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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大哥可能不知道,大周和南燕相安无事近这么多年,城防大军虽是大周精锐,但有些军纪执行的也不是那么严格,很多大将把妻女接了过来,而更多在当地成家立室。如果朝廷增派大军,两国交战指日可待,那些将军们定然会将家眷送走。”李三眼中闪着阴冷之色,一丝杀气泄露出来。
第二百四十一章 :白云三宝()
更新时间:20204
沈冲听到这里,心中一惊,一股怒火冲上心头,听这李三的意思,是想半路劫杀淮阳城那些将军们的家眷,江湖规矩,仇杀不涉都及家眷,况且只是为了求财,那李三的样子也不像是心慈手软之辈,那些家眷只怕一个都不会放过。
但瞬间,沈冲就将这股怒火压了下去,若是他仍有神魂境的修为,倒是不妨将这两人直接捻死,便现在凭自己仅仅真气级的修为,正面相抗,被捻死的只能是自己。
深吸了一口气,沈冲继续听下去。
“这些家眷定然携带有淮阳城将领们搜刮多年的财富,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有军队护送,人数也不会太多。”李三脸上闪现着阴狠的笑意。
冷玉和也来了兴趣,但想了想又说道:“你既然说出这件事,那就是想让我也一起出手?”
“是的,这件桩买卖怕是只凭我半天云一伙,根本吃不下,到时还要劳烦冷大哥帮忙。”李三说道。
“嗯?”冷玉和皱了皱眉,奇道:“如果只是普通的军队护送,有你一个破武高手,再加上几百号兄弟,足以应付了吧。”
冷玉和在这两国边境已停留了数日,淮阳城也去过几次,守城的将军大都是通灵级武者,只有聊聊数人是破武修为,只有一个坐镇的大将军才是炼神级的武圣。护送家眷这种事,能派出一个通灵级将军就不错了。
李三苦笑了一声:“我也不瞒冷大哥,本来以我的人手就足够了,但突然出现一人,让事情多了些变故。”
“什么人?”冷玉和奇道。
“冷大哥可听过玉婷郡主的名号?”李三说道。
“护国公原风云的女儿?”大周朝文武分治,武官以护国公原风云为首,但自原风云封为公侯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与人交手,但没有人怀疑这大周第一武将的功力,原玉婷是他的掌上明珠,冷玉和自然不会陌生。
“就是她,她半月前也来到了淮阳城,似乎是与淮阳城大将军的女儿是闺中密友,很有可能随家眷的车队返回金陵城。”李三说道。
“若是她父亲亲至,我们只能退避三舍,她那郡主的封号虽尊贵,但也不过是一个小丫头片子,难道只凭她一个小丫头就将你吓倒了。”冷玉和抽动了一下脸皮,不屑的说道。
“那小丫头本身倒是没什么,天分不差,但却是娇生惯养,就算原风云再过栽培宠爱,充其量不过是刚刚达到通灵级,但她手上却有皇室赐下的三件法器,凭这三件法器,只怕连我也讨不到什么好处。”
“嗯?法器!”冷玉和的眼中精光一闪,透出一丝贪婪。
别沈冲收集的法器不少,但却是斩杀了大量高手得来,其中不乏神魂强者,在肉身境,除了大宗门的嫡传弟子,普通散修要想得到一件法器可谓是千难万难,就算是冷玉和,为盗多年,手中也不过只有一件下品法器,一下子听闻那小丫头有三件之多,在他眼中其价值可远远超过那些将军家眷所携带的财物,立时就动了贪念。
“不错,听说是大周皇室剿灭了一个小宗派白云宗,得到了那个宗派的传承法器,分别是名为玲珑玉、拂云衣、还有就是凤羽剑,被称为白云三宝。数月前,皇室将这三宝赐给了这位玉婷郡主,有护国公帮助,那小丫头炼化这三宝并不是什么难事。”李三顿了顿,又说道:“就在不久前,草原那边来的个武者,不知怎么就触怒了这位郡主,那武者已是通灵巅峰的修为,功法也有独到之处,可还是一个照面,就被击毙。”
冷玉和脸色微微一沉,似有有些顾忌,便片刻就再次露出狠色。
