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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第2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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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部署了萨拉森人才有的弓骑兵。”

    “弓骑兵?”我回想着当年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时遇到的那支强大的异教军队,头巾下包裹的是隐忍的顽强和深不可溯的神秘,“敌人没有打旗吗?从旗帜上可以判断他们的身份吗?”

    “那面旗帜我不认识,但能肯定绝不是法兰克贵族使用的,难道是萨拉森人?”他支支吾吾的说出自己的判断,又立刻否决,“不,不可能,他们有些人长得绝不是萨拉森人的样子,我见过异教徒,两者差别很大。”

    “难道是……”一个名字突然浮现在脑海中,他们在意大利的存在既强势又边缘,但谁也不敢忽视,米兰出发的前夜,理查公爵不止一次提到要我小心这群人,“对方的旗帜是什么样的?”

    “一面很特别的鹰旗,铺天盖地都是这种颜色猩红的旗帜。”罗洛比划着雄鹰标志的大小形容道。

    “是罗马人。”那些闲不住的希腊混蛋。我心里咒骂着,“是罗马人在半岛南部的驻军,他们想趁乱摘桃子。”

    “罗马人?”罗洛对听到的名字感到意外。“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吗?他们的士兵毫无荣耀可言。”

    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特别是西罗马被入侵的蛮族肢解消灭成为散在历史中的滚滚尘烟后,有关这个古老帝国的荣耀与繁华便分崩离析。废墟上建立起的蛮族国家更多依靠部落时代武士的勇敢和人海战术取胜,他们崇拜强大的个人力量和装备精良武技高超的骑士,而罗马人严密的方阵以及进退有序的军团遭到自信心爆棚的蛮族武士的嘲笑,“躲在盾牌后面像个乌龟似的软蛋”是主流对罗马人的贬低,可骄傲的法兰克贵族忘了。残存半壁的帝国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东方蛮族依旧屹立不倒,即使是伟大的查理曼大帝和奥托大帝都未能在同东罗马人的战斗中占到丝毫便宜。

    罗洛轻敌的态度令我不禁微微摇头,一个农民出身的小侍从都如此轻视东罗马人的军队。其他自小养尊处优的贵族骑士只能更目空一切,“必须提高警惕,千万不可轻敌。”我一本正经的下命令,虽然他们几个很不理解公爵大人为什么突然认真起来。但了解我脾气的人都知道。一旦使用这种语气,就说明我准备严肃对待了,“把斥候撒开侦查,防止敌人趁机偷袭我们的侧翼。”

    “遵命!”几个传令兵奔驰的马蹄声渐行渐远,罗洛的脸上也找不到刚开始时的紧张,看来罗马人在法兰克人心中的确不怎么禁打。可怕的意识,我对大家的过分轻敌感到担心,敌人无论从素质还是数量上。貌似都暂时占据上风,真不知道这帮冲锋阵型也排不好的骑士哪来的自信。

    “罗马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博洛尼亚和佛罗伦萨之间的山区。这并不是他们平时的势力范围,难道罗马已经落入其手?”我忧心忡忡的揣测着,在与莱昂纳多的情报系统失去联系后,我只能通过派出的斥候了解实时军情,完全无法掌握其他地区局势的发展,活脱脱变成“睁眼瞎”。

    不放心的我再次对排兵布阵进行调整,战斗力最强的骑士摆在整个队伍的一线,稍弱些的投诚叛军安置在骑士身后狭长的谷地,几乎打不了硬仗的各城邦仆从军分列几个方阵依次排开,抗打击力强的巴塞尔人一拆为二构成我们的侧翼,最后由奈梅亨直属骑士压阵保护辎重和俘虏。“除非罗马人长了翅膀越过崇山峻岭飞到我们后方,否则他们也会在进攻中付出一定的代价。”我明白自己必须手握底牌的道理,真正的谈判开始前,双方肯定得过过招,对彼此的实力加深了解。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上的云朵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谷地的微风簌簌拂动树叶发出悦耳的沙沙声,感受到大战来临前紧张气氛的战马肌肉紧绷的等待许久,终于熬不住缰绳痛苦的束缚,昂起脖子像摆脱主人的控制。我随手把头盔往脑门推了推,凝在头皮的虚汗立刻凝成水珠,顺着额头直淌进脖领,“还真是沉得住气啊……”我轻轻抚摸坐骑的鬃毛来安抚它躁动不安的情绪,手心传来滚烫的炙热。

