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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杜牧听见歌姬唱着《玉树后庭花》,绮艳轻荡,男女之间互相唱和,歌声哀伤,毫无斗志,情绪消沉,是亡国之音。
当年南朝陈后主长期沉迷于这种萎靡的生活,视国政为儿戏,终于丢了江山,陈朝虽亡,这种靡靡的音乐却留传下来,还在秦淮歌女中传唱,这使杜牧非常感慨,诗的意思是:这些无知歌女连亡国恨都不懂,还唱这种亡国之音!
此诗切中萧依依的下怀,视若珍宝,因为她本书就是亡国歌姬身份,还在青楼献唱,所以感触颇多,平时亲自在房间临摹书写,从没有对外面达官贵人谈论过。
但是,倾月派人收买了萧依依府上和青楼内的丫鬟和家奴,不止一位,所以,对于萧依依没事就抄写或轻吟、唱喏的诗文,有所探知,听到了这首诗,这就是奸细的作用。
她是南朝人,所以对这一首诗文,有更深的感触。
倾月一推测分析,就觉得罗昭云,有可能是创作者,如果是其它人,如此有深意的七言诗,恐怕早就在世间流传了。
“你派人监视着萧依依?”罗昭云质问她,有些不悦。
倾月理所当然地道:“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吗,你当我府上,没有妙音坊、红袖薇收买的人?我和她们本就是竞争关系,尔虞我诈,最基础的情报,还是能搜罗到的。”
罗昭云叹一口气,被迫接受诸女这种敌对关系,表面看上去,是三个青楼争花魁,其实,还有更深的泥潭,复杂的关系,他不想掺和太多。
“随你吧。”
倾月姑娘,笑嘻嘻道:“这就对了,我和萧依依之争,你就别乱操心了。这次,我拿着很少动用的祖传玉笛,为你独奏,难道吝啬一首诗文吗?”
罗昭云思忖一下道:“正好有一首姊妹篇,不如送给你吧。”
“也类似秦淮这种吗?”倾月询问。
“差不太多,你将就着听吧。”
倾月咪咪一笑:“行,小女子洗耳恭听哦。”
罗昭云顿了顿,背诵道:“溪头月色白如沙,近水楼台一万家。谁向夜深吹玉笛,伤心莫听后庭花。”
倾月咀嚼了半天,细细品味,举一反三,很快就明白了他的诗意。
“写的真好,难怪被称为那一首的姊妹篇了。”
“过奖了。”罗昭云一抱拳,其实内心是真的汗颜,因为,没有一首是他自己原创作的。(。)
第二百零四章 相逢恨晚()
倾月姑娘听着罗昭云的诗文,感受到青年俊杰的多才,有一种面对一位拥有许多学识、见解的文人雅客,偏偏他又不迂腐儒道,还擅长武功和带军,说话也不像当代文人那样古板教条,文绉绉地附庸风雅。
这些新鲜的感觉,让倾月也有点觉得很新鲜,这是她阅人无数之后,首次有这种感觉,一个全新的男人,与众不同的少年!
“难怪萧依依会入迷,乐不彼此地往罗昭云的酒楼钻,甚至还偷偷去过他的府上度夜?”
倾月极力保持镇定,不要被眼前这个年轻的小男人迷住,失去了自己的阵营底线,因为她清楚,一旦跟对方感情纠缠不清,那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不是对方倒向她的阵营,就是自己……。会背叛江东盟的组织。
“请入阁楼一叙。”倾月请他进船楼的二层,一座精致典雅,又不失华贵的屋子内。
二人谈天说地,倾月本就是京城的才女花魁,交际名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朝堂大事小事,官员之间的派别交锋等等,都很熟悉,她要想跟人沟通,话题绝对不断,气氛一度很融洽、愉快。
罗昭云虽然在古代经历很少,许多常识了解不够,但是一千多年的历史传承思维,使他的思想更活跃,看问题举一反三,往往说出了的观点,比倾月自以为看透的点,还有深邃,这使佳人频频眼前一亮,灵光闪动,仿佛看问题的目光也更远了。
中午,二人就在船楼雅阁内用餐,一对双胞侍女进来端菜端饭,然后被支开出去了。
侍女退出房间后,走在船舱走廊,芷芸轻声道:“这个罗公子,挺清秀的,年纪也不大,文武全才,的确惹人喜爱,看他跟咱家小娘子相谈甚欢,估计很难逃出小娘子的手掌心,被她迷住!”
