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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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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着家中老爷子还在,人脉还在,混点资料给自己找一条出路,程处弼是幸运的,他老爹活的够长,所以还能混出头。

    像秦怀道就悲剧了,他们兄弟还没起来,老爹就挂了,想爬起来就难了,什么时代都是个拼爹的年代,谁家长辈活的久,谁家的家族子弟成就就高。

    像自己就更惨了,爷爷父亲都挂了,就彻底歇菜了,谁都能踩自己几脚,这就是社会法则,老子再牛,活着才有人情在,死了毛用都没。

    (本章完)

第57章 独自去偷欢() 
送走程处弼,李志成陷入沉思中,作为录事参军,虽然官不大,但是也能接触到一些军事情报的权力,大唐帝国周边大小战役还是不少,夔州都督齐善行平僚人之乱刚刚结束,给他提了个醒,自己现在也是军人,虽然不用提刀上第一线,但是跟着大军上前线是必然的。

    去那些边远地区,蚊叮虫咬是必然,非战斗减员是很可怕的,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传染病真的会要人命的,自己可不想一命呜呼,成为减员中的一员。

    蚊虫这类传染源成了可怕的存在,现在还真没什么特效药,也只能在预防上下功夫,防蚊虫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花露水了,虽然不能说百分百有效,但至少有那么点效果。以大唐军队的卫生条件,跟大军防虱子蚊虫真的很重要啊。

    最近一段时间李志成开始研究起花露水的制作来,虽然无法做出后世那种原汁原味的花露水来,但是就算是山寨版的,也能起点效果不是。

    李志成在紧锣密鼓的研制自己的花露水事业的时候,大唐又开始举行国家追悼日了,弘文馆学士虞世南挂了,跟着李二打天下的那帮人现在都老了,相继开始离世了。

    有人辞世,有人告老,朝堂上的更新换代在悄然发生,一个萝卜一个坑,自然有后续者填上去,这是自然规律,岑文本那个家伙就是填萝卜坑的,现在他是中书侍郎,算是真正的进入了国家中枢,成为国家高层领导人。

    李志成的花露水研究还算成功,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难度活,把各种配方药材研磨成粉末,和白酒混合后进行剧烈的摇晃就大功告成了。

    只是自己知道花露水大概的配方,但是配比就不清楚了,需要实验来验证,所以这个花露水的味道和后世比总有点怪怪的,这些就不重要了,自己主要是用来防蚊虫和处理被咬伤口的。

    没想到这玩意一经问世,大受女士的欢迎,女人对珠宝和香水这类奢侈品的抵抗力一般都为负值。这个时代没香水,所以花露水这种带着香味的玩意立即就得到她们的钟爱,第一波失去免疫力的自然是他的妻妾。

    李志成就有点惨了,立即成了她们的苦力,白酒和香料药粉混合搅拌可是苦力活,这个时代可没有搅拌机,纯手动的使劲晃,晃的他手都抽抽。

    最终实在干不动,直接把配方给了如玉,让她自己建个作坊好了,本来他想让小七去做的,不过被如玉直接给没收了,用她话说,宠小妾也不是这个宠法,家族秘方怎么能全给小妾了,敝帚自珍啊。

    现在她开始亲自按照配方研磨成药粉,把配好的药粉给下人们去搅匀了,一个个抱着大葫芦跟群魔乱舞似的,就算他们空手的时候都习惯性的抖动。

    丫鬟小兰端个粥直接洒了半碗,他一看这样不成,如玉这是过度压榨劳动力啊,香味对女人的诱惑力大的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了,无奈的他又想了个办法,做了个简易像风车那样的转盘,把白酒和药粉兑好封口,绑在轮盘上让人像纺车一样摇着,自然省力不少,要不然人家还以为他们李家集体得了羊癫疯呢。

    如玉对花露水生产投入极大的热情,这让李志成松了一大口气,已经小半年过去了,她的肚皮还没有起色,痴缠的自己越来越紧,幸好小七那边也没啥动静,要不她就真的要跟自己急了。

    现在花露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这让他轻松了不少,旦旦而伐,别年纪轻轻就落下毛病来就亏大发了。