    “斥候还没回来吗?再派几骑过去找找,都热化蒸发了不成?”我有点急躁的喊着,话音未落便有三四名骑兵冲出队伍,迅速消失在山路的转弯处,旁边扛着长矛的比尔斯盯着突然生气的大人不知所措。

    一个大腹便便的骑士将长矛丢给侍从,粗暴的扯开领口透气,大声发着牢骚:“要我说咱们与其在这傻等,还不如直接冲过去干掉他们了事,罗马人在山谷中一样伸展不开兵力,上帝保佑的话,咱们没准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说话的好像是来自汉诺威的某位男爵,他套着的锁甲似乎不怎么合身,勒得肚子一节一节像根灌冒了的香肠,简单粗暴的智商同他那乡下口音一样白痴。

    我冷冷的斜了他一眼,没心情开口解释自己的想法,这种自以为是的傻瓜见得多了,就不再大惊小怪——骑士包打天下?在用纪律和组织约束的严谨军团面前不过是渣,因为罗马人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对手,所以我必须谨慎。

    “传令兵回来了!”不知哪个眼尖的高叫着,果然有两骑相伴绕出丛林,慌张的模样甚是狼狈。

    我在侍从的簇拥下迎上去,比尔斯帮忙拽住跑在前面的马缰,让众人等得望眼欲穿的传令兵急忙汇报:“有一支骑兵往这边来了,大概五六十人左右,连人带马都包裹着铠甲,飞奔起来地动山摇,太可怕了!”

    “连人带马都包着铠甲?可能是罗马人的圣甲骑兵,不过人数也太少了,不像是来偷袭的。”我捏着下巴嘀咕道,“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放松警惕,传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敌人一露头马上让弓箭手射住阵角,防止狡猾的罗马人耍弄什么阴谋诡计;罗洛,你带人去后面,注意别让对手抄了退路。”得到命令的众人纷纷回到各自岗位,阵中登时响起一片刀出鞘箭上弦的响动,骑士们端起长矛全神贯注的准备就绪。

    等待,我最讨厌等待,这会苦熬你的心智和耐心,时间好像故意作对似的无限被拉长,然后不断用挑逗神经的蛛丝马迹调戏等待者的心理底线,你越焦急,结果往往来的越迟,压在胸口的“石头”就越沉重,让人慢慢呼吸困难,紧张到濒临崩溃。时间是摧垮伪装的秘密武器,我舔着略微发干的嘴唇,思维跳脱到某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死角,整个人有种灵魂出窍的幻觉……

    “大人……大人!大人!”这是谁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撑开一条眼缝,意识还停留在天灵盖之上飘扬,怎么也拽不回躯壳,“公爵大人,您醒醒,大人!上帝啊,您这是怎么了?”呼唤的声音似乎换了,但我依旧想不起在何处听过,难道是梦魇?我试着动动手指,才发现根本指挥不了哪怕最细小的神经。

    “哗!”耳廓传来清晰的轰鸣,灵魂通电似的瞬间回归正位,我猛地惊醒,各种感官重新运转,脸上挂满湿漉漉仍在滴答的水珠,“刚才谁拿水泼我了?”沾湿的衬衫紧贴胸口,仿佛附着于肌肤的第二层皮,软黏黏的很难受。

    “是我……大人,但我只是想叫醒您,绝无僭越的意思。”罗洛怯怯的举手回答,“罗马人到了,正在那边等您,他们要见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为首的似乎是个骑士,他挂着贵族才能够配有的宝剑。”

    我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指着自己狼狈的模样嚷嚷:“你就准备让我这样去见罗马人的骑士?还不快去拿条毛巾来!”

    机灵的比尔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条干净的方巾,这举动令我惊讶之余颇为赏识,刚来伺候不久的他也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我不同于其他贵族的“洁癖”,如果不是有人提点,那只能说明这孩子足够聪明,是块可以悉心雕琢的好料。

    我赞赏的冲巴塞尔少年点点头,后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罗洛则略显尴尬的接过方巾,自己多年的多年忠心服务让个小孩子比下去,或多或少都会感到难堪。“大人。”他扶了扶腰间的骑士剑,好像它可以给自己带来力量,“现在出发吗?”(。。)

第三百三十三章 司令官大人() 
谷地的气候瞬息万变,尤其在大洋环抱的半岛上,伟大的造物展现出纵横睥睨的气魄和波诡云谲的幻化,手中的云朵仿佛柔软的橡皮泥,随意捏出任何他想要的形状,然后再根据心情配以电闪雷鸣或者滂沱大雨。我盯着天空不断此消彼长的几团乌云,琢磨还有多久才会下雨,而没带雨具的自己该被浇成怎样的落汤鸡。“有时间得发明把雨伞了。”我念叨着收回目光,因为已经到达了会面地点。

