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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子门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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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父痴母病,落魄寒门米瓮尽;子孝孙贤,人饮酒来我种田。治平三年,国学爱好者沈耘魂穿到秦凤路秦州府成纪县定西牛鞍堡同名士子身上。获取了前身记忆的沈耘正在秦州发解试失利后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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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区里发现了一个说我史盲的() 
嘿嘿,看完长篇大论我笑了。批评之前麻烦先看看前后文。

    这个问题出现在第二十章《天涯明月共此时》的后半段。文中张世安前边已经说了,范仲淹在西北,张世安是小小官职。但具体多小,没有明说,可是张世安能在范仲淹的公子面前说自己当年多牛?

    自然官职不可能是那类九品小官。用脑子想想,这等官员能有多少机会接触统辖整个西北的范仲淹?

    而且并非所有进士都如评论所言,一出来就搞州县佐贰。甲榜和乙榜就有很大区别。所谓的状元,最高可以给到通判,甲乙榜当县令的也不在少数。比如治平四年状元许安世及一甲其他两人都是防御,团练,推官。熙宁三年进士李之仪第一个官就是万全县令。

    仁宗初期的选人磨勘制度,因为每年改官的人数不多,逐渐放宽了条件,举主与考课同样减少。而且高级官员举荐,在任考评为最,加上进士出身,有相当可能直接升为朝官而并非京官。

    而到了京朝官,还应该注意一点就是可以超资转官,就是越级。不用所谓的一年一升,只要三年一次升两阶,熬六年能不能外任?

    宋代的磨勘叙迁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概而论,只能说,读书还是太少。

    何况,原文“才让他一个寒门士子区区数年便坐到了知府的位子上”,这个寒门士子,说的是张世安的脚色,也就是根底。官场上寒门往往代表没有势力集团,很难升任,也唯有范仲淹支持才能一路顺畅,进而表现张对范家的感恩。

    数年也不是自科举中第到升任知府的时间,而是遇到范仲淹后的数年。

    如果你非要那么坚持,我也只能说,你高兴就好。

第一章 三生石上旧精魂()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半阙《八声甘州》,将北地初秋的风光写了个通透。

    若是将那长江水,再换做渭河水,那无论是作词人的心情,还是当下的景色,便与此刻沈耘的处境一般无二。

    莫名奇妙来到这个时代,莫名其妙占据了一个同名寒门士子的身体又接收了人家的记忆,又莫名其妙在灵魂深处答应照顾人家的父母亲人。

    然后,就莫名其妙成为这大宋治平三年独一无二的沈耘。

    作为一个国学爱好者,其实于鬼神之说,并不怎么排斥。只是无论看多少《宫锁心玉》,遭遇穿越这样的事情,还是一下子有些缓不过气来。

    低头看看脚下十余尺外,依旧滚滚东流的渭水,千百年来丝毫不改本色的浑浊,恰如沈耘此时心头的阴霾。

    “便既来之,则安之吧。”心头默默安慰着自己,却总是感觉自己需要去做什么。

    “阿舅,阿舅,”一个温婉的声音,有如黄鹂鸣叫般清脆,却于字与字的衔接时,多了几分颤抖。

    声音在沈耘的身后不远处乍然响起,这使得沈耘很是好奇,这该是怎样一个女孩儿,又是遭遇了什么事情,才会如此惊慌。

    一个算不得出奇的身影映入眼帘。

    浑身的粗布衣服,个儿约摸四尺高下。小脑袋上扎着两个羊角辫子,此时匆匆走来,随着身形一晃一晃。

    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正蒙着一层雾气。配上那娇俏的鼻子,和略微有些瘪着的樱唇,更兼颔下一点婴儿肥,泫然欲泣的样子着实惹人怜爱。

    沈耘顿时了然,原来是她。

    农耕时代,无论是精良的农具,还是健壮的耕牛,都比不过紧要的人口。套用后世一句很经典的话,那便是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

