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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宗师-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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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起头来,看到了红莲圣母。

    她的素色鬼面之下,是一双仿佛能洞穿所有秘密的双眸。

    强烈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在她的后背渲染出莫名的七彩光环,仿佛是个错觉。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陈沐此时可没有心思听她念诗,虽说她一身圣洁的气息,确实在某个瞬间震撼了陈沐,甚至让陈沐生出错觉来。

    但这对陈沐并没有任何帮助,反倒让陈沐对自己生出厌恶感来,这才刚刚为红姑报了大仇,就觉得这红莲圣母不似凡人,岂不是因为自己太过见异思迁?

    “走开,让我自己待着。”

    红莲圣母似乎还从未被人拒绝,尤其是男人,此时眸光之中也充满了恼怒。

    “本座是劝你放下,世人皆苦,又何必庸人自扰,不如信在我门下,消灾灭难无痛无苦。”

    陈沐也是被气得哭笑不得,本以为她是来全解自己,没想到她竟是想趁虚而入,趁机收陈沐为信徒。

    若换做寻常人,或许会上当,可陈沐是何等人也,这么做已经不是弄巧成拙,而是不知好歹了。

    “姑娘你是没出过世面,在墓里睡傻了吧?”

    陈沐一直对她保持着风度和敬意,只是她的拉拢实在太不合时宜,也太自信。

    红莲圣母却摇了摇头:“不,你会信我的,迟早有一天。”

    陈沐懒得与她争辩,收了烟杆,将长刀抽出来,又补了一刀,这才朝红莲圣母道:“走吧。”

    红莲圣母仿佛觉得自己的话起了作用,自言自语道:“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很好的开始。”

    陈沐对她盲目的自信也是无语,让褚铜城等人收拾了尸首,摘下蒙莫龙西的徽章等信物,便抛尸荒野了。

    回到田庄之后,雒剑河也安排了住处,并让人出去准备衣物等等生活用品,众人也各自休整。

    虽然不愿承认,但不得不说,红莲圣母这等气人的举动,着实让陈沐消除了烦恼。

    他对红姑的那种复杂情绪,竟都被这种对红莲圣母的气恼而取代了,也不知为何,心中竟渐渐没有了波澜。

    稍作休整,陈沐终于是得空,将吕胜无交给他的那样东西,小心取了出来。

    解开布袋之后,陈沐的好奇心也终于得到了满足。

    虽然吕胜无一直在强调,这件物品并非史鉴明墓中所得,在陈沐的追问下,才说是土夫子身上搜来的。

    但陈沐心里也很清楚,土夫子身上的东西,不也是取之于史鉴明的墓葬么?

    只是转了个弯,就能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当时陈沐并没有细问,此时想通了其中关节,想要将东西还回去已经不太可能,因为墓葬已经被红灯照的仙姑们彻底封死了。

    这也是吕胜无给自己耍了个小心思,也足见这件东西是多么要紧了。

    放下了这样的心理负担,陈沐终于能够好好打量这件东西了。

    这竟是一件乌木雕刻而成的龙头棍,看这乌木的成色,里头竟散发着淡淡的黑金之光,单说这材质,就已经是价值连城了!

    人常说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乌木能够存放上千年,历代都被视为辟邪之物,制作佛像或者护身符之类的工艺品。

    这龙头棍足有半截手臂长短,而且是整根乌木雕刻而成,蟠龙狰狞狂放,造型霸气无双,实在是难得一见的极品!

    也难怪吕胜无即便给陈沐耍小心眼,也要将这件东西拿出来了!

    若是《金台山实录》或者那方小玉印,因为年代久远,早已经不被承认。

    如今的洪门分崩离析,开山立堂大大小小数十上百个,许多人甚至根本就不了解那段历史,只是借个名号,行苟且之事罢了。

    但这根龙头棍却不同,这可是所有正宗或者只是扯大旗的人都认可的一件信物!

    “双手把住一条龙,洪家分明八字通,无论此杖何处用,反清复明第一功。”

    这句话几乎是每个混堂口的人都能随口背出来的,因为人人都想当龙头大佬,这就是龙头!

    这根龙头棍与那些老旧的信物也有所不同,它虽然同样经历了更迭,时而消失,时而又出现,但每次出现都能够搅动风雨。

    距离它上一次出现,已经是十年之前。

    十年时间,或许对于混江湖的人而言,实在太过漫长,因为刀头舔血的日子,或许很多人都活不过十年。

    但那些高高在上的老头子们,一定都见过这根黑不溜秋的棍子!