芷桐神色古怪,幽幽道:“我担心的事,咱们家的小娘子,可不要被对方迷住,看上了他,以后不好向盟主交差了。”
“什么?你是说,小娘子会被那个少年迷住?这怎么可能?”芷芸摇头不信,她对倾月的魅力有信心,因为这几年,艳冠满京城,伊人韶华,魅力无人可抵挡,多少达官贵人,渴望得到倾月垂青而不得。
“我只是担心,否则,萧依依也不会那样反常了。她们这种女子,才华过人,美貌倾城,古怪想法特多,多愁善感的,并非只是看着财富和权力,一旦遇到让她们心动的男人,文武全才,估计什么都不要,也会扑上去,这个罗昭云,很像那种男人!”
“可他十五岁,刚过束发礼,离着二十岁弱冠,还有好几年了。”
芷桐道:“这有什么了,虽然按照周礼,讲究男子弱冠成年可娶,女子十五及笄可嫁,但是,汉代就不遵守了,这几百年下来,胡汉杂糅,虽然也有朝代提倡恢复周礼,但是只流于形式。咱们大隋开皇律,可是提到,男子过了十五岁的束发礼,就可以成婚了,女子过了豆蔻年纪,也就可以嫁人。”
芷芸笑道:“哎哟,瞧不出,你这几年,可是跟着小娘子学了不少见识呢。”
“那当然,你只在艺技和舞蹈上下功夫,我那些不如你,总得在某一方加深学习了,咱们姐妹互补,能跟着小娘子一起进步哩。”芷桐答道。
芷芸又道:“不过,富贵人家的公子、千金们,倒是并不着急早嫁,除了一些政治联姻,加强关系,才会很早让子女配对成婚,其余的世家,往往挑选一番,没有合适的,是不会过早让孩子糊里糊涂就成婚的,许多世家的公子都把正妻之位空出来,等待适合的门庭人选,所以,年级都会偏大一点,过了弱冠年级,尚未娶妻,也司空见惯了。”
芷桐一叹:“咱家小娘子,去年刚过了破瓜之年,比罗昭云还大上两岁,希望小娘子会清醒,不要被这小子打动吧。”
这二女嘀嘀咕咕,离开的走廊,明显的皇帝不急太监急,小姐不急丫鬟急,瞎操心。
倾月与罗昭云吃了很长的午膳,聊得很开心,还饮了一些酒水,倾月又亲自吹笛、抚琴,载歌载舞,只对他一人,前提是,向罗昭云邀墨。
罗昭云也不吝啬,提笔又馈赠了两首诗,应付完这一场佳人约会。
接近黄昏的时候,罗昭云离开船,先行一步,策马回京城,倾月等人为了掩人耳目,晚走一会,跟他拉开距离。
倾月看着罗昭云挺拔的身躯,策马飞驰远去,心中百感交集,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
她似乎有些明白了,为何萧依依会经常忍耐不住,往罗昭云的府邸和烟雨楼钻了。
正值深秋,夜幕来得早,当罗昭云策马慢行,来到街坊的时候。
秋风瑟瑟,巷子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京城有宵禁,来往行人早就赶回自己的坊区,不出来走动了。
忽然间,罗昭云勒住了马,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肃杀之气。
那股杀气若隐若现地瞄住了他,这是他进入化劲之后,整个人精气神得到提升,冥冥之中,有一张对危险的预感,秋风未动蝉先觉,这是化劲武者中,天赋极高的人,才能有的感知力。
这里是通往他所处安仁坊区的路径之一,坊路很宽,两旁有垂柳、梧桐等树排,树排后是排水沟,以及高大的坊墙。
罗昭云感受到的杀机,就是从树干和坊墙上传出,甚至还有树排的阴影角落,有人藏身。
“嗖!”
几只冷箭射出来,罗昭云不知敌人多少,所以灵机一动,假装中箭受伤落马,捂住了自己的手臂。
“中了,出去杀了他!”有人喊了一声,从树顶茂叶处、坊墙、树影角落窜出了几十名灰衣武士,手中提着横刀,寒光闪烁,围聚杀过来。
罗昭云眼神很冷,透露着杀机,已经从马鞍上抽出了锋利的横刀,这是一口宝刀,是上次皇家赏赐的奖赏,还没有机会杀敌用,这次却派上了用场。(。)
第二百零五章 遭袭了()
罗昭云手持横刀,迎上了几十个蒙面灰衣武士,瞬间就发出了当当当的兵器交击声,清脆刺耳,一道道寒冷光幕疾闪。
噗噗!
