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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剑踏九天-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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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有庆心里偷笑,可脸上还是装出一缕忧色,装模作样道“你们可是有什么仇怨,如果有可以说出来听听,让大家帮你们调停调停。”

    “我与他素不相识。”陈恒微笑道,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说出想要弄死李老三,看着他那副咬牙切齿的模样,就感觉心情大好。

    “各位可知道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商人不做,当了起义军?”

    众人面露疑色,齐刷刷的看着陈恒,不是好奇他起义的理由,而是好奇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

    “其实也没啥特别的理由,就是不爽钱赚的少了,以前每天三顿燕窝鱼翅,后来只能两顿了。”

    一些人的眼角抽了抽,起义军大多是农民出生,有些人甚至一生都没见过燕窝。

    “今天来这庐水城,我看到这满地的尸体,哎!具体情况我就不多说了,反正也是你们亲手干的。”

    不是特指李老三,而是说“你们”,只不过众人都没太在意,忽视了这一个无关紧要的小细节。

    “我当时叹了口气,叹了口气我才发现,我心里又不爽了,所以我寻思着,得找个最缺德的人弄死。”陈恒拖着下巴,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其实我也不是啥好人,屯粮饿死不少老百姓,说不定我还是这里沾血最多的恶人,可是啊——”

    直勾勾的看着李老三,陈恒眉头皱了,嘴里念叨道“我不爽,心里很想弄死你呀!”

    李老三看着他,愤怒与惊愕交杂在一起,没想到竟然是这种奇葩理由,让他铁了心的要杀了自己,不由的怒吼道“陈恒,你不要欺人太甚。”

    回应他的是两个字,不是对他说的两个字,陈恒端起茶杯,开口道“动手。”

    进大堂里的人,每人都带了一个随从,在陈恒的身后是一个蒙着面的老人,站在那就像一截枯木,气息没有丝毫的外露,那句“动手”,就是对他说的。

    蒙面老人伸出枯槁的双手,在这一瞬间,仿佛老树发芽,生气有回到了老人的身上,他的浑浊的双目有变的目光炯炯。

    裴有庆看到那老人出手,立刻出手阻止,却故意慢了半拍。

    李老三带着的随从是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伸手抓向老人,在他看来,一个这样的老头子,还不够他一只手捏的。

    可当两人手碰在一起,蒙面老人只是稍一用力,就将他手臂的骨头直接折断。瞬间解决汉子的阻碍,没有丝毫的停顿,蒙面老人的手搭上李老三的脖子,出手就是毫不留情的杀招。

    陈恒刚品了一口香茗,李老三的脖子就被拧断,瞬间没了呼吸。

    裴有庆趁着众人没注意的时候,抬了抬手,隐藏在暗处的一干人马刀剑重新入鞘,纷纷退下。

    出来一个他意料之外的高手,今夜怕是无法如他所愿以血洗地,裴有庆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可惜了这大好的机会。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三章 落日山下() 
陈恒如此果决的出手,镇住了场上大部分人。一些人看向这个矮胖的商人,眼里多了几丝畏惧,倒是一直未开口的吴盛和,嘴角处多了一丝笑容,陈恒此举得不偿失,都说商人重利,看来也并非所有的商人都是这样。

    朝着在场的诸位拱了拱手,陈恒轻笑道“在下莽撞了,还请各位见谅。”

    毕竟是动手杀人,杀的还是和他们一样的起义军首领,大多数人都是沉默着回礼,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倒是吴盛笑着开口道“陈兄真是随性之人,在下佩服。”

    “吴兄过誉了。”伸手不打笑面人,陈恒这点礼数还是懂的。

    “既然李老三已死,那么”说着裴有庆朝台下喊道“来人,把他的尸体带下去,找个地方埋了吧。”

    四人从偏门进来,将李老三的尸体扛了下去,他带的那名随从,也被人架着带走,事情还没谈完,大家都不希望李老三的死讯被义匪军知道。

    裴有庆的目光又转向陈恒身后的蒙面老人,面露思索之色“我看这位老前辈气息奇异,手里的功夫好像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枯木功’,难道道前辈您就是?”