“就算有法器在手,一个小丫头,你我两个武宗出手,还拿不下她吗。”冷玉和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嘿嘿,三件法器,一个小姑娘身上带着三件法器,不怕人觊觎吗,这白云三宝合该归我九星会所有,不过,善后的事情,你可想好了,原风云可不是个好惹的人,抢了他女儿的东西,他能把整个淮阳城周围五百里翻个底朝天。”
“这个,我倒是早有准备,冷大哥的到来更是让我下定了决心,多年来我辛辛苦苦的维持着半天云的基业,如今我那几百的兄弟也该为我作点牺牲了。”李三脸色一沉,露出一股凶悍之气。
听这冷三的意思,分明是想将半天云群匪当成替罪羊,冷玉和微微一怔,随即笑了起来:“哈哈,这才是大丈夫本色,该舍弃的就要舍弃,能拿的起放得下。”
“嘿嘿,如果冷大哥不反对的话,我们可以到半天峡细谈。”李三环顾了一下四周,两人说话时,虽然用上了真气,但这酒楼之上,难免人多耳杂。
冷玉和点了点头,两人同时起身,丢下了两块银饼子,便下了酒楼,径直离开。
见那两人离开,沈冲也没敢轻动,更不敢跟踪这两人,而是陷入了沉思之中。
劫杀那些将领家眷之事,虽然愤怒,但以他现在的实力却不能轻易插手,而对于原玉婷也只是一面之缘,当年万空寺前那红衣少女的骄横实在没能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倒是想起那郑红袖的面柔心善让他恍如隔日。
其他的消息与他无关,也不必理会,但玲珑玉三个字入耳,却让他心中大起波澜。
沈冲过的道书史记也是不少,而且通灵级武者就可以一目十行,而修成神魂便可以直接将书本上的内容烙印在神魂中,可以说是过目不忘。
玲珑玉在一本古老的志书中有过记载:天色若水成,柔光温容颜,万物钟其秀,元神养其心。
严格说过,玲珑玉并不算是法器,而是只是一块蕴含有大量天地灵气的美玉,在特定的环境中,经历数万年的蜕变,再用特殊的方法祭炼,才能化为一块玲珑剔透的玲珑玉。
但据说那特定的环境要求极为严格,放在现在已可以说是不可能实现,而且还要经过数万年的温养蜕变,所以玲珑玉的出世可以说比法器要稀少的多。
白云三宝其他的两件也就罢了,但这玲珑玉却对沈冲的作用极大,因为它的重要做用不在于攻击,也不在于防护,而是帮助武者感悟天地元气,还有滋养窍穴的功效,据说携带着玲珑玉修行,速度能比普通武者修行速度快上数倍。
想不到出来一趟竟然能得到这种宝物的消息,沈冲心神微微有些震动,这玲珑玉正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
如果能得到玲珑玉,再加上天地印中的混元之气和丹药的辅助,打通窍穴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否则,等他温养好筋脉,打通窍穴后,最佳的修炼年纪只怕早就过了,而再次突破神魂只能是做梦了。
“玲珑玉,我一定要得到手,只要窍穴打通,肉身境的瓶颈对我来说,差不多是形同虚设,只要积攒足够的元气,就可以一一跨越。”沈冲心中暗忖。
但以他现在的修为,去找玉婷郡主抢玲珑玉,虽说不是找死,那也是找虐,唯一的办法,就是混到她身边,只有接近了她,才会有会机得手。
沈冲一个男子,要想混到玉婷郡主身边,只有两个办法,第一就是混入军营,再想办法成为郡主身边的禁军,这样就可以明正言顺的接近原玉婷,但军营审查严格,每一个军士都严格记录在案,载入军籍,短时间内要混进去绝无可能,要想加入禁军,更是难上加难。
那就剩下另一个方法,混入半天云盗匪之中,在劫掠时的混乱中,接近玉婷郡主,趁乱夺得玲珑玉。
想来既然李三已经想到要将半天云作为替罪羊,那这头羊自然是越肥越好,这时候混入盗匪之中,却是容易许多。
心念一定,沈冲便离开了闻香来酒楼,不再磨蹭,直接来到朱家镇上最大的药店之中。
“老板,人参,灵芝,丹桂,莲云花,我都要年份最长的,有多少存货,都拿出来吧,还有虎骨和熊胆也来十副。”沈冲连报了几味补气养身的药材,这些药材他都打算熬制为汤水,用于抛养身体。
