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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三国-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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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

    正在喝着茶水的王烁差点没被呛死,“叔父说笑了。”

    刘邈瞬间变成认真脸,“我可没有说笑,我很认真的。”

    更是直接问向卞玲珑,“玲珑姑娘,我愿将你赎出去,你是否愿跟着我这贤侄?”

    “小女子对这位大人还不够了解,不敢托付终生。”

    “哦?”

    这下刘邈有些意外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拒绝。

    风雅居的伶人虽对外宣称卖艺不卖身,可背地里的故事又有谁能知道,她们吃的是年轻饭,靠的就是美色,一生最好的归宿就是被某个达官贵人看中而赎回家做个妾室。

    最多的还是别人玩厌了给抛弃,假如有人成了原配,应该是祖坟冒青烟的缘故。

    刘邈刚才还一副只要王烁同意就能把这女子送给王烁的样子,现在被啪啪打脸,自然很不甘心,犟脾气一起,说什么也要把这个女子给王烁弄过去。

    “有什么不敢托付终生的,你看看我这贤侄的长相,这多英俊啊!玉树临风,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之中还夹杂着一丝放荡不羁,这样的人你确定不考虑一下?”

    “咳咳”

    不可避免的,王烁再次被茶水呛了一口。

    那女子依旧不为所动,“大人说笑了,我找托付终生之人从不看外表,只看能力。”

    “我这贤侄满腹经纶,才气冲天,熟读韬略,有负俗之讥。”

    “咳咳”

    王烁再次被呛,今天这茶水也是喝的最尴尬的一次了。

    “我看人不看才气。”

    “我这贤侄武艺高绝,曾剿灭过贼匪、黄巾,血刀在手,方圆数米之内敌军不敢靠近。”

    “咳咳”

    这次王烁没有被呛住,而是嗓子有些不舒服,轻咳了两声。

    卞玲珑很顽强,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过王烁一眼,“我看人不看武艺。”

    刘邈觉得这女子还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么看好王烁,因此才会拒绝,继续道:“我这贤侄虽然出生低微,但是满腹经纶又武艺高强,日后琅琊的国相之位一定会是他的。”

    刘邈这句话就有些意思了,不止是说给了卞玲珑听,同时也说给了王烁听。

    给卞玲珑听的意思是你既不爱才气横溢的男子,又不理武力高绝的男人,那这官场中人总该合你的胃口了吧。

    给王烁听的意思是,要是你王烁真有能力扳倒唐斢,国相之位就是你的了。

    “刘大人不必再多费唇舌了。”

    卞玲珑简直是油盐不进,刘邈无奈了,“你不爱才,不爱武,不爱权,不会是爱钱吧?金钱这等俗物不过是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没什么用处的。”

    “嘻嘻”

    这下卞玲珑还没回话,青凤却笑了起来,“玲珑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想迎娶她的人多的去了,有权有势者比比皆是,玲珑想走早就走了。”

    刘邈发问,“那她看重的是什么啊?”

    “能力啊,玲珑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吗?”

    “咳咳”

    这次是刘邈被茶水给呛住了,问道:“玲珑姑娘,请问你所说的能力是什么,我帮你分析分析我这贤侄够不够资格。”

    卞玲珑答道:“我所嫁的男人必须要有治世的能力,有改变乱世的魄力,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要求。”

    治理乱世?

    你当这样的男人是大白菜啊!

    秦汉两朝到至今,这样的男人都是凤毛麟角的寥寥数人,有这种要求的女子还能嫁的出去吗?

    有时候奇迹就是这样产生的,历史上卞玲珑最后还是嫁出去了,而且那个男人真的具有这样的能力,因为那个男人叫做曹操。

    卞玲珑就是卞氏,几个儿子的名号也是如雷贯耳,分别是魏文帝曹丕、任城威王曹彰、陈思王曹植、萧怀王曹熊。

    本来按历史走向来说是该这样的,不过在这出戏之中偏又多了王烁这个另类,也不知王烁这只蝴蝶扇起翅膀能不能改变历史的走向。

    “玲珑姑娘要是这么说的话,我这贤侄确实有点不够格,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管仲、乐毅之辈。贤侄你看,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别人的要求太高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王烁瞬间瞪目结舌,什么鬼啊,明明是你自己有一句没一句的为自己拉线,听的我尴尬癌都犯了,现在反倒成我求你了,这台阶下的我是不是要给满分啊。