    “你这一声前辈可是折煞老夫了。”蒙面老人摘下面罩,露出一张枯槁苍老的脸“风云榜上,我可是排在你后面老远。”

    生逢乱世,最先站出来的一般都是江湖中人,所以在场的大多数首领,多少都在江湖里混过,也只有混出点声望的江湖中人,振臂一呼,举起反旗,才会有人跟随。不然你无权无势,谁会愿意跟你干这些掉脑袋的事情。

    看到老人这张脸,在场的人就都知道了他的身份——风云榜第十,枯木道人。传闻他的枯木功神鬼莫测,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实力,加之年纪又长,江湖上的威名丝毫不比排在他前面的那几位差。没想到陈恒可以找来这的等人物,做他的帮手。

    吴盛感叹道“陈兄能请到枯木道人这样的高人相助,真是让人羡慕啊。”

    “这些都是家事了,我们还是先来说说庐水城的事情。”对于商人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陈恒不想再绕弯子,直接将话题带入正轨。

    作为这次群星汇聚的号召者,这时候就应该裴有庆开口“分地盘的事情可以的等会再说,当务之急是怎么对付魏军接下来的反攻。”

    话是这样说的,可在怎么对付魏军这个问题上,他们除了喊两句众志成城,共抗魏贼的口号,就再也不愿多说一句,生怕浪费了时间。

    接下来便是对分地盘的讨论,这些起义军的首领虽然表面平静,可心里就已经在摩拳擦掌了,这场讨论持续了两个时辰,原本还能克制住情绪,说到后面,那就基本上成了一个菜市场,各种喊叫骂娘。好在裴有庆还有些责任心,擦着冷汗维持秩序,这才没让他们当场打起来。

    经过两个时辰的多方拉锯战,地盘的分配总算是定下,一些没达成共识的争议,就按照江湖规矩,比武台上分个高低。

    这场群星汇聚,共谋庐水的好戏,就此画上一个句号,但这不是结束,只是刚刚开始。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短短几天,就飞遍了魏地的大街小巷。

    山里的一间石室内,曹樱从叶玄的嘴里听到这消息,第一句话就是“他们是傻吗?”

    叶玄接着他的话道“认为自己有实力在魏军的腹地守城,不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将才,就是傻子。”

    “那看来他们是傻咯。”石涛咬了口水果,有些含糊的说道。

    曹樱道“几万个人呢,总会有聪明的。”

    石涛问道“那难道他们当中真出了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将才?”

    “我想应该不可能。”叶玄神秘的笑了笑,只是说道“还好我们黄巾军的势力不够大,没有收到圣贤令,不然又要蹚一趟浑水。”

    “这也不是,那些不是。”石涛发了句牢骚,闷着嚼苹果。

    恰好此时张角也来了,他开门见山的说道“庐水城的事情你们听说了吧,有何想法?”

    曹樱和叶玄对视一样,拿起自己的黄金鬼面戴在脸上,面具下的嘴角勾起一丝笑容“我想去凑个热闹。”

    张角有些疑惑,道“凑个热闹?”

    “庐水城群雄汇聚,怎么能少得了我黄巾军呢?”曹樱反问道。

    叶玄补充了计划的可行性,道“谷阳是边城,虽然边境防御严密,但是我们向腹地里走,防卫会松散的多,到达庐水城并不安全,但危险性不大。”

    张角思索着答道“可这里距庐水城百里,一路上会有许多危险,我得为兄弟们考虑考虑。”

    “我们捣毁了铸造厂,城主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黄巾军,谷阳的驻军是其他城池的四倍,再加上有魏国良将郑文统率,待在谷阳只会更危险。”叶玄分析局势后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待在这里,即便是有几次小胜,也不可能在谷阳站稳脚跟,想要发展,必须得先去其它地方,等势力壮大以后,才有可能吞的下谷阳城这块肉。”

    曹樱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郑文不是庸才,我们上次能赢,是因为了解他,而他对我们一无所知,如果继续待在这,只需要一败,他就能打的我们万劫不复。”

    张角自嘲的笑了笑“看来我的眼界还是太窄异地发展,吞下谷阳,我可想都没想过。”

    接着他转向石室的外面,哪里有跟着他来的兄弟,守在门口没有进来,张角吩咐道“召集核心成员议事,我有事情要说。”

