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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侠系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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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瞪得大大的,简直要吞下鸡蛋一般。

    “哥走高端餐饮路线不行吗?我给你保证,一定好吃,怎么,要不要尝尝。”沈夜问道。

    “真的假的?在我印象当中,你不会做餐吧,咱们在大学宿舍里面,也都只是泡方便面罢了。”万鹏有些怀疑的说道。

    “哥当时是怕露一手上等的厨艺,让你们这些人吃惊,惭愧,打击了你们的自尊心。现在实在是生计所迫,逼不得已。”沈夜装出了一副落魄书生的模样,在自家的兄弟面前,说什么都可以,随便开玩笑。

    “真的假的?”万鹏点头:“行,给我来一个蒙大拿牛排,和一份波士顿蛤蜊浓汤。牛排要五分熟。我就尝尝你那可以可以令鱼沉湖,令大雁落下,惊天地,泣鬼神的手艺。别给我端上两盘黑暗料理。”

    “你放心,一定不会差。”沈夜自信的说道:“哥是谁。”

    一会儿的功夫,蒙大拿牛排和波士顿蛤蜊浓汤就做好了。

    接下来就是关键性的,给这两个菜,都加上了餐风露宿这种神奇的调味料,片刻功夫,餐风露宿的调味料就已经融入了菜肴当中。

    然后,端到了万鹏身前的桌子上。

    万鹏看着眼前的这两道菜肴。

    菜式,论外貌,说真的,相当一般。

    万鹏吃过的有格调的地方,比如羊城最有格调的大酒店,请的好像是什么美其林三星酒店的主厨。那里的菜式外貌比起这个漂亮的,多得太多太多。

    但是,却有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进了鼻子当中。

    很好闻的味道。

    滋!

    美妙的味道,在舌尖上面绽放着。

    牛肉的绝妙汁味,以及牛肉当中的汁液,随之而进入了口腔当中。

    鲜,嫩绝顶。

    似乎一块又一块最顶级的神户雪花牛肉的滋味,在眼前飞行着。

    之前不是说过吗,万鹏跟着父亲去过羊城最有格调的餐厅,吃过什么米其林三星酒店主厨做的牛排,据说用的还是什么神户雪花牛肉,当时感觉那种牛肉,已经是绝顶了。

    但是,现在,却感觉眼前这一顿牛肉,比起那个米其林三星主厨做的神户雪花牛肉,还要胜上一筹!

    怎么有这么好吃的牛肉!

    万鹏疯狂的吃着,一边吃着一边吼着:“夜子,这个牛排再给我来一份,太******美味。我要杀了你,有这么好的厨艺在大学的时候不拿出来。现在才拿出来。让哥吃了那么久的方便面,你赔我的美食。”

    “吃还堵不住你的嘴。”沈夜摇了摇头,再给万鹏做了一份蒙大拿牛排。

    万鹏疯狂的吃着,吃得大爽特爽。

    等吃完了两份牛排,吃得有个七八分饱,才看向了那份波士顿蛤蜊浓汤。

    这汤看起来是乳白色,略略的带些黄色,卖相相当的不错,有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

    而吃第一口的时候,万鹏就有些惊喜了。

    蛤蜊浓汤用牛奶和奶油最基底,里面混有蛤蜊块、土豆和蛤蜊汁。

    一般的店做这一道菜,很容易让奶油的味道与蛤蜊块的味道,不能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包括不少星级餐厅。而眼前这家看起来普通的小店,却能把这两种味道,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既尝到了奶油那种酥酥嫩嫩的口感。

    又感觉到了蛤蜊那种大海的鲜气。

    完美交融,似乎就如同大海与奶油的碰撞。

    太好喝了。

    片刻功夫,这一份蛤蜊浓汤就消灭得干干净净。

    “太好吃了,我要打包,打包,给我老豆和阿妈也各自带一份,让他们尝尝什么叫绝顶的美食。”万鹏吃完之后,抹了抹嘴,最后一脸痛苦的看向沈夜:“夜子啊夜子,你做出这样好吃的美食。叫我以后,怎么吃得下其它食物。太伤心了吧。”

    “呵呵,听说你在烟草局终于交到了你人生的第一个女朋友,女朋友没事给你喂爱心午饭。幸福着来着。哪里像我这样的单身狗。”沈夜恨恨不平,妈的,万鹏这小子在大学都失恋三十多次,居然比自己更早找到女朋友,这真不公平。

