满满一铁板猪杂让两人吃个精光。

    看着有些意犹未尽的绿姝,郑鹏笑着说:“怎么样,这些贱肉好不好吃?”

    “好吃”绿姝毫不犹豫地说:“少爷,这是绿姝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说完,绿姝有些好奇地说:“少爷,这叫什么?你怎么知道猪下水可以吃,还做得这么好吃?”

    奇怪,自家少爷可不是一个勤快的人,还是大家族的子弟,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才对,现在不仅很多事可以自理,做菜还那么好吃。

    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郑鹏有些含糊地说:“这叫铁板烧,在书里看过,记得它的做法,没想到照着做,竟然这般美味。”

    一听到是看书学会的,绿姝虽说有疑惑,可也只能把疑惑留在心里了。

    作为一个婢女,要有做婢女的自觉,不能对自家主人追根问底。

    那样不讨少爷喜欢。

    “绿姝,我们用这些猪下水来赚钱,你觉得有人吃吗?”郑鹏突然开口问道。

    绿姝眼前一亮,只是沉思一下,很快兴奋地点着小脑袋说:“肯定能赚钱,虽说猪是贱肉,但是很多地方的地主老爷们也偷偷在吃,毕竟羊肉贵,有时也难买,只要好吃,价钱便宜,不愁没客人,只是,少爷,你不是要做铁板烧吗,怎么还卤起来了?”

    卤制品要追索北魏时,当时有一个名为贾思勰的农学家写了一本名为《齐民要术》的书,里面记载了一种绿肉的做法,原理和卤制差不多,但卤水成熟的配方要到明清以后才固定下来,郑鹏的做法在大唐,绝对是独一门,绿姝没想到那么多,以为自家少爷又是从书上看来的。

    只是奇怪,铁板烧那么好吃,为什么还要费那么多心思去搞什么卤制。

    郑鹏一脸睿智地说:“你都说了,猪是贱肉,就是再好吃,一时也难改变人们对它的印象,卤制后别人难看出来,先卤制,慢点再推出铁板烧。”

    “少爷,我全听你的。”绿姝用力地点点头。

    对自家少爷,绿姝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无论什么时候,少爷总有出奇制服的办法,无论什么困难,少爷总能轻易化解。

    反正,只要听少爷的就准没错。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睡吧,明天我们再进城卖卤肉。”

    “嗯,我听少爷的。”绿姝用力的点点头,眼里散发着一种异样的光芒。

    一想到明天可以跟着少爷卖卤肉赚大钱,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激动,虽说没尝过卤肉是什么味道,不过铁板猪杂给了她很大的信心。

016 不是冤家不聚头(求收藏)() 
睡觉前,郑鹏检查一遍卤制的陶缸,看到没问题后,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上床睡觉。

    梦中卖卤卖疯了,赚钱有如猪笼入水,每天都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左拥右拥,美不胜收。。。。。

    古人的生活相对单调,多是围着柴米油盐转,属于大唐三线小城的贵乡县也不例外,由于单调、小,有什么事很快就能从街头传到巷尾。

    今日一早,不少贵乡县的百姓就听到一件新鲜事,城中多了一个卖熟肉的小摊档。

    多一个小的摊档不奇怪,有些百姓偶尔会把家里富余东西拿到县城换钱买一些生活用品,但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摊位的主人是一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而卖的,却是没有见过、听也没听过的卤肉。

    郑鹏的摊档就设在市集的入口处。

    “各位,来看一看,极品的卤肉。”

    “卖卤肉,很好吃的卤肉。”

    郑鹏和绿姝站在摊位前,卖力地吆喝着,特别是绿姝,刚开始时还有些害羞,要知道商人可不是一个光彩的职业,比摆字摊更难堪,可她看到郑鹏卖力地吆喝,再想赚不到钱,自家少爷又要挨饿,也顾不得那么多,帮忙大声叫卖起来。

    “这肉怎么黑乎乎的,小郎君?”人群中有个中年大叔奇怪地问道。

    郑鹏马上说:“大叔好,这是卤肉,特制的,颜色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味道很不错的,要不,你买来尝尝,要是味道不好,你砸我的档。”

    中年大叔犹豫一下,有些犹豫地问:“这卤肉怎么卖?”

    “二十文钱一斤。”郑鹏马上笑着应道。

    “还真贵。”中年大叔闻言摇了摇头,也不再说话。

    “大叔,这真不贵”好不容易有人感兴趣,郑鹏马上解释说:“这卤肉是用了胡椒、饴糖等名贵材料,用了独门秘方精制而成,也就是今天卖二十文,以后还得涨呢。”

    猪下水是白捡不假,可是调料却贵得离谱,付出了人工,再说还是独市生意,这是郑鹏综合各种情况算出的价格。

    中年男子还是无动于衷。

    二十文买一块黑乎乎的肉吃,感觉怪怪的,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一个穿着襦裙服的年轻女子有些疑惑地问道:“小郎君,你这卤肉能吃吗?”