    呵,罗马人!我一眼就从对方特殊的头盔造型上分辨出他们的身份,这种带护耳和护颈的铁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后脖大动脉不受流矢所伤,红色的羽毛盔缨垂在脑后随风招摇,绝对浓郁的东方特色。

    等待已久的罗马人也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我们,这些被波兰人偷师的圣甲骑兵堪称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大杀器,驰骋在辽阔的近东高原和平地上,阻挡着来自亚洲沙漠深处的波斯人、游牧民以及形形色色的入侵者,一次又一次在上帝的庇佑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包围着东帝国继续巍然屹立。

    只见他们内衬衣领处露出薄薄边缘的带袖锁甲,外穿附有填充物的厚长袍式铠甲,这是罗马人从被征服的东方民族身上学会的新技术,既轻便又具有很好防护的甲衣可以大大减小骑兵的负重,增强作战的灵活性;除了眼睛,他们整个头部被铁盔和大概两到三层厚的锁甲套帽包裹,手臂和小腿则被薄铁片制成的护甲保护起来。甲片间的缝隙则用锁甲连接,技艺相当精湛;可脱戴的锁甲手套与金属套鞋同铠甲构成一个毫无漏洞的防御体系,让穿着它的骑兵变身恐怖的钢铁侠。

    圣甲骑兵相比北欧战马略显矮壮的安纳托利亚马同样全副武装。上好牛皮制成的轻皮甲的前胸位置开有裂口以方便战马两条前腿的运动。在不降低防护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速度;只有马匹的眼睛、鼻孔和小腿未被这身马甲包裹,前后桥高耸的鞍子使得驾驭者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找出这些中世纪“超级主战坦克”的弱点,除了被变态防御牺牲掉的机动,这也是我之所以击败波兰重骑兵的关键,只要地形稍有坡度,圣甲骑兵引以为傲的装甲将成为致命要害。

    在与波列斯瓦夫一战之后。莱昂纳多曾亲自向我描述他所目睹过的真正的圣甲骑兵冲锋的场面,“你会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屎尿横流的弄脏自己的裤子!”他肯定的对当时正洋洋得意的我挥舞拳头。“只有罗马人的重骑兵才配称作圣甲骑兵,波兰那个不过是蹩脚的冒牌货,拿来对付斯拉夫野人的大玩具。”

    他一边说一边摆弄桌上的木头模型演示给我看——野战中,这一兵种以楔形阵势排列。第一排20人。第二排24人,之后每排增加4人直到最后一排暨第12排的64人,这也意味着整支方阵的人数为夸张的504人!当然,普遍情况下一支方阵的组成为10排384人。除了标配的剑和长矛,他们额外增加使用了重型的钉头锤,位于两翼的某些骑兵还配备制作精良的复合弓;如果阵中有300名枪骑兵,则搭配20名弓骑兵,如果枪骑兵的人数增加到500。则搭配150人甚至更多的弓骑兵。

    “恐怖的组合,罗马极盛军力的完美展现!”莱昂纳多继续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表达内心的激动。“您该庆幸自己打败的只是学艺不精的小徒弟,而这种人马皆着重甲的骑兵靡费巨资,一般都隶属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禁卫军,您不用担心将面对如此逆天的对手——当然,除非奈梅亨有朝一日去进攻君士坦丁堡!哈哈……那可是君士坦丁堡,上帝缔造的永攻不破的人间堡垒!”

    当时的我新胜累骄,并不认同他可信度极低的说法。老家伙活得够久,可惜胆识却越来越差,我心里嗤之以鼻的嘀咕着,总想找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军事才能(如果那真的是军事才能而不是运气爆棚的话),“别总长别人志气灭自家威风。”我语气刻薄的回答他,“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罗马人的军队么,早已是昨日黄花,咱们再发展发展未必不能打败昔日的老大帝国……”

    好吧,我承认现在有点胆怯了,老人家的至理名言多少有些他的道理,那时的自己的确太过年少轻狂。“移动的钢铁堡垒果然名不虚传……”我偷偷做了个夸张的鬼脸,随即严肃的正襟危坐。

    “日安,公爵大人。”为首的罗马人戴着与众不同的头盔,红色的短披风也昭示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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