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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将魂歌-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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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活到现在,奴赤的内心,不知不觉的产生了一种名为感动的心理。

    好死不如赖活着,死战过饥饿过,跟老鼠王国开战过,奴赤觉得,能够活着,真好。

    荆苏没有费多大力气,讯问很顺利,奴赤交代得很详细。

    河套有多少部落,各个部落的关系,匈奴联盟形成的过程,夜里偷看他大哥的女儿妙妙······

    “没有想到啊,这个勇猛的匈奴汉子,这么鬼畜,竟然觊觎着自己的侄女!”

    奴赤的交代材料,多少挑动了蒙恬的猎奇心理,让他想到了后世日本人拍摄的伦理剧。

    “要不然,怎么说他们是蛮夷呢!”甘罗见到后面的少儿不宜内容,面露鄙夷之情。

    “将军,这个奴赤,什么时候放他回去?”荆苏想到奴赤交代的场景,心里也是忍俊不禁。

    人性复杂,蒙恬的右手食指,敲在桌面之上,一时陷入了沉思。

    奴赤的表现,到底是他的真实表现,还是像勾践一样,做出的隐忍之态呢?

    韩非子曾说,驱使他人的时候,要让他人处于不能背叛的境地。

    蒙恬想到韩非写过的一篇文章,差点脱口而出,转念一想,这个时候的韩非,怕是怀着孤愤的心情,正在发奋著书立说呢!

    “你俩想个法子,绝了奴赤的后路······”

    奴赤回到监牢后,心里有些闷闷不乐。

    他从秦人那里得知,奴哈将妙妙献给了头曼,秦匈之间,暂时实现了停战。可是,奴哈却没有派人来赎回他。

    匈奴的部落之间,经常发生争斗,俘虏可以赎回,部落勇士的尸体,也可以赎回。

    这早已成为了匈奴时代相传的习惯。

    “你大哥根本就希望你死,就算活着,也不会来赎你,野猪部落首领的位置,奴哈只会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你嘛,功高盖主······”

    回想着秦人所说的话,奴赤的心里,越想越不平衡,这么多年来,他拼死作战,却让奴哈对他越来越忌惮。

    “奴哈!”

    三天过后,狱卒再一次前来,带他出了监牢。

    地面上残留着浅浅的积雪,北风吹来,空气中透着寒气,但并没有特别刺骨。

    春天快要到了。

    奴赤感受着空气中的一丝温暖,心里更显愤怒,近半年过去了,奴哈仍然没有派人来过问他的死活。

    “这是哪里?”

    狱卒押着奴赤除了监狱,来到了一处秦军校场。

    黑压压的秦军士兵,紧握着长戟,围成一圈,形成了一个圆阵。

    圆阵中间,几名匈奴人模样的汉子,正颤抖不已。

    狱卒没有理会奴赤,将他交给一个秦军士兵后,就退在一旁,复命去了。

    “奴赤,这些人来自休屠部落,也被我军俘虏了。只要你杀了他们,你就自由了!”

    荆苏右手一抛,一把秦剑落在了奴赤的脚边。

    “你说的是真的?”

    奴赤望了望休屠部落的俘虏,又看了看脚边的秦剑,既有些兴奋,又有些疑惑。

    “当然!”

    荆苏身旁的甘罗呵斥道:“你以为,我们跟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匈奴人一般吗?”

    我什么时候忘恩负义啦?

    奴赤觉得有些委屈,不过,他可不敢跟甘罗理论。

    这个比蒙恬还要年轻的小子,平时不常见,可到监狱的时候,会折磨他,不让他睡觉。在他疲惫得不能再疲惫的时候,甘罗就算说奴赤一头猪,他也会老老实实记到心里去。

    休屠部落的那几个俘虏,似乎明白了眼前的状况。其中一人,迅速反应过来,扑向了地上的青铜剑。

    “去你娘的!”

    奴赤可不会让他得逞,一脚踹了过去。昨晚,他与老鼠王国的大将军纠缠百来回合,成功享受到了肉食的美味。

    这个时候,奴赤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力气。

    咔擦——

    那俘虏闷声倒在地上,口里不断的叫嚣着。

    剩下的几名俘虏,面带决绝,同样扑了上来。

    “休屠人就是该死!”