    这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表面上依旧道:“劳烦叔父费心了,小侄自认能力有限,不敢多做奢求。”。。

第九十六章 集市的发现() 
一场尴尬的茶喝完,刘邈直接找到了风雅居的那位浓妆妇人,说道:“我要把青凤带走。”

    那妇人装着哭哭滴滴的样子,“青凤这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归宿,我真替她高兴。”

    刘邈对这妇人的做法是知根知底的,“行了,我明天就会让人送五百金过来。”

    钱对刘邈来说都是小事,关键是回去的那关要怎么过,他家的老爷子会作何感想,不可得知。

    为了让青凤避免被唐斢骚扰,刘邈只能硬着头皮将青凤带回了家,王烁同样跟在刘邈的身后,一同来到了琅琊王府。

    直到进了琅琊王府,王烁才算知道什么是大户人家,这哪里是一个住处,简直就像是一个精美的旅游胜地。

    庭院佳木茏葱,假山林立,奇花烂漫,一带清流,从花木深处泻于石隙之下。

    院中有片清湖,湖中心有做小亭,亭上枝藤蔓延,蝶儿翻飞,这才叫庭院,这才叫风景。

    像王烁家里的小庭院,除了光秃秃的几张石凳之外,也就两颗歪脖子柳树了,称其为庭院简直是糟蹋了庭院二字。

    王烁在庭院坐了片刻就待不住了,打算向刘邈说一声后就出去逛逛,却被告知刘邈被世子叫去了,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世子也就是琅琊王的嫡子,刘邈的大哥刘容,想必是刘邈将青凤带回来,被刘容叫去训话了。

    刘邈的做法是顶着极大压力的,他们这一支还没有落没,在他人眼中还扛着汉室宗亲的身份,刘邈不仅带倡家回来,还要娶其为妻,这是极度的有**份。

    至于刘邈能不能顶住压力,王烁也爱莫能助,刘邈唯有自求多福了。

    出得琅琊王府之后,王烁带着带方俊彦在城内转悠起来,打算为刘幼媚和韩怜儿买上一些精致的胭脂。

    开阳城作为琅琊国的治地,其繁华是不用怀疑的,延绵一里路的集市上叫卖声热火朝天,有店铺,有地摊,还有拉客推销。

    王烁走过一条美食街之后,肚子早已鼓胀无比,刚才一顿横扫,吃了三碗面条,一碗馄钝,十几个大肉包外加一只烧鸡,现在手上还拿着一个锅盔。

    自语道:“以前觉得周虎做的饭菜还挺好吃的,现在却突然发现周虎的厨艺还有待提高啊!”

    “嗯,这猪油锅盔实在是太好吃了,也不知道周虎大哥会不会做。”

    带方俊彦眼睛发光的消灭着手中的锅盔,他没想过这其貌不扬的食物竟会这般好吃。

    美食街一过,就到了各种布匹以及精巧之物的街区,大多贩卖着各种设计师整出来的各种玩具。

    像什么铜钱编狮子、布老虎、穿线板、傀儡人之类的比比皆是,有趣的是王烁不小心走进了一家让人比较尴尬的店。

    老板很热情的拉着王烁说道:“这位壮士一看就是此道中人,我们这不仅有各种尺寸的角先生,还有特制的毛笔与皮鞭,更有各种大胆暴露的服装唉公子,别走啊!我们这有质量保证,坚持退货的。”

    居然是一家成人店,王烁简直无语,古代的人就这么有“性趣”了吗?

    过了这条街之后,就开始嘈杂起来,耳畔处尽是叫卖之音,这里没有林立的商店,全都是摆地摊的,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最令王烁惊讶的是有一位摆摊者的摊位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圆球状的蔬菜,还有一些红色尖尖的蔬菜。

    王烁弯腰拿起这些蔬菜,激动的对摆摊的汉子说道:“兄弟,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尼玛!王烁居然在大汉朝之时就看见了土豆和辣椒,这两种在21世纪随处可见的蔬菜在大汉时是根本不存在的。

    古人以前想吃辣味都是吃生姜的,根本就没有辣椒的存在,但是对于王烁这种最爱火锅的男人,生姜的辣味根本不能解馋,见到辣椒岂能不激动。

    至于土豆就更不用说了吧,完全成为了主食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土豆的生命力顽强,产量够高。

    商人见王烁如此激动,眼中立马精光一闪,有钱来了,“这是我从一位常常出海的商人手中买来的货物,发现挺不错的,就把他们给买来了,平常都是自己食用的。”

    “你刚说你自己食用?也就是说你栽种过这些东西?”

