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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皇帝那些年-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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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洛心里打的如意算盘,郑之侠可是郑氏一族年青一辈最杰出的子弟,本应有个好前程,既然在这边没有发展,不如到大周碰碰运,再者,老二郑襄在北原独木难支,所生子女全是纨绔,没有什么作为,此刻派郑之侠过去是最适合不过。

    事情商定后,郑之侠率族中子弟护送郑夫人何氏取道燕国,再从燕国进入大周境内,先去北原,之后再进京面圣,郑洛是楚国士大夫,不可能前往大周,只能让夫人独自前往,看望女儿。

    事关郑氏一族的安危,除郑夫人、郑之侠及族中少数一些核心在员外,对内对外都严格保密。

第258章 又得一牛人() 
郑夫人一行足足转展千里,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方抵达大周皇宫。

    丈母娘大驾光临,叶大天子亲自出宫迎接,给足了郑氏面子。

    母女相见,竟相拥而泣,这贴心的话儿一说就是大半天,她此次入宫,只带了一个贴身侍女,郑之侠陪同。

    叶大天子的目光在郑之侠身上打着转转儿,郑之侠身材高大魁梧,深目鹰鼻,予人沉稳干练的深刻印象,腰板挺得笔直如标枪,带着军人特有的严肃气质,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肃杀气势,那是历经战场的老兵方有慑人杀气。

    丈母娘远道而来,自是在宫中多住几日,几天的时间,足够黑衣卫调查郑之侠的底细。

    “这家伙,好象不错呐。”看过郑之侠的详细资料,叶大天子摸着下巴,动了招揽之心。

    上回楚国突然对燕国不宣而战,以大王子宋剑雄为统帅,郑之侠为先锋,以雷霆万钧之势连克燕国数城,战功显赫,宋剑雄借口郑之侠所部战损严重,令他就地休整,派自已的心腹爱将取代郑之侠充当先锋官。

    大周柱国大将军鱼桐罗突然率大军自燕国的祈阳城出击,宋剑雄担心后路被断,连忙下令退兵,数十万楚兵仓惶撤退,鱼桐罗率军掩杀,击溃数支楚军,郑之余侠率部拼命攻击鱼桐罗左翼,以掩护主力大军撤退。

    鱼桐罗不敢大意,回师迎战,虽重创郑之余平所部,却也因此失去了围歼楚军主力的机会,鱼桐罗所部在与郑之侠所率部队的决战中战损颇多,他在后来的奏折上有详细的写明,甚至称赞郑之侠勇武果决。

    宋剑雄兵败,自然找几个替死鬼,郑之侠则因率本部军马拼命攻击鱼桐罗的左翼,成功掩护主力大军撤退,加上太子一系的大臣力保,才没有被楚王砍了脑袋,不过,败军之将,最终都要被惩罚,郑之侠因此被削了兵权。

    这家伙是个将才呐,掩护主力大军撤退的那一战,已经展露统帅必备的大局观,且擅于捕捉战机,如此人才,竟然弃之不用,楚王昏庸啊。

    叶大天子一时感概唏唏,哥最大的本事,除了剽窃,就是泡妞哄妞,另一个本事,就是看人的目光准,懂得用人,从古至今,上位者就是要懂得用人,方能做好工作呐。

    与郑夫人聊天的时候,他旁敲侧击的打探,郑夫人此次前来,身负郑氏一族的重要使命,她顺着皇上的意思暗示,郑之侠就是特地过来谋求功名,皇上您怎么安排,那是您的事了。

    叶大天子暗乐,哥又得一将才,至于是不是能够独挡一面的牛人,还有待考验。

    郑氏一族的意思就是这样了,如此一来,他倒不用担心郑之侠不会卖命,大家族本就是如此,族内长老商议决定了的事,由不得你不去做,何况,郑之侠若不同意,也不会陪同郑夫人过来了。

    “郑之侠,朕能用你吗?”命太监把郑之侠召入御书房,叶大天子劈头就来上这么一句。

    我,可以给你施展才华的舞台,可是,你对我忠心吗?你有这个能力吗?

