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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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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封地的庄园就不一样了,地方够宽敞,一下子有了两套房产啊,而且都是豪宅别墅户型的,这让曾经只能住出租房为首付奋斗的李志成情何以堪,总觉得特别的不真实,穿越真是发家致富的好方法啊。

    “志成兄,你这里也太暖和了,跟春天似的”走进偏厅的程处弼顺手就把毛大氅给脱了。

    “那是当然,这是我精心设计的壁炉,可以使得室内温暖如春,而且没多少碳气烟味儿”李志成笑着道。

    “哦,我还纳闷呢,你为何把小弟拉到偏厅来,原来有如此妙的所在!”程处弼不好意思的哈哈笑着道,“不过小弟为何没在永乐坊见这个……这个壁炉”

    “兄弟也想在长安的宅邸里装啊,可我不想自己的家被你们金吾卫的武侯铺(唐朝消防部队)给水淹了”李志成好笑的道。

    古代全是木头建筑,防火是一件马虎不得的大工程,在这没空调,没暖气的年代,壁炉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古代全都是木头建筑,直接开在墙上是行不通的,万一着火了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只能支一个单独放置的壁炉样式。四周和木头建筑完全隔离开来。

    不过这玩意自然不能在长安城使用,那些巡防的武侯见你家屋子一直冒烟,还不直接喷水把你家给淹了不可,在这里使用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了。

    壁炉一共也只打造了四件,安放在自己祖母和妻妾的卧房,还有就是这个偏厅里。不是李志成不想多打造几件,而是这个时代的铁也是贵重物品,虽然打造壁炉不需要上好的精铁,李家还是付得起那点钱。

    可是用铁量过多,被官府认为自己家有什么不轨行为就麻烦了,这个时代可不需要什么明确的证据,只需要囤积铸造大量铁器这一条事实就可以按照谋反罪给砍了。

    就算自己有不少改进军器知识,李志成一直都在告诫自己,千万不能泄露出来,怀璧其罪,自己有些后世知识在这个世界就相当于核科技。这种技术皇家绝对不愿意落在别人的手中,如果还有别人知道怎么办,很简单,直接杀了灭口,要是担心灭口还不够,那就灭族。

    别想拿什么宝贝都能换高官厚禄,那是一种很傻缺的行为,涉及到统治利益的事情,只有一个下场,杀无赦,天大的功劳也不顶用。

    李志成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可怜的穿越者,活的战战兢兢地,总是这也怕,那也担心,连用点铁都小心翼翼的,害怕犯忌讳。

    以前看那些小说都是白瞎了,人家里边的主角都可以横着走,随便拿点科技发明出来就可以加官进爵,尼玛的,到自己这,要是自己也这么干的话,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封建社会忌讳太多,啥都不懂的愣头青瞎整,不是靠着主角光环的话,绝对活不过十章,就算是在明君手下,能多活个三四章就顶天了。

    李志成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天选的主角,自己只是个偷渡客,苟活于世而已,从来没有什么主角光环,刚刚只是一个考虑不周,就差点把程处弼这个家伙给得罪了。

    自己认为偏厅暖和,就直接把他往这里带,实际上是很犯忌讳的,有点侮辱人的意思在里边了。

    会客一般在正厅,想进一步促膝详谈啥的才去偏厅,这个流程是不能省的,不在正堂待客会被人认为你瞧不起他的。幸亏程处弼是豪爽之人,不是正统的文人,本来就不太在乎这些繁文缛节,也知道自己直接带他来这的好意。

    要是一个正统文人,比如魏徵那一类的人,估计就会和自己绝交了,一辈子也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娘的,这个社会到处是坑,用自己以前的那一套行为准则,有时结了死仇连自己都还是莫名其妙呢,哎,这世界还真是不好混啦,这也是他一直当宅男,不愿出去见人的原因,多做就容易多错,自己还在逐渐适应生活,因为这样而稀里糊涂结下仇家就太冤枉了。

    (本章完)

第27章 二傻子() 
唐朝的大堂正厅是没门的,只有三面有墙,大冬天的基本和室外差不多,把客人往哪里带李志成觉得很扯淡,但是大家都这么干,你不这么做就是失礼,这就是道理,至于是否冻着客人了,这就不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了,竟然冬天还出来活动的家伙,应该都是皮糙肉厚不怕挨冻的吧。