很快,几个回合间,就有武士被刀锋劈中,没有甲胄在身,瞬间就毙命了。
虽然罗昭云更擅长的枪术,纵横十万大军,来去自如,但是,今天约会佳人,那种长兵器,不便携带,他的刀术也不俗,一武通,其它技能自然能够娴熟,只不过,达不到那么神乎其技而已。
他的武功底蕴,在化劲层次,身手敏捷,步法也迅速,腾挪闪烁,刀光剑影,即便被围攻,仍游刃有余。
噗噗噗——
鲜血喷溅,已经有十来个武士被劈中,不是抹了脖子,就是劈胸、砍臂了,不过,这些武士都是狠角色,硬是没有人疼叫出来,以防惊动京城巡逻的禁军和武侯府卫队。
“一起上,速战速决!”后面有人焦急大喊,按照街坊之间的巡逻作息,他们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刻钟。
“杀——”罗昭云大吼,声音冲霄而上,回荡在街巷和城坊之间,让不少围攻的武士脸色大变,刀尖一起刺向了他。
横刀是隋唐时期特殊的军队佩刀,也是游侠武士们的傍身武器,因为这种刀,宽度跟宝剑差不多,刀锋也尖利,一面有刀刃,一面为钝,既适合砍杀,有适合直刺,外包熟铁,内为百炼钢,质量很好,不易折断,这个时代,宝剑只是一种配饰,文人墨客的情结而已,并不是使用。
当然,一些古老的江湖剑修宗门,他们还是一脉承贯了古老剑客的习惯,剑修侠客们,多是江湖人。
在当世流行的是刀技,而不是剑技,很少人懂得如何用高超的剑法杀人、杀敌。
罗昭云挥刀杀伐,铁血冷酷,哪怕喷血到他身上,也面无变色,因为他经历了战场的浴血,见惯了太多将士的阵亡
他出刀很快,往往都是三两招就解决一个人,杀人如麻,干净利落,这是经过身经百战的人才能历练出来,一年多的戎马生涯,大小征战,使他成长迅速。
即便这些武士都是一群死士不畏死,但是身上的杀气,跟这位杀神比起来,小巫见大巫了。
锵锵!
有两名武者加入进来,这都是习过武,而且步入了暗劲层面,刀法犀利,联手围攻罗昭云,给他造成一定麻烦。
其余的三十多武士,围在外圈,防止罗昭云突围逃离;如果发现他后退,背靠过来,就会冲上去补一刀,让他腹背受敌。
罗昭云热血方刚,心中却猜疑重重,不知道谁会派人对付他,这批人明显训练有素,比府兵中的精锐还有强一点,京城内谁有这么大能量,出动那么多死士?而且,自己得罪谁了,到了动刀子的地步?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把心一横,也不管对方来自哪个势力,先杀出去再说,两位暗劲武者,急攻向他,罗昭云要尽快突围,对方要尽快围城伏杀任务,所以都以快打快,人影团团,已经没有太多的挪动空间,这种情况非常危险。
罗昭云还可以吹哨叫的卢马过来帮忙,带他突围,但是,的卢马没有配备任何护具,可不像在沙场上时,全副武装,浑身铁甲,这样一来,战马很容易中冷箭,也容易被砍断马腿,就此报废。
不到最后一刻,罗昭云不打算牺牲心爱的战马,来换取自己的逃命,现在自己还能挺住,真到了绝境时候,也只能狠下心了。
这不是一匹战马的问题,而是人的感情,他割舍不下,这一年多的陪伴之情。
其实,的卢马也在外围打转,嘶鸣不已,有两名武士跑过去要再掉战马,但是的卢马速度快,掉头就跑,然后等武士回身,它在掉头回来,几次跃跃欲试冲过去救主。
“哧!”罗昭云在混战中,臂膀划破了一条口子,鲜血涌出,但是他也趁此机会,一刀斩下了一位暗劲武者的首级。
那无头尸体喷出两尺高的血柱,手中还紧紧握着刀,不甘心地倒在地上。
另一名暗劲武者迟疑了一下,罗昭云逮住时机,朝着一个薄弱的人群冲去,刷刷刷几刀,又劈杀了两人,冲了出来。
“截住他!”有歹毒呼喝着,加速狂奔。
“小灰!”罗昭云吼了一声,灰白色的的卢马如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