    郑之侠没有半点犹豫,当即跪下,大声道:“草民纵肝脑涂地,誓死效忠圣上。”

    叶大天子直视他的目光好一阵,右手虚引,“平身,朕相信你。”

    他随即哈哈大笑,半玩笑道:“朕知道你是将才,所以给你施展的舞台,你若不答应留下助朕,朕只好把你喀嚓了。”

    郑之侠脸颊的肌肉不由得抽动了一下,幸好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功名,否则,真给砍了脑袋那就冤死了,心中却感觉说不出的轻松,皇上这话的意思,透着信任与将来重用的意思,当然,若无真本事就难说了。

    “草民必不负圣恩。”郑之侠再次跪地谢恩表忠心,世家大族行事向来是家国天下事,家族利益第一,其次才到国家和天下大事,他心里没有半点背叛楚国的内疚羞愧感,老子是想给你卖命,可楚王你不识货,就怪不得老子反水了。

    识时务者,方能俊杰。

    得一人才,叶大天子心情大好,又大方的加封北原郑氏几个成年男丁,给他们几个虚职,让郑夫人与红妃感激不已。

    叶大天子没有马上给郑之侠封官,而是先让他去皇家军事学院学习三个月,郑之侠虽然称得上历经血战的将才,但是,大周军队里实行的各种练兵新法,必须了解清楚,方能委任外派。

    他却不知,那些队列操练之类的练兵新法,早已传遍大陆,许多身经百战的将领对此不以为然,甚至嘲笑,就这么练习一二一的走路,管用么?简直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多多练习战场上的格斗技巧更实在。

    郑之侠却不这么认为,这种一二一的队列练习,看似没什么用,但他经过一阵时间的仔细捉摸之后,却发现了其中的妙处,别人对此不屑,他却跟着学,在他统掌的那一校军队里推行,在攻击燕军的战斗中,士兵们的表现,更让他感觉到这种练兵的好处。

    既是皇上所命,郑之侠敢不遵从?表现好了,日后必得皇上重用,热血男儿本就应该建立不朽功勋,名垂千古。

    把郑夫人送至北原后,郑之侠便返回大周皇都,正式进入皇家军事学院学习。

    武将,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擅长阵前搏杀,冲锋陷阵,敢打敢拼,个人武力值恐怖的猛将,这种猛将,统领一校军马非常胜任,却不能独挡一面。

    另外一种是智将,头脑灵活,擅长捕捉战机,个人武力值不高,甚至可以是一介文弱书生,但这种人,才是极具天赋的统帅,足以独挡一面。

    一军之统帅嘛,根本无须亲自上阵搏杀,要做的只是调度好军中各部队,给予敌军致命的打击,获取最终的胜利。

    君不见兵法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交伐兵,兵道,诡也,足见谋略的重要性,两军统帅对决,首先就是谋略上的搏杀,最后才是兵戎相见。

    郑之侠出身名门世家,受过良好的教育,中过进士,在军中滚爬多年,参加过好几场大战,可谓不可多得的智将。

    叶大天子对他,给予了格外的关注。

第259章 无本生意() 
郑之侠入学半月,所有学科成绩优异,战史评析令人刮目相看,兵棋推演更是把全院校身经百战的老将军们击败,成绩夸张得让人难以置信。

    郑之侠原本不是张扬之人,但他心里清楚,皇上在盯着他看呢,若不好好表现,将来的重用就变成一句空话,他可不想错过这一良机,而且,时不待我啊。

    整个军事院校无人知道郑之侠的底细,优异的成绩令全院校学员叹服,也令院校讲师叹服,如此高材生,院长大人动了心思,想把人留在院校当讲师,奏折递上去了,得到的批复是一个大红叉叉。

    一个月的时间,郑之侠提前毕业,叶大天子只封了他一个校尉,派他前往镇阳关,协助牧淳风守城。

    郑之侠当即打点行装,带了十数名郑氏子弟前往镇阳关,他知道,皇上仍是在考校他,前面的考核算是通过了,就看后面的表现了。

    叶大天子确实是关注郑之侠的一举一动,郑之侠动身前往镇阳,他已派人通知镇阳统帅牧淳风,让他重点关注郑之侠并评点。

    接下来,他又命狐啸云率虎豹铁骑冒着大风雪出征,这一次的目标是镇阳关外的各部族,之前,金兵一直攻打镇阳关,狐啸云的虎豹铁骑只能在虎门关外袭扰,镇阳关外一带从未受到袭扰,现如今大雪纷飞,金国大军早已撤退,窝缩在家里烤火取暖。