    万鹏讲到自己第一次追上的女朋友,也满脸自豪,用一副看单身狗的眼神看向沈夜,眼神当中都是蔑视。

    ……

    万鹏的爹是烟草局的中层。

    他自己也在烟草局混。

    他在宁县的年轻人当中,算混得相当不错的。

    有着一个格调不低的圈子。

    而他在他自己的圈子当中,疯狂的安利沈夜这家海边小筑,说是毕生吃过最好吃的美食,让他圈子当中的其它人产生了好奇,也来了不少人来品尝,每一个品尝完了之后,都是交口称赞。而路人见得这家店生意好了,看样子不像专门宰人的,也开始有人进这家店消费。

    终于,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海边小筑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虽然因为价格太贵的原因,从来没有爆满的时候。

    但是,这些菜的利润太高,赚的钱绝对不少。

    (嗯,今天陪小孩在外面玩了一天,所以更新晚了,抱歉。)

第二十三章 赚钱了赚钱了() 
开店一个月。

    沈夜开始做总结。

    啧啧!

    这一个月来,每天的客人都不多。

    前面四天,一个客人也没有。

    第五天,包括万鹏以及万鹏带的外卖在内,也就是六个客人。

    第六天,八个客人。

    再到后面,基本稳定在了一天二十个客人左右。

    但是,这里每一道菜的价格贵。

    基本上,一个客人身上可以赚个二,三百也不难。

    一天下来,可以赚个三,四千左右的人民币,当然,这是毛利。

    一个月下来,有八,九万。

    再除掉店租,食材,以及交税等等,最后一个月赚个五,六万人民币。

    沈夜现在无比的感谢职业系统,让自己转职成大侠。

    自己这样的去打工,一般也就是二三千一个月,能混到四五千就不错了。

    现在开店,却这样大发特发。更厉害的是,自己走的是高利润高端路线,一天压根只需要接待二十个左右的客人就行了,一点儿也不累。

    爽!

    心情愉快的沈夜,打算把好消息告诉老豆阿妈,顺手挂了一张今天暂不营业的标志在大门上,然后骑着小电驴,突突突的往家里跑着。心中打算着,再赚几个月的钱,弄一辆车来开开。毕竟,自己一个大老爷们骑着一个小电驴,不算多帅。

    回到家中之后。阿妈林梅和老豆沈家平正在吵架,谁家没有磕磕碰碰的时候,问起吵嫁原因才知道。原来是老豆打牌输了一千块。也难怪阿妈林梅会生气,阿妈赚钱本来就难,而且妹妹现在读书成绩虽然极好,但学校还是要收补课费。

    这个到容易解决。

    经济问题靠钱解决。

    沈夜直接说出自己第一个月,赚了五万多人民币,直接的把阿妈和老豆吓到了。

    老豆更是惊呼:“是不是赚的韩币还是日元?”

    沈夜也不解释,直接的把五万块人民币的现金,砸到了阿妈和老豆两人的面前,砸得两人笨笨木木呆呆傻傻。

    沈夜又解释了一番,自己菜价定得高,赚的利润非常的高,这样才让两人将信将疑。

    而赚了钱的沈夜,也心情极是愉快。给了阿妈二万块之后,再给小妹沈小云买了一台苹果6s普拉斯。当然,顺便也帮自己把手机换了,淘汰掉之前没钱时买的五百块的智能机,直接换了一个华为mata8的手机。

    再给老豆和阿妈都换成了华为旗舰机,给阿妈林梅买了一个金项链,一下子就花了一万多块快二万。

    但是,感觉花这钱,花得值,花得开心。

    ……

    沈家,沈家平这一辈,一共有四兄弟。

    大哥沈保平,二哥沈家平,老三沈卫平,老四沈国平。

    老三沈卫平最是发达,在羊城开大酒店的,平时少有与其它三人来往。

    而大哥沈保平,原来是印刷厂的,但是印刷厂早倒了,成了下岗工人。沈保平和他妻子也就是沈夜的大伯娘林娥,开了一间小百货,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

    林娥与林梅两人是一个村子出来的,两人晚上也会去跳跳广场舞聚聚。

    这一天,林娥去跳广场舞的时候,看到林梅的第一眼,就落在了林梅脖子上面那一条金灿灿的项链上,她也不由的一怔。沈保平家与沈家平家里,半斤八两,都穷得勉强维持罢了。林梅好好的怎么会舍得钱买金项链,她走近了仔细一看,这金项链相当的粗。

    她也不由的惊异着:“你这项链多少钱?哪儿买的?”