丹药内服,药浴外敷,再加上混元之气的滋养,先将肉身的强度提升上来。
那药店掌柜本来到沈冲一身布衣,便没怎么搭理,只有一个小伙计迎了上去,但一连串的药名,还有那句“年份最长,有多少要多少”的话一出来,顿时精神大振,连忙从柜台后跑了出来,但走到沈冲面前又有些犹豫。
沈冲哈哈一笑,一抬手,叮当一片脆响,十余个金饼子落到了柜台上。
掌柜的脸色顿时就变了,笑得如一朵菊花般:
“客官,您稍等,请坐下喝杯茶,”回头又向旁边愣着的伙计喝道:“小四儿,还杵在那儿干嘛,还不去后面搬货。”
这药店的存货也是不少,十余种药材,每种都有十余斤左右,加起来就是百余斤,而且这些药无一不是名贵之物,足足花费了七百多个金饼子,好在天地印中不仅有元气石和丹药,大周朝通用的货币金饼子和银饼子也存了不少。
沈冲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储存物品的法器,直接委托药店掌柜买了辆车,然后向镇外驶去。
沈冲的驾车技巧还不熟练,但也难不倒他,半个时晨后,已离开了朱家镇,官道上没有一个人影,沈冲四下了,虽然自己在药店露了财,但朱家镇是个贸易中转小镇,大商队也是不少,倒是没有引起人的觊觎,也没有人跟踪而来。
“好了,这就这里吧。”
沈冲从车上一跃而下,大袖一荡,一股黑气自袖中涌出,猛然一兜,将这一车补气补血的药材全部收入天地印中。
伸手在马臀上一拍,让马车自行驶远,才重新返回朱家镇,回到了叶大婶的小院里。
这样虽然麻烦,但避免了有心人的窥视,也不会给这对平凡的夫妻两带来祸端。
数日后,沈冲便向叶大婶告辞,并留下了几个金饼子,离开了叶家。
走到荒野无人之处,沈冲拿出一把匕首,狠了狠心,向脸上划了几刀,鲜血立时涌出,本来十分俊秀的脸庞立时变的狰狞可怖。
又照着溪水了,沈冲确信,只要不是熟悉的人,根本认不出他本来的样子。至于日期后想驱除脸上的伤疤,也不是没有办法。
第二百四十二章 :混入盗匪()
更新时间:20204
出了朱家镇,沈冲径直向西,在镇上时,他就已经打听过了,半天云是盘踞在朱家镇和淮阳城之间,最大的一股盗匪,所汇集的山头就镇子西面的半天峡。
沈冲向西走了数十里,就到一座山峰出现在眼前,山势并不高,但十分险峻,整座山峰呈漆黑之色,而且这座山只有一半,仿佛是被一把利斧从中劈开似的,而另一半却是不翼而飞,显得十分突兀。
从远处去,整个山峰上黑烟滚滚,仿佛乌云笼罩一般,这半天峡的名子或许就是由此得来。
到了近前,沈冲才发现半天峡上并不是光秃秃的,山上长满低矮的灌木,而山顶上的黑烟正是从灌木之中的石缝里蔓延出来的,连带着那灌木都是漆黑之色,整座山峰到处黑烟弥漫,一就知道不是什么善地,此地不是出妖物,就是出盗匪。
“站住,什么人?来干什么?”刚走到山下,还没等沈冲上山,就听到一声厉喝,一个人影突然窜了出来,此人一身黑色的衣衫,连皮肤都是黝黑之色,融在山色之中,倒是不易辨别出来。
沈冲裂嘴一笑,牵动脸上的刀疤,显得狰狞怪异:“俺是平湖郡的,人称刀王黄虎,知道这山上有个李当家的,急公好义,特来投奔,讨口饭吃。”
“噢!是来入伙的,”那黑衣汉子倒也不以为意,这半天云在周围也小有名气,想要入伙的人也是常有,尤其是这几天特别的多,只要实力强劲,大当家的也是来者不拒,便也没有为难沈冲:“黄虎是吧,到山上那个草棚了吗,到那里,有人考核,有实力就留下来,没实力就滚回去吧。”
那黑衣人来的快,却得也快,身形一转,就再次融入到漆黑的山石之中。
沈冲倒也不以为意,按着黑衣汉子的指点来到了草棚前。
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叼着一根草棍,坐在一张躺椅上,正闭目养神,到沈冲走近,双目立时睁开了,精光一闪,已在沈冲身上一扫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