    大冷天的,冻都冻死人,加上道路积雪难行,不利于开战,一般说来,谁也不会选择这样一种气候与时间作战,叶大天子偏令虎豹铁骑出击,存心不想给金鞑子过个舒舒服服的寒冬。

    其实呢,叶大天子是偿到了抢劫的甜头,他曾经为此算了一笔帐,正正经经的与塞外部族做生意,用粮食铁矿换取战马兽皮等等,费用非常大,而且,换到的战马,并不全是精良的上好战马,人家也不会一次性的给你这么多匹上好战马。

    抢劫,那是无本的生意,狐啸云率虎豹铁骑在虎门关外一带搅和了大半年,光是抢到的战马都有近五万匹,上好战马就有二万三千多匹,牛羊更是不计其数,还有不少的金银珠宝,外带近万青壮部族奴隶,这样玩法,可划算多了。

    且不说各部族的财产有多大损失,累计歼俘的塞外部族就有三万多人,其中大半是战士,塞外部族的其中一大致命弱点就是人口少,死一个少一个,叶大天子就是要照着努尔赤的软胁抽。

    当然,被冠以屠夫之恶名的狐啸云少不得被大臣弹劾,但叶大天子以一句“来而不往非礼也”给顶了回去,就许鞑子烧杀抢掠,为什么我们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狗屎的礼仪之邦,人家欺负到头上了,还跟人家讲什么文明礼仪?

    老子就是支持狐啸云的作为,有意见?行,老子派你当使者出使金国,达不到老子的条件,砍砍砍!

    天子发飚,满殿大臣噤若寒蝉,无人再敢弹劾狐啸云,心眼泛活的甚至拍起狐啸云的马屁来,皇上的心腹爱将呐,前程似锦,跟人家攀交情,那是应该的,这叫投资,甚至有些世家大族托关系走后门,想要把子弟往虎豹铁骑里塞。

    狐啸云是来者不拒,行,只要那些世家子能熬得过类似现代特种兵的BT特训,他全都收下,光是这一条件,就把所有的世家子给吓跑了。

    此刻,狐啸云正指挥一万虎豹骑将士兵分两路,对镇阳关外八十多里外的两个小部族同时发起攻击。

    这些部族人没有想到狐屠夫竟然会选择从镇阳出击,选择这种恶劣的气候,他们根本没有任何防范,加上所有虎豹骑将士身披清一清的白色披风,把全身包裹起来,便是站在雪地之上,若不注意看,根本就没有发觉。

    虎豹骑把守在营寨外的几个勇士不声不响的宰掉,悄悄的控制了一切,然后突然发起冲击。

    天寒地冻,那些部族人都窝在自家的帐蓬里,要么喝酒烤火,要么呼呼睡大觉,也有的夫妻在忙着造小人,千万铁蹄踏过,整个营寨成了修罗地狱。

    伪装,自古便有,但多是一些死士刺客为方便行刺目标才使用,根本没有引起军方注意,叶大天子早暗中弄了几十万件白色披风,但暂时没有公开,只是先让出关袭扰的虎豹骑装备。

    虎豹骑所有将士还套上了绵制的露指手套,手握铁器时不至于把手冻坏,当然,没有作战的时候,还有另外一双厚厚的绵制手套,用长绳串着,挂在胸口,非常的方便。

    “将军,这一次赚大发了。”独掌五千部族勇士的戈布林一脸的兴奋,身上的白色披风沾有斑斑红色血迹,为族人报仇,他可是第一个杀进营地,掌中斩马刀不知道夺去了多少敌人的性命。

    风雪太大,不宜放牧,各部族都把牲口圈起来,正好便宜了虎豹铁骑,可以说是真正的一锅端。

    狐啸云咧嘴一笑,命令将士加紧清理战场,然后押着俘虏,战马牛羊等牲口,连带些许金银珠宝、粮食等财物,迅速撤回关内。

    他端坐高头大马上,冷眼看着狼藉的营地,满地的尸骸,被鲜血染红的雪地,表情显得很淡漠。

    当初,皇上给他下达鸡犬不留的命令时,他还有一些犹豫,可是,当他看到被鞑子掠去,受尽凌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大周子民,他愤怒了,大屠杀几次之后,人已经麻林了。

    战争,原本就是这样,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存活下来的人,才是上天眷顾的宠儿,脑海之中,不禁又浮现出征前皇上所说的话,朕,发动战争,就是为了消灭战争,解求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皇上如果一统蛮荒大陆,天下归一,自然不会再有战争,百姓不用再饱受战火的蹂躏,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为了皇上的千秋霸业,为了天下百姓,牺牲一些人又算得了什么,功过自在人心。

    狐啸云握紧拳头,策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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