    征粮纳税按丁口,参军应征按丁口,查察政绩看丁口,就连赈济救灾,依旧是看丁口。

    沈耘家中比不得上一辈,到如今只有沈耘与大他十二岁的姐姐沈桂两人。

    早些年家中困顿,便将姐姐早早出嫁到八里外的宁西堡的朱大明家。眼前这个精雕玉琢的女孩子,正是沈耘大姐的女儿,自己的外甥女,朱银瓶。

    说来真是凄苦。

    不论是沈耘家所在的牛鞍堡,还是大姐家所在的宁西堡,都是这秦州成纪县下定西寨所属辖地。经年战乱,加上土壤贫瘠雨水匮乏,以是此处多为贫寒人家。

    老实巴交的人家,总觉得丫头这种赔钱货,天生就该起个贱名。

    当日银瓶儿呱呱落地,路过个游方郎中,本来人这老人家想要给小丫头起名叫金萍的。哪知沈耘那固执的姐夫一脸惊慌,连连拒绝:

    “金萍?不行不行?我这一辈子最多也就见过几两银子,来个金萍,岂不是要压坏了我。”

    无奈的游方郎中,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这金改作银。

    只是这银萍终究有些不好看,老郎中颔下长须一捋,忽然自心间冒出一句“银瓶乍破水浆迸”来。

    这下子便是连朱大明也无从辩驳了。有典故,又当得起自己的经历,若是再反驳,便要如别人家起个兰儿桂儿,或者是大丫二丫。

    虽然固执,但依旧好面子。心里头便想着要比别人家好一些的朱大明,最终还是非常开心地为小丫头接受了这个名字。

    当然,代价是管人家三顿饭。

    银瓶儿走到近前,眼中的雾气已然化作晶莹剔透的泪珠儿,顺着被太阳晒得有些黢黑的脸蛋儿,无声无息地往下落着。

    通红的眼睛看着沈耘,哽咽的声音让他心头一阵颤抖:“姥姥让我跟阿舅来,正是要看着你莫做傻事。不过发解试未中,三年以后再来便是了,何苦要寻死觅活。”

    寻死觅活?

    沈耘愣住了。

    直到此时,他才想起,自己的前身今日来成纪县,不是为了游山玩水的。而是前几日参加了今岁秦州府的解试,今日是来看榜的。

    自英宗继位,到如今也不过在改元当年举办了一次科举。如今正当第二次,若在秦州解试过了,便能被送往京师礼部,待来年三月,一场在贡院举行的省试后,便可争作一个进士。

    自当年太祖说过,要与士大夫共天下,文人的地位是越来越高。

    莫说中了进士,便在这秦州解试中举,于一州之地,都是莫大的荣耀。虽说赋税依旧不曾免了,但地位高了,多少有人结交,到时候遇到个仗义疏财的,接济一番,家中也不会破落到不成样子。

    更不用说省试之后的殿试,直面官家,得御笔钦点,一朝成了天子门生,当得州府在自家门前挂好大一块牌匾。

    然而,前身的第一次科举,便在刚开始时就已经结束了。

    心如死灰是什么样子,便是现在的样子。躯壳被沈耘占了去,就连记忆也一并收揽,那个孤独的幽魂得到的,只是一个尚未知道结果的承诺。

    沈耘怔了怔。

    终于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个忽然冒出来,只是比自己四岁的外甥女。

    伸出有些粗糙的手,摸摸辫子依然一颤一颤的小脑袋,嘴角扯出一丝笑容。

    “放心吧,我只是来此处散散心。看看江河东去,将那一干风流人物淘尽。这心也不自觉就舒畅多了。”

    见沈耘确实不似自寻短见的样子,小丫头这才收起流淌的泪水,沙哑着嗓子,低声提醒道:“阿舅,你莫要忘了,今日前来,可不仅是要看榜的。”

    经银瓶儿说起,沈耘倒真的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在今日出城前办好。

    点点头,朝银瓶儿笑了笑,慨然应允:“忘不了的。正好小叔家离这里还隔着几条街,咱们不妨逛一逛再过去。”

    说着,沈耘皱了皱眉头,声音也略微降低了很多:“正好,避开人家午饭的时间。”

    牛鞍堡沈家,一脉六支。沈耘父亲沈山,乃是六支中的老大。而如今沈耘口中的小叔,唤作沈夕,如今在成纪县衙中做个小吏。

    六支中,当以沈山这一支最为困苦。

    当年祖上务农,一下子生出兄弟六个,老大自然是担当了最为劳苦的担子。先后帮助兄弟五个成家,就连如今小叔在县里的差使,都是几家攒了钱买来的。

    而如今,到底各自分了家,各自也有不同的境遇。

    小叔家在上一辈兄弟六个中,家境乃是第二好的。第一的当然是远在注鹿原做镇寨官的五叔家。

    奈何注鹿原距离牛鞍堡委实有些远,就算借点钱粮,来回也要好几天时间。正是秋收前最为困顿的一段时间,到还不如让沈耘来县城看榜时,顺路到沈夕家中看看。

    只是,想起那个有些势力的小婶来,沈耘的眉头就有些舒展不开。

    摇摇头,带着银瓶儿,缓缓向城中走去。

    高约三丈的城墙,是成纪县最为雄浑的建筑。西夏人狼子野心,时不时会有骑兵前来侵扰。虽然成纪县距离边境尚有两三百里地,但万一人家打过来呢?