    奴赤提起青铜剑,如猛虎下山,左劈右砍,很快将几个休屠人屠戮殆尽,还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砍人头,计首功,人类早期的社会,莫不如此。

    “不愧是野猪部落的第一勇士,我没有看错你!”

    荆苏手一挥,几个军士上前来,取走奴赤手里的青铜剑。

    军阵散开后,又有几个休屠人被带了上来,只不过,他们仇恨的目光,齐齐落在了奴赤的身上。

    “你很快就会自由了,想想吧,野猪部落的亲人,在等着你!”

    荆苏拍着奴赤的肩膀,循循善诱。

    果然,奴赤再没有回到那阴暗潮湿的监牢,而是住到了秦人安排的驿馆。

    “匈奴人杀起匈奴人来,比秦军还狠······”

    远处,目视了奴赤屠杀休屠人的场景,蒙恬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部落众多的匈奴人,其实不难对付······

第131章 匈奴代理人() 
长城防线的内侧,二十里开外,数月之后,一座雄伟的军营拔地而起。

    高高的旗杆上面,秦国特有的黑色龙旗,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蒙恬的大本营,便设在这里。

    不是没有人劝过,此处距离长城防线太近,但蒙恬不为所动。

    天子守国门,将军守长城,距离前线太远,虽然安全许多,但却不利于及时掌握前线动态,对士气也会有所影响。

    戍守长城的士兵,回头一望,主将的营地清晰可见,心气儿神倍足。

    这日,阳光灿烂,军营的一处密室,却幽幽暗暗,灯火照在奴赤的脸上,晃得他有些刺眼。

    坐在他对面的蒙恬,身形隐藏在灯火的阴影处,若隐若现,带着一丝神秘的色彩,更增添了奴赤心中的畏惧之感。

    蒙恬暗地里打量着奴赤,只见他满脸横肉的脸庞瘦削了不少,坐卧不安,却又不敢动弹。看来电影里学到的审讯罪犯的技巧,给奴赤带去了不小的压力。

    “叫什么名字?”

    “奴赤。”

    “来自哪个部落?”

    “野猪部落。”

    “野猪部落,这么难听的名字。”

    “······”

    蒙恬的语气十分平淡,没有任何喜怒哀乐,奴赤回答着,头却越来越低。

    他败在蒙恬手下,成了蒙恬的俘虏,按匈奴人的习惯,他现在便是蒙恬的奴隶,而奴隶,是不应该有脊梁的。

    “回禀将军,匈奴人各个部落信奉不同的图腾,有的部落图腾为黄羊,有的为老鹰,我们野猪部落的先人,据说屁股后面有条尾巴,所以就以野猪为命······”

    屁股后面有条尾巴,不就是返祖现象吗?

    蒙恬心里吐槽道,古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看见人屁股后面有尾巴,不是打成妖孽,就是被当成某种图谶。

    野猪部落的祖先,后面的尾巴肯定看起来像猪尾巴,才有了野猪的名号。或者说北方的草原上没有猴子,要不然,应该叫猴子部落才对。

    蒙恬对野猪部落的来历没有兴趣,他问这么多,同样基于犯罪学上审讯罪犯的心理,让奴赤接受自己的角色。

    人心说来很奇怪,即使洁身自好的人,一旦有了污点之后,就更容易继续堕落下去。就像女人的第一次往往很难得到,可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顺利得多了。

    当杀了休屠部落的俘虏之后,奴赤心里的最后一丝亏欠,早已烟消云散。他现在只希望秦人信守承诺,让还活着的休屠俘虏,永远留在秦国,世代为奴。

    “我听手下的人汇报说,你想回匈奴?”

    蒙恬见奴赤以头磕地,整个人几乎趴在了地面上,用匈奴人的习惯表示臣服。

    “我的女人和孩子还在部落里。”

    想到女人和孩子,奴赤心里更加愤怒,这个时候,他的女人,只怕已经进了奴哈的帐篷吧!

