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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完全服务于贵族的,两晋之时朝政基本上是由贵族门阀把持着,这种制度也许很符合现在的社会行情,门阀横行,马鸿若想得到门阀的支持,那么九品中正制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可是这也是后患无穷的制度,作为穿越者马鸿在慎重思考之后决定放弃。
那么剩下的就是科举制,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隋朝是九品中正制结束的朝代,自此以后皇帝在与门阀相斗的过程中处于了上风,隋炀帝开创科举制。
到了唐代,科举制得到了改革和发展,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科举制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科举制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马鸿思前顾后,最终还是决定选择科举制,毕竟要是选择二十一世纪的什么九年义务教育不太现实,这个时代用科举制就不太现实,说是科举制不过还是从门阀和商人们之间选取人才而已,尽管现在楚国的经济不错,但是能读得起书的人还是门阀和商人,马鸿所创办的书院收取的也是门阀和商人的钱,贫苦的百姓现在根本无力读书,因为肚子才刚能填饱,哪有精力和时间去读书,马鸿也知道他的这一选择将会得罪门阀和士卒,但是为了千秋,他要做出选择,科举制也许在现在普及作用还并不明显,但三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之后,科举制度将真正的得到完善。
人才制度改革确定下来,下一个要做的就是官职的改革,若果把现代的官职和军衔放到这古代,那显然是有些搞笑的,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一时半会也不能接受,在历史的长河中去其糟泊取其精华,选取一些最有利的东西融会贯通,合成一套新的秩序,新的官制,这对马鸿来说是一件好事,这对天下来说是一件好事,这对那些征战沙场,浴血奋战的战士和将军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对于官职,马鸿首先想到的是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第三六五章:制度二()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当然马鸿对这些东西也不会全盘照搬,对于确立这些制度,他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只是自己呆在王宫里,慢慢地拿着毛笔一字一句的写画了出来,用结构图慢慢地将这些部门画了出来。
本来的六部,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工部这六部被马鸿延伸到了九部。
手先对户部进行了拆分,户部在六部之中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马鸿首先对户部进行职能分解,将其分解为户部和税部,其中:
一、户部的职能主要定位与户籍和田地的分发。这年代田地大多是私有化,与二十一世纪的田地国有化差别很大,若是马鸿想要将田地收为国有,恐怕接下来的仗就不用打了,因为内战必定要爆发,所以将田地国有现在纯属扯淡,根本不可能实现,至于二十一世纪是怎么实现的,呵呵,马鸿不愿意去想了。
二、税部的职能主要是收取赋税、关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国家设立总部称为税务部,一州设立一个税务司,州下面为郡,一郡设立一个税务局,一县设立一个税务科。乡和亭设立一个税务亭。按照职位化为,分别由下到上,各个结构最高负责人分别为,亭长、科长、局长、司长、部长。
将礼部一分为二,拆解为礼部和文部。
原来礼部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现在礼部被马鸿一分为二,其中:
一、现在的礼部主要为六司:
祭祀司,掌吉礼、凶礼事务;准确来说就是掌管帝王家的祭祀的各种活动,若是以后马鸿挂了,他的后人们每年都要祭祀他,那么这事情就是祭祀司管的事情,祭祀司的老大叫祭祀司,虽然名字不好听,那也就凑合着用吧,毕竟这是马鸿安排的。祭祀司的老大的顶头上司就是礼部老大礼部尚书。
内客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地官员入京所需要的相关事务;准确来说就是外地文官或者将军入京,所需要住的房屋和食物都是由内客司来准备。更准确来说就是一个负责搞内部行政的。
外客司,这个司和内客司是差不多职责,只是这个外客司主要负责国外的外宾入楚国,外客司主要负责这些工作的准备。