    也就是说,认得这根棍子,也认可这根棍子的,大有人在!

    别的不去说,单说龙记里头就有一位,李三江曾经混过三合会,他必然是认可这根棍子的!

    也难怪吕胜无如此坚持,只要拿着这根棍子,便是顽固的李三江,或许也要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了!

    复仇成功所带来的那种空虚感,必须用另一个复仇去填补。

    陈沐终于是放下了心中复杂的情绪,蒙莫龙西死了,那么下一个,就轮到弗朗索瓦和特里奥了!

    当然,这或许并不容易做到,蒙莫龙西死后,他们会更加的警惕,追捕陈沐的强度会翻倍提高,陈沐或许会寸步难行。

    但越是这样,陈沐就越是鲜活有力!

    复仇需要力量,整合龙记,夺回洪顺堂,这些都没有给陈沐带来压力,而是带来了动力!

    紧握着这根龙头棍,陈沐充满了自信与力量,仿佛整个黑暗世界,就掌控在他的手中!

第二百一十四章 分拆精细得海图() 
回到田庄之后,陈沐并没有因为杀掉蒙莫龙西而松懈半点,反而更加期待接下来的事情。

    田庄虽然足够隐秘,但红灯照的仙姑们毕竟太过扎眼,旁的也不去说,单说田庄上的人便不敢上街为她们购买新衣物,生怕别个以为自己开了妓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无奈之下,也只能让田庄佃户都凑了凑,才准备了足够的干净衣物,然而魏姑芷等人却如何都不领情,她们仍旧坚持要穿着那身红衣,便是谁也劝不住。

    陈沐也曾亲自出面,毕竟这身红衣实在太过扎眼,然而红莲圣母只是一句话,便彻底打消了陈沐劝说的心思。

    她说:“吾等在墓冢里苟延残喘这许多年,若脱了这身衣服,我等又是谁?倒不如死了作罢。”

    她们不肯脱下这身红衣,田庄被注意的风险就变得很大,陈沐与吕胜无等人商量了一番,决定让她们去天后宫住。

    她们可不是什么弱女子,天后宫给她们作为扎脚之处,若她们连天后宫都占不下来,往后也别指望有什么大发展了。

    陈沐曾记得自己与雒剑河的一番对话。

    当时他们正是被追捕围剿,躲在田庄里头,收服龙记又受阻,陈沐也有些畏难,雒剑河便鼓励陈沐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只要乱世犹在,便是我洪门重新崛起之日。”

    这番话对于红灯照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乱世之中,人心惶恐,渴望寄托和保护,所以义和团等等社团,才能笼络人心,才能快速崛起。

    魏姑芷是红灯照里的老狐狸,有她坐镇,又有天后宫打掩护,以她们的本事,相信很快就能拉拢起一大批信徒了。

    也果不其然,魏姑芷听说有个天后宫,与红莲圣母商量了片刻,当即便决定下来,让红莲圣母留下,她们则到天后宫去了。

    陈沐其实也很是迷糊,他实在不明白,红莲圣母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到底有些什么意义。

    毕竟墓葬里发生的事情,只有陈沐和她,以及蒙莫龙西知道,如今蒙莫龙西已经死了,知情的便也就只剩下他们二人罢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又何必这样?

    然而红莲圣母却仍旧跟着陈沐,而且果真是寸步不离,除了洗澡解手之类的私密活动,几乎都跟在陈沐的身边。

    “这又是何苦?”陈沐曾经这么问起,红莲圣母却回答他说:“这就是我的苦,吃过了这苦,往后才会学乖。”

    陈沐也是哭笑不得,但又无可奈何,只能任由她跟着,横竖她眼睛不好使,人也安静,并不会太碍事。

    回到田庄休整了一日,陈沐便带着孙幼麟,想要整理一下蒙莫龙西的东西,送到租界去。

    他本不想如此高张,但对于洋人,必须震慑,而且自己的威名必须打得越响亮越好。

    早先得了陈十四的名号,所带来的好处,陈沐仍旧是历历在目的,若将蒙莫龙西的遗物丢进租界,宣告天下,自己杀掉了洋人的决斗之神,那么无论是龙记那些人,还是江湖武林中的人,怕都会对陈沐刮目相看了。

    只是整理这些遗物之时,陈沐却又有了新发现!