    “多少钱?听我儿子说用了四千多吧。哪儿买的不知道,是我儿子买的。”林梅见林娥发现了她特意戴出来的,金灿灿的项链,眉角也不由的飞了起来,她本来就是戴出来卖弄的:“儿子不但给我买了金项链,还买了一个手机,叫什么华为手机,用了三千多块,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

    林娥也不由的一惊:“你儿子买的?你儿子也才刚刚大学毕业,前面半年都没有工作吧。现在才开店一个月,就有这个钱,又买金项链,又买好手机?”

    林梅一昂胸,得意的说道:“我儿子开的那个店,一开始开业的时候,大家不是都去看过了吗?开始还以为,那个店开不下去,毕竟定价太贵了。我当时还以为,这开店的十多万起始金,都要飞了。哪里料得到,儿子才回来跟我说,他那店一个月赚了五万人民币。”

    “这不,给我们一家都买了手机。特别是给他妹妹小云买的手机,叫什么苹果手机,年轻人当中最流行的,五六千一台,真是宠坏了小云。这孩子,就知道乱花钱。”林梅虽然在骂沈夜乱花钱,但是眉眼之间,哪里是在骂沈夜,简直是彻头彻尾的开始了炫耀模式。

    虽然林梅开启了炫耀模式,让林娥感觉相当的刺眼。但是她还是震惊无比,沈夜那孩子开的小店,一个月居然赚了五万!天啊!

    这简直是无法想象!

    而旁边跳广场舞的大妈,也都是附近的人。听到了林梅这么一说,都围了上去,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林梅,你儿子这么厉害啊,开店居然一个月赚五万!”

    “太厉害了。我儿子读了一个重点大学回来,现在也就是一万的月薪。”说话的叫刘婶,平时总是炫耀自己儿子重点大学毕业,赚了一万的月薪。但是现在才发现,一山还有一山高。

    “刘姐,你儿子一万月薪算极好的了,我儿子才二千多,唉。”一个大婶叹了:“没读书,还是吃亏。”

    这个大婶的儿子,初中时候学蛊惑仔,结果大了就去工厂流水线。

    “林姐,你儿子有没有女朋友,我有个侄女,长得可俊了,现在也才二十一岁。”姓巴的一位大婶,开始给林梅的儿子介绍起相亲对象,这么年轻就这么能赚的,可不能放过。

    “我也有个侄女,长得更俊了,现在也才二十三岁。”旁边一位李姓大婶不甘示弱,也开始介绍起来。

    反正今天,林梅的炫耀心,是得到了彻底的满足。要知道,以前的她,老公喜欢打牌,儿子是个大专生还被骗进传销,在跳广场舞的一众大婶当中,压根抬不起头来。

    (嗯,今天是带小孩在外面玩,所以少更了一章。正常一天更新三章。)

第二十四章 温秀婷() 
沈夜的大伯娘林娥,匆匆的走回家。

    早前就说过了,她家的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

    沈夜的大伯早年是印刷厂,但是现在下岗了,就开一间小商店罢了。现在一家五口人,住的是印刷厂小区早年的房子,一共也只有五十多个平方,二室一厅,装修简陋。

    而且,这么小的房子内,还住了五口人。

    沈夜的大伯沈保平。

    沈夜的大伯娘林娥。

    大堂哥沈叠。

    大堂嫂温秀婷。

    以及沈叠和温秀婷两人的儿子沈南。

    林娥回家的时候,丈夫沈保平正戴着老花镜看报纸,儿子沈叠正在拿着一张财经报纸看,儿媳正在厨房里面洗碗,而孙子沈南正在看电视,电视是二十九寸的老电视,还是十年前买的,tcl的牌子,质量还不错。电视里面正在演着奥特曼。

    “我刚才去跳广场舞,碰到了林梅。林梅买了金项链,还有三千多的新手机。一问,才知道是他儿子买的。听他的口气,沈夜开那个海边小筑,一个月的纯利润,就有五万多块。”林娥现在还颇是震惊。

    “什么,不是开玩笑的吧。”沈保平第一个被震到了:“一个月五万?我们一年也赚不到五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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