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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一愣,盯着唐三葬打量了一番,心里暗骂了一声“穷鬼”,便走开了。
唐三葬才不介意服务员打量自己的眼神,挤到吧台前,朝着吧台内一个三十岁左右,长相欠佳,打扮得却很骚气的少妇问道:“你们老板呢?”
“我就是。”
“你们这里招不招驻唱歌手?”
“恩,招。”
“那你看看我怎么样?”
“你……”
骚气的少妇打量了唐三葬一眼,一皱眉,只觉得他那副打扮实在有点土。
但兴许他是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主也说不定,毕竟人不可貌相吗,所以忍住了评头论足的冲动,骚气的老板说了声,“跟我来吧。”便向一旁走去。
唐三葬跟在她的身后,来到了后台。
后台略显杂乱,五六个酒吧工作人员这边摸摸,那边摸摸看着好像的很忙的样子;一个胡子一大把,大约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戴着鸭舌帽,站在离舞台不远处的地方,双手负在背后盯着舞台上那位****歌手的表现连连摇头,应该是很不满意吧。
倒是在这后台的正中央,还有一人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中,正闭目养神呢。
唐三葬来到后台,一眼就被椅子中的那人吸引了过去。
那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子,不是十七,就是十八的年纪。
她留了一头利落短发,头发上红黄相间,挑染了五种不同的颜色,白嫩的瓜子脸上五官精致。
她的长相和现实世界中港台明星,郭采洁,异常相似。
轻佻的短发和她服饰很大,上身是一件夸张的皮夹克,下身是一条有几个洞眼的牛仔裤。
应该和自己的品味差不多吧,只是那满是洞眼的牛仔裤穿在自己身上,活像一个大街上行走的乞丐;
而那满是洞眼的牛仔裤穿在女子的身上,将她那妙曼的身材,修长的美…腿展现无疑。
那女子双腿交叉,端坐在椅子内,依旧闭目养神,丝毫没察觉唐三葬的来到。
“总监,你过来一下。”这时那骚气老板开口了,“那小子也想做驻唱歌手,你来看看怎么样。”
那个胡子一大把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酒吧,还有音乐总监。
“你先清唱两句,让我看看嗓子怎么样。”
走过来的中年人围着唐三葬转了一圈,对他这身打扮实在不想多说什么,但他也抱着和老板同样的想法,兴许那是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主呢?
所以也不敢小觑。
唐三葬到一点也不怯场,走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卯足了劲,唱了一句:“死了都要爱。”
第二句还没开始呢,就听“砰”的一声,原来不远处靠着墙壁站在梯子上正在刷漆的工作人员被他一句吓得站都站立不稳,连人带梯子都摔在了墙角。
“简直鬼哭狼嚎啊。”
愣了好半晌,那音乐总监才从嘴里艰难的吐出几个字,伸手一拍胸口,差点心脏病都犯了。
“唱的真难听。”这时候,盘膝端坐在椅子里的那个妹子睁开了眼,眼角余光瞥了唐三葬一眼,皱眉道,“穿的也真恶心。”
说着,她已站起身,向舞台上走去。
“切,我唱的难听,难道你就好听了?”站在一旁的唐三葬一撇嘴,很是不服气,望着她前去舞台的背影,下面忍不住微微一硬。
“哎,这位小兄弟,这话你就错了。”这时身旁的那位音乐总监语重心长的说道,“所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咱们搞音乐的,做人一定要谦虚,面对比自己厉害的同行,应该多请教、多学习才是,像你这种攀比的心里是要不得的。”
他正说着,酒吧内那些客人一见短发妹子走上舞台,气氛瞬间就沸腾了。
一时掌声雷动,众客人齐声高喊:“秋词,秋词。”
孔秋词就是那妹子的名字。
走上舞台后,见下面的客人如此热情,孔秋词很满意的一撇嘴角,白嫩的手掌紧握着麦,朗声而道,“那么大家就一起High起来吧。”
然后就是一首经典摇滚歌曲《go!go!go!》,孔秋词那略显沙哑的嗓音,将那首摇滚歌曲诠释得完美无瑕,她在舞台上的那番表现,更是可圈可点,如同全身上下每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在绽放青春的光芒。
一曲完毕,在后台还有些不以为意的唐三葬彻底折服,心想,她这副嗓子才能在娱乐圈生存,自己那点鬼哭狼嚎还是别丢人现眼了吧。
想到这里,唐三葬轻叹了口气,转过身便要默默离开了。
这时候,走上舞台献花的观众络绎不绝,可也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矮胖子,冲上舞台便要一下要熊抱住身形娇小的孔秋词。
孔秋词急忙一闪身,避让了过去,打量那矮胖子两眼,皱眉问道:“你是谁?你要干嘛?”