    家事还算顺利,国事就有点麻烦了,吐蕃人开始不老实了,开始向大唐的附庸国吐谷浑方向进犯。

    现在大唐的注意力还在北方薛延陀,西北的西突厥,东北的高句丽身上,对于西方的吐蕃这股新兴势力并没放在心上。

    不过李志成这个后来人知道,吐蕃这个势力绝对不容小觑,因为他们的首领叫松赞干布,不过现在没人重视,毕竟现在他们只是在和吐谷浑作战,而不是直接挑衅大唐。

    天气越来越热了,蚊虫也多了起来,李志成的花露水也正式有了用武之地,不过很可惜,没人管花露水的功效,直接当香水使用了,成为贵妇们的最爱。

    陆家和杜家的商号花露水试销售非常成功,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看来大唐的购买力还是非常可观的。

    如玉打算扩大生产,做产业化的想法被李志成制止了,奢侈品嘛,越少才显得越贵重,再说了,李家不打算成为商业之家,所以还是当个副业少量生产的好,要不然再被人给参一本,他李家商业之家的名声就真的传扬出去了,这玩意想洗白了都难。

    后世做商业的都是名气越大越好,这年头贵族做生意都是默默无闻,偷偷摸摸的干,真是时代不同,做事方式完全迥异。

    七月盛夏,吐谷浑真心不给力,被吐蕃人打的节节败退,不过这些都是战报上的周边动态,长安人没人关心这些。

    现在家家户户开始准备过节了,李志成当然没什么感觉,民族传统都丢失的后世,更不可能有什么节日感受了,不过如玉和小七却开始忙碌起来了,准备过七夕节了。

    七夕节,后世本来已经被完全遗忘的节日,被那些眼中钻钱眼里的商家重新包装起来,搞出一个什么汉人的情人节,连传统都没搞清楚就吓折腾,这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侮辱。

    七夕节,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节日,李志成给它的定位是……大唐的妇女节!这很颠覆,但是实情的确如此。

    国人丢失了自己传统,就开始拿曾经的传统出来瞎糟蹋,元宵节小鬼子的最正宗,端午节给棒子继承去了。

    李志成每过一个节日,就苦笑一次,憋屈一次,自己又开始愤青了,不过前世过的那些节日都有点不伦不类的歪楼了。

    这种不属于自己的节日,李志成自然无法融入,不过他也有高兴的一件事情,吏部尚书高士廉出任右仆射,兵部尚书侯君集出任吏部尚书。

    侯君集给人压力太大了,和他沾一点边全家都得玩完,虽然自己和他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去,但是他在兵部尚书位置上,自己就是他的理论上的属下,万一有那个坏鬼歪一句嘴,说自己是他的同党,自己这种小人物,连辩驳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抄家灭族,证据,谋反罪在封建社会不需要证据,觉得你有异心杀了最保险。

    现在他离开兵部了,至少距离更远点了,自己这样像是被迫害妄想症的前兆,但是小心无大错,侯君集那个火药桶,离他越远越好。

    下一任兵部尚书是大名鼎鼎的徐茂公,这他娘的也是个坑货,更得要离他远点,这家伙有个嗜好,就是拿自己的亲信祭旗,他女婿是最倒霉的,老是被他给咔嚓了,幸好这年头女人可以改嫁,要不她女儿都得成寡妇了,不过有没有人敢娶她女儿就真难说了,女婿和老丈人是天生仇人这话的确不错,这家伙演绎的淋漓尽致,当他女婿就是被他咔嚓砍掉的命。

    大唐还真没什么好人,李二手下都很有个性,一个比一个狠,不过好像也不奇怪,能把那些杀人如麻的异族吓的瑟瑟发抖的角色,说他们是吃斋念佛的谁信?

    (本章完)

第58章 都是妖精() 
唐朝是一个注重劳动保护的国度,全年法定公休日还是很多的,七夕节这么重要的节日自然得放假,实际上放不放假对李志成来说差别也不大,但是放假了总是让人心情舒畅不是,坐公司喝茶打屁一天和待家里喝茶打屁一天性质还是完全不同的。

