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段时间,太后还特意让严朗暗查到底是如何泄露出去了,原来这些件事是跟自己的干儿子有关系。
林轩一看,便知道,严朗果然生气了!
(本章完)
第173章 前往边塞()
于是他趁热打铁,义愤填膺地道,“严公公,这兹事体大,卑职也不知该如何做,您说,要是被冯相爷知道,那太后她老人家……”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个孽障,分明就是畜生!”
严朗忿忿的道,“亏咱家把他当成亲儿子看待,我呸,居然瞒着我干这种勾当,该杀!林轩,你办得好,办得很好!”
林轩装作一副愤青地样子,嚯然站起身来,朗朗说道:“公公不必夸奖秦霄,这些都是卑职份内之事。这严福吃里扒外,真是令人怒不可遏,忍无可忍!”
看着林轩一副愤怒难禁的样子,严朗不禁有些疑惑起来。
这家伙看起来不是这么不谨慎的人,当着我的面儿,还在大骂严福,这不就等于是抽我的耳刮子么?
不对,林轩不傻,绝对不会干这种蠢事地。
这么说来,他抓严福并不是有意针对我了……
想到此处,严朗也是拾阶下梯,淡然一笑:“逸仙,难得你如此忠君爱国,理当嘉奖。像严福这种人。就该杀之以儆效尤。”
林轩继续一脸怒色,仿佛都喘上了粗气,“其实说来,卑职也不是大公无私。若不是他调戏卑职爱妾,也不至于会如此生气!说来也是家丑。”
火上浇油、浇油、狠狠浇油!
严朗满面怒容,厉声道:“逸仙,咱家没有把你当外人,太后亦是如此,这严福历来喜欢胡说八道。鼓吹一些烂事……”
林轩微微笑了笑,急忙施礼道,“公公,信的事卑职没看,但是已经把他的下颌骨打断了,就是想说,也没得说了!”
严朗一愣,满意的点点头:“逸仙,你办得很好!”
这个林轩还真是狡猾!
不管怎么样,这次是帮我顾忌了颜面。
嗯,是个可争取的人才……
话说到这份上,也就足够了,严朗点点头道,“此事说来跟咱家也有些关系,为了避嫌,还是逸仙来办吧!”
“是,卑职明白!”
林轩点点头,低声道,“公公,是活,还是……”
他说的,不是严福,而是他府邸里的人,这些人都是从犯,按理说,就是判个凌迟也不为过。
严朗微微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此事机密,尽可能不要留下活口!”
“是,卑职明白!”林轩领命以后,转身便离开了。
锦衣卫出名了,而且出了大名!
虽然来去只有半个时辰,但是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许多人开始议论起来。
那些把子弟送往锦衣卫的功勋,不由得直起腰,无比炫耀的夸赞如何了得。
而那些没有送的,却唉声叹气,这么好的机会,居然没把握住!
柴庆在林府等到晚上,林轩才带着两个护卫回了家。
紧接着,像开重要会议一样,两人坐在书房的长椅上,面容十分严肃。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就是喜欢巧儿,她也喜欢我,这有什么不行?”
“你要是农夫,我都不管,可你是皇帝!”
“我是皇帝怎么了,放心我肯定好好的对巧儿,说到底,还得叫你声舅哥呢!”
“别我可受不起!”
“受不起,你也得受,实话告诉你,我已经亲过巧儿了!”
听了这话,林轩直接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啥时候事呀,姓柴的,你特么还是人吗?”
“我怎么不是人了?”
柴庆可不高兴了,大声反驳道,“巧儿愿意的,又不是我逼她的。”
“少女是无知的!”
柴庆:“……”
二人争吵了一会儿,也没有个所以然。
虽然林轩不希望巧儿嫁到皇城之中,可人家愿意,他当哥的总不能拦住不是?
但是想要让林轩同意,现在还不可能,巧儿对于爱情,还处于懵懂状态。
“你过几天就去边塞吧!”