第十三章()
矮胖子熊抱没得手,一皱眉,有点不悦,但还没发火,此刻笑着邀请道:“秋词小姐,晚上陪我一起唱个歌怎么样?”
“你,唱歌?”孔秋词鄙夷不屑的看着他,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没空。”
没空,自然是拒绝了。
“没空啊。”
那矮胖子还是一脸的微笑,笑的有些意味深长了,孔秋词可没空搭理那矮胖子,正要将他赶下舞台,冷不丁那矮胖子一努嘴角。
然后,“呼啦啦”五六个彪形大汉一下涌上了舞台。
酒吧内的客人见那矮胖子一直腻歪在舞台上,正准备出声将他轰下舞台,却是没想到,这一下间又有五六个彪形大汉拥上了舞台。
这下那些客人没一个敢吱声的了,不仅没人吱声,还有人带头跑出了酒吧。
有第一个跑出酒吧的,就有第二个跟着,然后跟着第三个……后来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酒吧那些客人全部跑出去,一片乱哄哄的。
等酒吧的客人全部跑完,世界就仿佛一下清净了。
“怎么样,小妞,晚上陪大爷我一起唱个歌吧。”
见所有人都跑光了,那矮胖子很满意,向前一步,看着孔秋词,有点咄咄逼人的味道。
孔秋词哆嗦着不知道怎么答应,她本想跳下舞台也准备和那些客人一起逃跑来着,不过被身后的两个彪形大汉给拦住了,没得逞。
“答应还是不答应,小妞,你倒是说个话啊。”
见孔秋词吓得惨白着一张脸,不住瑟瑟发抖,那矮胖子可没怜香惜玉,继续步步紧逼。
再没眼力劲的人也该看出来了,这矮胖子的身份可不简单啊,若不是在江湖上混的也不至于这么的嚣张。
酒吧里的那些客人,大都是没有什么身份、背景的升斗小民,哪里惹得起在道上混迹的人物,一看情况不妙,自然就全部跑了。
“哎,这位爷,我们家小词年纪还小,你呀多担待。”这时候那风骚老板也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出现在舞台上,挡在了孔秋词的面前。
酒吧的老板就是这个女的,孔秋词的亲姐姐,孔菊花,三十多岁的样子。
孔菊花,三十二岁,也不知是因为长得丑,还是其他什么缘故,至今还是单身。
和孔秋词不同,她来魔都闯荡已经有十年的时间。
十年光阴风雨兼程,孔菊花的人生自然有悲有喜,至于她这个小人物的经历在魔都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实在不足称道。
不过,好歹这十年时间也没白给,能在魔都生活下去,孔菊花也非等闲之辈,至少她清楚小人物的生存法则。
此刻她的出现,倒也并没有因为孔秋词被为难着,而表现出任何的愤怒,相反陪着一脸和善的笑容。
“这位爷,小店是小本经营,经不起你这么折腾。你老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我妹妹一马吧。”说着,她拿出十张百元大钞递给了那矮胖子。
“你算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看你的面子?”矮胖子没接过那十张百元大钞,甚至压根都没看一眼。
“我孔菊花,当然不算什么东西。”
孔菊花碰了个钉子,心中反而泰然了,那矮胖子连看都没看自己手里的钞票一眼,至少说明他不是江湖上那些只顾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就不顾自己死活的小流氓。
正所谓“阎王易见,小鬼难缠”,江湖上那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为了自己的面子基本都不会轻易出手,倒是他们手下那些小流氓基本就是脑袋一热便不管不顾就闹起来的主。
要是今儿来砸场子的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流氓,那确实有些棘手。