    为了表示歉意,李志成盛情款待了程处弼,其实款待他也挺容易的,饭菜好酒足量就成。

    程处弼在这待了三天,不得不离开,他的金吾卫虽然只是挂职混资历的,但是偶然也需要露个面,在城外去点卯啥的毕竟还是不方便。

    望着他一脸依依不舍的样儿,李志成只说了半句话,“保重”,后边“常来”没敢说出口,他怕自己这么说的话,这家伙真的会直接赖在自己家不走了,自己家倒不少他一副碗筷,呃,他至少要算三人份,不过万一他长时间不归家老程拎着斧头上门要人事情就大发了。

    送一步三回头的程处弼离开何庄,李志成真想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的离别意主要还是针对自己家的美食,再说这里离长安也就数十里路,真心算不上天涯,快马加鞭一个时辰差不多就到了,所以还是别穷酸了。

    见他慢悠悠的骑马走着,李志成那个恨啦,挥动的手都快僵了,站在寒风中送别真不是人干的活,那丫的不快点从自己视线前消失自己就快变成冰雕了。

    还是后世好啊,直接送上车或者送到高速路口就成,这个时代要送到不见人影,要是能拐个街道就看不到人影那也成,可这个时代一望无垠,没个三五里别指望他能从自己眼前消失。

    所以李志成现在被冻的鼻涕眼泪都下来,不知情的人认为他这送别之情比送杜少府的感情还要深,直至看不到他,李志成才活动了下自己冻僵的手脚,往何庄内走去。

    自己家的庄子叫何庄而不叫李庄,后世全国那个县乡要是没个以李或者王为庄名那绝对算是奇怪现象了。

    不过现在李是国姓,李庄这种名字也只能皇家才能用,要不是陇西李氏和赵郡李氏太牛叉了,李唐皇朝忌惮两大望族的势力,不敢让非皇族的李姓改姓的话,很可能后世天下第一大姓就要易主了。

    虽然姓氏不用避讳皇族姓氏,但是其他方面还是要避讳的,比如庄园起名就不能叫李庄,李志成的爷爷叫李何,所以何庄就是这么来的,也许过个几百年后,这个庄子由来会变成姓何的人家最先居住于此,甚至引申出一段传奇故事来,而这种平淡的实情自然没什么流传性,自然淹没于时间的长河中。

    靠,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感叹,再感叹下去自己都要冰逝于寒风中了,李志成跟僵尸似的蹦跳着跑进庄园中,现在整个地球都是纯天然的,虽然绿色无污染,可二氧化碳排量过低,天气太尼玛的冷了。

    此次来庄子里,第一自然是想常住在此,说真心话,长安作为帝都,总感觉让人有一种压抑之感,而且自己也没指望出仕,以自己的家势出仕倒是不难,说不定能当个县令啥的,不过他还真没信心能治理好一个县,所以还是不要祸害人的好,安安分分的过好自己的富家翁最实在。

    第二就是春耕了,好吧,这又是自己不在行的事情,虽然自己出生农村,不过从小就一直上学,接触农活的时间并不多,也就比那些城市人了解多一点农业知识罢了。幸好,自己主要功用也不是种田,只是当作吉祥物给那些佃户们鼓舞士气的。

    地主和租户之间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黄世仁和杨白劳的关系,天下四民,士农工商,农排在第二位,现在开国初期,正是统治贵族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矛盾最少阶段。互相间的关系有点像是老板和工人那样,关系并没那么紧张的,甚至还挺近,自己的视察和坐镇能提高生产积极性。

    第三自然为了酒的销量问题,最近几个月酒坊酿造不少高度酒,这种酒被命名为杜酒,既然在老丈人他们家商号销售,命名权就给他们了,自己还是低调点赚钱的好。这事情主要是小七在负责,倒不是因为如玉有利害害关系需要回避,只是酒坊一直是小七在负责的,一事不烦二主了,而且让她负责点家族产业,落下点私房钱啥的,至少让她能有点底气不是。

    如果什么事都如玉一个人说了算并不是好现象,一个人再好,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所以还不如让她们各自管好自己的事,避免为一点小事闹的不可开交,搞的鸡犬不宁的好。