    “这是什么?”孙幼麟从徽章和绶带软甲等物品之中,抽出了那个圆筒来。

    “这是千里镜?”芦屋晴子是海盗出身,难免联想到了望远镜,可只是看了一眼,却否决了这个猜测。

    陈沐摇了摇,里头发出咕噜噜的响声,似乎是个装水的容器。

    这东西实在太古怪,由不得陈沐不上心,想着林宗万等人走南闯北,四处做生意,洋人的新鲜玩意儿该是认得的,便将林宗万和阿水给叫了过来。

    自打史鉴明疑冢这一战打完之后,林宗万等人对陈沐已然是服服帖帖,赶忙过来看了看,也是没什么头绪。

    林宗万朝陈沐建议道:“龙记有十几家当铺和典当行,里头的朝奉都是眼力如炬的,不如找个老朝奉来看看?”

    陈沐也赞同这个提议,不过却朝林宗万道:“找个年轻些的,会不会好些?”

    林宗万有些疑惑:“二爷为何这么想?”

    陈沐也是尴尬一笑道:“老朝奉思想守旧,对洋人的玩意儿只怕不感兴趣,年轻人心思活络,见过的舶来品可能多一些……”

    林宗万对陈沐的细心也很是佩服,不过却朝陈沐道:“二爷的想法是对的,不过龙记的朝奉却不同,只要能赚钱,他们可不管是不是洋人的玩意儿,就是崔判官的笔,他们都敢押,可就别说这些鬼佬的玩意儿了。”

    陈沐也是哈哈笑了起来,林宗万也不多说,让阿水出去了一趟,很快就带回来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朝奉。

    自打林宗万等人加入之后,陈沐才深刻体会到人多好办事的好处,龙记的消息渠道也很强大,别的不说,单说如今出入新会城,陈沐根本就不需要提心吊胆了。

    “有劳老板了。”毕竟长者为尊,陈沐也非常客气,那老朝奉却是诚惶诚恐。

    “可不敢,二爷的事,必是戮力去做的分内事。”

    老朝奉虽然穿着长袍褂子,还拖着稀疏的辫子,但却戴了一副玳瑁框的眼镜,留着鼠须,颧骨高耸,面容上倒没有太多出奇之处,但那双眼睛却饱含了阅历与沧桑。

    他看了看那圆筒,也是惊喜。

    “二爷,这东西便是放洋人眼里,也是古老的东西了……”

    “老板认得?”陈沐也是充满了期许,心说林宗万果真有些门道。

    那老朝奉也不啰嗦:“这东西叫做密码筒,洋人早千年前就已经在用了。”

    “这筒里有个玻璃内胆,内胆里装着强酸水,外头用莎纸包裹,莎纸上写着密文,这个开盖可以转动,但有机关,若咬齿不合,就会压碎玻璃内胆,强酸水会蚀掉莎纸,密文也就看不到了。”

    陈沐等人也是恍然,亏得叫了老朝奉来,不然胡乱扭动,怕是要将这密码筒给毁了。

    当然了,蒙莫龙西这么个粗人,竟带着如此精细的密码筒,而且还是随身携带,便足见这密码筒里的密文有多重要了!

    “老板能打开这密码筒?”

    老朝奉呵呵一笑道:“二爷,不是老头子我吹水,洋人这点小玩意儿,我们还没放在眼里的,老祖墨子曾说过,没什么是想到了却做不出来的,也没什么是做得出来却拆不掉的!”

    陈沐也读过诸子百家,可没听说过墨子曾说过这样的话。

    不过墨家一向被认为是社团的起源,是江湖社团的老祖宗,“流传”下来这样的“名言”也就不足为奇了。

    旁的也不说,单说洪门里有个屈起食指,四指伸直的手势,便是洪门的标志性手势“三把半香”。

    这第一把香敬的是羊角哀和左伯桃,是仁义香,第二把忠义香,敬的是三国刘关张,第三把香则敬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是侠义香,剩下半把香敬的是秦叔宝和单雄信,乃是有仁无义香。

    羊角哀和左伯桃都是春秋时期人,而战国末期的荆轲反而比他们先死,这在故事里是说不通的,但洪门中人仍旧这么坚持,跟他们谈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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