柴庆站起身,觉得还是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本来想让林轩在等一等的,可现在看来,怕是不能拖了。
“记住呀,去了以后,别把自己暴露出来,跟李博安的斗法,才刚刚开始。”
林轩心里好奇,疑惑道,“怎么,冯言那边有消息了?”
“嗯,刘相爷已经谈妥了!”柴庆点点头道,“基本上是同意了,只是太后倒台以后,如何分配利益,还是有些出入。”
想想也是,就是普通家庭分遗产,也得算得明白,更何况这么大个国家。
李太后倒台,他身边的党羽肯定要除掉一大批,那么空出来的位置,自然要有人补上,如何让自己这边利益扩大,就成了问题。
“行,我明白了!”
忽然,林轩意识到一个问题,“是不是太后倒台,我就要去扬州了?”
“嘿嘿,果然被先生猜中了!”
柴庆哈哈一笑,倒也开心起来,“不错,你得避避风头,最多一年,你就会调回来。”
想起刘尚书当时给自己的许诺,林轩就知道,自己无非也是一枚棋子罢了。
功成身退,是他最好的出路,只是现在说这些为时尚早,等都稳定了以后,在做打算吧!
接下来的几天,林轩就开始料理家中事宜,有潇湘和冯雨晴在,倒也是没什么问题。
而且京城的生意小姐妹也能帮忙看着,倒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去边塞,自然要带铁锤了,对外也声称是想老婆了,打算在安排新工作前,去边塞跟穆英秀腻味腻味。
铁锤之前也去过边塞,但是因为是女流,很少进入军营,只是在边塞的府邸里照顾穆英秀的起居。
“姑爷,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铁锤不知道林轩去边塞的本意,只是觉得家当有些多了,光马车就有十几辆,还有将近百名随扈。
不仅徐天佑和尉迟跟着去,蒋三虎也在其中,可谓是左膀有臂都在其中。
“嗯,这些东西都能用上!”
靠在美人的怀里,林轩闭目沉思,这里不仅有子弹,还有二十箱手雷,外加五十枚火箭弹。
他不晓得会发生什么,总之带上这些东西心里不发慌。
实在不行,就端着AK杀出一条血路,保护老婆还是没问题的!
铁锤看到车厢里的狙击枪,就知道,林轩这次出来肯定是大事,只是作为奴婢,不好多言语。
话说小姐在边塞应该没什么问题啊……
(本章完)
第174章 偶遇辽人()
从汴梁到真定府,开车也就一天的时间,但是古代走马车,林轩逛游了三天。
这里与京城有着本质的区别,看起来不是那么繁华,人群中也夹杂着不少辽人。
虽然两国交战无数,但是商人之间还是有许多的往来,这些朝廷并不太过问,只要不带违禁品就可以了。
“尉迟,我们先吃点饭!”
林轩掀开车帘,有气无力道,“这几天可把我给累坏了,兄弟几个也好歇歇脚。”
尉迟点点头,东家是读书人,身体虚弱也属正常,正好大家也好吃些东西。
这里的酒楼都不是那么奢华,大多以适用为主,不过二楼也是有雅间的。
林轩觉得没必要,直接在楼下的大厅里吃,反正这么多人在,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里的客人大多都是过往的商人,塞外特产就是貂皮或者是一些牛羊之类的东西,那丝绸或者其他的东西来换。
别看这些人赚番子的前,但是还说着人家的坏话,这样能显得自己身份尊贵。
商人在境内看起来低贱,但是在塞外却觉得高高在上,毕竟是天朝上国的人。
不管辽国怎么看,反正国人就是这个心理。
“啪……”
角落坐着的辽人忽然起身,眼睛转了一圈子,指着在场的人,用生硬的汉话说:“汉人就是不实在,明明赚了我们的钱,却还说我们的不是!”
这几个辽人敞着怀,露出黑黑的胸毛,腰带上带着胡人的弯刀。
不过有一个人却身穿长衫,手里居然也拿着一把折扇,而且还是象牙的!
徐天佑无比气愤,站起来就想驳斥!
玛德,这是咱们汉人的地方,你们特么算老几啊?
“天佑,坐下!”