孔菊花混迹魔都十年之久,哪能不清楚这些小流氓的秉性,那些看到金钱、美女就好像打了鸡血一般的主,一旦闹腾起来,可是不好收拾。
不过眼前那个矮胖子,虽然气焰嚣张,只是听这话的意思好像不是小流氓那么简单;倒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吗,看着也不像……
于是接着说道,“不过南七北六十三省的大人物也见过不少,我看这位爷你也不是‘瞎雏’吧。要是针对我这不起眼的小人物,传到江湖上只怕不好听吧,到时候‘家主’怪罪下来,我想这位爷也不好受吧。”
“瞎雏”是江湖上的黑话,指的就是那些生性莽撞的小流氓。
至于“家主”乃是一家之主的意思,在这片龙蛇混杂的江湖上,“家主”就是一方势力的领军人物。
能爬到“家主”这个位置,除了自己的看家本领过硬以外,手段也不是一般的狠。
矮胖子当然不是这么厉害的人物,甚至后台的唐三葬都见过,这不就是昨天玩拳皇被自己KO掉的那小子吗。
杨龙。
倒是杨龙并没注意到唐三葬,此刻他站在舞台上,看着孔秋词,双手叉着腰,气焰嚣张至极。
至于孔菊花的那一番话,起了点作用,至少杨龙那副嚣张的气焰收敛了不少。
“有意思,你这小人物有点意思。”
杨龙打量孔菊花再三,一皱眉,也不知她的底细如何,可听她的话也好像是江湖上混过的人,所以没有乱来。
一挥手,示意拦住孔秋词的那两个彪形大汉让开,然后听杨龙说道:“既然都是江湖上的人,那我也不为难你了。”
“多谢这位爷给面子。”
谢过了杨龙后,孔菊花转过身看着妹妹孔秋词,厉声命令道:“给我走。”
“姐。”孔秋词一愣,有生以来,她可从未见过孔菊花这般严肃的表情,不免有些心惊胆颤。
“走,快给我走,走的越远越好!”孔菊花又怒喝了一句。
心惊胆颤的孔秋词不多问一句,跳下舞台后,便灰溜溜的跑出了酒吧。
她跑出酒吧之时,背着破音箱的唐三葬也正要默默离开。
唱歌这条路看来是没戏了,略感扫兴的唐三葬叹了口气,那么自己该走哪条路才能走向小人物的逆袭之路呢?
正在他像一根电线杆子般矗路上苦思冥想之际,匆匆忙忙跑出孔秋词喊了一声“让开”,然后还没等唐三葬反应过来,这一下就撞在了他的怀中。
“哎,我说,你没长眼睛啊。”还没等唐三葬开口,孔秋词到先怪罪了起来,“让你让开,你是听不懂还是怎么的?”
正自这时,酒吧之内传出了一阵轻松惬意的笑声。
“哈哈,没想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小地方还碰上江湖上的人,世界真是小啊。”坐到了吧台的位置,杨龙晃荡了一下手中红酒杯,悠然自得的说道,“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这小人物应该懂我的意思吧?”
第十四章()
“江湖自然有江湖的规矩。”孔菊花叹了口气,“爷的意思我懂。”
说着,也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小刀,握在手中仔细打量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一口气,郑重问道,“爷是要左手的无名指还是右手的无名指?”
“这么血腥,我可不喜欢。”杨龙摇了摇头,看着吧台后那张放着各式各样名酒的酒柜,忽问道,“你们这里什么酒最烈?”
“烧刀子,古酒烧刀子。”孔菊花放下了那把锋利的小刀。
“烧刀子跟伏特加比起来怎么样?”杨龙又问。
“根本不能比,伏特加虽然烈,但和烧刀子比起来就像一只安静的小绵羊。”
“听上去还不错,不知道那烧刀子的度数如何?”
“九十九度,能赶上酒精了。”
“多少分量?”
“两升,能有一瓶大瓶可乐的分量。”
“可以,你们这里有多少?”
“一瓶。”
“一瓶?”
“没错,只有一瓶,像烧刀子这么烈的酒,市面上早已绝版了,我们也是从其他渠道花了大价钱才弄到这么一瓶的。”孔菊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