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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银河射手-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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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牟时没有寻到太史慈,但马忠经王修的推荐加入自己麾下之后,自己就通过他找到了太史慈家中,留下了他的亲笔信、还有自己的亲笔信,及一笔钱粮于太史慈的母亲手里。

    万一太史慈回到家中,看到信,再写信找挚友马忠打探情况怎么办?

    难道说害怕马忠在失去自己坐镇的沧海造反,所以非得把马忠带着随军南下,之后为了不开先例,硬要马忠死在南方也不让他回去。

    汉朝各地的人基本一身都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日常走动很少,只有少数士子、商人、游侠才会远行游学、行商、闯荡。

    整个汉朝对水土不服这个病根本不知道,哪怕远行的士子、商人、游侠死在了异地也不会往这方面想,相比较死于水土不服的,死于强盗歹人、死于严寒饥饿、死于毒蛇猛兽、死于瘟疫等疾病的更多的多。

    但太史慈四处闯荡,历史上他一会青州,一会幽州,一会扬州,一会荆州,去过的地方太多,曹性怕他明白水土不服呀!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曹性都知道两人千万不能有事,为此还在自己这个主帅的房间里加了一张床,并把这个房间让给了赵峰、马忠两人休息。

    期望着最是干燥通风,最是安静,最好的居住环境,可以让两人心情更好些,恢复也更快些。

    曹性摸了摸怀里王修写的亲笔信,用焦虑的眼睛望着西北方向:“张仲景,我的医圣,你可要等着我。”

    “主公!放弃吧!不用再找名医了!”赵峰郑重的说出了这句一直压在心中的放弃话,说完之后整个人都轻松、看开了一些。

    “不!这次不一样!张机张仲景乃世间少有的神医,和北方神医华佗相比都不分伯仲!他一定能治好你两和所有的将士们!”

    看着被自己卖了还帮自己数钱的两人,如此感恩戴德,曹性脸上有些愧疚的劝说着。

    本章完

第76章 曹勇娶蔡氏() 
船队停靠在了大江北岸江夏的一个最大的港口,此时的大江河道非常繁华,来往的、码头停靠的大小船只不下千艘。

    一根连一根的桅杆,像是无叶树的树林,每颗无叶树上擦着一面“黄”、“庞”、“蒯”、“蔡”、“马”、“习”、“杨”的旗号,除此七家以外再无其他旗号。

    一下子几百艘打着“曹”字旗号的战船驶向这里,引起港口一阵骚动,船上船下,上到衣着华丽的士人,下到冷风中穿着短衫破裤忙的浑身是汗的搬运工,无不抬头眺望着。

    要不是打着大汉官军的旗号,也没有攻击旁边的船只,表现的没有恶意,恐怕整个港口的人早就四散而逃了。

    码头上的有些千余船只,却都是摇桨的小船为主,能撑得起桅杆的帆船也都是臃肿的运输船只,并非为蒙冲、斗舰、楼船、海船这类为战斗而设计的战舰。

    大家各属七家,又无统一指挥,交战起来肯定是难以匹敌的。

    这时曹勇、皇甫新领着屯兵中的文吏、军候、屯长以及港口边上谋生的千余手拿长矛的屯兵青壮,在岸上迎接,与周围疑惑惊恐的众人相比,显得格外特别。

    屯兵手拿的长矛非常简陋,连普通军中的长矛都比不上,就是一小块小的不能再小的铁,做成半尺长的矛头,固定在一根竹竿上。

    唯一的优点就是便宜,这也是曹性屯兵的标配。

    汉朝铁器不像唐宋明之时,铁器发展不过三四百年,不仅炼制铁器的技艺不好,且探究到的铁矿山也不多,产量也不高,使得铁器还很珍贵。

    曹性麾下正兵、屯兵五十万,并且全民皆兵,实力是提升了,好武之风也培养出来了。

    但光这种只有一点点铁的长矛都需要近四十万把,可想需要的铁的用量之多。

    荆州在汉朝已经属于偏僻的地方,特别是除南阳以外的大江南北其它六郡,州内是豪强、大宗族的天下,名望高的士家很少。

    荆州庞、黄、蒯、蔡、马、习、杨七大家,在此地是世家高门,但他们的名气与出身放在中原,并不能算是大的名门。

    南下躲避战乱的琅琊名门诸葛家的诸葛珪、玄兄弟这一支,其实已相当于破落了,还能跟庞、黄、蒯三家的嫡系子女联姻,就可以看出。

    曹勇以比千石的军司马之位,领着十余万人南下,加上他还有个好弟弟,使得他在荆州也算小有名气。

    “这不是曹子虎,曹军司马吗?和关中豪门高祚的皇甫家族人皇甫新!他们怎么来了?又在等待何许人也,需要如此大的排场!”