林轩拿着扇子敲了敲桌子,语气平稳道,“有时候我们也的确操蛋,赚了钱就骂人,跟吃饱了骂厨子有个毛的区别……”
“大……爷,他们是辽国的……”
徐天佑想不明白,林轩怎么不想着自己人说话?
就这么几个番子,有什么可怕的,十息之内,肯定把他们打趴下。
“辽国就不是爹生妈养的?”
林轩把扇子一收,面色严厉道,“吃你的饭得了!”
周围人听了这话,不免差异道,“这位仁兄,在下看您也是个读书人,怎能替这些胡狗说话?”
“你个汉狗,为什么叫你大爷胡狗?想找打吗?”番子也不大声的反驳。
这几次的北伐都以战败告终,胡人气焰立刻涨了不少,官市虽然没有开,但来做生意的胡人却是越来越多。
官府怕惹起纠纷,只要胡人不闹得太过分,一般都不管,汉人受了欺负,也只能怪自己倒霉。
一来二去,胡人的更加得意了。
“你打一个试试?”
林轩忽然站起来了,板着脸道,“擦尼玛的,打汉人,老子就干你全家!”
胡人身体结实,又挎着刀,应该有两下子。
“那老子就要试试了!”
说着胡人唰的一声抽出刀,指向林轩,闪闪的寒光顿时让旁边的人心情一冷。
尉迟刚要上前,却被蒋三虎拉住。
他也想看看,林轩这一个多月的训练结果,闹出人命倒也不至于。
“唰……”
林轩后腰的两把八斩刀直接抽了出来,直接抵在胡人的脖子上,冷声道,“还试试吗?”
胡人的刀长,在近战讨不到便宜,反而林轩手里的八斩刀占了大便宜。
“你……”
“我什么?”
林轩拿着刀直接扇了忽然一个耳光,冷哼道,“老实滚回去喝酒,在汉人的土地上,就要守规矩!”
胡人还要继续战斗,却传来的主人的呵斥。
“巴赫鲁,够了,还不嫌丢人?”
长衫男直接起身,笑呵呵道,“鄙人耶启华,未请教?”
胡人的眼中充满了怨毒,但是主人制止,却又不敢直接面对林轩。
“林轩,从京城来的!”
林轩笑了笑,对方客气,自己也不好太得理不饶人,施礼道,“耶兄,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不过蒋三虎却皱了皱眉头,他看得有些远。
这几年辽人铸刀技术又有长进了,以前他们可是拿不出这种好刀的。
话说,这长衫男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随身的下人居然带这么好的刀,身份怕是不一般呢!
耶启华倒是温文尔雅,对于刚才的小冲突丝毫不介意,反而跟林轩谈笑风生。
大部分的民众都不愿意和辽人接近,主要是他们十分粗鲁,而且因为两地市场爆发冲突,国仇家恨,不是说说就能了事的。
“这酒好烈啊!”
耶启华不由得惊讶,疑惑道,“贤弟是来贩酒的?如果是这样……我全包了!”
“算是吧!”林轩点点头,转身对蒋三虎道,“去,拿二十坛,算是给耶兄的见面礼!”
蒋三虎点点头,直接出门办理。
这次林轩来,并没有带太多,主要是给穆英秀手底下的双红棍带的。
不过大部分的酒水还在路上了,说话这一两天也就能弄过来了。
“那就多谢了!”
耶启华举起杯子,哈哈笑道,“小兄弟长得好俊俏,在草原,能迷死一大帮的姑娘。”
“你长得也不错!”
林轩也一饮而尽,笑呵呵道,“其实我对草原还是比较有好感的,那歌怎么唱来的?”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林轩无比陶醉道,“策马奔驰,想着就畅快无比!”
耶启华不想眼前的少年居然能唱出这么好的歌曲,点头道,“好啊,我们草原人最好客了,不管你到谁的帐篷你去,都是朋友,一定杀羊喝酒,管够。”
“说定了!”林轩举起酒杯,玩味道,“我去的时候,一定要杀羊啊!”
“那当然了,来上京,直接找我!”耶启华根本就不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