仪仗司,掌管仪仗队、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准确来说就是装逼司。
大宴司,这个司主要做的工作就是天子举办大的宴会,用来祝寿或者招待外宾等等,由大宴司来负责,这个司长的工作就是平时很闲,忙起来忙死你的工作。
宫内司,这个司有些特别,其成员大多为阉人,其老大也为阉人,也就是太监,主要负责马鸿和他的那些嫔妃、子女们的膳食、衣着、等等等东西。这些司都是我编的,快编不下去了。
也就说现在的礼部完完全全被分割为了两部分,在将其内容细分,现在的礼部老大的权利与原先礼部老大的权利相比,大大的弱化了。
二、文部。
礼部分为六司,文部也分为六司。
文部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
文部的六司分别为:
文司,这个司是最大的,主要负责一切文科类的东西,简单的来说就是负责现在的历史、语文、地理、政治,当然那时候的语文更多是四书五经,历史嘛,史记这些东西。更准确的工作就是编制和管理文学方面的书籍,派人到各地绘制地图等一切事宜。
理司,这个司主要负责一切理科类的事务,简单的来说就是负责现在的数理化,俗话说得好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当然在这个时代理科生好像并不吃香。
乐司,这个司主要负责音乐、舞和各种音乐器具的研发,整件舞乐,为再大型场合演奏所用。这个司的司长,马鸿心目中的人选是诸葛亮的夫人黄月英,如果貂蝉还活着,估计马鸿多半儿会去找貂蝉。
科司,科学,有一个很厉害的解释,它是关于发现发明创造实践的学问,它是人类探索研究感悟宇宙万物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的总称。所以马鸿设立科司为求发展,为求带动全世界乃至全宇宙的发展,当然这并不完全是玩笑话。
考司,这个司比较牛逼了,专门负责科举考试的事务,算是掌握天下学子命运的司了,当然现在来说是没有半天毛用的司,因为考试的人也没几个,大多人是读不起书的,能找个读书人用用也是不错的。
博司,这个司听起来就有一种很厉害的感觉,博大,对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司的司长是专门找寻那种民间流传的很厉害的人物,比如大儒了等等,要费劲心思将他们请到博司里,让他们为楚国的文学做出贡献,编写书籍了,或者写出一些脍炙人口的文字,博司也就是专门用来养活那些大儒和喜欢纸上吹牛逼的人物,当然前提是要不你很有名声,要不文采很好,你要只会吹吹牛逼,对不起,哪里凉快,您去哪里,我们这里不养闲人,哦,对不起不好意思,说出了,我们这里养的都是闲人,只是不养牛逼吹的够大,写不出来的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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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六章:制度三之九部()
刑部,说起刑部,先说说他的前身以及发展,中国古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惟元代只设刑部,无大理寺。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法部。
你要说马鸿懂得刑部所有的指责或者上面所有礼部和吏部的指责,呵呵,他懂个鸟粪,最多他是知道名字,以及知道哪些人会做哪些大概的事情而已。所以咱们那个把自己关在小黑屋的马鸿,趁着伤心之时,给自己找点工作来做,不让自己心痛,就开始琢磨其刑部的事情,他将刑部一分为二,改为法部和刑部。
原来刑部的指责主要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马鸿呵呵一笑,这些他知道个皮毛,当然不是全知道,再说他前世又不是学法务的,说到法他倒是懂一些,他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法律是宪法,当然还知道一些别的。马鸿看到这个刑字时候,呵呵一笑,将刑部拆分为二,分为两部。
在马鸿的笔下,刑部的指责变成了审问犯人,弄各种案件的组织结构,当然在马鸿的笔下,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上了两品以上的官员或者皇亲国戚犯错,要交给独立结构六扇门来做,六扇门是干什么呢?被马鸿改变成一个用来用来审理一些特别的人所存在的小法院。在马鸿的笔下这刑部彻彻底底地变成了管理犯人,给犯人判罪的工作,也彻彻底底丢了一项重要职责,制定法律、
法部所关的事情,被马鸿大笔一挥,只有一件事情,制定法律。法部的老大,你没事可以制定点小法律什么万万,用来约束万民,但你千万不要搞个对我不利的法律,否则我要搞你,马鸿当然不会这么写,他只写了一句,法部所制法律都需要由丞相和皇帝批复,也就是说你可以做出法律来,我来负责看,确定这行不行,当然天下都是我的,法也是我一家人的法。
至于剩余的兵部、吏部、工部,马鸿没有做出改变,只是为其增添