    “哼!不过一长得魁梧的匹夫,也能与响誉天下的皇甫世家子弟一起并论?想必需要他迎接的人,也高贵不到哪去!”

    听的人群中的惊叹,一身穿绸缎儒服的士子冷哼一声,讽刺着。

    旁边一位士子一听,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小声劝道:“兄台还是慎言的好!这位曹军司马虽不怎么出众,但其堂弟可是名满天下,号称“文武冠绝天下”。”

    旁边一听到两人谈话的士子接过话题:“更重要的是,蔡家已有一旁支庶女嫁与曹军司马为妻了,前日里还邀请了荆州所有名门豪强大办婚宴,使其名声在上流社会里再次增长了一些,某正好在被邀请之列。”

    曹勇堂弟曹性的名声已经传到了荆州,其做的诗更是红遍大江南北,崇拜其者无数。

    而蔡家又是荆州七大家靠前的豪族,从蔡讽之姊嫁给太尉张温开始,就沉迷于以联姻手段支党,以达到其政治目的。

    蔡家如此注重联姻,出于爱惜羽毛,对于与蔡家联姻的人也是十分重视,有了蔡家姻亲这个身份,哪怕是旁支庶女,也使得曹勇在荆州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旁观的人们对着这个来到荆州有几个月的北方军司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当事人曹勇毫不在意,高大威猛的身影立在冷风中。

    曹勇本来就身材很高,骨架也大,只是过去因为饭量大,总是吃不饱,所有很瘦如同芦杆,因为曹性而发家之后,经过一年来的大吃大喝、锻炼身体,已经长成了身边不亚于关羽的魁梧大汉。

    曹军战船靠在码头上,先是两百虎豹义从下船警戒,之后曹性才下的船头。

    完全颠覆了以前的形象曹勇,让曹性吃惊不小,与这位关系最好的族人,久别重逢,两人都激动的抱在了一起。

    曹性用力拍打着曹勇背上的肌肉,开着玩笑:“兄长!看看这一身嘎达肉,以后王晓、张雷公两人见了,还能不能叫你曹芦杆了!”

    “阿性你也是长了不少肉,也长高了不少!”曹勇笑容可掬,满是关怀。

    天天听着“曹龙将”、“主公”、“曹讨逆”、“曹晓君”的称呼,如今再一听“阿性”两字,曹性感触很深。

    不过心中想着急事的他只是与曹勇匆匆聊了几句家常,鼓励了一下皇甫新,眼睛就开始向曹勇带来的人群中寻视,找了几遍都没找到目标:“张仲景呢?”

    曹勇看着曹性一脸的着急,心中疑惑,解释道:“本来张仲景听闻阿性你要来,早半个月就到了江夏等候了,可前几天隐居南阳的名士黄承彦突然病重,张仲景已北上前去求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

    “什么?救治黄承彦去了!”曹性大呼出声,想着已经快要不行了的赵峰、马忠,还有一百余病重的亲卫,就心急如焚,可偏偏被当做救命稻草的张仲景却北上了:

    “曹翔快把我的汗血马牵过来!兄长你带路,胡赤儿、黄邵、蔡阳、李典、曹鹰随我我一起,我们七人一人三马,奔向黄承彦之处,速速请张仲景过来救人。

    不在的这几日,由皇甫郦、陈杨、苏双、皇甫新四人暂领大军。”