    “你的部落可没有送来赎金。”

    蒙恬察觉了奴赤的不甘。

    以前的奴赤,一心征战,没有想那么多,可人心里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恶念就不容易收回去。

    奴赤的妻子,年轻漂亮,来自邻近黄羊部落的第一美女。匈奴人的女子,喜欢强壮的勇士,而奴赤去黄羊部落参加赛马节的时候,成功赢得了美人的芳心。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大哥奴哈,眼光时常在女人的身上来回打量,分明透着猥亵的龌蹉。

    “我回到部落,掌控部落实权后,愿意每年给将军贡奉一千匹河曲马!”

    想到头上开始绿油油的草原,奴赤一狠心,自己给自己出了赎金。

    “一千匹马?打发叫花子呢?”蒙恬假装不悦道。

    一千匹马其实不算少,可谈判场上,虚虚实实,哪有一口价的道理。

    “两千匹,两千匹已经是部落的极限了!”

    野猪部落只是一个中型部落,跟休屠王、谷蠡王这样的大型部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自由,奴赤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好啦好啦,你也别做出一副被强奸的样子了!”

    蒙恬挥了挥手,奴赤便秘的神情,落在灯火之下,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本将军见你还算识趣,只要你听话,我也不会亏待你。你回到部落后,如果能执掌大权,以后河套地区的酒水贸易,我特许你独家经营。”

    “将军,独家经营是什么意思?”奴赤抬起头来,一脸迷茫。

    “就是本将军只与你做生意。”蒙恬伸出手指,指着奴赤,点拨道:“其他部落想喝酒,就得找你做交易,明白吗?”

    “明白,小的明白······”

    奴赤忙不迭的点着头,顿时大喜过望,哪里还有半点肉疼的感觉。

    匈奴人只有两样终身爱好,上马砍架,下马嗜酒。北国风吹,万里雪飘的时候,帐篷里有酒的生活,算得上天堂般的日子了。

    只是匈奴与中原各国,战争不断,商路时断时续,酒水在草原上,价格高昂,一坛酒可以换一匹骏马,完全成了奢侈品。

    买不起,还抢不起吗?

    北方修起了长城,各国派优秀的将领戍守,越到后来,抢劫的成本越来越高。十几年前,单于亲自去抢赵国,结果抢劫不成,反倒失了一把米,扔下被包围的骑兵们,落荒而逃。

    赵国是块硬骨头,头曼继位后,目光转移到了秦国身上,可没有想到,秦国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现在,秦匈休战,听说单于庭设在了大河北边,看来再没有大规模越过长城抢劫的心思。

    以前的奴赤运动的是肌肉,脑子很少转动。可他脑子并不是很笨,脑筋开动起来,很快想明白了。

    只要蒙恬继续戍守上郡,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可就迎来了和秦国做生意的黄金时期。

    和平年代,商道畅通,钱财滚滚来,放到哪个年代都适用。

    蒙恬将酒水的生意给了他奴赤,每年上供两千匹马,又算得了什么!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走遍天下都不怕。”

    奴赤欢欢喜喜的离去了,蒙恬手里拿着奴赤签字画押的卖国条约,心想,这个匈奴代理人的培养,总算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用利益招揽当地土著,挑动内部矛盾,两边通吃,英国人殖民时代炉火纯青的外交战术,用在这个时代的匈奴人身上,最合适不过。

    “荆苏?”

    “将军。”屏风掀动,荆苏跨步走了出来。

    “乌怀商队的事情办妥了吗?”

    “我军的暗探已经加入进去了。”

    “另派一些暗探,别的商队也要安排。不仅要勘察匈奴各地的地形,还要收集匈奴人文化、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情报······”

第132章 咸阳来使(一)()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大河水茫茫,大秦锐士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剑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秦国要让四方来贺······”

    鸡鸣时分,号鼓阵阵,秦军腾地从被褥里爬起来,以最快的速度穿戴完毕,开始了一天的晨练。

    蒙恬亲自设计,统一订购的军装,不仅结实合身,更大大的简化了穿衣的流程,节约了士兵们出操的准备时间。

    有些士兵,不愿意舍弃原先的衣裳,可每次集合,这些士兵都落在最后。按秦军军法,排在末位的,指挥军官只得受罚。

    几次下来,即使最保守的秦军将领,也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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