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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执宋-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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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案的颁布定在二月初二的龙头节。

    二月初二,这一天姜胤一大早便起来了,换上一身儒雅的帝王常服,洗洗刷刷,吃了个早点,然后便动身出发,今天的阳光明媚,天气晴朗,冬日的料峭已经被春风吹的不见了踪影,即便是穿上一身儒士长衫也不觉得冷,倒是非常暖和。

    在蔡丞相、林丞相的陪伴下,姜胤坐上了驶向新沧州城的城中央大广场的汽车。

    此时的广场已经被戒严了,拿着长枪的士兵们笔直的站在广场的周围,他们身穿着姜胤从现代给他们批发的军服,看上去颇有几分现代军人的英姿飒爽。

    王嗣宗、王审琦等人也早已在这等候多时了,看大姜胤的座驾抵达,众人也都表现出一副满心期待的样子。

    只有年纪最大的杨光义表情最差,他是新法案推出中最反对的那个,在他看来,擅自修改大宋法律就已经是违背祖制了,现在从头到脚的推行一套新法,简直就是视祖宗之法于儿戏,这让他这个年纪最大的老年派根本接受不了。

    但是接受不了又怎么样,姜胤的决定已经下达了,任何人现在对这名新宋国主都只有佩服的份,这个国主不但神出鬼没,而且通晓异术,几乎是凭借他的一己之力,便移山倒海,动土修山,凭空创造出了一个威武宏伟的奇迹之城,而且他还将整个沧州地区的粮价物价抑制在了一个天下人都无法想象的极低价格,这种种事迹,都使得这位新宋国主在新宋国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说的话,那更是一言九鼎。

    姜胤从车上走了下来,夹道欢迎的便是新宋国的文武百官了。

    经过了四个多月的招募和选拔,王嗣宗等人又为新宋国收纳了许多新进的官员,这些官员大多都是沧州本地的读书人,参与了姜胤出的科考,然后有幸通过,成为了新宋官员体系中的一份子。

    看着夹到周围几百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姜胤倒也没有丝毫怯场,他按照事先既定的路线,带着蔡昌毅、林越等人缓缓走上了宣讲台。

    对着宣讲台上的话筒,姜胤开启了自己的演说模式。

    “今日,我新宋国文武百官汇聚于此,是有一项重要的国事与诸位宣读,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新宋国建国短短五月,但已是河北之地最大的领主国,之前我们一直沿用宋律,其中有许多糟粕,并不合适我新宋国国情,因此,我与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商谈了一次,建议修改一番我新宋国的律例条文。。。。。

    现在观《宋律》,共十二编五百零二条,其中律例之复杂,规定之繁琐,绝非常人所能轻易理解掌握。。。。

    现如今我朝蔡宰相与四位律学家共同遍写了一部更符合我新宋国情的法律文献,名曰《新宋律》,此番上面明确表示了我新宋国的国家性质、国家主体、国家政策等。。。。。

    首先第第一卷第一条,凡是我新宋国民,人人生而平等,无所谓阶级之分,官员当为百姓服务,商人当为市场服务。。。。。”

    。。。。。。

    古代的法律与现代法律的最大区别,其实就是服务的主体不一样,古代的法律是维护封建统治,是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现在的法律服务于人民是对多数人的民主对少数人的专政。

    《新宋律》也是从这一点上出发,不同于大宋传统的《宋刑统》,《新宋律》结合了后世《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宪法》、《刑法》等法律文献的优势,有远见性的对《宋刑统》中的一些法律进行删减和改进。

    同时在法律形式上,《新宋律》也做了大胆的创新,《新宋律》在十二篇的五百零二条中又分为二百三十一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同时规定中央律法的最高执行机构为大理寺、刑部等。

    而地方律法的执行机构,姜胤规定,设立法院,专门供人民进行公证。

    一开始众人还不明白法院一词的含义,但在姜胤的解释之后,众多官员便大致了解了,法院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姜胤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种大胆的创新其实还是因为姜胤从现代找到了一个律师团体,这个律师团体正是蔡昌毅曾经待过的律师事务所,现在整个事务所中的律师都被发展成为了姜胤偌大商业帝国的企业员工,他们的任务就是分别在新宋国四个州成立四个大型法院,公开公正的审理这些古人的法律纠纷。

    在姜胤的演讲结束后,台下的很多官员还有些稍稍泛着迷糊,尽管姜胤已经很努力的把那些现代感的词汇转换成古文,但是这依旧不能改变他们不能理解的本质。

    但是这些对于姜胤来说已经无所谓了,一旦框架开始构建,只要是新宋国的国民都会被框入他所设计好的新法体系当中。。。。

    。。。。。。。。

第四十六章 言出法随的帝王() 
跟古代人讲法律,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把法律刻在一块大石块上,然后让所有人能看到,欠钱还钱,欠命偿命,简单粗暴,直接有效。

    效仿两千多年前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姜胤也把《新宋律》的主文献刻在了一块大石柱上,然后立在了沧州广场的正中央。

    《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史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并且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

    整部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这个充满契约意味的公布法律方式,姜胤很欣赏这种颁布法律的风格。

    法律,乃是一个国家底线的体现,更是一个每一位公民都需要详细了解并熟知的基本知识。

    但是在后世,法律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在更多教育水平较低的地区,不懂法所导致的的恶性事件,愚昧事件频频发生,而国家似乎也并没有注重法律的普及工作,甚至在建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研究法律,谈及法律仍是一小撮人的专利。