    所以这么一,二,三下来,实际上根本就没他具体任务,还真是劳心者治人啊,他自己倒是清闲了,不过小七忙于酒坊给杜家供货,如玉忙于和租户拉关系,交代春耕各项事务。

    而自己本来陪着程处弼那家伙吃喝的,现在那家伙一走,自己好像也彻底的清闲下来,感情自己就是起到了酒囊饭袋和吉祥物的作用啊。

    无所事事的李志成开始在整个庄园里转悠,真正的感受一下原汁原味的大唐田园分光,长安城地处西北,大量的胡人涌入,给长城周边带来了一片浓郁的异域风情,影响到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大汉民族一直拥有拿来主义的胸襟,山寨啥的那都不算个事,只要用着舒服,看着顺眼,一律拿来已用。

    人们吃着胡饼,喝着波斯的三勒浆,穿着窄袖的胡服,骑着突厥的骏马,玩着吐蕃的马球,这是一个开朗自信的年代。

    李志成在感受民风的时候,也给村民带来了困扰,主家跟二傻子似到处拉着人唠嗑聊天,这不跟二傻子两人蹬东墙跟头热烈的讨论天上到底有啥。

    天上能有啥,低空有飞鸟,在九霄之上有神仙呗,这有啥讨论的,真是两二傻子,那位慈祥的老夫人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个傻孙子呢,真是老天不开眼啊!

    (本章完)

第28章 再遇() 
李志成觉得自己无聊的快发霉了,竟然只能和傻子聊天,和那些平民聊天,他们跟见着大领导来视察似的,战战兢兢小心的说着冠冕堂皇的客套话,问个好都在肚子中转好几圈斟酌一下才说出来,这还算那门子聊天。

    所以无聊的他只能跟傻子聊天了,蹬在村东头的他只感觉有一辆马车停在他面前。马车中露出一张娇嗔的脸道:“快点上来吧,别矗在这显眼了”说罢她就缩回了头去。

    郑丽琬怎么会出现在这,还有自己就这样钻进她的马车中合适吗?娘的,她一女人家都不在乎这,自己一大男人的还墨迹个啥,李志成一咬牙爬上了马车,钻进了车厢中。

    车厢中的空间还是挺大的,里边铺着厚厚的毛毯,淡淡的幽香传入鼻端,让李志成心神微微一荡,这地方装饰的像是小小的闺房。

    郑丽琬斜躺在波斯毛毯上,一身猎装勾勒出美妙曲线来,那种成熟女人的魅惑力使得李志成只觉得虚火直冒。

    “郑娘子,好巧呀,在这里也能见到你”李志成有点尴尬的道,“你这是去哪了……”

    “什么巧不巧的,我家就在这儿,天天打这经过,道是你,一个男爵,整个在庄子里转悠,你的闲话可转到我的庄子上了,大家都在说何庄的男主人是个傻子”郑丽琬没好气的道、

    “这谁啊,太不像话了,这不胡乱造谣嘛”李志成有点恼火,谁被人谣传成傻子都不会心情愉快。

    “没人造你的谣,你一个堂堂的男爵,举止荒唐,还跟一傻子混一块,也不注意点影响,万一被言官参你一本,够你受的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听了她的解释李志成倒是平静了下来,说白了,自己的行为太不像是贵族,把人吓着了呗。

    就说嘛,总感觉那些人见自己的眼神总觉得怪怪的,跟见了鬼似的,吓个不轻,原来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贵族的日常行为规范,把自己当成傻了吧唧的家伙了呗。这多大点事,自己从来就没把自个当成是个贵族。

    “你别太不当一回事,这事传出去还是对你不利的,还是多注意点的好”见他不以为是郑丽琬连忙劝慰道。

    “多谢郑娘子的忠告,在下会注意的”生在人人平等的社会,对于所谓的贵族身份并不太在意,但是自己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自己丢脸了,那是给整个贵族阶层抹黑,弄不好要脱层皮的,所以这事还是要引起重视的。

    “我就奇怪了,你和一个疯傻之人有何谈得来的话题”郑丽琬满脸好奇的道。

    女人啊,女人,就是好奇心重,这个问题才是她叫自己前来一叙的真真的目的,她挺好奇自己到底和傻子谈了些什么。

    “疯人傻话并非一无是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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