    将身份文牒交给守城的士卒查验一番,便被吆喝驱使着匆匆走进城来。

    黄土铺就的街道,随处可见坑坑洼洼。间或有几个深点的水坑,正残存着前几日暴雨后的积水。

    虽说是附郭州中,但街上行人算不得拥挤。沈耘带着银瓶儿很是轻易地躲过数个水坑,终于还是在一处地方停下了脚步。

    并非前头有什么坑洼沟坎无法度过。

    只是两人的眼睛都不约而同地盯在了一个行商身上。

    那是一个硕大的稻草棒子。惹人注目的地方在于,这捆绑的极为牢固的稻草上,用竹签插着的,是数十根娇艳如三月春花的冰糖葫芦。

    一串八颗山里红,一般的圆润,一般的鲜红。

    表皮上均匀地浸润着化开的冰糖,那晶莹的外壳将山里红鲜亮的颜色衬托的越发诱人。

    沈耘脑海中已经幻想着,持一串冰糖葫芦,轻轻咬上一口。那糖衣喀嚓一声碎裂,牙齿遭遇一场与山里红温柔的邂逅。

    舌尖先是尝到一丝甜,蓦地涌出一阵酸来。而后酸中透着甜,这滋味便再也无法分开,缠绵到心都要被那风味给冰凉给通透。

    “咕咚。”

    沈耘循声看去,却是银瓶儿看着那葫芦串,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见沈耘看向自己,银瓶儿脸色羞红地低下头,只是隐约间可以让沈耘听到:“阿舅,我好想吃冰糖葫芦。”

    沈耘不禁想起,前世的自己,在小的时候,似乎也是这般不好意思地跟父母恳求。而得到一串冰糖葫芦后,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甚至超过了品尝那一串糖葫芦所获得的满足。

    沈耘摸了摸怀中。

    他依稀记得,里头还存留着自己身上唯一的一点钱。

    不多,正好一文钱,也正好可以买一个糖葫芦。

    手在怀中来回逡巡,总算是将那一个小小的铜钱摸到了手里,在小丫头渴盼的眼神中,沈耘将钱递过去:“唔,兄台,给我一串糖葫芦。”

第二章 人多得意便忘形() 
银瓶儿几乎是跳起来,接过沈耘递给他的糖葫芦。

    水汪汪的大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粉嫩的小舌头稍稍探出,在最上边那颗山里红上面轻轻舔一下。

    瞬间那一丝清甜,勾出一口的玉液,顺着嗓子往肚中流下。小丫头沦陷在这许久未曾尝过的味道中,带着几分满足,笑容也宛如沾了蜜糖一般,冲沈耘说道:“真甜。”

    真甜。

    只是两个字,却勾出了沈耘身体记忆中的馋虫。

    微微笑着,示意小丫头咬一口,口中说着:“既然甜,那就赶紧吃。吃完了正好去小叔家,正好消磨了这点时光。”

    可喉头却很是明显的一动。

    小丫头的注意力早就被糖葫芦吸引,自然没有发现沈耘的异状。

    听到沈耘的怂恿,狠狠冲着那颗山里红咬下去。

    只听得微微一声破碎,小丫头很是满足地自鼻孔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而牙齿却并未使劲咀嚼,只是在口中不停让那半颗山里红散发着酸酸甜甜的味道。

    良久才仔细咬了两下,将那果子嚼烂嚼碎了,方缓缓咽下去。

    将那剩下的半刻山里红也咬入口中,在沈耘不解的眼神中,银瓶儿将依旧满当当的糖葫芦递过来:“阿舅,你也吃,很好吃呢。”

    沈耘的鼻子有些酸涩。

    这才是多大的小姑娘啊。

    也唯有苦难的生活,才会让这个十一岁的小丫头,手上满满的都是茧子。可是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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