    过节嘛,自然得去乡下,七夕,中秋这类和晚上有关的节日,长安城一到晚上就宵禁总有点破坏节日气氛。

    大唐国境线外打的热火朝天,不过在这资讯极不发达的年代,长安城的人们自然无法感受到,家家户户歌舞升平,安乐祥和。

    每逢佳节倍思亲,虽然七夕节好像不太适合思念亲人,但是望着一个个过节而兴奋的脸庞,李志成的心中还有那么一丝的失落。

    家里的女人们都疯了,如玉小七和家里的丫鬟们,把自己的衣服都搬出来晒月亮,一个个在对着月亮穿针引线,这是初七啊,亮光可想而知,还真是高难度技术活,一个个对着月亮,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变身狼人的前奏呢。

    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闺女求天女,更阑意未阑。看她们这兴奋劲头,估计得折腾大半宿。

    现在自己倒是无人问津了,现在李志成觉得后世把七夕当情人节过也不错,至少双方能腻味在一起。

    实在无聊的李志成决定出去走走,感受一下不一样的节日氛围,不过说真话,看着她们一个个对着一轮新月穿针,光看着都觉着累。

    “三子,那是谁?怎么站河边了,不会要跳河吧。”这里就两个庄子,一定是这两个庄子的住户,这大过节的往河边跑,干嘛呢。

    “不能吧,应该是在乞巧吧,你看还有亮光呢。”三子很鄙视自家老爷的无知,你见过谁打着灯笼,大张旗鼓的去跳河的。

    “走,咱们过去看看。”谁玩的这么高雅,人家贵族女子都是在阁楼上对着月亮,普通人家女子也只站院子中。

    “这时辰,不好吧。”三子提醒自家主人,乞巧的都是女眷,你一大男大半夜的往前凑很不合适。

    “有啥不好的,走先过去看看。”李志成的前世可是养成了一项优良传统,有热闹就要强势围观,像什么老婆和小三大战戏码,至少能吸引整个小区加半个隔壁小区的前来围观。

    自己妻妾丫鬟拿着针练斗鸡眼很没趣,有人对秋水乞巧很有看点啊,其实李志成有点隐隐知道待在那里的是谁。

    而他的男人直觉果然没错,走近的时候他就见到了郑丽琬身边的下人,在这附近玩的如此高雅的,也只有郑丽琬没有谁了。

    这女人围了一道布幔,独留临河一面,还真有兴致,都是熟人了,她的下人也知道自家娘子和李志成关系不一般,所以并没阻拦他的脚步,李志成让三子和郑丽琬的下人一起在外边候着,他独自一人穿过布幔,走了进去。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李志成刚走进去,就听到她在吟诗,才女不愧是才女,不过走近才发现,她的眼中噙着泪花。

    李志成走到她的跟前,轻轻的捧着她的脸,伸手抹掉她眼角的泪花,对于李志成如此亲密的举动,她有点慌乱,但是并没阻止他的动作,任由他温柔的擦拭,不知道为何,心酸涌上心头,泪水止不住的流淌而出,她不希望让他看着自己无助和软弱,可惜泪水却永无止境似的。

    “你怎么来了,不应该在家陪你的娘子共度七夕佳期”郑丽琬有点黯然神伤的道。

    “我来陪陪你”李志成轻轻的拢了拢她的秀发,把她拥抱在怀中。

    郑丽琬如同一只小兔子般,温顺的依偎在他的肩膀上道:“骗人,我算是你的什么人,要你来陪。”

    “今夜不知道为何心中憋闷,冥冥中有一股声音让我过来,原来有仙女等我来相会。”李志成笑着道。

    郑丽琬手臂穿过他的肋下,紧紧的楼着他的腰,头压住他的胸口,这一下变成了标准的情人间拥抱,两人间再也插不进一根针的缝隙。

    “你就作践我吧,我算得了什么仙女,只是一个老寡妇而已,竟然被你一个毛头小伙子给勾引了。”

    李志成不由的笑了,女人总是口不对心,明明很喜欢自己这样说,还要找理由来搪塞。

    “笑什么?笑寡妇发春啊?你就会戏弄我,弄的我脸都不要了才高兴?”毕竟她一直以高洁视人,陡然间被人看到虚弱的一面,自然恼火,说着就要挣脱他的怀抱。

    “别动,这样子挺好,我从来就没当你是寡妇,从心里就喜欢你,这种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李志成双臂紧了紧,而郑丽琬也并没有真的挣脱之意,也就顺势贴了回去。

    “谁信你,我不是个寡妇身份,而是个姑娘家,你敢这样吗?寡妇多好啊,便宜占完,扭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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