    “当然能吃”郑鹏一边说一边用自制的竹签叉起一块卤制的猪腰放在嘴里,当着众人的面嚼了几下,然后一口咽下去。

    然而,那年轻女子看郑鹏吃完,也没有什么表示。

    摆档了近半个时辰,围观的人不少,可是卤肉摊的生意还没有开张。

    “少爷,是不是我们要价太高了,要不,我们降点价试试?”绿姝有些担忧地说。

    “不降”郑鹏一脸肯定地说:“这价我们以后还要涨的,现在降下去,以后要涨起来就难了。”

    对自己卤制的猪下水,郑鹏非常有信心,以前不少白领可是开着小车来吃,后世那么多好吃的,人的嘴巴早就养刁了还不怕销路,在物质相对稀缺的大唐,销路肯定不会差。

    “可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张呢,自己都吃了不少了。”

    为了表示这些卤肉能吃,郑鹏和绿姝都示范地吃了不少,东西是好吃,可是的绿姝都吃得有些饱了,再说东西不多,再吃本钱都得吃光,看着盘子里越来越少的卤肉,绿姝都有点不忍心再吃。

    郑鹏也在在考虑这件事,皱着眉头想了想,最后一咬牙:“他们不买,我们白送给他们吃。”

    赠吃是一种促销手段,免费请人吃,不计成本,先把名气打响再说,留给郑鹏的时间不多,现在就想靠卤肉翻身,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卤肉,就占不了市场。

    “这。。。这也太便宜了他们吧,这么好吃的卤肉。”绿姝有些不舍地说。

    自己吃都有点舍不得,现在还要白送给别人吃。

    “各位乡亲父老,这是根据我家祖传秘方精心炮制的卤肉,健脾开胃,爽而不腻,今天诸位有口福,我免费请大家品尝一下,来,都尝尝,不要钱,免费吃。”说话间,郑鹏托着一个碟子,在上面放了不少自制的竹签,送到围观的众人面前。

    一个穿着粗麻衣的老者有些犹豫地说:“小郎君,这卤肉真不要钱?”

    “不要!”郑鹏斩钉截铁地说:“这么多人在场听着,我还敢骗老丈不成,你尝尝。”

    听到郑鹏肯定的回答,老者这才拿起一根竹签,小心挑起一块卤肉放在嘴里,嚼了几下,然后一脸震惊地说:“好吃,太好吃了,这肉又烂又入味,小老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不要钱,有人先尝了,在场的人开始争先恐后尝了起来,有的拿不到竹签,直接用手抓着来吃,卤肉清香扑鼻、香味悠长,独特的风味很快就征服了在场的百姓:一个妇人刚吃完,不顾形态马上又挤上前去抢、一个老婆婆吃的时候掉了,舍不得扔掉,捡起吹吹又放进嘴里,一个小孩子吃完,忍不住把拿肉的手放到嘴里舔,一时赞声四起:

    “好吃,真好吃。”

    “是啊,看似黑乎乎的,没想到入口这么柔软,真是润而不腻。”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

    “王三,你都吃了三块了,还要脸不?”

    “挤什么,我还没尝到呢。”

    人群中,一个头戴灰色幞头,身穿白色圆领窄袖袍衫的中年胖子也兴致勃勃地用竹签挑了一块卤制的肥肠,刚想放到嘴里,旁边一个随众打扮地人忙阻止道:“公子,这肉有点怪,下走觉得还是小心一点好。”

    “嗯,常飞,你觉得这肉有问题?这么多人都吃了。”长得有些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有些犹豫地说。

    郑鹏耳尖,闻言马上对中年胖子说:“公子放心,肉的样子有点怪,但绝对没问题,不信,我尝给你看。”

    一边说,一边用竹签挑了一块卤制的肺片放到嘴里,用行动证明自己卤制的肉没问题。

    马靠鞍,人靠衣装,中年胖子虽说打扮得有些普通,没穿官服也没大排场,像普通人一样挤着吃免费肉,可郑鹏一点也不敢小看他:衣服的款式有些普通,但料子非常上乘,那个随从称他为“公子”,要知道大唐虽说没有“老爷”“少爷”的称号,下人普遍称男主人为“阿郎”“郎君”,称少主人为“小郎君”,只有出身高贵的人才叫公子,唐太宗李世民说过“年少即为公子”的话。

    名叫常飞的随从自称为“下走”,这也是豪门大宅才有这样的讲究。

    还有一点,那个胖胖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慈祥、平和,但是他有一种无形的、强大的气场。

    郑鹏也算二世为人,看到这个中年男子不简单,特地怂恿他吃,要是他吃好了,说不定一下子打入上流社会,那钱就像猪笼进水一样来。

    在封建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在郑鹏眼中,中年胖子就是重点发展对象。

    看到郑鹏吃了,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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