    吩咐完以后,曹性骑上带有汗血马血脉的大宛马,再牵上两匹带着干粮水壶换骑的上好大宛马,七人二十一匹大宛马,扬尘北去。

    本章完

第78章 黄承彦() 
吩咐完以后,曹性骑上带有汗血马血脉的大宛马,再牵上两匹带着干粮水壶换骑的上好大宛马,七人二十一匹大宛马,扬尘北去。

    荆州属于南方,水脉纵横,荆北人说的话也与中原有些区别,不仔细听还听不懂。

    同时这里也没有好的马种,使得好的战马奇缺,多是用于驮人与物的南方矮种马。

    汉水河岸,草木已经开始枯黄,河水两边高大垂柳只剩下可数的几片黄叶,杨柳树林与汉水中间的河岸小路上。

    二十一匹高大神韵的大宛名马正极速奔腾,柳条如同跳海草舞一样随风摇摆,枯草、落叶被带的飞扬起来,飞入旱季有些干枯的河床上。

    引来了沿途荆州人民的无数羡慕。

    一些人更是起了歹念,只是这些大宛名马太快,此段汉水沿岸地势平坦,树林里的树木也见不到几片叶子,无法阻挡视线,起不到埋伏的作用,骑士又全速赶路,歹人想追也追不上。

    “兄长还有多远?”连骑了一天一夜没睡觉的曹性,心疼的擦拭了一下坐下带有汗血马血脉的上好大宛马脖子上的细汗,看着,顶着黑眼圈问着。

    还好马匹健壮,换乘的马匹多,七人都是善骑且大毅力之人,才能经得起如此奔波。

    “就在不远处的河中沙洲上!”曹勇喘着粗气,也是累的够呛。

    曹性有些担心的看向蔡阳,已经步入中年的他,让曹性有些担心他能不能挺的住。

    “主公,不碍事的!军中将士的生命才是最重……等等!有人过来!”蔡阳一把提起马鞍旁得胜勾上的长柄大刀,凝神看向前方。

    前面的路因为河道原因,有个向右的拐弯,正好长着一团不大芦苇,挡住了视线,对向拐弯的那头,传来楚调的嘻嘻哈哈声音,语气粗鄙直接。

    “哈哈!想不到此次截获归来还能捎上一个小村姑!”

    “大哥好运气!此次不仅我等在李家亭、东山亭顺利的收到了钱粮,现在又获一小女孩,可谓人、财双收!

    这小女孩虽然长黑了些,皮肤也不像富人家的女子滑嫩,但却胜在年幼,面容精致,还有着处子的身份,想必我等不享用,献与大帅也定能获得一份封赏!”

    不一会儿那头走出了一百余号人,除领头几人身体强壮、武器稍好一些,余者身影瘦弱,身穿麻衣破裤,手拿镰刀、菜刀、短斧、锄头等五花八门的武器,且一个个扛着大包小包,一副满载而归的样子。

    胡赤儿提着长斧,策马向前靠向曹性,随时准备保护着。

    离黄承彦家已不足三十里,大家一路没有休息,已经疲惫不堪,战马也不适合再战,却在这最后的一小段路碰巧撞上了匪徒。

    曹性暗叫倒霉,取下弓箭,跟如今军中变成了身材最是魁梧,外表震慑力最强的曹勇使了使眼色。

    余等也拿出了自己的武器,随时准备战斗。

    身高九尺,浑身肌肉,跟巨灵神似的曹勇,只是随意的提着长枪,也不需要像张飞、张雷公两人似的,先大吼一句,用声音先吓吓对方。

    无喜无悲的曹勇,其身板使他天生附带不怒而威的气势:

    “来者何人!大汉军司马!雁门曹勇在此!还请让一下道路!”

    因为气候和吃食等各方面原因,汉朝时期的南方人平均身高本就比北方人稍矮一些,曹勇身高体型藐视他们所有人,骑着的又是肩高就堪比成人的大宛马。

    强盗们抬着头看着曹勇,气势就先弱了一层,再一比较对方人人身穿鲸鱼皮甲,手中兵器更是比自家精良的多,光蔡阳手中那把精铁长柄大刀,拿来溶了,打成长矛,都可以让自家这百余人都换上像样的长矛了。

    七人都是不凡,二十一匹高头大马奔腾冲刺而来,也绝不是自己能匹敌的,且对方自称曹勇,看身影容貌与外界相传的也相符合。

    据说曹勇麾下有十余万人马,就算大帅都惹不起,自己这个小头目还是忍忍吧!

    一群人的头目想着,开口道:“苏某与吾家大帅都久闻曹军司马大名,今日里见军司马行色匆忙,想必急着赶路,某这就让路,还望下次可以来我大洪山相聚!”

    “曹某有空会去拜访的!”

    苏头目带着手下百余号人进入树林内,离小路保持上百米,即表达了自己不会做在你们经过的时候突然偷袭侧面,又利用树林马匹冲锋不便,保证了自家安全。

    见这群强盗肩扛手提,还能看到蔬菜水果、活的鸡鸭、腊肉等农产品,身上、兵器上并没有血迹,不像是洗劫村庄,而像似刚刚收的保护费,且苏头目已经让路,心中一衡量轻重,便决定放弃教训对方。

    曹性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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