    随着改革发放之后,政府才渐渐加强与宣传普法工作,整个社会环境才有了较大的稳定程度。

    了解过这些历史的姜胤,对于属于自己新宋国度的法律建设自然很放在心上。

    他希望的是,在他所统治的范围内,每一位公民都能了解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遵守规矩的人能得到更多的好处,而不守规矩的人则将会被关进监狱。

    因此,一块高四米,上周长两米,底部周长三米刻满了《新宋律》的石柱就被立在了沧州广场的正中央。

    天下人,人人皆可观看这个石柱,人人都可知晓新宋国的法律。

    《新宋律》囊括了几乎全部的法律方面,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四个大类全都做了详尽的规范,同时还对一些倡导社会道德的行为提出表扬。

    这块石头立在这里,第一天,就引来了无数士子的观看。

    《新大宋日报》第五期也是紧随其后,跟着出了一个法律专栏,顺便传达了一下皇帝陛下的要求,每一位新宋国的官员都需要能将《新宋律》的大致律法条文背下来,今年一年的时间留给官员们背诵朗读。

    明年的年初,皇帝陛下将会从地方随机抽取五十名官员,进京述职,一旦发现对《新宋律》了解的不多,浑水摸鱼的,将辞去此人官员职务,所在地方的下级部门也要全部检查,一旦发现不了解《新宋律》的官员,也全都是立即辞退。

    这一下也是使得新宋国的许多官员叫苦不迭,平白无故的多了一项严酷的工作任务,说高兴那肯定是假的,但是皇帝的话已经说出口,作为九五之尊,那定是金口玉言,也是万万不能更改的,因此,官员们也只能改变自己,强迫去背记《新宋律》的种种法律条文。

    还别说,宋人的官员做很多事都不行,但是官员背书这一条的实力,却是相当了得的,姜胤看到王嗣宗每天拿着那本《新宋律》在背,仅仅用了半个月不到,他居然可以明确地说出哪一章哪一条究竟是什么法律。

    普法工作已经落实下去了,姜胤争取的第一步是士子阶级和官员阶级,让他们先懂法,然后再由他们向整个社会传播《新宋律》,最终让他们整体的适应一个新法律所建设的社会。。。。

    。。。。。。。

    随着人口普查登记接近尾声,新宋国的国民统计也结束了,地主占了百分之二不到的人口,然后是士子,大约是百分之四左右,然后有百分之七十七的都是农民,还有百分之十七是奴隶。

    这些奴隶什么人种都有,也有宋人,也有倭国人、高丽人,甚至连乌漆墨黑的昆仑奴都有,他们大多都是因为身上没有钱,被掳掠或被贩卖至此。

    为了维护新宋国《新宋律》的第一条“人人生而平等。”姜胤便出资,将所有奴隶赎买了回来,而后,开设了一个采石场,把这些奴隶全部安排进入了采石场上班。

    这世上当然没有绝对的平等,这一点姜胤也是完全知晓的,所谓平等,不过是强者因为道德而规定给弱者的一块遮羞布。

    一旦强者没有了道德,那么对于弱者来说,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了什么平等之说。

    不过如果当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发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离灭亡也不遥远了。

    姜胤对于新宋国做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衡量好一个度,一个控制好一个国家的度,既不能控制的太紧,也不能控制的太松。

    现在他已经贵为天子,而且是那种可以独揽大权的专政天子,在这个唯皇命至上的时代,他手握着现代武器的兵权,脚踏着现代物资的阶梯,没有任何人有能力阻止他。

    他可以放荡的尽情屠杀,淫纵,他只要张开口,便能决定上千人上万人的生死,这种权利之下,他言出法随,每一句话,都能够成为《新宋律》上的法律。

    但是他愈发的谨慎了,兢兢业业的驾驶着新宋国这艘海船,朝着未知的远方行驶,在这个朝代,他的目标绝不是什么享受与挥霍,拥有着强大的能力,征服和扩张才是他心底最深处的野心,他现在做的每一件事,也都是为了日后统治更广阔领域的帝国在做准备。。。。。。

    。。。。。。。

第四十七章 送钱的倭国() 
《新宋律》推出了一个月有余,整体社会反响超出姜胤预料的好。

    在通读了《新宋律》后,那些原本还不能接受新法律的新宋官员们渐渐感受到了来自一千年之后,后人总结出来的精辟又公正的法律的优越性。

    原本解决不了兄弟分家之类的官司,现在只要按照新宋律上规定,便可轻轻松松的解决,原本对于地主打人之类不好判定的官司,现在直接按新宋律,看病赔钱,简单又直接,还有那些偷窃工地施工物品的犯罪行为,只少要在衙门关上一周,不仅要罚款,还要将犯罪信息上传至身份证上。

    种种这些,都给原本各州县的百姓带来了不一样的生活体验。。。。。

    。。。。。。

    坐在中和殿的椅子上,姜胤飞速的在批阅奏折,桌子上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堆他批阅完的,仅仅剩下最后几份没有批阅。

    “已阅,准奏。”在一份奏折后飞速的写下这四个字后,姜胤直接把这一份扔到了那一大堆奏折当中,然后接着拿起下一本。

    几分钟后,他总算是抬起略微有些酸疼的脖子。

    “十一!”姜胤朝屏扇外喊道。

    “陛下有何吩咐?”王十一穿着一身雍容的紫色的大管家服,从屏扇后面走出来问道。

    “折子全都批完了,现在拿下去吧,按老规矩,按照户部、礼部、刑部、地方的顺序归好类,然后全部发下去,另外,最后这三份折子要独立分开,事情比较急,分量也比较重,让户部尚书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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