    那名兄弟还没转头,就有一个站岗的探子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一脸的焦急之色。

    “怎么了?”张角问那气喘吁吁的探子。

    “可算找到你了,统领。”探子好不容易呼吸才平缓一点,颤声道“出事了!山底下全是魏军,我们被围在山里了。”

    落日山下,郑文眺望着巍峨的群山,手里的宝剑已然出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四章 背水一战() 
要说落日山,知道的人还真不多,但说起它背靠的那条大河,基本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八百里怒江穿过齐、燕、魏三地,哺育两岸万亩良田,其中一段经落日山,怒水自峰峦而下,流入地下暗河,又自暗河流出,汇聚到怒江主流。

    山路崎岖,所以落日山里的这一段怒水,是怒江水流最湍急的一段。

    在这怒江水畔,落日山上,张角紧锁着眉头,魏军包围了整座大山,接下来只要不断缩小包围圈,将他们围死在里面。

    瓮中之鳖,用来形容他们的处境,再恰当不过。

    眼看着包围圈渐渐缩小,张角恨恨的说道“如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一个方向,集中全部兵力,用最快的速度突围出去。”

    不得不说,张角虽有时很鲁莽,但并不是无谋。

    一名黄巾军的小头目应道“如果突围不顺利,说不定我们会全军覆没,但这是如今能想到最好的办法。”

    曹樱心里苦笑,对方领兵的是魏地良将郑文,又是有备而来,突围怎么可能顺利?

    “时间拖得越久越是不利。”一名小头目也提醒道。

    “召集所有兄弟。”张角站起身来,断喝道“向北面突围。”

    正是性命攸关,争分夺秒的时刻,人马瞬间在山林里集合完毕,张角拿着大刀站在北面,只要他一动,身后的三千黄巾军都会跟着往前冲。

    张角举刀,准备下达冲锋的命令,就在同一时间,郑文也举起了手里的宝剑,一排排的弓箭手上前,抽出背在身后的长弓,张弓搭箭,弓近满月。

    搭在长弓上的箭很特殊,箭镞上包裹着厚厚的布片,布片浸满黑褐色的液体。弓箭手后面的步兵拿着火把,点上被布片包裹的箭镞,只是沾上一点火星,布片就燃起熊熊烈火,原来那黑褐色的液体是助燃的火油。

    宝剑一划,郑文的命令传到每一名弓箭手的耳朵里“放箭!”

    火焰在天空中划过道道轨迹,形成一条条绚丽的抛物线,落在他们包围圈的正中心。

    火势在山里中迅速蔓延,好几名黄巾军的身上沾染了火苗,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这才扑灭火焰,其中有一个不慎滚到一堆枯叶里,直接被活活烧死。

    熊熊烈火如毒蛇一般,朝着黄巾军吐着信子,浓浓的黑烟弥漫开来,熏的一些人剧烈的咳嗽,还没开始突围,就已经溃不成军。

    好一招火攻之计!

    “统领,将军,现在该怎么办?”几名头目望着张角和曹樱,眼里的忧色怎么也掩盖不住。

    曹樱道“暂时找个地方避火再说。”

    张角对这落日山最为熟悉,要说避火的地方,他只能想到那,于是开口道“全军后撤,赶往怒江畔避火。”

    心里不禁担忧更甚,到了怒江畔,便是绝了自己后路,如何能逃得出去?可为今之计,也只有如此苟延残喘。张角虽然心中着急,可无论怎么说,他都是黄巾军的统领,绝对不能先乱了阵脚,只能强作镇静。

    火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壮大,赶往怒江畔的路上,张角抬头望天,如果来一场瓢泼大雨,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可现在烈日当头,丝毫下雨的迹象都没有。和他怀着同样想法的头目也在心里暗自诽腹,都说秋雨绵绵不断绝,今天怎偏偏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烈火在后面赶着,黄巾军的行进速度远超平常,叶玄跟在曹樱的后面,他们是习武之人,脚力比寻常农夫强得多,一直走在最前面开路。

    怒江水畔,三千黄巾军或坐或站,养着精力准备接下来的大战。即便是毫不知情的他们,也都是面有戚色,无论怎么看局面都是对他们不利,说不定真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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