    “在自家院子里已经种了两年了,我妻子常劝我把这些东西都扔了,还院子一个清净,我因为舍不得就一直坚持了下来。”

    说多了都是泪,这位摆地摊的汉子昔日倾家荡产的花了五两金子买了这些蔬菜,到现在为止极少人愿意购买。

    那些土豆还好,辣椒基本无人问津,都称呼太辣了,有点受不了。种的一点蔬菜几乎全是自己吃了,血本无归啊!

    但他必须要坚持,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错,时间会证明一切。

    他真的应该庆幸遇见了王烁这个异类,否则往后走的话一直到明朝这些食物才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哈哈哈,栽种了就好,这样好了,你把种子都给我不对你直接去望柳镇帮我栽种这些蔬菜,种的越多越好,每个月给你一金报酬,如何?”

    见摆摊的汉子没有说话,王烁继续道:“一金不够吗?”

    “够够够!这位大爷,我这就去望柳镇!”

    一金报酬,这是高薪工作啊,他摆摊摆一年都不可能赚到一金这个数目,这下欣喜若狂,焉有不答应的道理。

    王烁怕这人路上会遇见什么匪徒,于是对带方俊彦说道:“这些蔬菜格外重要,你就护送他前去望柳镇,一定不能出什么闪失,否则提头来见我。”

    这还是王烁第一次说提头来见这样的话,带方俊彦能察觉到王烁的重视程度,立即跪地开口,“主公放心,俊彦定当完成任务!”

    王烁扶起带方俊彦,再次叮嘱道:“记住,一定不能有任何闪失!”

    “遵命!”

    带方俊彦像护着王烁一样的护着摆摊汉子走了,王烁这才放下心来,继续的在集市上转悠起来,看还能不能遇见一些神奇的事情。。。

第九十七章 买甲胄() 
才走几步,王烁忽感心头一颤,仿佛遇见了至亲之人,心底产生了一丝血脉联系,王烁顺着感应而走,在一个猎户的身前停了下来。

    这猎户身着兽皮,苍髯大眼,在其身旁挂着一副破破烂烂的盔甲。

    走的近了,王烁发现啸月刀竟然开始轻微的颤动起来,显得很是兴奋,“大叔,你这甲胄是要出售吗?”

    “不错,你可有兴趣?”

    都已经询问了,怎么可能会没有兴趣,王烁就是被这幅盔甲吸引来的,开口道:“我想买下这幅甲胄,您出个价吧。”

    “这是我九死一生从一座蛮荒墓穴里盗出来的宝甲,所以我要卖这个数。”猎户说着便伸出了一根手指。

    王烁看着面前这个大热天还裹着兽皮的糙汉子,想不到这人居然还是个盗墓贼,“十两银子吗?大叔您好像有些亏啊!”

    猎户摇了摇头。

    “一百两吗,贵了一点吧?”

    猎户再次摇了摇头。

    “不会是一千两银子吧?”

    猎户还是摇了摇头。

    “难道是一两银子?”

    总不可能是一万两银子吧,王烁只好玩前面说了。

    这次猎户不再摇头,而是开口说道:“一千两黄金,少一文都不卖!”

    “我去!你怎么不去抢啊!”

    王烁差点被这个数字雷倒在地,这比一万两银子还夸张啊!别人摆的地摊都是几文几文的在卖,这猎户可好,唯有一件物品,开口就是一千金。

    “没钱就走,别妨碍我做生意,总有识货的人。”

    猎户居然开始驱赶起了王烁,王烁是肯定不会走的,因为啸月刀依旧在轻颤,而且王烁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和这幅盔甲有极强的感应,这定然是自己很需要的物品。

    “一千金是不是多了一点,大叔您看这甲胄锈迹斑斑,布满黑垢,也只有我才能看上一眼,除了我之外还有谁会买这幅甲胄啊?”

    “咦?这幅甲胄不错啊!”

    王烁话音刚落,就有一人被这甲胄给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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